首页 理论教育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有哪些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有哪些

时间:2023-10-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故单位负责清点人员,事故中受伤人员要及时抢救。

一、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Ⅲ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三)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二、应急处置措施

(一)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保卫处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报告本专项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

2.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和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扑灭早期起火;采取诸如切断电源、气源,抢救危险品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拨打“119”报警时,要讲清部位、着火现场情况,现场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时,要着重说明。报警后要派人引导消防、公安人员进入现场;指挥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消防队员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员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4.校医务所立即到现场抢救伤病员并妥善安置。必要时拨打120请求社会医疗机构援助。

5.治安保卫组立即封锁现场各通道,加强警卫和巡逻,维护秩序,指挥引导人员疏散;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6.后勤集团确保供电、供水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事故单位负责清点人员,事故中受伤人员要及时抢救。

7.疏散出来的物资应派人看护。凡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均应谨慎处置,切实保证安全。

8.应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同时控制好校内舆论,并做好舆论引导。

9.解决好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10.事故处理后,应成立调查组,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检查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必要时可请公安部门介入。

(二)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一线。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立即向省教育厅和当地政府报告。

2.学校要及时排查楼梯挤踩踏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学校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省教育厅报告。

3.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市政府支援帮助。

(三)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湖北省委、省教育厅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指挥部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四)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本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所在院(系)、部门应及时向本专项应急小组领导或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本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难以辨别或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援助。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由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指挥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指挥部应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8.本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向政府环保部门报告。

(五)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省教育厅报告。

2.保护好现场,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3.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六)大型群体活动及其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大型群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省教育厅报告。

(七)外出组织学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针对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各组织外出单位应完善通讯体系,外出团队出发前应给所在单位留下完备的联系方式,做好与所在单位的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并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外出团队应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所在单位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4.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八)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后勤各部门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教室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预防工作,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一旦发生大规模漏水、大范围停电、燃气泄漏、锅炉爆炸等恶性后勤保障事故时,后勤有关部门应立即将情况上报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处理或救援工作,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政府有关专业部门援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4.对于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校医院工作人员到现场待命。发现煤气泄漏,应果断关掉明火和总气阀,并打开门窗通风。

5.对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保卫处应立即封锁事故现场,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6.立即通过各种方式发布公告,提醒师生员工注意安全,不要接近事故现场,对大面积停电等不会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也要及时发布告示安抚人心。

7.事故处理后,要尽快调查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对事故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九)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应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治病救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十)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积极协助市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十一)斗殴伤害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组经请示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处置。保卫部门迅速组织治安人员赴现场,果断制止斗殴,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人员混入现场,控制当事人,根据情况将相关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应急处置工作组迅速摸清现场情况,并根据现场情况,报请工作小组组长确定是否请求地方警力支援;当事人系该校学生的,通过相关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干部做好学生疏导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当事人系该校教职工或家属的,通过人事处及相关单位或部门领导做好相关人员疏导工作,稳定其情绪,并对聚集斗殴和围观人员进行分留、疏导和疏散,尽快恢复秩序;校医务所根据现场需要开展医疗救助工作;院(系)党总支(党支部)副书记、学工干部摸清其他学生思想动态,做好其他学生思想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十二)突发放射源事件的处理办法

1.对突发放射源事故,各单位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相应的监测、应急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2.各院(系)、单位有具体领导人负责本单位放射工作的防护与安全管理,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放射源管理工作。要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3.发现突发放射源事故的个人和单位,应立即汇报学校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校保卫处或指挥部,并保护好现场,不得瞒报、拖延不报或谎报。有关单位应迅速确定放射源的种类、活度和出厂日期。学校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环保部门报告。出现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同时报告公安部门;出现放射源泄漏等可能造成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的情况,同时报告卫生部门并将受照人员送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事故发生单位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

4.放射源事故发生后,放射源使用、管理人员和单位要及时总结事故发生原因,其他单位要引以为戒。指挥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指挥部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政府外事部门报告。

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指挥部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三、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及时查明原因,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功能,检查漏洞,总结经验教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案件的调查侦破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及生活秩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