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就业协议书主要条款及填写方法
1.就业协议书主要条款
就业协议书主要条款包括:(1)毕业生应按国家规定就业,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2)用人单位要如实介绍本单位情况,提供约定的工作岗位,做好各项接收工作。(3)学校要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的情况,做好推荐工作,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后,经学校审核列入建议就业方案,报主管部门批准,学校负责办理离校和派遣手续。(4)以上三方签字后均应严格履行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5)备注栏可补充其他约定,签字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作为合同的特殊条款,其效力应当高于其他格式条款。
2.就业协议书填写方法
关于毕业生情况及意见栏:(1)姓名填写必须与身份证或户口本上姓名相符。(2)专业填所学专业全称。(3)学制为三年制的填“三年”,两年制或3+2的填“两年”,五年一贯制的填“初中起点五年”。(4)毕业时间填写要与毕业证毕业书时间相符。(5)学历填“大专或高职专科”。(6)固定电话填家庭固定电话和手机号(一定是能联系上的)。(7)电子信箱或QQ号有一定要填写。(8)应聘意见填应聘者希望从事哪一方面的专业工作,或是对就业有什么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一般毕业生都应在这一栏内填有内容,并签名。
关于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栏(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填写,一定要问清用人单位填什么内容):(1)组织机构代码(用人单位)指工商部门专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号码。(2)单位隶属指上级主管单位,如民营企业一般隶属于开发区管委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隶属是所在地“经济发展委员会”。(3)联系人指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4)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人事负责人电话。(5)所有制性质指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机关、科研设计单位、学校、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其他企业、部队等。(6)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指用人单位的人事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机关单位一般有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档案转寄地指单位地址,在国有企业就业的毕业生档案是先寄所在地人事部门再转寄所在单位(一般人事部门或者用人单位自己会写明);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等一般是由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代理,所以档案转寄一般寄往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或者用人单位会告知);如有同学没有签订全国高校统一协议书,想把档案转寄生源地以外人事部门,可以凭人事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的档案接收函从学校转出;未签订高校就业协议书,但以其他方式签约,则档案户口迁生源地;用人单位意见指用人单位人事主管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指到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就业的(合同工除外)上级主管部门是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人事局盖章;民营企业人事关系是委托当地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则由单位所管辖的区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关于学校意见栏:(1)学校联系人指所在分院发展办负责就业的老师或班主任。(2)院系意见指所在分院意见。(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指学院发展处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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