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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制度内涵探析,加强研究生院制度建设的基础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研究生院制度内涵探析 ——加强研究生院制度建设的基础徐玲芳[1]设立研究生院、建立研究生院制度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经过多年的发展,研究生院已成为我国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基地。这两者的结合对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促进了美国研究生院的产生。

研究生院制度内涵探析
——加强研究生院制度建设的基础

徐玲芳[1]

设立研究生院、建立研究生院制度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经过多年的发展,研究生院已成为我国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基地。因此,研究生院制度的健全与否、科学与否,直接影响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本文旨在通过研究生院的最早创建及研究生院制度确立和发展的回顾,本着逻辑和历史的统一,对研究生院制度的内涵进行分析,从而为我国研究生院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供参考。

一、研究生院在美国的创建

研究生教育作为一种教育制度最早诞生于德国,它实行的是在大学研究所讲座里进行个别学徒式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美国早期也派研究人员到德国大学接受这种教育。德国研究生教育模式刺激了美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美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初期基本上是模仿和借鉴德国大学研究生教育模式,但是德国大学研究所里完全自由、个体分散的潜心理论、不事实际的纯学术研究,很少考虑现代生产技术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研究所讲座内闭关自守、封闭式的学徒制培养模式,使研究生失去获取最新研究信息和技能的机会,又限制了他们的学术视野,这些不受美国社会的欢迎,也不符合美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反复的尝试中,美国认识到照搬德国模式是不符合实际的,必须探索既符合本国国情又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道路。

吉尔曼于1876年创办的世界上第一所大学研究生院——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研究生院,是美国确立自身独特研究生教育制度的一面旗帜。它一方面吸取了德国大学研究所重视科学研究的精华,把促进科学的进步和培养欲献身于科学发展的青年学者和促使科研的专业化作为研究生院的主要任务和使命,另一方面摒弃了德国大学研究所里的纯学术研究,认为科研应服务于社会生产、科研应该从“小科学”向“大科学”转变。同时,研究生院结合了美国早期学院制中由教师集体共同培养学生的教育传统,创造性地把德国的个人培养方式变为集体培养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科研与教学相结合、学术与育人相结合的方式,系统地提出了研究生教育计划。

二、研究生院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如果说霍普金斯大学研究生院是美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片实验田,那么19世纪后半期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康乃尔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威斯康辛大学、克拉克大学、芝加哥大学等研究生院在美国的相继成立,证实了研究生院是孕育研究生教育的一片沃土。1900年美国大学协会成立,14所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着重讨论了提高研究生院的标准、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问题。对研究生院的活动如招生、培养、论文、学位、科研等都作了一系列规定,研究生院有了相对稳定的规范体系,研究生院步入规范化和有序化时期,研究生院制度在美国正式得以确立。

美国研究生院制度的确立是对德国大学研究所学徒式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创新,实现了研究生培养机制的革命,代表了现代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向,使研究生教育向多样化和规模化发展,并促进了美国大学的繁荣。建立在大学本科学院(系)基础上的研究生院,实现了研究与教学的统一,把大学本科教学与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有机结合起来,使大学形成包含不同的学院和不同层次的完整教育体系,使大学各种教育目标得到完美的实现,满足了不同社会需求和不同人对教育的要求,研究生院制度也满足了现代科研和跨学科人才培养的要求,有利于组织大规模的、层次不同的研究。与此同时,研究生院制度的确立,加强了大学之间的竞争,大学为提高其地位和争取更多的科研经费和优秀的科研人员,它们之间又相互模仿,设立研究生院以吸引优秀的科研人员和增强学校的竞争力,这使得美国的大学得以扩张,在美国高等教育机构能否被称为大学是以是否有研究生院为标志的。

研究生院制度的确立,促进了美国科技和经济的突飞猛进。著名的高等教育社会学家本·戴维指出“研究生院制度是美国高等教育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它的成功逐渐成为其他国家模仿和学习的理想模式”。一些国家先后取其形式或取其方法建立研究生院制度,旨在加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使研究生教育进一步服务和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如日本1949年制定《研究生院设置标准》,确定建立新型的研究生院制度。在以后几十年的不断改革中,始终以研究生院的建设为核心,使研究生教育逐渐走上规范化和标准化,并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终于改变了日本落后的研究生教育面貌。长期以来在大学研究所讲座里实行个别学徒式研究生培养的德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探索设立研究生院,把研究生院确定为高等学校培养学术后备力量的机构,突出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博士生,并重视对研究生教育的专门管理。我国于1984年开始试办研究生院,现在已建成56所研究生院,它们已成为我国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基地。

三、研究生院制度内涵的分析

研究生院虽然随历史的变迁和国家的不同而呈现出特定的形式,但研究生院有下列共同特点,形成了研究生院制度的基本内涵。

(1)从发生学角度看,研究生院的产生是研究生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反映了研究生教育内在的规律性要求。

首先,反映了研究生教育与社会、科技、经济等发展相适应的规律。美国研究生院的创建是美国19世纪上半叶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与文化科学发展和大学功能转变的必然要求。资本主义政治、经济与文化科学发展要求高等教育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为资本主义工农业生产服务,同时也要求高等教育向更高层次发展,提高其学术水平以及在国际上的学术地位,培养科技人才,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此外,美国大学世俗化运动和赠地学院的产生,又使美国大学走出象牙塔,主动地为社会经济生产服务和提供高水平的学术教育。这两者的结合对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要求,促进了美国研究生院的产生。研究生院制度后来的发展,也有几个根本的动因:科学技术进步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以及科学技术向纵深方向发展,提出培养更多高质量、高层次专门人才的要求,专门化、规模化发展研究生教育是适应这一要求的重要途径;科学的分化与综合,封闭式地仅靠教授一个人来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方式,对人才的发展极其不利,限制研究生的学术视野,需要通过集体的协作来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另外从深层次看,它是各国对研究生教育观念转变的产物,研究生教育目标由纯粹的科学探索和研究、只注重理论性向科学探索和研究与为社会服务并重,把研究生教育纳入为经济、科技发展服务的轨道。

其次,反映了研究生教育自身的特点。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内部分化为不同的层次,研究生教育具有不同于其他教育层次的特点——高层次性,它是专业型的教育,培养的对象是高层次专业人才和科研人才;研究性,研究生教育不是简单地学习知识,而是发展、创造知识以及创造性地应用知识;注重的是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因此,研究生在招生、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培养方式和管理制度等方面有特殊的规律,需要有专门实施研究生教育的组织。正如阿特巴赫所言,“研究生教育要保护其特点,必须建立相关的机构使其得以保证”。

(2)从研究生院制度的作用来看,首先,它确立了一种新的研究生教育模式,研究生院的设立在本质上实现了高层次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的转变,使研究生教育确立了教学与研究相结合、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集体的协作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规范化、形式化、程序化的教育模式。既发挥教师个人才能,又促进他们的合作;既使科研指导教学,又使教学为培养研究人才服务;并突出了培养过程的形式化、培养计划的标准化、研究生教育管理的专门化和制度化,最终实现了研究生培养由个别化向社会化的发展转变。

其次,研究生院制度的形成促使研究生教育具有双重目标:科学探索和为社会服务。对科学研究的追求,是研究生院开展研究生教育活动的核心,研究生院就是要培育一种环境,使科研得以开展,使从事科研的人得以延续,研究生院是为科研和专门地系统培养科研人才及专门的研究训练而设的,研究生院里的教学和学生的培养是为科研而存在。为社会服务是研究生院开展研究生教育活动的价值取向,研究生院旨在倡导培养经济生产领域急需的人才、为经济发展做贡献。

再次,研究生院通过组织、管理、协调研究生教育,使大学在本科教育的基础上,确立致力于科研和培养科研人才、高层次专门人才的研究生教育这一层次,形成以研究为导向的更高一层次的教育教学中心,促使高等教育向高层次发展,确保大学能在教学下设置研究目标。正如伯顿·克拉克对研究生院的观点,建立研究生院的中心问题是通过较大的密切联系的教学团体将研究活动与有组织、有师资的结构课程联系起来。研究生院是大学在教学下建立研究基础的心脏,它是学科发展的和谐地方和支撑机构。

最后,研究生院制度在大学的确立赋予了大学新的历史使命——进行科学研究,这确保和提高了大学的学术地位,进一步发展推动了大学学科的发展和建设,促使了大学软、硬环境的改进,也加强了大学之间的竞争。同时也体现了分层次办学原则,明确宣告了高校之间层次的分化,为建设一批综合性、研究型的一流大学创造条件。

(3)从逻辑的角度来看,研究生院是研究生教育在一个具体单位内的运行载体,研究生院制度是研究生教育制度在具体培养单位的一个全面缩影。研究生院的组织形态反映了研究生教育在具体单位里得以实施的具体形式,是研究生院制度的表现形式。研究生院的规范体系是研究生教育在具体单位内运行的依据,是研究生院制度的核心。研究生院的运行机制反映了研究生教育的活力,并最终反映研究生教育质量,是研究生院制度的灵魂。在一个具体的培养单位里,研究生院制度体现了研究生教育制度的一般本质,又日益成为实现、发展、完善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本质规定之一。

把研究生教育制度视为一个整体来看,研究生教育制度与研究生院制度又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研究生教育制度有多种表现形式,研究生院制度是研究生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形成的一个模式,它日益成为研究生教育制度的核心模式,并且日益成为研究生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自身的不断完善,推动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对非研究生院的研究生教育组织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加强我国研究生院制度建设的若干建议

我国的研究生院是在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研究生教育、集中和优化配置研究生教育资源、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提高研究生培养规模效应和实行分层次办学思想的指导下,有目的地形成、有计划地发展和规范化地运行的。国家将研究生院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基地进行重点建设,其享有比一般研究生教育机构更多的自主权。高校把是否设有研究生院作为学校定位的一个标志。这种机制刺激了一些尚未设立研究生院的学校千方百计争取设立研究生院,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种竞争的氛围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效益意识,但也导致了负面影响。非研究生院学校为能建立研究生院而跃跃欲试,采取各种不符合常规的做法,如:不惜代价地拔高、移花接木、盲目攀比,重视外延的发展,扩大规模,争上博士点等,而忽视其内涵建设。

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正步入超常规发展的历史阶段,加强研究生院制度的建设尤显重要,可以说,研究生院制度的建设、完善和创新是妥善处理好研究生教育质的提高和量的扩大关系的基础工程。我们在加强研究生院制度建设时,应淡化身份,有必要做到正确把握并强化研究生院制度的内涵。国家不应过高地突出研究生院的地位,其关注的重点应放在研究生院制度对整个国家研究生教育制度的贡献上,高校不应把研究生院制度建设定位在组织制度的建设,建设重点应放在既确立教学研相结合、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集体的协作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规范化的教育模式,又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机制上,应明确研究生院制度建设与完善的主旨是探索建立合理的规模化培养研究生的教育机制、探索真正符合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特点及规律性要求的人才培养的机制和制度。

(刊于2006年第1期)

【注释】

[1]徐玲芳,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部培养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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