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是比较性评价。任何评价都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否则就无法真正进行比较评价研究。如何客观公正地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行评价,得出有说服力的评价结论,是当前困扰着评价者的一个突出问题。这一方面是由于目前评价大学生的标准还不完善,现有的评价标准大多比较抽象、笼统,难以得出有针对性的结论;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比较研究,与其他领域的评价相比,有其特殊性。因此,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比较研究,就要求我们先把定性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状况,通过评价观测点的设置描述为可定量分析的结果。而评价比较的对象不同,评价的标准也就要作相应的调整。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内容所体现出的不确定性和评价对象多变的特征,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具体标准的相对性。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追求上看,我国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是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为指导原则的,这要求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比较时,以“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标准,所有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都可在此层面上分出个优劣高下,即凡符合马克思主义发展方向的都是好的、正确的、有前途的,如果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发展方向的,就是不好的。而其他不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政治教育指导原则的国家和地区,评价标准就要作相应的变化,甚至可能完全与我们国家的标准相反。因此,就不同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而言,我们无法统一从价值论视角,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否符合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衡量标准,而只能从目的论视角出发,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之后,是否取得相应的效果,以是否达到目的来衡量。相应的要求就是是否符合本国、本地区,或者是本校的具体利益这就是评价标准的相对性。
目前,大多数高校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都是从价值论和目的论两个视角着手,设置评价标准。价值论层面往往又从社会价值和个体价值两个角度展开,人的社会价值要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有利于促进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个体价值则要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能够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凡是有利于个人全面发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是科学的,否则就是不科学的,是我们在具体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要改革的成分。目的论层面则反映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者的教育动机,即通过思想政治教育,要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才。目的论层面上的思想政治教育,实际上反映了教育实施者的利益与意志,凡是有利于国家与社会发展进步的思想政治教育就是科学的,否则就是不科学的,在现实生活中是要遭到禁止的。
从价值论和目的论两个不同视角出发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结果常常是不一致的。那么,我们应该以哪一个视角上的评价标准所进行的评价为有效的,或者是科学的呢?
实际上,评价标准本身并无优劣之分,从价值论和目的论两个不同视角出发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标准,不能说一个比另一个更加科学,二者都有其存在的理由,只是研究视角不同而已。在某一种情况下,从价值论出发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标准可能会更加符合实际情况;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从目的论出发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标准可能会更加合适一些。
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标准的相对性问题,我们必须确定一个统一的讨论平台,在这个平台上设定具体评价标准、评价指标。这个统一的平台就是:是否坚持了以学生为本,是否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评价目标。无论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还是对其所进行的评价,都要坚持以人为本,要维护大学生的根本利益,这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根本价值的集中体现,也是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的出发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其评价的全过程,都要体现出对大学生的现状及其未来发展的关注与关怀。在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是我们关注的要点;在科技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我们更要关注大学生是否能够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因此,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中,我们要在注重引导大学生,注重当前发展的同时,立足长远发展,坚持现实与理想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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