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之价值不管其存在与否,也不管客观的评价体系当如何构建,当下,全国所有高校该项评价工作还是一直在继续。就目前而言,大多数高校所进行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大多是结论性评价,即在一个阶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结束时的静态的结果评价,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动态过程往往不加重视,或根本无法把握。这一方面是由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难以把握。另一方面,也在于评价者往往只是想用定量的数据代替定性的东西,来最终求证受教育者是好还是差,而忘记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工作最初的出发点:总结经验、寻找规律是为了改善教育,更好地实施教育;忘记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最终要回归到教育之中。那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究竟该如何进行呢?
为了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切实可行、便于落实,而不流于形式,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构建时,我们必须先根据时代赋予的当代大学生的人生价值,确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总体目标:消解冲突,追寻协调。协调论告诉我们,“整体目标是一些个体目标之和,例如经验协调力、概念协调力和背景协调力”(4),个体目标是总体目标的最小单元。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之中,我们不应该放弃对“总体目标的追求,也不应放弃对某些局部的不变目标的追求”(5)。在协调论的指导下,建立一个适合于当今文化多元,价值观多元的客观状态的开放的评价体系,反对对封闭的,一劳永逸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体系的追求。
当然,在评价体系中,根据大理论与小理论相结合的复合理论构建原则,大理论为追求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协调、和谐的总体目标,作定性要求,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工作指明方向。在对理论分层的基础上,对其中的小理论作定量的具体指标的设定。当然,事实上不存在某个适用于一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评价指标,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多元化的状况,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原则的引入,使得评价切实可行起来。(1)目前实用原则。以目前运用该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的高校数目统计中,得出该理论目前的认可度,目前被接受的范围和程度。(2)时间限定原则。对某个理论,或者对某项工作的评价,必须放到多个不同理论之中进行比较,方可现其优劣。但是,某个方面的理论的数量是无限的,无法进行统计,所以,比较只能放在某一时间段内进行。(3)分类分层原则。一个理论能够解决同一类型的无数单个问题。同样,可解决某个问题相关理论也有无数多个。因此,对问题和理论进行分类分层是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必经的步骤。(4)难题悬置原则。由于不存在一种能够解决一切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问题的理论和方法。也就是说,在思维领域定会有不同的声音。对此,我们应该搁置难题、留其共存、鼓励竞争、以观后效,用实践来验证,随时间与形势的变化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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