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代教育评价——描述
这一时期是20世纪30年代,主要代表成果是目标模式,它是由美国著名教育评价专家泰勒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研究后提出的。泰勒认为,应当编制新的测验来代替旧测验,并提出,为了清晰,准确地了解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新测验的编制者应该了解学生完成的每一类内容具体是什么,并且对教育目标应该有一定的看法。他的评价观点在《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一书中做了概括和说明。
泰勒认为“评价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判定课程与教学计划在多大程度上实际实现了教育目标的过程。然而,由于教育目标本质上是描述人的行为的变化,即是说,目标的用意在于使学生的行为类型产生某些期望的变化,因而,评价就是判定这些行为变化实际发生的程度的过程。”泰勒的这一观点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评价必须针对学生的行为而进行,因为教育的根本宗旨就是使学生的行为发生变化。二是评价活动不可能一次完成,而必须经过两次以上。这是因为评价反映的是行为变化,这种变化必须通过两次乃至更多评价活动的相互对比才能得以反映。
泰勒认为,一次合理的评价至少要进行两次评价:一次是在教育计划实施的早期进行,另一次则在后期进行,以便测量在此期间的变化。可见,目标描述是把教育方案、计划的目标用学生的成就来表示,并把这一行为目标当作教育过程和教育评价的主要依据。
泰勒指出,搜集学生行为变化的证据不能局限于传统的纸笔测验方法,凡是能获得教育目标所指各种行为之有效证据的任何途径都可视为是评价的适当方法。
目标模式的具体评价程序与步骤是:
第一步:根据社会实际需要,拟定主要目的和具体目标;
第二步:按照行为和内容两个维度设定每一个目标,并把具体目标简约地加以分类;
第三步:用行为语词界定具体目标;
第四步:建立让评价对象有机会表现教育目标所指行为的情境;
第五步:选择或编制可以满足客观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要求的评价工具;
第六步:设计获取评价对象行为记录的方式和使用的计量单位;
第七步:运用这些工具搜集反映学生行为变化的有关信息;
第八步:将搜集到的信息与行为目标进行比较。这一程序与步骤完整反映了上述评价观念。
泰勒认为,建立教育目的和目标,并用行为术语对每一个目标加以界定,理应作为评价的出发点。行为目标确定之后,再为学生提供表现这种行为所需要的情境,那么目标是否达到就能清楚地检验出来了。评价的真正价值在于“判定学生实际上发生了怎样的行为变化,我们在何种程度上达成了教育目标,以及为了获得一种有效的教育计划,我们必须做哪些进一步的改进。”
目标模式的影响巨大。它对于教育评价理论的发展有着重要贡献,在国际范围内广泛流传,因此泰勒被称为教育评价之父。
目标模式的主要特点如下:
第一,把评价关注的焦点从学生转向整个教案。在此之前,评价仅仅被认定为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衡量,对教学方案的评价的依据就是测得的学生成绩,而采用的方法也多是常模测验或标准化测验。目标模式则要求评价人员必须对教学方案的宗旨、目标及其界定以及方案实施的情景等有所了解。相应的,评价的具体方法也不再局限于纸笔测验。
第二,提供了可用于修改教学计划的反馈方式。目标模式把评价融入课程设计过程,提出了一个循环圈,认为评价应当为课程修改提供相关信息。在这一动态过程中,教育目标、课程的内容与组织、课程的实施都在可修改的范围内,课程开发由此不断拓展和深入,教学方案因此不断完善。
第三,以教育目标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为目标在这一模式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仅是评价的起点,而且也是评价的标准。这样,一方面简单易行,另一方面,通过对目标的行为化表述,增加了目标的可操作性,评价者可以清晰而准确地判断目标达成的情况。
总之,目标模式是教育评价史上第一次提出以教育目标为导向的评价方法,它的方法论对其他评价模式有着深远的影响,此后产生的许多教育评价模式还保留其基本的哲学思想和技术;同时,目标模式强调目标导向,强调评价过程是检查学生行为变化的过程,不是某一时刻的状态,强调教育评价不是直线的过程,而是周期性的行为过程。这些理论对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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