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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我评价的评价方案介绍

时间:2024-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附表:应用型本科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我评价表续表续表续表注:1.表格中的权重只表现出不同等次之间的比例,不同的学校可根据自身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作相应分值的设置。

四、评价方案

1.评价的目的和原则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我评价是学生工作部(处)加强宏观指导,强化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学生工作水平的有效手段,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院系建立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学生工作运行机制,增强学生自我适应社会发展能力的需要。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我评价的目的主要是:引导大学生坚持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自身的优点和不足,提高学生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进步。

评价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发展”的原则。

2.评价的依据

评价工作按照学生工作部(处)提供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我评价表》进行。

3.评价的时间和范围

在评价时间上,每学年评价一次。评价范围为全校各院系的本科生。

4.评价的方法和步骤

(1)评价办法

学生的自我评价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领导,委托“评价委员会”组织实施,委员会由从事学生工作、评价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的成员组成,学校相关部门给予积极配合与支持。

学生自我评价者、各相关院系学生工作部门应该积极做好相关资料的证明工作,重视数据采集工作。

实行一票否决制。既凡是出现重大政治事件,受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在自我评价不可自评为优秀、良好等级。

(2)基本步骤

第一,各院系按照评价方案的要求开展工作:切实贯彻“一本、二主、五性”的人才培养理念;贯彻高等教育育人目标;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第二,学生工作部(处)、各院系组织学生填写《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价表(自我评价)》;审查学生自评报告。

第三,把学生的自我测评结果反馈给学生的辅导员与学生本人,该测评保留在学生所在院系部门。

第四,对于自我测评结果,辅导员应该及时掌握,作为下一步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依据,帮助学生积极改进。

附表:

应用型本科院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自我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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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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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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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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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格中的权重只表现出不同等次之间的比例,不同的学校可根据自身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作相应分值的设置。

2.此表也可用作他评与互评。

【注释】

(1)http://www.ntxsw.cn/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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