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家职业教育学历证书与资格证书转换的模型
(一)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相互转换的框架结构模型
我国现行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依次分为五个等级: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级)、一级(高级技师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纵向看,从五级到一级,由低到高依序排列,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提高;从横向看,通常五级的类型在总量上大于四级,但四级的包容度要大于五级;四级的类型在总量上大于三级,但三级的包容度要大于四级,以此类推,直到最高的一级。我国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目前有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本科,根据国际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预测将来我国或许可能还会有职业教育的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两个系列的层次分明,唯独缺少联系。为此,我们提出如下框架结构的转换模型:
下面是对该框架结构的若干说明。
——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证书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逻辑关系:属种关系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的起点相当宽松,可以是从事本职业的普通工人,也可以是有志于本职业的其他人员,而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的起点,在我国现阶段一般还要求为初中毕业生,两者在起点上有一定的差距。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获得者,初步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对技能点上的要求,但相对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获得者,在专业理论方面尚有一定的缺口,在文化知识方面则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他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教育学习,而且可以获得相应的、折算之后的学分;对于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获得者来说,至少应拥有同类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证书,其中的优秀毕业生(国家级重点职校的毕业生)还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逻辑关系:交叉关系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获得者,由于在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方面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五级获得者都有一定的提高,虽然在文化知识方面还低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获得者,但是在技能方面已高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获得者。两者的关系从属种关系发展成为交叉关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获得者可以通过适当的文化课程的学习,获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获得者也可以通过适当的技能课程的学习,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和高职教育学历证书(专科)的逻辑关系:属种关系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四级获得者,初步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对技能点上的要求,但相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获得者,在专业理论方面尚有一定的缺口,在文化知识方面则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他可以免试进入高等职业教育学习,而且可以获得相应的、折算之后的学分。对于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获得者来说,至少应拥有同类职业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其中的优秀毕业生(国家级重点高职院校的毕业生)还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和高职教育学历证书(专科)的逻辑关系:同一关系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获得者,在技能方面已高于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获得者,但在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方面还略低于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获得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获得者在技能方面所获得的较多的学分与在文化知识和专业理论方面所获得的较少的学分可以互相折算,折算之后,两者的学分基本持平,从逻辑上来说就形成了同一的关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获得者,可以免试进入高等职业教育本科阶段学习,而且可以获得相应的、折算之后的学分。同样,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获得者也可以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证书努力。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和高职教育学历证书(本科)的逻辑关系:并列关系
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和高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本科)之间,仍然拥有一定的共同点,带有一定的关系,但从总体来说,他们有着各自不同的发展轨迹,成为相对独立的,自立于社会人才结构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相互转换模型的可行性分析
按照以往的课程标准和传统的教学,在中职学历教育中,除了部分师资条件较好,教学设备较全,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职业学校的部分毕业生能够获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之外,要求所有的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都能同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是非常困难的,要求所有的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都能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证书也是具有一定难度的。
近年来,职业教育提出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明确提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生都属技能型人才,要求职业院校以获得“双证”为目标,既不仅要取得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还要同时获得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首先要会做,然后要知道一点为什么这样做,后者是他们和失地农民工的差异,是他们与失地农民工竞争就业岗位时的优势所在;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生同样也要首先会做,然后还要多知道一点为什么这样做,后者是他们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差异,是他们与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竞争就业岗位时的优势所在。根据职业教育这一新的态势的发展,显然,要实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的课程标准和相互转换的基础是较为深厚的,是完全可以做到的。虽然还不能一下子要求所有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全部都能获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所有的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全部都能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但是对于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证书和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生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应该是一个可望也可即的要求。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拥有者和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历获得者双向同一问题,因为是共享的转换平台,实现的应该是双向的转换,客观上需要双方作出极大的努力。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历获得者要想同时获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证书,特别是对于那些高中毕业后直接进入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习的学生来说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三级拥有者要想获得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历,特别是对那些文化课程和部分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有困难者同样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前者,目前正在进行课程改革,强化实践课程的学习;后者,若干所高级技工学校五年一贯制的试点改革已取得了初步成果。
总之,该模式的实现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对现有的职业教育的学历课程和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课程实施同步改革,改革的重点是职业教育的学历课程适当增加技能方面的要求,而国家职业资格课程则应适当提升知识方面的要求。
(三)我国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之间的课程标准和相互转换实现的条件
我国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和国家资格证书之间的课程标准和相互转换需要通过衔接课程(桥梁课程)、学分制度和模块组合共同实现。
1.衔接课程
衔接课程(桥梁课程)承上启下,将两类既有联系又彼此不同的课程有机地联系起来,通过衔接课程(桥梁课程),就能顺利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和国家资格证书之间的转换。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获得者追加学习部分资格证书相关课程(这部分课程就是衔接课程),就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获得者追加学习部分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相关课程(这部分课程同样也是衔接课程),就能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这里所说的转换是较为广泛的转换,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和国家资格证书间的转换是其中的一种转换。
下图是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教育、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之间的转换,三角部分是指互相间的衔接课程。例如,中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要想同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必须增加实践训练的课时和内容,这一部分实践训练的课时和内容就构成了中等职业教育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转换的衔接课程;反之也一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拥有者要想同时获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历证书,必须增加专业理论课程和文化基础课程的课时和内容,这一部分专业理论课程和文化基础课程的课时和内容就构成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向中等职业教育转换的衔接课程。
2.学分制度
学分制度是十九世纪末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教学制度;学分制度是以学分为计算学习量的单位,并以学生必须取得最低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的教学制度。学分制度的实行使得弹性学制和工学交替得以真正实现。对于进入职业教育领域的青年人来说,他们当中并不缺少优秀者,这些优秀者可以通过学习,取得毕业所需的学分,提前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证书;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可以通过适当延长学习时间,取得毕业所需的学分,同样能够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证书;他们当中的一部分,由于种种原因,不能全部完成中等职业教育的课程,但是他们能够完成其中的部分课程,而这部分课程无论是对于他们自身的发展,还是对于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都有着重大的作用。也许他们不能获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学历证书,但是可以获得,也应该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总体上说,学历证书应是一种学分累积证书,学分累积到一定数量就能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也应是一种学分累积证书,学分累积到一定数量就能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一定量的学历证书的学分能够兑换成一定量的资格证书的学分;一定量的资格证书的学分同样能够兑换成一定量的学历证书的学分。
3.模块组合
无论是学历证书也好,还是资格证书也好,其结构都应该是模块式的,学历证书是有多个模块构成的,资格证书也是有多个模块构成的,这些模块既是相对独立的,又是互有联系的。无论是学历证书也好,还是资格证书也好,都应该是分层次的,由低到高依次排列。每一层次都是相对独立的,都有最低的学分规定,学生在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后,就能获得相应的证书。高一层次的证书是建立在较低层次的证书的基础之上的,它以较低层次的证书为基础,拥有一定数量或级别的证书之后,就能兑换成较高级别的证书,一定数量或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应该与一定的学历证书等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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