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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实现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相互转换的建议

时间:2024-10-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类教育的改革都应放在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大背景条件下进行,这样不仅该类教育的改革能够取得成果,而且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和转换问题会受到特别的关注。

四、对实现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相互转换的建议

(一)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构

实现我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相互转换,首要的事是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来统一规划和领导此项教育改革工程。该机构应拥有一定的权力,能够面对和处理当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课程标准和相互转换的诸多问题,能够协调和解决诸如教育、劳动、人事等众多部门为此而产生的纷争。

(二)以终身教育、终身学习为背景

职业教育不再是终结性的教育,而应该是终身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各类教育的改革都应放在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大背景条件下进行,这样不仅该类教育的改革能够取得成果,而且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和转换问题会受到特别的关注。以往的改革多半局限在某类教育的内部,甚至局限在某类专业的内部进行,因而其结果经常是事倍功半。

(三)以职业分类为基础

此项教育改革应以科学的职业分类为基础,对现有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系列所设置的专业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系列所设置的职业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梳理,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学历证书和国家资格证书系列,并建立互相间的衔接机制,经过衔接课程的桥梁,从一类教育顺利地进入另一类教育。

(四)尽快组建职业教育的国家课程

国家课程是相对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而言的。职业教育的国家课程是由国家制定并颁布的,是某一特定的专业或工种必须率先完成的课程,无论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历教育或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无论是大城市的或者偏远农村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尽快组建职业教育的国家课程有利于国际、省际(市、自治区)交流和国际、国内合作办学,有利于校际转学、转专业和学分互认,有利于职业教育和其他类型教育的衔接和沟通。

(作者单位: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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