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诞生习俗
新中国成立前,赫哲族妇女地位低,各方面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她们默默地任劳任怨,不仅与男人们一样参加渔猎劳动,而且还承担一切家务,比男人们更辛苦。即便如此,人们还是认为妇女们天生“不干净”,特别是在生育之时。
赫哲族妇女在怀孕期间也不间断从事各项劳动,有的甚至比未怀孕期间还要做更多的事情,这是长辈人的授意,孕妇干活越多,骨缝就开得越好,以便将来生产顺利。赫哲族妇女在怀孕期间,有很多禁忌,比如:孕妇不能用脚迈过骡马套、扁担和斧子,否则会难产;孕妇做饭生火时,柴火不可倒头烧,否则怕孩子倒生;孕妇不能趴在窗子眼向外看人,如果这样,被认为生出的小孩肯定变成斜眼睛;长辈人是不准孕妇去看人家结婚,因为新婚夫妇最怕被“四只眼睛”看到,如果孕妇看了,迷信的人就说新婚夫妇就要生病了;孕妇不能笑话别人长得难看,笑话人不如人,恐怕将来生的孩子长得丑;孕妇还不能劈砍鱼头,怕是将来生的孩子会歪头;孕妇的口袋不能缝死,这意味着没有出口。
人们认为生孩子很脏,所以孕妇生孩子在地上生,地上放些干草或草木灰,产妇便在其上双腿跪着、双手扶着炕沿在接生婆的帮助下生产。在正常情况下小孩出生后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高粱篾片在离婴儿肚脐一寸长的地方割断脐带。用篾片是原始习惯,大多数用剪刀,剪刀剪完脐带后用红纸包起放在炕席下,等到婴儿脐带收缩好,才能拿出使用。剪完脐带后的小孩需用温水洗身,然后小心包裹起来。如果小孩生下不哭,认为是小孩嘴里有血块堵塞,产妇或产婆就要用手抠出,抠出后小孩就哇哇大哭没事了;另一办法则是打婴儿屁股,直到哭出声来为止。
对于接生婆,一般送给一些物品来表达一下感激之情。
出生后的小孩,邻里乡亲都送些衣物用品及小米、红糖、猪肉、鸡蛋、鱼等来表达祝贺之意。
如果小孩出生在冬季,则炕上垫上稍厚的被子以保证温度适宜,把包裹好的小孩放在其上酣睡;如果是在炎热的夏天,则让婴儿在摇篮里睡觉。摇篮是用桦皮缝制的,缝制摇篮的是皮绳或鱼皮绳,图案样式精美细致。
割下来的脐带连同胎盘一起用布包起来埋在土里,等小孩脐带脱落后,用一块布将它包起来挂在摇篮上。小孩脐带是不能随意扔掉的。在小孩肚脐上抹上锅灰,以助恢复得好。
产妇坐月子期间,一般人是不能随意进产房的,更不能从产房将东西借出,认为这样会将奶水带走。
产妇生产几天后就要自己做饭、推磨等,但不能到屋外,这样会对身体不好。
产妇在产后几天里做些大米粥、小米粥或鱼汤,鱼汤最好是鲫鱼汤和嘎牙子鱼汤。这两种汤下奶最好。这几天产妇可吃鸡蛋、面片、面汤等半流食,十几天后方可吃干饭之类的食物。
产妇在未满月之前是不能到滩地和渔船上的,因为人们认为产妇上过的船会打不到鱼;产妇坐月子时不能到别人家串门,人们认为会带来厄运;更不能允许的是产妇在未满月之内去井台打水,人们认为会把井弄脏,以致人们无法再饮用。
诸如上述的种种陋习,在新中国成立后早已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乡县级卫生院的科学接生和医护,新时代的赫哲族开始进入了美满、幸福、安康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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