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对外传播的语言
一、语言要准确生动
对外传播的语言非常重要,因为好的题材和好的角度最后都要落实在语言上。如果语言枯燥难懂,受众就会敬而远之。国际新闻稿应该多采用适合受众口味的生动语言,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只有这样受众才会对国际新闻传播的内容产生兴趣。
对外国读者来说,使报道生动的是具体的例子、个人的经历和形象化的事实。叙述的方式有时比内容更重要。中国人通常喜欢华丽的词藻,常常使用感情强烈的语言。但是在进行对外传播时,由于外国人的阅读习惯不同,华丽的辞藻往往会减少传播的清晰性,被看作是空话,反而降低了传播的效果。在写作上留有余地比夸大其词好。要有节制地表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这比较容易被人接受。要让事实说话,而不是让形容词来拔高某个事实。要抛弃那些最高级的形容词。有效的宣传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使用带强烈倾向性的形容词和夸张的说法。英语读者往往不喜欢用词强烈。麦迪逊大街是纽约的广告业中心。华而不实、夸大其词的腔调常常被称为“麦迪逊大街文风”,西方人往往很难接受,对它持怀疑的态度。[2]
新闻的语言应该准确。但是在实际新闻报道中,往往对这个问题重视不够。下面举一个新闻报道中语言不够准确的例子:2006年3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幕的现场直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播音员说“我们现在位于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侧面的三楼”,这就不够准确,应该说“三楼的侧面”。否则,就会使不熟悉人民大会堂内部结构的受众以为只有侧面有三楼,正面没有三楼。这样的情况在进行国际新闻传播的时候,尤其应该注意。又如2006年5月6日22:00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说“凸透镜点燃奥运会的圣火”,事实上,点燃奥运会的圣火不是用“凸透镜”,而是“凹面镜”。这是常识性的问题。要避免出现类似的错误,国际新闻传播工作者需要平时多学习,多积累,还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
在对外传播中要尽量避免或减少使用行话,要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来表述。在必须使用行话时要加以解释。学术性、专业性太强的材料在一般对外传播中不宜采用。此外,要避免使用太多的形容词和副词。废话和套话都使国外受众厌烦和反感。中文里过度使用的形容词和副词及大段套话,人们往往还觉得不太刺耳,但是如果照样译成外文,就会非常别扭。
对于印刷媒体,读者的习惯一般是读文先看题,要让标题吸引读者,就要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力求标题贴近受众。文章的基本标准应该是题材鲜活、角度新颖、语言生动、层次分明。在对外传播中要注意选择用词。如在报道会谈的气氛时,使用的形容词包括“亲切”、“友好”、“坦率”、“有益”、“积极”等,这些词语的选择都是有讲究,有分寸的。[3]
二、对外传播的翻译
对外传播的翻译要尽量减少“翻译味”,使外文稿读起来就像是直接用外文写的,易于为外国读者或听众所理解和接受。外国受众不喜欢阅读或收听“翻译稿件”,他们要看或听的是内容和形式都适合他们的地道的外文。因此,对外传播的翻译人员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对于对外传播的外文稿要从外文的效果去评价。
翻译必须考虑接受者的接受能力,如果译文不能起到传递信息的作用,对原文的“忠实”就会落空。翻译不应当拘泥于语言的表现形式,而应当关注读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把这种反应和原作读者对原文可能产生的反应进行对比,两者所起的作用应大体相同。对一般外国人介绍中国情况,有时需要进行解释性翻译,这包括补充背景知识、慎用政治术语、通俗解说行话。在一般情况下,解释性翻译只要基本上保持原文的内容,有些增删也无损于原意。在有些情况下,改写应该是容许的,甚至是必要的。
对外传播工作者应该学会用通俗浅显的语言来表述中国所特有的事物。在必须用“行话”时要作必要的解释,这种解释要能使国外受众明白。如中国的城市推行的“门前三包”制,如果解释为“门前三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仍然难以理解。比较好的说法是:“门前三包,就是要求每个机关、企业、商店负责保持各自房屋前面公共地段的清洁卫生、空地绿化和公共秩序。”这样写,译成外文后也容易为读者理解。
现在,一些对外传播单位如英文《中国日报》、新华社中国特稿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周报》、《中国建设》等已开始实行或提倡用外文写稿。《北京周报》法文版从1981年起改革“编译分家”的旧体制,开辟了由法文部自编的、针对法语地区的专栏和专页,由法文部翻译人员用法语进行外事采访。这些直接用法文编写的稿件受到了法语国家读者的普遍欢迎。
《中国建设》各外文版都有由各文部自行采编的专稿,其中有的是直接用外文写的。这种直接用外文写稿的做法应该推广。但从对外传播的全局来看,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从中文到外文”的工作格局还将延续下去。在这样的情况下,正确认识和进行翻译工作就成为做好对外传播的一个重要环节。
编辑要对稿件进行审核和修改。但是编辑工作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事,把原来稿件中对的地方改错了。这种“无事生非”的主要原因是自以为是,不了解当地、当时的特殊情况,或者对一个国家缺乏基本的常识。当觉得新闻稿中有些看来“不合情理”的地方时,一定要查查资料。编辑编稿子碰到疑难,要想一想这个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是否由于制度、风俗、习惯的不同而有差异,不能根据自己的制度、风俗、习惯来判断。例如法国人把市政府叫做“Hotel de Ville”,如果不了解法国的习惯,按字面而译成“城市旅馆”,那就完全错了。
三、对外传播中的背景与细节
在进行对外新闻传播的时候,对于中国的历史朝代、重大历史事件、中国的地理名称、中国的人物一般应该交代背景。中国的地名和人名对外国人来说不容易分辨,也不容易记住。如汉语中“秦”(Qin)和“清”(Qing),外国人就很容易混淆。汉语拼音过去存在着不统一的情况,有的是按照方言的发音用拉丁字母表音的,如SunYat-sen(孙逸仙)、HongKong(香港)等都是按广东话发音拼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汉字的拼音多用韦氏拼音方案(Wade System),现在使用汉语拼音方案。但是在台湾和海外华人社会仍多沿用韦氏方案。这些问题都应该注意。
在对外传播中,关于中国历史朝代年份,一般写上中国历史朝代的起迄年份,但是中国一个朝代的跨度很大,如果说某古迹建于唐代(618~907年)、某人物生于明代(1368~1644年)、某事件发生于清代(1644~1911年),就很不精确,早晚差两三个世纪呢。遇到这种情况最好查一下,确定具体是在第几世纪,用来代替朝代,这样会给外国受众以确切的概念。历史人物的生卒年份除必要者外,可以不具体说明,而代之以如“18世纪”的说法,以避免使用过多的数字。
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中有许多特有的事物,而且社会一直处在发展变化之中,新事物层出不穷。对这些事物要注意向外国人作说明。如“五讲四美三热爱”,“八荣八耻”等等。历史事件和地理名称外国人往往不易理解。例如对于“解放前”和“解放后”,中国人都知道是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和之后。但是外国人就不易理解,因为他们不熟悉“解放”一词,他们经常看到的是“共产党接管”之类的词语,西方报刊有时还采用“革命前”和“革命后”的说法。
需要说明的事物在报道中第一次出现时就要加以交代。报道开始就交代背景,这样便于读者理解。背景以力求简明为原则,“简”和“明”必须兼顾。在做类比的时候要注意防止误导。如有的记者在稿件中这样写“人民代表大会——中国的议会”、“少先队——类似童子军的组织”,虽然不能说完全错误,但不是很确切。类比有助于理解,但是有时又很容易误导,因为世界上完全一样的事物是很难找到的。比如童子军主要进行课外活动,包括假日在野外露营,学习一些生活技能,也提倡助人为乐,有自己的组织,看起来同少先队有点类似,但从实质上并不完全一样。所以如果说“少先队是进行革命教育、在一些课余活动上类似于童子军的少年儿童组织”,就比单纯类比于童子军更确切一些。
对外传播中既要注意交代背景,又要注意指出细节。这里说的细节是指外国受众感兴趣、想知道而又很容易被我们忽视的具体东西。有一些细节是外国受众不需要了解的。譬如,一些新闻稿件常常像公文一样详细列出行政区划、隶属关系、所任官衔等等,外国受众并不需要知道这些。介绍一个村子,给出一个大体的地理位置就行了,一般来说,不必要列举“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某某乡某某村”。遇到单位的名称,也不一定每个都一字不差地照抄它的牌子,只要说是什么行业的一个企业或一位税务官员等就行了,因为一般外国受众不需要了解那么细。现在许多单位的名称越来越长,如果翻译成外文,一连串大写字母开头的专门名词往往会使受众感到厌烦。
我们不可高估外国读者或听众的智力,但是也不能低估一般外国人对中国的了解水平。过去,我们在对外稿件中常有“在沙漠地带,水是十分宝贵的”这一类话,外国改稿专家看到这些话时会说,“这是在侮辱读者的智力。”现在仍有对外传播稿件是用一些不必要的话开头的,如“熊猫是世界闻名的珍贵动物,也是中国的特产”。
在新闻传播中,不仅要报道事实,有的新闻往往是离不开评价的。如《中国选手获得奥运会第一块金牌》的新闻中有这样一句:“中国体育代表团副团长陈先在许海峰获得金牌后对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说,这对中国运动员是极大的鼓舞。这是中国在奥运会历史上得到的第一块金牌,实现了“零”的突破,在中国体育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如果去掉“这是中国在奥运会历史上得到的第一块金牌,实现了‘零’的突破”这一个评价性的语句,就显不出新闻的重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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