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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非典”时期的教训

时间:2023-10-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八节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 和“非典”时期的教训对外传播媒介要立足本国利益,向国外受众真实、及时、全面、有针对性地传递事情的最新动态。在非典突发事件的报道中,中国新闻媒介没有在首发病例发现后及时进行报道,导致中国对外媒体的信誉以及国家形象受损。然而,从对整个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来看,有关“非典”的对外传播是事后报道。

第八节 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 和“非典”时期的教训

对外传播媒介要立足本国利益,向国外受众真实、及时、全

面、有针对性地传递事情的最新动态。过去在敏感问题的对外传播上,中国对外媒体往往主要考虑可能带来的社会效果或外交上的反应,较少考虑可能给传播者形象带来的影响。在“报”与“不报”的抉择间,新闻单位通常要事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核实情况。有关部门在作决定时,有时会从可能产生的所谓负面影响出发或从本部门利益考虑,决定不报或暂时不给答复。即使最后决定要报,由于这一过程需要一段时间,往往导致新闻报道的滞后。敏感问题常常是关注的焦点,海外受众会从西方媒体获得有关信息,这就难免出现一些不真实的信息,而且往往是某些国外媒体制造谣言的机会。这就会损害中国传播机构的形象,导致传播效力的下降。

2003年初春,突发事件非典型肺炎给人们带来死亡的威胁与恐慌,给不景气的全球经济蒙上了一层阴影,有关非典的报道一时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在非典突发事件的报道中,中国新闻媒介没有在首发病例发现后及时进行报道,导致中国对外媒体的信誉以及国家形象受损。

“非典”是2003年元旦前后从广东河源市传播开来的。1月中旬,珠江三角洲一些地区陆续出现相同病例,随后部分地区出现市民抢购白醋、板蓝根等物品的现象。在社会各界急需来自政府权威性的声音时,媒体却保持沉默。“非典”滞后性的报道导致药价飞涨,人民恐慌,导致西方某些媒体有机可乘,指责中国隐瞒疫情真相。突发事件往往伴随着流言。“非典”流言之前以在2003年5月初得以蔓延,是因为在“非典”爆发的最初,媒体没有报道关于“非典”的任何消息,造成了实质上的正常的信息流量过低。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需要足够的信息流量,当社会的信息流量低于社会需求时,就会造成流言乘虚而入。

2月10日,广东各主流媒体在接到可以报道事实的通知后,展开了对以后事态发展的报道,在稳定民心、平息风波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中国政府的应对策略出台后,各级政府都充分运用了大众媒介的影响力澄清事实,以消除流言的负面影响。许多报纸也就这一问题让各种专家发表意见,组织民众进行讨论。媒体至此回归了自身应有的位置。许多记者不顾自身安危,奔走在“非典”重灾区和隔离区,为公众发出大量客观、及时的报道。在公开信息、传播科学、安抚人心方面,新闻媒体开始承担起责任。

由于正面信息的出台,对“非典”发病特点和规律,如何有效预防,研究进展情况等,这些医疗卫生部门掌握的信息,通过媒体传播给了公众。无数人由此获得了预防“非典”的知识,对最终战胜“非典”有了信心。危急关头媒体的努力,使社会各界更好地团结、信任、合作,从而化解了压力,保持了社会稳定。在此过程中,政府的形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的建立,公众的心理成熟度都能得到检验和提高。然而,从对整个事件发生发展的过程来看,有关“非典”的对外传播是事后报道。事后报道造成的后果往往难以预料,因为对某个事件所作的第一种解释往往会立即引起人们的注意,被人们当作真实可靠的解释而接受。这次对外传播政策失误的教训证明在当今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假装“若无其事”不但办不到,而且会严重损害传播媒体的可信性。

对于媒体而言,不报道突发事件就无法正常行使对相关事件的舆论引导功能。信息接受有“先入为主”的现象,流言多,受众就很难了解真相。在突发事件的报道中,如果媒体不占据主动,事件很可能被炒得面目全非。改进突发事件的报道,让受众更多地知晓突发事件的本来面目,是对受众知情权的尊重。知情权是受众基本的权利。在过去的观念里,淡化处理突发事件报道,原本是担心坏消息传播以后引起社会的动荡,影响国家的形象。其实,天灾人祸每个国家都有,事情发生了,关键是以怎样的心态去对待、去解决。

突发事件往往是短时间甚至瞬间,在不可预知的情况下,事物、环境和人的生存状态的急剧变动。危机虽然是“危险”和“转机”并存的一种状态,但危机早期所呈现的则是其破坏性甚至是灾难性,如果不能及时控制,将可能演变为更大范围的社会危机,影响社会稳定。危机事件往往具有突然性和不可预见性。现代社会中,由于交通、通讯设施的高度发达,人类交流活动日益频繁,使得危机的扩散往往非常迅速,演变非常迅速,时间非常紧急,因而危机的处理需要非常及时,必须果断决策,快速反应。

随着现代传播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等新兴媒体日益普及,信息传播在更大覆盖面、更高时效性上得以实现。对于一些突发事件,倘若主流媒体置若罔闻,而被一些不严谨的媒体,甚至是别有用心的媒体抓住大做文章,就很可能扭曲事实真相,给事件的处理带来消极影响。重大突发事件报道是新闻媒体的竞争焦点。报好了突发事件,就能广泛地赢得受众,提高自身的公信力。

突发事件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舆论热点,也往往成为新闻报道的难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候,受众对媒体的关注度会空前提高,报摊上往往会出现销售一空的情况,新闻网站的点击率也会大幅度提高。在信息时代,公众对新闻媒体提出了新的要求。新闻媒体必须在准确的前提下注重时效观念,对突发性事件的反应要快,要在第一时间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受众。运用新闻媒介制止谣言,是控制谣言最有效的方法。涉及重大问题的谣言,政府或新闻媒介及时发表有关情况,谣言传播就会很快消失。

对于某一个危机事件的报道往往会影响到相关的领域,一个危机的爆发可能引起连锁反应。科学的态度、理性的精神、客观的尺度,是媒体在任何新闻报道中都应坚持的原则。在突发事件的宣传中,媒体更应秉持良知,站稳立场,胸怀大局,不随波逐流。大众传播的一个重要社会功能是环境监视功能,即观察、监视、了解、研究外部周围环境的安全功能。尤其是当突发性事件来临的时候,新闻媒体更应当发挥自己的作用和社会功能。

要搞好对外传播工作,就要研究怎样营造一个良好的、可信的传播者形象,以提高传播效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传播的内容、形式和方法等各个方面都做出了很大改进,在新闻报道方面还借鉴了西方新闻报道的手法和传播学的研究成果。但提高传播的效力,不仅应从传播的内容、方法和形式入手,还应从传播者的形象建设入手。对不利的事情,问题的关键不完全在于报还是不报,而是在于如何报。有些事情报了以后即使有一点负面影响,也可以很快消除,但是如果不报,则可能对传播者形象造成持久的损害。

近年来,中国的对外传播媒体在实事求是、增强报道的客观性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既报道中国的进步和成就,也反映中国人和外国人议论比较多、意见比较大的问题,如交通管理不善,服务质量差,责任事故等等。对于我们工作中的问题、困难或失误,应该适当地、主动地阐明事实,以正视听。自己不说,别人也会说。与其让别人信口开河、乱猜胡说,不如自己说清楚的好。要求正面报道与增强报道的客观性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是统一的。这里有立场、观点问题,也有方法、技巧问题。对于各种负面现象,对外传播工作者应该仔细权衡这方面报道的效果和可能对中国形象产生的影响,掌握好分寸和尺度,选择适当的角度,掌握正确的方法来进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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