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闻必须是完全真实的
新闻真实性问题至关重要,但在对其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又极为突出,所以需要突破一般结构均衡的要求,花一定篇幅来加以阐述。
新闻本质上是一种事实信息,新闻传播者的基本职责首先是传播事实信息。在传播状态中,新闻(报道)是对新闻事实的反映,是对新闻事实信息的传播,是对新闻事态变化的符号再现。新闻把客观事实作为本源,把对事实真相的呈现作为第一目标,把与事实对象的完全符合作为自己的职业理想追求,用一句通行的话,就是“客观报道是美国记者的职业骄傲”。因此,事实真实是新闻真实最基本的、首要的特性。可以说,新闻的事实性本身就是新闻真实性的另一种说法,二者没有根本区别。
(一)事实真实的含义
“事实”与“非事实”是相对应的概念。所谓事实,就是在思想意识之外实际存在的事物,是不依赖思想意识而存在的事物;非事实则是仅仅存在于思想、意识之中而在思想、意识之外并不存在的事物,是实际上不存在而只存在于思想中的事物。[1]新闻真实是事实的真实,这就从本体上决定了事实真实是新闻真实最重要、最突出的特性。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杨保军教授对事实真实曾经作了如下经典的分析:
第一,拒绝一切虚构性信息。任何虚构信息都是想象的产物,是与真实事实有质的区别的。由想象建构的想象物并不是实际的存在物,并不构成事实的实际组成部分,因而不能作为事态信息进行报道。新闻理论界曾有人认为“事件和人物的细节不可能都一一采访周到,记者写稿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对细节作合理的想象,写进稿件中去”;[2]或者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根据新闻人物当时所处的环境,推断、猜测新闻人物的心理活动,并把推断、猜测的结果作为实际发生的事实写入新闻作品中。[3]这毫无疑问是违反新闻规律的,是和马克思主义的新闻理论格格不入的。
第二,避免做主观的价值评价。新闻真实的事实性,要求传播者力求避免在新闻报道中对有关新闻事实作主观评价,特别要避免表达作者的价值意愿和情感。尽管事实真实与价值好坏有着内在的关联,但对新闻报道来说,传播主体重在揭示事实之真相,不在评价事实之好坏。新闻如果变成传播者主观意愿的表达,也就失去了新闻的意义。尽管新闻作品中确实很难彻底排除作者的价值表达,但从新闻专业角度来说,它要求新闻记者要在新闻作品中自觉排除自己价值的表达。
第三,必须排除各种意见渗透。新闻不仅要避免传播者对事实的价值评价,也要排除传播者对事实的所谓“灼见”。[4]新闻记述的是传播者耳闻目睹的事实,而不是传播者认为、以为、推理、猜测的事实。新闻收受者对新闻报道最感兴趣、最注重的是事实的真实和描写的准确。传播者能以朴素的风格将新闻事实的本来面目原原本本、实实在在呈现出来,就是漂亮的、高超的新闻写作。新闻对收受者的引导功能,最好通过事态信息自身的内涵去实现,而不是通过传播主体在新闻中自作多情、画蛇添足来达到。美国新闻自由委员会在《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中写道:“与报道的准确性同样重要的是,要分清事实就是事实,观点就是观点,并尽可能将两者剥离。从记者的文件夹到复写台、排版台或社论部,最后到印刷好的成品,这一点要一以贯之。”[5]
第四,不赞赏作者在新闻作品中有意的审美表现。事实本身美的属性乃是事实属性的一部分,可以通过对事实本身的记述、再现来反映。如果传播者情不自禁地在新闻作品中表达自己对新闻事件、新闻人物或其他新闻现象的审美感受,也许合乎人之常情,但并不合乎新闻传播的内在要求。新闻语言(符号)的对象是新闻事实,目标指向是收受新闻的人,而非传播者的自我情态、意态表达。新闻中对事实的记述、再现是记述、再现给收受者的,这一基本要求是不能混淆的。
(二)事实真实的特点
事实真实的第一个特点是具体性。凡是新闻事实都是具体的事实,都是发生、存在于一定时空中的事实,是人们通过不同方式可以感觉、知觉或直接体验的事实,因而,每则对具体新闻事实作出报道的新闻,其真实性都是具体事实的真实,不是不可捉摸的抽象真实。
事实真实的第二个特点是唯一性。针对一件确定的新闻事实,如果出现两种对立的报道,其中必有一假,或者两者都是假的。
事实真实的第三个特点是易于检验、验证。新闻事实是可以直接检验的,因而新闻真实也是易于证明、证实的真实。如果新闻中陈述、再现的事实要素、事项及其相互关系是模糊的、模棱两可的,通过任何方法都难以确切地证明、证实,那么,尽管我们不能断言该新闻一定是虚假的,但至少可以说,这样的新闻是拙劣的,其真实性是值得怀疑的。
事实真实的第四个特点是指这种真实是公共的、非私密性的。如果新闻作品中描述的只是记者自己的经验和心理感受,那作品的真实就很难得到证明,让人很难相信新闻的真实性。[6]
(三)新闻真实的具体要求
经过拨乱反正和正本清源,我国新闻理论对新闻真实性的要求已经明确,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对于新闻真实性的理解和实践,是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并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的。具体要求是:(1)报道中的新闻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情、原因)必须真实准确;(2)新闻背景的介绍,包括事物的发展变化以及与其他事物的联系,必须真实;(3)情节描写,人物的语言、心理活动、思想变化的介绍必须真实,不能渲染夸张,不能以想象代替事实;(4)不能以偏概全,以点代面,不仅要做到所报道的单个事情的真实、准确,尤其要注意和善于从总体上、本质上以及发展趋势上去把握事物的真实性,做到局部真实和整体真实的统一,杜绝片面性和绝对化的报道;(5)新闻的解释要合乎客观事实本身的逻辑,通过事物的现象揭示事物的本质。
强调新闻的真实性,必须处理好正面宣传与揭露阴暗面的关系。社会生活中有光明面,也有阴暗面。阴暗面的情况、性质也各不相同。对于企图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推翻共产党领导的行为,必须旗帜鲜明地予以揭露;对于人民内部的缺点错误,也要进行揭露和批评。发表揭露阴暗面的新闻,除了经过调查确保真实之外,还要经过慎重的选择,使人民群众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中增强信心和力量。
(四)新闻真实的维护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是新闻信息最本质的属性,新闻的真实性特征决定新闻的其他任何特征。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完全立足于事实”来报道事实的原则,强调的正是新闻的事实性真实。新闻一定是“根据事实描写事实”,而不是根据“希望描写事实”,“事实本身……不管我们喜欢与否……照样要继续存在下去”。[7]传播语言学对于“话语”有一些质的规定性,即“说话”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这些规则是约定俗成的,是大家都必须共同遵守的,否则人与人之间就无法交流,或者就会误解不断。H.保罗·格赖斯提出的这些规则包括:
第一,数量准则:一个人说的话应提供充足的、但不是过多的信息;苟简或啰嗦就违背了这一准则;
第二,质量准则:一个人说的话应该真实;有意说谎或以一种不反映真实意图的方式说话就违背了质量准则;
第三,关联准则:一个人说的话对当时会话的上下文而言应该贴切,如果一个人在会话中说出不相干的话就违背了这一准则;
第四,方式准则:一个人说话不应该晦涩、含糊或无条理。
新闻传媒是在对公众说话,其影响具有更为广泛和更加深刻的社会属性,因此更要遵循这些规则。
这里的数量和质量,毫无疑问,指的是说话要带给听者应有的“事实”,而这些事实必须是绝对真实的,不仅情节必须真实,而且连细节也不能是杜撰的。进入报道渠道的新闻发生的时间、地点、前因、后果,新闻中的人物、事件都是可以查证的,丝毫不能杜撰,这就是新闻信息的“真实性”。
体现新闻真实的文化手段是叙述。通过对事实真实、具体的叙述,让受众认识新闻所反映的客观世界。而一切推理、演绎、杜撰、臆断、空洞的议论、抽象的概括都是新闻的事实性所不能容许的,在文艺作品中经常使用的描写、抒情等表现手段也是新闻写作过程中应当尽量避免的,因为这有可能导致作者的臆想,以致出现新闻造假。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推进,新闻行业内部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这种竞争是以争夺阅听受众从而实现其商业利益和道德追求为目标,以提供有价值、受欢迎的信息产品为基本手段的,谁能提供及时、权威、全面和独家的信息,谁就有可能占尽先机,赢得发展;否则就可能被淘汰出局。正是因为媒体看到了这一趋势,为了争夺人们的眼球,一些媒体急功近利,不择手段,新闻做得越来越有“刺激性”,甚至不惜进行所谓“新闻策划”,以求制造“轰动效应”,迎合某些读者的需要。新闻报道变形走样日益严重。坚守“新闻专业主义”立场或者简单迎合市场需求,是我国媒体面临的一个“哈姆雷特难题”。这种“为之还是不为之”(To be or not to be)——价值观与现实利益冲突的问题[8]不解决好,新闻传播的弄虚作假就无法杜绝,虚假新闻和失实报道就无法根除,新闻传播的社会作用就会大打折扣。
新闻理论有多种体系,对新闻报道的价值和作用有多种认识,但无论是资产阶级新闻观还是无产阶级新闻观,理论上都强调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大家都视报道真相、反映真实为最高境界。普利策用妇女的贞洁来比喻维护新闻的真实性的不可动摇,新华社原总编辑南振中要求新华社记者“要像爱惜生命那样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9]。事实上,报道真实是构成新闻媒体公信力的基石。
2008年全国“两会”,本来是讨论国家大事、决定国家前途命运的重要时刻,但政协委员、著名导演冯小刚却不得不利用这个机会,再次郑重其事地对他2007年说过的那句“看盗版的连狗都不如”的话加以澄清。[10]因为许多媒体2007年4月21日在报道冯小刚说这句话时将所有背景材料一概省略,断章取义抽出半个句子来大加渲染,结果使得“很多网民、读者甚至专家都加入声讨冯小刚的行列”,冯小刚一下子被推到舆论讨伐的风口浪尖。他只好主动约见记者,对媒体的做法表示不满。[11]然而时间虽已过去一年,但事态并未完全平息,他不得不在“两会”期间再次对媒体加以申辩:那是他在为大学生反盗版短片颁奖时说自己的话。作品讲述的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小狗,如果一个正版DVD扔出去,小狗马上会叼回来,而如果是盗版碟,小狗则不会碰。于是冯小刚情不自禁地感慨道:“这不就是说看盗版的人‘连狗都不如’吗?我也看过盗版,在这个问题上我也连狗都不如。”显然,如实报道似乎难以引起社会轰动,“价值不大”,于是有些媒体就加以删削抽取,一个完整的意思就这样被“简化”为“看盗版的连狗都不如”,与冯小刚要表达的原意大相径庭,完全变形走样。
2008年春节前夕,我国南方遭遇大雪灾,广州市车站里、广场上数十万人被困,却没有孳生事端,出现混乱。在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时,许多媒体都归功于“当地政府组织得力”,“公安部门大力维护”,“车站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等。但是,真正原因却被全国政协委员胡德平一语道破:“每一个回乡的农民工,兜里都揣着他一年的劳动所得,有了这些钱,他为什么还要去滋事呢?他只想把这几万块钱平平安安带回家。”[12]比较媒体的报道和胡德平的说法,哪个接近真实,哪个变形走样,一目了然。
事实上,新闻报道的变形走样已不再是个别现象,也不再是发生在个别报道领域的问题。它已比较普遍地存在于新闻报道的实践之中,已经从娱乐界蔓延到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报道领域,并有成为社会公害的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报道变形走样,就是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根据主观臆测或所谓“实际需要”,对新闻事实任意加以断章取义的“选择”、为我所用的“改造”,或者对其价值加以似是而非的解释,结果是新闻报道或新闻评论与事实真相相去甚远。它的危害不仅是违背了事实真相,直接损害媒体的公信力;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人们依据虚假信息进行决策,后果将是十分可怕的。尊重事实、客观报道不是西方媒体的专利,而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追求。周恩来总理曾经语重心长地指出:只有忠于事实,才能忠于真理。按理,我们党领导下的媒体应该不断走向成熟,但如今一些媒体的报道怎么会变本加厉地变形走样呢?
1.新闻报道失实的原因
新闻报道变形走样,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当前,主要有以下几点。
(1)采访缺失,轻率结论
媒体竞争加剧的一个直接表征,就是对新闻信息时效性和刺激性要求的不断提高。在信息传播领域,“先报为君,后报为臣”的效应非常明显,要想在阅听受众中产生影响力,培养他们的忠诚度,媒体就必须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和核心竞争力,必须提供与众不同的信息产品。这促使新闻工作者重数量不重质量,重形式不重内容,重刺激性不重信息丰度,加上许多记者作风漂浮,怕做细致工作,个别记者所谓采访根本就不是为了弄清情况,反映事实,而是为了找“看点”、“卖点”、“兴奋点”,因此免不了道听途说,偏听偏信,轻率结论。
在2008年“两会”上,政协委员张茵的提案引起一场网络大战。争论本来是好事,但媒体在其中充当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却令人深思。按理,“两会”之所以要设置不同界别、不同代表团,就是为了让他们真实地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如果说她的声音过于强烈,那也是制度未能给其他利益群体提供同样的表达机会。但在媒体报道中,大都采用质疑、诘问和批评的语气,形成舆论一边倒。张茵无奈地表示:修改劳动法由政府决定,我再也不说了。[13]媒体看似在为民做主,实则贻害无穷。最根本的一点,就是不利于各种不同意见的正当表达,给那些自以为“正确”的强势群体压制弱势群体的意见提供了一个样板。在张茵提案问题上,委员可以质疑,公众可以诘问,但媒体只能如实报道各方意见,最好超脱一些,不要倒向一边。
(2)曲意逢迎,动机不纯
有一些新闻虽然并非为了搜奇猎胜,制造轰动,但出于某种需要,也会不由自主地曲意逢迎,或夸大其词,或无中生有,或牵强附会,让人一眼就能看到他所报道的新闻不真实,缺乏生活逻辑的支撑,完全是杜撰出来的。这在一些典型报道中屡见不鲜。特别是面对一些官方首肯、领导交办的报道任务,记者们就会使出十八般武艺,不惜采取夸张、联想、推理等文学手法,把典型写得天花乱坠,洁白无瑕,神仙一般。说穿了就是在为任务交办者歌功颂德、树碑立传,让领导看了心里高兴,为今后自己的发展或者办事方便留条后路。
河南省南街村在媒体的报道中,一直是一个“红色亿元村”典型,它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坚持走集体化道路和“政治挂帅”,成为某些人心目中寄托“共产主义”理想的圣地,引起不少人的好奇和向往。而“事实上,当南街村三当家王金忠去世后,就在他的遗物中发现了两千万现金及多本房产证,追悼会上甚至还出现了几个‘二奶’,抱着孩子提出财产要求”,可惜这些铁证如山的事实却被媒体人为地屏蔽。[14]而且早在几年前,南街村的集体企业已被悄悄私有化,负债十多亿元,很多村民对此却一无所知。为什么现实情况和媒体报道大相径庭?回答只有一个:媒体失去自己的专业原则,走进了“遵命新闻”的误区。这样的新闻报道不变形走样那才是天方夜谭!
(3)功力欠佳,词不达意
一些新入行的记者功夫不到家,思路狭窄,语言缺乏,对丰富多彩、千变万化的新闻现象难以驾驭,找不到合适的表达方式,因此就免不了使用一些过头语言、夸张语言,造成新闻报道变形走样。
记者功夫欠佳的源头之一是高校新闻教育。有关数据表明,在广播电视行业从事新闻传播工作的人员学历在高中及以下的超过1/3(见表1)。一个以社会为工作对象、以引导社会为职责的行业,其工作人员学历水平如此低下,如何能够理解复杂多变的社会进程和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如何能够对事实真相准确把握和如实报道?把这么重要的工作交给他们来做,难道能够让人放心吗?因此,大力发展我国新闻教育,改革我国新闻人才培养模式,改变我国新闻队伍结构,已成为非常紧迫的任务!
表1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从业人员学历构成情况[15]
2.新闻失实的治理
治理新闻报道变形走样,需要下真工夫、花大气力加以解决。由于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所以必须多管齐下,各方努力,才能收到实效。以下是一些基本做法。
(1)加强教育,建章立制,优化人才结构
要破解新闻报道变形走样的难题,关键在于强化认识。记者和媒体理应坚守职业理念,把坚持客观报道、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当做一种品格、一种道义、一种责任。
在杜绝新闻报道变形走样的努力中,制度建设要及时跟上。2004年9月23日,原新华社总编辑南振中在全国普通高校新闻院系负责人“三项教育培训班”上介绍了新华社为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所做出的7条规定,包括:①采编人员要深入新闻事件的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不得引用互联网上未经核实的材料和数据,不得将存有疑问的事实写进稿件,不得对新闻事实进行夸大渲染。②引用的事实、数据必须有权威、可靠的消息来源。③报道涉及有争议的内容时,要充分听取有关各方的意见,或与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认真核对事实。④对经济纠纷和民事案件的报道要客观、公正、超脱,采编人员不得充当纠纷一方的代言人。如果纠纷涉及采编人员本人及其亲友,采编人员必须回避。⑤新闻报道要力求用事实说话,除评论、述评等言论性稿件,记者不宜在稿件中直接发表对事实的评论。⑥采编各环节要严格把关,防止发生事实性差错。⑦对防堵重大事实性差错的有功人员要给予奖励;对发生差错的人员和单位要给予处罚;对发生重大失实错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接责任人,要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的纪律处分。这些规定无疑起到了极好的作用。
为了从根本上改变目前队伍整体水平不适应形势需要的状况,各新闻单位要大力改善用人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这才是治本之策。
(2)“三点定位”,注意核实,与当事人见面
一篇消息,是不是反映了生活的真实,是不是令人信服,是有一些具体指标的。第一,它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都必须持之有据,可以核查,没有丝毫的虚构;第二,它必须真实地再现事件的发展过程,不能随意省略、前后倒置或者故意移位;第三,对于新闻背景的介绍,必须符合事实,并且二者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的联系,不能生拉硬扯,胡乱联系;第四,对于人物心理活动、思想情感的描述或者暗示必须与事实相符,绝不可以主观武断。其中,保证新闻六要素的真实无误是核心要求。
一般来说,做到新闻六要素真实可靠,是新闻记者的普遍追求。但是,事物是复杂的,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变形走样。特别是一旦人为地把事物变化的过程任意拆开,人为制造悬念,放大细节,甚至将想象的东西当做事实来描述,那么新闻的变形走样就不可避免了。2007年,BBC电视一台曾经报道过一则关于伊丽莎白女王拍摄照片的新闻。其中有女王戴上王冠、取下王冠,和摄影师交谈、起身离开摄影室、重新回到摄影室等镜头,摄像记者倒是如实记录了整个过程,但台长认为这样报道没有兴奋点,于是将女王回到摄影室的画面剪去,给受众造成女王在和摄影师交谈后愤然离去的印象,一时引起轩然大波,最后以台长辞职而告终。这个教训我们必须记取。
刘建明教授指出:“记者间接取得采访材料,一般要经过‘三角定位法’核实后方可使用。”[16]他的意思是,第二手材料是很容易变形走样的,绝不能轻易相信。获得新闻素材后,要不要经过核实,可以说是记者对新闻真实性是否负责的一个试金石,对新闻事实绝不可“合理想象”,特别重要、特别敏感的信息还要和被采访者见面。
(3)严格实行编辑、部主任、值班总编的三重把关
新闻传播需要新闻单位发挥集体的智慧,从而使媒体提供的信息能够“比那些受了人类弱点和欠缺所腐蚀的执笔者要更聪明、更有理性、更公正、更富于同情心、更富于理解力、更正直……”[17]因此,通过层层把关来实现媒介的商业追求和道德理想,是中外媒体普遍实行的有效办法。
记者实施采访计划之前,要主动和值班编辑沟通,对新闻线索的价值进行评价,权衡利弊,做到“两利相权取其重”;稿件完成后,编辑要用三个办法对其进行可信度测评:一是用业务经验和生活经历进行“毛估”,防止整体失当;二是对一些容易变形走样的地方如新闻的细节、数据、当事人话语的引用等严加推敲,防止细节出错;三是对新闻作品的用语细加琢磨,防止归因失当和评价偏颇甚至定性错误,保证新闻的真实性。
对于编辑加工过的新闻文稿,部主任要站在全局高度,对其意义和价值作宏观评价,再次对有关新闻的生活依据、数据细节等加以考量,决定是否采用;值班总编辑最后对所有稿件进行总体平衡,从政策、形势、报纸宣传理念上再次对新闻作品做出判断,决定是否见报或播出,放在哪一版面、什么位置或哪一栏目、什么时段。
经过如上三重把关,明显的新闻变形走样一般不会出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