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南京《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及对策建议

南京《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及对策建议

时间:2023-10-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南京《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及对策建议大学与地方实现需求与发展的双向互动,既是大学发展的动力,也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日益迫切的需要。南京出台《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给校地互动“打分”,是全国首创。“科技九条”颁布执行后,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成效显著。评估结果和分析报告定期以《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蓝皮书》形式向社会公布。

南京《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及对策建议

大学与地方实现需求与发展的双向互动,既是大学发展的动力,也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日益迫切的需要。南京出台《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给校地互动“打分”,是全国首创。“评估指标体系”的出台,对释放在宁院校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推动南京发展,意义深远。

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青岛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青岛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如何激励和促进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与青岛的互动发展,切实把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人才优势转化为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区域之间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形成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区域之间的互相促进和共同发展,一直是青岛市委、市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借鉴南京市《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对促进青岛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地方互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评估指标体系的出台背景

2012年1月19日,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教育厅、南京市委和市政府联合印发了《深化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打造中国人才与创业创新名城的若干措施》(简称“科技九条”)。 “科技九条”的出台主要是为了破解科教人才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难题,实际解决科技体制改革的三大问题:科技创业者身份的后顾之忧、科技人员与科研成果的市场价值最大化和科技创业企业初创期资金短缺、产品销路和财税负担等难题。

在出台“科技九条”基础上,南京各高校出台细则,鼓励高校教师离岗创业,发明成果转化后收益60%~90%归个人,知识产权折价入股。其次是学校设立“产业教授”和“短期教授”岗位,实行学术休假制度,对下海创业者2~3年不进行考核,取得创业成果经评价后等同于学术成果,不影响职称评定,使其创业没有后顾之忧。其三是政府牵头成立科技经纪人队伍,作为中间人,为产学研高效结合搭建桥梁。

“科技九条”颁布执行后,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成效显著。为了进一步加快形成高校和区域互动发展的共赢格局和长效机制,将在宁高校的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2012年3月,由南京市科委牵头着手组织实施《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软科学课题研究。2013年1月30日,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江苏省人才办、江苏省科技厅下发通知,支持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和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两家第三方评估单位开展评估工作,并将“评估指标体系”一并下发。此时,距“科技九条”颁布恰好一周年。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解读

(一)设计评估指标体系的原则和目标

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导向性、科学性、创新性、开放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则进行设置。总的原则是“科学导向、客观评价、提升服务、注重长效、共同发展”。

通过对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能力的系统评估希望达成三大目标:

目标一,激励和引导在宁高校增强与南京互动发展的意识,形成积极的导向,激发在宁高校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改变传统观念,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人才、科技、设施的优势,提升对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

目标二,有助于省市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的整体情况,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教育科技和相关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目标三,通过评估活动的开展,有助于建立政府、高校之间更加直接、有效的联系,实现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共赢目标。

(二)评估指标体系的组成

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表1)主要反映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带来的影响以及未来提供服务的方向,包含人才服务(28分)、科技服务(41分)、载体建设(21分)以及综合评价(10分)4个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总分为100分。

表1 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img28

续表

img29

评估指标的组成体现了鲜明的南京特色。例如,入选“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人数指标,分值为5分,根据高校师生中纳入“南京321引进计划”的人数,评估高校中直接为南京本地培育或引进的创新创业人才数量;科技成果(含专利)本地转化数指标,分值为7分,考察南京各个高校的应用型科技成果在南京本地转化的数量,以签订技术转让合同或正式签署合作协议为准,含专利对外许可、转让等。

(三)评估的实施

评估的实施由南京市委、市政府联合江苏省科技厅、人才办进行指导。制定相应评估工作规划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要求开展前期调研,形成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细则,组建专家组对参评高校实施评估。评估程序由学校数据填报与自评、指标值确定、计算得分、综合分析、提交评估结论五部分组成。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将联合开展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情况的评估与研究。评估对象为在南京地区独立设置的42所普通高等学校和11所独立学院,高校参照相关标准自愿参加评估。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每期以上一年度的数据作为评估依据,当期发布上一年度评估结果和评估报告。

评估方式采用学校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在学校填报基础数据并进行自评的基础上,第三方根据相关信息和资料进行综合评定;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价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能力,坚持客观定量指标为主、主观定性指标为辅的原则;静态与动态相结合,一方面建立长期数据填报和评估工作机制,形成每两年一期评估结果,另一方面对各高校的数据进行多年连续跟踪分析,形成发展轨迹曲线;同时,通过有关指标的设置,对高校改进举措和成效方面进行观察,确保评估工作能够促进相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评估与引导相结合;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

评估结果和分析报告定期以《在宁高校与南京互动发展评估蓝皮书》形式向社会公布。评估报告将根据不同种类高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评估。

(四)评估将发挥的作用

指标体系是独立于地方和高校的第三方评估体系,也是南京科技体制综合改革的一次探索。它将是校地互动发展的一个结合点,对校地将起到双向引导作用,既能促使地方优化环境,更有效地利用高校的优势和资源;又能激励高校理顺体制,更主动地为地方发展服务。

1.将引导校地实现共赢

“评估指标体系”出台后,将是校地互动发展的一个结合点,对校地将起到双向引导作用。“评估指标体系”将引导校地双方在人才服务、科技服务、共建载体三方面加强互动,特别是在南京新兴产业发展领域,校地互动发展的空间更大,在宁高校优势学科建设,能更多地与南京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校地共赢。

目前,在宁高校对南京发展的贡献率不高,但不代表其对全省乃至全国发展贡献率不高。如果评估结果显示高校与驻在地互动成效不理想,指标对校地双方如何改进都具有参考价值。地方和高校都应该借此反思,找到更好的互动发展的契合点。

2.将促进高校用好现有政策

要提高在宁高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率,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和氛围打造很重要。“评估指标体系”的实施是南京科技体制综合改革的一部分,将促进高校抓住南京科技体制综合改革先行先试契机,用好现有政策。有了这个“评估指标体系”,南京鼓励创业创新的政策,就能更好地在院校落地。

评估指标体系对校地共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载体建设评估上,有4个考核指标,分别是与企业共建的研发机构数、共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站的数量、与区县(园区)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数、科研设备对南京共享及开放的设备数,对这些指标进行评估,无疑将推动校地共建平台工作。

3.推动校地共建社会公共服务平台

高校教师和学生创业需要公共技术、金融、项目孵化等平台,政府在打造平台方面有资金、资源等优势。“评估指标体系”的实施,将推动校地携手共同打造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为创业师生提供更好的项目孵化、融资、技术等服务,提高高校对地方发展的贡献率。

三、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地方互动的情况

驻宁高校的创新能力是南京的优势,而对于青岛来说,青岛市高校总体创新能力与南京比较相对还较弱,但是在服务地方经济方面发展势头良好。而驻青科研机构,特别是海洋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方面的潜力却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因此,如何加强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与青岛的互动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1.海洋科技研发能力国内领先,高校总体创新能力相对较弱

截至2012年年底,青岛市拥有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等 28 家海洋科研与教学机构,各类海洋专业技术人才 5000 余人,高级海洋专业技术人才 1300 人;涉海领域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33家、市级重点实验室13家;全市有各类涉海工程技术中心20家,在海洋科研机构数量、海洋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海洋重点实验室数量、涉海工程技术中心数量方面均领先国内同类城市。

青岛市现有高等学校20所(不包括军校及成人高校)。从建设水平来看,研究型大学及教学研究型大学共7所,其中“211工程”院校2所。青岛市主要高校在数量上(7所)居全国副省级城市第11位,科技人员、科技投入、产出指标均列全国副省级城市第12位。其中中国海洋大学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两所重点高校创新实力比较强劲,两校撑起全市高校科研半壁江山,其他地方高校中只有部分高校在技术开发相关领域取得不小成就,但总量相对偏小。

2.高校与地方开展合作势头良好,研究机构与地方合作不足

一是高校来自企业的科研项目经费大幅增加,占到总数的一半以上,已成为高校的主要科研经费来源,显现出高校研发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2008~2011年研究机构和高校的R&D经费支出中企业投入占比从2008年的7.86%增长到2011年的16.46%,在副省级以上城市中名列第一。其中企业对科研机构和高校的R&D支出中投向高校的占比由2010年的40.6%增加到2011年的77.5%,数量上增加了2倍多。二是2012年科研机构项目经费来自企业的只占6%,比2011年下降了7.4%;企业对科研机构和高校的R&D支出中投向科研机构的占比由2010年的59.4%下降到2011年的22.5%,数量上经2011年大幅下降后2012年有所回升,但仍低于2010年。说明企业与高校合作近几年有较大提升,但是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意愿不强。

3.地方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引导不足

2011年地方政府对高校的科研项目经费投入虽比2010年有较大增长,但占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的比重只增加了1个百分点,达到7%,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5%)。2012年地方政府对科研机构的科研项目经费投入占科研机构R&D项目经费的比重为7.0%,比2011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科研机构的科研项目经费主要来自中央政府,占68.2%。地方政府投入相对不足,一定程度上导致高校和科研机构向科学研究汇集,直接服务地方经济的技术开发不足,与地方经济发展结合不够紧密。

4.技术交易市场不繁荣,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地方经济和产业未建立起互动的有效机制

作为技术成果的主要提供方,驻青涉海科研单位中公益类、基础研究类偏多,技术开发类机构偏少,承担的国家海洋科技项目中,公益调查类项目偏多,应用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偏少;作为技术成果的主要需求方,涉海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偏少,涉海类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投入不足,中小企业参与高门槛的海洋技术创新积极性较低。

2012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为25.37亿元,其中,青岛市7所大学和5所国家级科研机构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为2.87亿元,占青岛市总额的11.31%。山东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和青岛科技大学分居前三位;海洋领域大学科研机构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为0.85亿元,仅占青岛市总额的3.35%。中国海洋大学、中科院海洋所和中国水科院黄海所分居海洋领域前三位。上述数据显示,大学和科研机构对青岛市经济和产业的发展在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方面未能发挥出应有的支撑作用,尤其是海洋领域科研机构的技术交易所占总额比例过低,与青岛市在海洋科研方面的全国优势地位极不相称。

5.中介服务体系不健全,政策法律环境不完善

专业从事科技中介机构数量少,活跃度差;服务、技术转移转化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少,服务水平低;缺乏市场化、商业化、规范化的专业型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公共研发平台等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和运行相对滞后;金融资本支撑科技成果转化作用不突出。

现行对科技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和制度不利于调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类人员的研发积极性;尚未建立专门针对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体系;缺乏引导和鼓励企业、科研机构、中介机构等从事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地方经济的互动情况缺乏有效的监测和评估。

四、对策建议

地方政府作为区域创新的主导者,在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创新活动方面应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出台进一步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成果转化和人才资源利用的政策

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创新型城市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出台更多类似南京“科技九条”、《青岛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专项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等能够切实破解科教人才资源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难题的政策细则,鼓励驻青高校和科研院所盘活和用好现有人才、设备、科技成果等资源,进一步加快技术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使青岛市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更加贴近市场需求,促进科技成果和技术产品化、商业化和资本化,调动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全力构建高校和科研机构与地方互动发展的新机制

一是要搭建校地互动新载体。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创新中心、共建大学科技园和高校企业产业创新中心、孵化器、公共研发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互动合作发展新载体,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参与青岛市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工程,从而得到地方政府和企业更多的投入和支持,同时科技中小企业也得到更多的技术上的支持。二是激励和引导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改变传统观念,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与地方协同发展。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研究制定指向鲜明、基于市场机制的激励政策和制度、配套措施和评估体系,调整对高校和科研机构不同岗位的科技人员采取差异化评价标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指标的权重,将横向课题纳入考核并提高比重。

(三)开展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与青岛市互动发展评估工作

从青岛市的经济发展与创新型城市建设实际出发,建立有效的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与青岛市互动发展的统计、监测、评价体系,以便于地方政府及时掌握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与青岛市互动发展情况,以形成和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评估指标应在尊重不同高校和研究机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科学反映驻青高校和科研机构与青岛互动发展的本质和内在客观规律。要以实施“指标体系”为契机,全力开启校所地互动发展新起点,激励和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与青岛互动的意识,改变传统观念,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提升高校和科研机构对青岛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

参考文献

[1] 康美娟,冯英娟,李刚.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2009,22(6):957-958.

[2] 孙燕,杨健安,潘鹏飞,等.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1,23(3):125-129.

[3]王艳秋.基于因子分析法的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研究[J].中国市场,2010,31:133-134.

[4] 李绩才,王晓波.区域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07,7:243-245.

[5] 邱楷.低碳社会背景下高校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河南社会科学,2012,20(6):40-42.

编写:王淑玲 初志勇

编审:谭思明 管 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