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记者新闻价值的判断力
一条新闻是否有价值,一个事实能否满足受众的某种需要,首先由记者作出判断,然后确定是否选择这一事实加以报道,这一过程称作新闻价值判断,又称新闻价值评价。报道的首要工作是对有新闻价值的事实进行选择,选择的目标和判断标准都围绕价值进行,因此新闻报道的价值选择是一切报道活动的中心环节。在新闻价值选择时,首先是对有意义的事实的确定,这个事实既能实现记者的报道目的,又能对受众产生效用。
新闻价值判断能力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一是记者积累了对新闻价值的认识能力,形成了对价值的判断经验,自觉运用这一经验成熟地判断新闻价值。二是记者的新闻价值判断要服务于受众,具有对受众价值需求的把握能力。三是正确的价值判断立足于对新闻属性与公众需要的预测,具有新闻效用的预测能力。四是正确评价新闻价值,依赖记者的评价立场和评价方法的科学性,记者对新闻价值客观性应有驾驭能力。
新闻价值判断充满了对新闻效益的评价,要掌握四个标准,即利害、轰动、未知、有趣。(1)新闻事实能否给人们带来利害。同公众的生活是否有直接关系,关系越紧密、对受众的利害越大,价值也就越大。(2)新闻事实能否构成轰动性事件。有关人类的安全、道德和国际关系的重大变动,都会引起人们的震惊,事件的轰动性越大,越有新闻价值。(3)新闻事实能否增进人类的知识。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最新发现能满足人类的求知欲,就有新闻价值。(4)新闻事实能否给公众带来精神愉悦,让人们在新闻中获得乐趣,趣味性越强的事件也越有价值。在这里,趣味性不是价值,而是评价和判断新闻事实是否有娱乐价值的因素。
用上述四个标准评价新闻价值,不是指每个事实同时具备这些素质,而是指一个事实具备一两个这类效用,在传播之后就能产生价值。判断新闻价值需要情感、体验和意志保证,可能包含主观随意性,容易产生误判,因此判断立场需要客观、公正、全面。评价之所以有主观随意性,一方面受记者立场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其认识水平的限制,同时也受记者情绪状态的影响。不同类型媒体因其利益和需要不同,对同一事物可能有不同的立场,从而对同一个新闻事实有不同的评价。
记者的评价要接近或完全适合绝大多数受众的评价,才是正确的价值判断,记者只有揣摩受众的立场,把握受众的理念,才能找到价值较大的新闻事实。新闻对公众的吸引力取决于它和受传者的关系,记者对新闻价值的判断符合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标准,就成为价值评价的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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