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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组织体制的类型的分析介绍

时间:2024-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体制”的核心是“制度”,即定义、制约和促成社会个体行动和互动的正式或非正式规则。

二、媒介组织体制的类型

(一)媒介组织体制

1.体制与制度

在通常的话语中,“体制”代表了社会学中所指的“机构”及其稳定关联所形成的结构,以及这种关联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当这两方面固化于某种社会实践中时,这一实体即为“体制”或“系统”。“体制”的核心是“制度”,即定义、制约和促成社会个体行动和互动的正式或非正式规则。制度赋予社会生活以秩序,降低社会生活的不确定程度,限制某些行为或互动形态出现的可能,同时又为另一些行为或互动提供产生的机会,因此,“制度”变化是整个体制变化的必要条件和核心内容。制度不是空泛的、毫无生命力的书面条文,而是由社会主体的实践所建构并不断重构的行为规范。制度与社会主体的实践活动互为条件:制度是实践活动所倚赖的规则和资源,又通过这些实践活动而体现。这就是说,社会主体在不同的时空坐标点多次重复的实践活动构成制度。制度之形成即是对社会生活加以规范和组织的过程,它必然反映作为“原始参照框架”的统治意识形态,并将之体现于历久不变的“常规”活动之中。[8]

2.组织体制

所谓组织体制,就是指以集权和分权为中心的、全面处理组织纵向各层次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的体系。组织体制关系到组织能否既保持必要的统一性,又具有高度的灵活性。组织体制是组织成立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任何一种组织体制的形成和外部的环境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组织内部体制变革不可分割。

组织体制的形成主要基于下列因素:

(1)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因素。一个组织的出现,首先与组织所生存的社会情境有关。它所处其中的历史演变和文化发展、社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变革的发生,组织体制将因此受到影响而发生变化。例如,我国企业过去的主要倾向是不问企业具体条件如何,一律实行高度集权,这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一致的。现在,随着经济转型,不少企业又出现了过度分权、联合企业变成了企业的联合的问题。这两种倾向其实都违背了现代组织设计的权变理论,没有从企业实际出发,根据企业的不同条件去正确处理集权与分权的关系。

(2)政治因素。组织所处的国家、地区乃至世界的政治格局的变化,也会影响到组织的体制设置问题。例如,中国加入WTO之后,许多组织不知不觉按照WTO的原则在改变着组织本身的体制模式。媒介组织的体制变革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3.媒介组织体制

媒介组织体制,特别是媒介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要求一种政治和法律环境。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一个有权威的、具有同一性的公正的法律制度;一个能够提供公共产品的政府。其实,任何一个社会中,媒介产业作为社会既得利益集团,是倾向于维护现有经济、政治、教育、艺术宗教军事组织的合法性的;即使有媒介反映和表现社会冲突与紧张,但是社会中绝大多数媒介几乎不挑战国家的主导的制度力量;媒介生产公司是否挑战社会取决于它资源的来源,即来自主流社会,如政府、大广告商、有权力的组织(主流宗教组织等)、大部分受众等,还是来自边缘社会,如非政府机构、特定发行商和播出商、小众同质群体、小广告商等,从而产生了主流媒介生产商和边缘媒介生产商之分。其实,从我国媒介制度变迁中也可以看到这种部分媒介主流化而相当媒介日益边缘化的过程和结果。媒介的生存与发展也首先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是由市场规则决定的,即国家有关的公共政策

(二)国外媒介组织体制的类型及演变

国外媒介组织体制的类型,主要是指广播电视组织机构的类型。就历史而言,主要有两种:公共广播电视体制和商业化广播电视体制。

1.公共广播电视体制

公共广播电视最初是以代表国家的全国性广播服务机构系统的方式在欧洲出现的。而目前国内学界讲得最多的还是以西欧和北美为其代表。从一般意义上来看,西方公共广播电视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国有社会公营体制

国有社会公营广播电视体制是以资产国家所有和经营活动由公司在社会参与下自主进行为基本特点。从广义上讲,国有社会公营广播电视体制包括国有政府主导型、国有国会主导型和社会联合公营型诸多体制,因为当代,尤其是80年代以来,所有这些公共广播电视体制类型,其最高层的人事构成和总体财政状况是由社会各基本政治力量共同决定的,而电台电视台基本上是依法自主经营,政府间接调控。从狭义上讲,所谓国有社会公营广播电视体制,它与政府或国会主导之下的公共广播电视体制最大的区别是:由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或强大的文化传统,政府和国会都不能主导国有公营型广播电视公司最高管理机构的人选。

(2)社会联合公营体制

社会联合公营广播电视体制,是以多方政治力量共同认可公共广播电视组织结构、领导人选和大政方针为核心特征的。与国有社会公营广播电视体制相比,社会联合公营广播电视体制虽然同属于公营广播电视体制范围,但是有其特殊之处:其一是公有制形态多样,主要有国家所有、地方所有、公众团体所有和社区所有等;其二是经费来源更加多元,除了视听费、国家财政补贴和广告收入之外,还有公司、社团、个人捐资等;其三是多方政治力量的共同认可发挥着主导性的政治调控作用,这可以说是此类广播电视体制的突出特点。

在国有社会公营广播电视体制中,中央政府在众多政治力量的互相制衡关系中仍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在社会联合公营广播电视中,党派、社会团体、区域势力(地方与社区)的竞争与合作最终决定了广播电视经营机构的传播活动与最高层的人事安排,中央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一般不能干涉和直接影响社会联合公营广播电视经营机构的人事安排和节目内容,只能依法进行很有限的宏观调控。

当代西方社会联合公营广播电视体制大致可区分出地方联合型、社区/文化联合型、党派联合型、公众团体联合型等多种形态。

(3)国会主导下的国有公营体制

在国会主导之下的国有公营广播电视体制中,国会是决定全国性公共广播电视的中心力量,在机构组建,尤其是公共传媒领导人选安排,或在日常行业行政监管等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而由于各国政治文化传统、国会组织结构和有关公共广播电视法规体系差异很大,所以国会主导下的国有公营广播电视体制呈现出不同的政治特色。有的党派特征明显,诸如意大利,有的则相反,诸如丹麦;有的社会代表性较大,有的则不然。

(4)政府主导下的国有公共体制

政府主导下的国有公共体制,是以中央政府作为最终向国会负责的主要角色对公共广播电视进行领导为基本特征。在此公共广播电视体制中,虽然公共广播电视经营机构原则上依法具有独立公益法人地位,但是中央政府首脑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可以、也习惯于对公共广播电视经营机构一方面在宏观上进行政策引导,另一方面在微观上以行政手段主导其经营方式、财政收支、人员调动,甚至节目安排及其内容。而在其他当代西方广播电视体制中,不管是国有社会公营型,还是社会联合公营型或国会主导之下的国有公营型,公共广播电视经营机构都是此领域的中心主体,政府一般不能左右其依法开展自主经营活动;另外,由于国会、法院以及其他社会政治势力广泛而又深入地参与公共广播电视宏观层面的建构和运作(诸如高层领导任免、财政预算、各类节目传送比例等),形成政治调控关系的多元均衡态势,因此政府不可能起主导作用,而只能作为众多影响公共广播电视的重要一方,主要是发挥一些宏观行政调控功能,并且还深受其他政治势力的制约。

2.商业化的广播电视管理机制

商业广播经营模式是在媒介私人拥有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其前提是媒介完全由私人独资或集股兴办(股份制),具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利;对法律负责,不对政府负责,政府无权干涉其日常运营。最高决策机构是由大股东组成的董事会,董事会负责财政预决算,任命媒介负责人和确定基本方针;负责人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并具体操作媒介。媒介的独立发展空间宽松。商业模式中的广播是作为私人企业来经营的商业性集团,通过提供媒介产品——节目来赢得经济收入,维持媒介的正常运作和高额利润,以赢利为最终目的。这一模式在全球发展最为成熟和完善的首推美国。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兴起广播事业的国家,也是私有商业化广播事业最为发达的国家。

各个国家的媒介体制并不完全相同。以日本而言,主要是以国营和民营双轨制的形式:日本广播协会(Nibon Hose Kyokai,简称N H K)是亚洲地区成立最早、影响最大的广播机构,也是日本唯一的公共广播电视机构。根据日本《广播法》的规定,N H K为“特殊法人”,不属于任何政府和政党,在全国范围内播出丰富而优秀的广播电视节目;是国家授权的非赢利组织,依靠收视费来维持运营(1968年废止了广播收听费)。N H K与日本商业电台的最大区别在于其强大的资金保障,没有广告收入和商业因素的压力和干扰,可以自主编排、播出高质量的广播节目。N H K有自设的节目制作中心,独立经营,实行“制播分离”的形式,制作的节目质量上乘。

(三)我国媒介体制的演变及特点

我国很大程度上沿袭了前苏联的媒介规范。媒体与国家政权关系的根本在于:媒体为国家所有、为党所有。这就使得媒体在经济上失去了所有权。媒介组织的采编业务必须为国有,并且只能在业内融资,这就使得媒体在经济上失去了独立地位。在组织上,中国传媒业的遵循“党管干部”原则,这使得媒介在组织形态上和政党联系在一起。因此,我国媒介组织体制的类型,和国外相比,其性质是国家所有的,类型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基本是由国家拨款、国家派遣组织管理者,运作模式是行政机构模式。20世纪90年代之后,媒介组织的体制在一系列的媒介政策的指导和强制下,开始从形式上有所改变。这里的“形式上”是指,媒介组织体制从运作上开始更新,性质上依然是国家所有。这种演变过程可以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与媒介相关的边缘业务的商业化倾向(1978~1995);第二阶段,媒介组织的经营模式开始改变,原有的媒介组织体制和现有的媒介体制的革新发生冲突(1995~1999);第三阶段,媒介组织体制完成革新——“一元体制,二元运作”成为媒介现实。

我国现行媒介组织体制的特点:

1.一元制度,二元运行

一元制度,指媒介为国家所有制;二元运行,指既要国家拨款,更要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去获取广告利润。这种体制下的媒介既要完成现行政治结构所要求完成的意识形态宣传任务,又要通过广告等市场经营收入支撑媒介的再生产。简言之,既要用国家所有制赋予的政治优势在市场上获取经济收入,又要用市场上赚取的经济收入完成意识形态领域所需要完成的政治任务。当前,我国媒介从业者对现有制度具有两重心理:乐于利用这种制度所具有的用政治权力换取经济收入的作用,不愿意轻易放弃这种体制带来的垄断地位;担忧的是这种制度具有的政治性以及由此带来的政治和经济风险性,在政治需要和经济考虑之间往往要作出不符合人性和商业性的取舍,这使得从业人员自身经常处在协调政治与经济平衡的过程中。媒介管理者的心理因素则更为复杂,商业的利益和职位的政治性,常常使他们在设计媒介组织的结构时,左右不定,行政力量和经济因素在媒介组织机构中的矛盾得到尤为突出的表现。

2.管理体制中的身份矛盾

在“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原则下,媒介组织名为事业单位,但实际上却成为事业单位、“准行政机关”和企业三种难以相互兼容的身份的矛盾混合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事业单位应当是由国家财政拨款的以服务公众利益为目的的非赢利组织,但是媒介组织基本上没有或者是只有象征性的财政支持,在服务公众的同时,还必须依靠参与市场竞争获取资源补偿与实现自我发展。作为党的新闻事业,媒介组织必须以党性原则为指导,无条件接受党的领导,要完成一些指定的宣传任务;党报的所有权、重要人事权、重要的决策权以及传播内容的终审权等都属于党政机关;媒介组织的内部管理带有很强的行政机构的特点,一般是高度集中的科层制官僚组织结构,而不是现代媒介组织体制,如管理人员都有一定的行政级别,管理上有较强的“官本位”色彩。这种体制管理层次多、部门多、冗员多、效率低下。可以说,又具有“准行政机关”属性。作为企业,媒介组织成为独立的经济组织,必须通过市场的经营活动,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经济利润,以实现自我发展、保证国有资产增值、为员工创造福利等为目的。但是,媒介组织又没有一般企业发展所必需的自主决策、自主经营的充分权力,因而,如何处理和协调宣传效益、公众利益与商业经营之间的矛盾成为媒介组织运作的最大难题。

3.资源配置中的力量矛盾

由于媒介的多重身份,导致其所需资源的配置力量多元化。一是行政力量。二是市场力量。在过去,不成熟的广告市场中,依靠私人关系、送礼或根据行政指令获得广告业务是相当普遍的现象。随着广告市场的日渐成熟,广告客户的广告投放行为越来越具有市场目的性,越来越重视广告的投入产出比,他们根据客观数据,科学判断,理性决定广告投放。于是,资源配置力量的矛盾就出现了:广告的市场经营与发行的行政力量无法有效地对接和整合。以报纸为例,在广告客户眼中,个人订户的商业价值最高,其次是报摊零售读者,最低的读者是公费订户。三是社会资本力量。社会资本作为在计划和市场外配置资源的第三种方式,可以使媒介获取诸多稀缺的资源,如与党政机关的天然联系使党报可以优先获得某些信息;政治上的优势可以提升媒介的权威性以及公信力。但是,媒介的特殊社会资本的不当利用,使媒介的社会资本本身受到侵蚀,影响媒介的整体竞争力水平。媒介社会资本利用不当的一个主要表现就是没有从整体上合理利用社会资本,而少数职员把社会资本当做个人获利的工具,使媒介组织的声誉、品牌等受到极大的损害。

4.内容生产中的定位矛盾

媒介组织的功能,一方面是指导工作,宣传上级意图,反映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向社会公众提供各类信息,以良好的信息服务来吸引广大群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组织传播与大众传播两种模式并存,产生许多不协调之处。在经营理念上,存在政策指导、思想宣传与信息传播、提供新闻服务的矛盾;在读者定位上,存在面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与面向一般普通民众的矛盾;在传播内容上,一方面,必须刊登宣传内容,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刊登能够让普通民众喜欢娱乐、生活时尚、市场动态类等信息内容。由于很难把组织传播与大众传播很好地协调起来,结果导致部分媒介价值取向的分裂与内容结构的扭曲。

5.组织机构中的性质矛盾

早期的中国媒介产业重组缺乏明确制度化目标,随着媒介组织的逐渐完善化,组织机构的性质的矛盾日益明显。媒介组织是什么类型的组织机构?政治性的组织机构?社会性的组织机构?文化性的组织机构?还是商业性的组织机构?回答是混合型的。关键的问题,媒介组织设立的目的是什么?换言之,媒介组织的机构设置遵循的是什么样的原则?我国媒介组织的历史形成模式,决定了媒介组织的机构设置的行政原则,产业化和企业的组织设计原则正在冲击着组织的设计目标,如何在商业性和行政性之间为媒介组织找到一个很好的组织设计的原则和目标,是中国媒介组织正在面临和完成产业化蜕变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就我国的媒介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建设而言,亟需慎重权衡国家利益、媒介利益和公众利益;既防止市场失灵,又防止政府失灵;建立公共所有的现代媒介制度。对于中国现阶段的媒介生产环境而言,由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媒介正处在巨大的变动过程当中,媒介的双重性质和功能导致媒介产品生产中宣传导向与市场效益之间矛盾突出,新闻产品的价值标准模糊不清,编辑部的运作规则缺少制度化保障,新闻从业者个体与新闻媒介组织的身份认同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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