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关于举办校庆活动的请示
(校党〔2003〕13号)
教育部:
校庆活动,是大学特别是知名大学最宝贵的教育资源之一。举办校庆活动,对于增强学校的内部凝聚力、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2000年5月2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决定,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合并,科技部管理学院并入,新组建为华中科技大学。
合校三年来,我校在综合办学实力和社会影响力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三年来,我们坚持“四个融合”和“五个统一”,坚持发展,坚持改革,解决了合校融合中的大量难题,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了凝聚人心、鼓舞斗志、团结奋战、推进发展,确定学校的校庆日、举办校庆活动,已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合并前的几所学校都有着悠久而辉煌的历史。1952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进行全国院系调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原武汉大学(建校于1893年)将工学院分出,与湖南大学(建校于1903年)、广西大学(建校于1928年)和中山大学(建校于1924年)等院校的部分系科合并,成立华中工学院,后为华中理工大学。1907年,德国医生埃里希·宝隆创办上海德文医学堂,1908年定名为“同济德文医学堂”,1951年前后,上海同济大学医学院内迁,与原武汉大学医学院合并组建中南同济医学院,后为同济医科大学。1952年,中南地区6所学校在江西庐山合并组建中南建筑工程学校,1953年迁址武昌,后为武汉城市建设学院。
由此可见,原三所学校既继承了百年老校的办学历史传统,更体现了在共和国的旗帜下发展壮大的鲜明特色。同时,原三所学校在新中国建立后至今,经历了中国高等教育战线的两大改革,即五十年代初期的院系调整和世纪之交的高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也是新中国高教事业发展的见证。因此,高等教育界一致公认:华中科技大学是凭借新中国自己的力量建设起来的一所重点大学,与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历史同步。
按照教育部《关于校史和校庆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十分强调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是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得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一历史事实”,经多方征求意见,我校拟决定: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进行全国院系调整的1952年定为华中科技大学的建校年;把每年的10月8日确定为华中科技大学校庆日;本着隆重、热烈、俭朴的原则,于2003年10月8日前后举行华中科技大学校庆活动。
2003年华中科技大学校庆活动命名为:
华中科技大学校庆大典:
(1952—2003年)
暨庆祝原华中理工大学成立50周年
暨庆祝原同济医科大学成立96周年
暨庆祝原武汉城市建设学院成立51周年
专此请示。妥否,请批示。
中国共产党华中科技大学委员会(印)
二○○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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