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20104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具备扎实的金融学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在银行、证券、保险、投资等金融机构和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各类企业、高校等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创业型的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基本素质要求
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并基本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人才。
2.基本知识要求
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和法规,掌握金融、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政策、方针和法规,把握国内外经济动态,初步具备以金融学专业知识为核心,以当代财经类及其他相关知识为辅助的较为完善的知识体系。
3.基本能力要求
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计算机运用和操作水平,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
4.基本技能要求
熟悉银行业务操作,具备金融投资分析技能,这些技能具体包括:各项银行业务操作技能,证券投资分析技能,期货投资分析技能,外汇投资分析技能,投资项目评估技能,国际结算业务操作技能等。
三、培养特色
通才式的教育。紧扣现代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现实,在大金融的框架下构建学生的知识体系,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全球视野和人文素养。
应用型教育。紧扣金融学的实践性和应用性,大力开展实践教学,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素养的应用型人才。
创业型教育。通过学生模拟创办和经营金融机构以及举办和参加金融模拟交易大赛,激发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能力。
四、主要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管理学、国际金融学、货币银行学、金融工程、公司金融、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金融计量学、金融企业会计、投资项目评估等。
六、学制与学位
我院普通本科教育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4~6年)内修满学分,可以毕业。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达到毕业要求,发给毕业证书;其中符合国家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七、专业全程教学计划表
金融学专业全程教学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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