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教学评价的基本要求
(一)教学评价要体现全面性
艺术体操教学课质量每个因素不是单一的、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互相影响构成一个整体。在评标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不能只凭经验和感觉,应以艺术体操学科的特点和不同的教学模块的内容为依据,体现普通学校艺术体操课程的性质,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及体育艺术审美教育的客观规律,要从全局出发,涵盖课程目标的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项内容,以多角度、全方位的视角分析评价。
(二)教学评价要有明确方向性
教学评价是检验教学效果、教改方向正确与否的重要手段,是促使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得以改进与完善的有效措施。在评价时,要根据教学目标,确定评价标准和评价内容,力求重点突出、简单易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教师总结经验,不断更新改进教学方案,同时,也有利于学生查漏补缺,发现和挖掘自身运动潜能,鼓励张扬个性,培养创新精神的思想,促进运动表现及技能的发展。
(三)教学评价要多种方式相结合
教学评价的方式取决于评价的内容,但即使评价内容相同,又因具体教学情况的差异,评价的方法也不尽相同。一般是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灵活把握,采取多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例如: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绝对、相对与个体内差评价相结合等,以达到优势互补,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切合实际的评价,都能从评价中获得新目标和新动机,以全面提高评价质量。
本章小结
艺术体操教学技能是教师素质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品质之一,可以通过学习与实践获得发展和提高。在教学的不同阶段,要求不同的教学技能与之相适应,才能完成教学任务,达成教学目标。教学设计技能是教学顺利完成的前提,教学的实施技能是教学得以成功的保证,而教学的评价技能是改进教学的依据,它们之间既各自独立,又密不可分,构成了艺术体操教学技能的完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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