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产习俗
回族的物质生产习俗包括农业生产习俗、林业生产习俗、牧业生产习俗和回族的工匠作业、制药习俗等,是回族民俗的基础。这种习俗既继承了阿拉伯地区穆斯林的生产习俗,又直接吸收学习了中国汉族等兄弟民族的生产习俗,形成了以回族社区经济为主的不同生产民俗风貌,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对整个回族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关系都有一定的影响。
一、回族经济类型及生产方式的历史概述
回民擅长畜牧业 摄影:杨继国
回族不仅在族源、文化上表现为多元特征,在经济生产上也显现为农—牧—工—商等多元经济面貌。早期的回族先民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中亚、阿拉伯及波斯地区的穆斯林商人。唐宋时期广州、泉州等沿海地区的番客活动主要为商业行为,其行业也多为香料业、珠宝业。元代,随蒙古军队四处征戍的穆斯林大量拥入华夏,在实现本土化,迎娶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女子形成新的民族共同体回回人的过程中,其群体经济及生产方式也大规模的实现了本土化与地区性适应与转变。伴随元明清几朝,回回人由番客侨民逐渐成为“编户”华夏人的过程也表明了广大的回回以农民的身份进行着封建制的生产,农业生产成为回回主要的生产方式。元时,由于成吉思汗西征,把大批东来的回回军士整编为探马赤军,大批的回回军士多为军籍、工匠身份,主要从事军事战斗、军需补给等劳作。伴随忽必烈南征北战统一中国,四处征讨的回回军士沿交通要道、驿站之地驻守,一边打仗,一边进行军屯从事农业生产,从而形成了“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集军事与生产一体的特殊社会结构进行军事防守,亦进行农牧劳动成为这一时期回回人的主要生产生活内容。明清一直延续这一过程,伴随大量军屯—民屯推进,不仅奠定了大分散、小聚居的回族人口分布格局,同时为回回人由军士军户逐渐成为编户的身份转变过程形成了其从事农业生产的特征。
纵观回族形成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受阿拉伯、波斯等民族特性及伊斯兰教教义的影响,回族社会的生产自始至终都与商业发生着密切关联,商业活动贯彻早期的东南沿海番客与番坊、回族农村与城镇、回族家庭的每个角落。秉承民族善于经商的传统,回族社区经济由历史上单一从事牛羊屠宰、饮食、小手工业等小商业活动发展到现代具有规模特色的回族经济,呈现出制造、饮食、屠宰、矿冶等丰富多彩的民族经济类型与生产方式。
二、回族生产特性及内容
回族的经济文化生活具有多层次、多结构的特点,不仅依靠单一的经济方式,搞活地方经济优势,而且灵活多样地发展自身经济。不同地区的回族生产方式各异,但又有区域特征,甘、宁、青的回族以务农为主,兼营畜牧,如饲养牦牛、绵羊;新疆与内蒙古的回族则是农牧结合,或以牧为主,如放牧骆驼、马、羊等;豫、冀、鲁等地的回族除务农外,还兼营季节性的小商业、小手工业,如制作貂皮、牛羊皮革等;滇和川、黔的回族一般是农商兼顾,或以商业、运输业为主;东北回族多以林业为生;海南和东南沿海的回族很多从事航海业或渔业;大中城市的回族主要经营商业和饮食服务业。
历史上回族社会以农业为主。因为回族主要聚居于人口较多的城镇集市,土地极为有限,农作物的种植技术相对汉族群众要落后些,但是由于他们讲究精耕细作,从而提高了农作物单位产出。虽然发展农业有所限制,但是有着交通便利、物资交流大、消费需求高、信息快捷等优势,所以回族群众一直都注重进行不同形式的经济劳作方式,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对商业的抑制使得商品生产和交换发展迟缓。随着人口激增和城市的发展,对商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加,而回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里充当了活跃商业、繁荣市民生活的重要角色,这样的社会角色还包括农村中物资流通与交换等简单的商业活动。如在西南多民族地区,彝、藏、苗等民族粮食、牲畜等相对较多,而缺少劳动工具、盐、茶叶等生活物资;内地汉族、白族土地少,人口多,对粮食等需求量大,自身生产难以满足,长期以来回族商贩在村寨、平坝与山区、汉—苗—白—彝—藏等民族之间从事物资交换流通。历史上回族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因商业活动满足了边疆与内地不同民族的物质生活需求,活跃了区域经济,增强了不同民族之间的经济往来,也不断密切了同各民族之间的友好关系。
洗小净用的铜汤瓶 摄影:丁克家
回族的商业活动较为集中于早期的香料、制药、珠宝、古玩行业,这源于回族先民中香料来自“海上丝绸之路”商贾的背景。早在公元7世纪前后,有许多阿拉伯人、波斯人来到扬州、长安等地,从事以珠宝为主的生意。据史书记载,波斯等西域国家的主要特产就是珍珠、宝石、翡翠、玛瑙以及其他香科和药物等,所以回回善于识宝,又善于经营珠宝,在明代就获得了“识宝回回”的美称。清以后回族不仅经营珠宝,而且还经营文物、古玩、字画等,事实上回族在元以后历代朝廷定都的地方,都经营珠宝业,供宫廷和上层有钱人购买。如北京的珠宝玉器行,一直大多被回回所垄断。之后逐渐拓展为手工业加工,如制作铁器、铜制品加工,这与元明时期回族军士铁匠身份有历史渊源。云南纳家营回族祖辈多为军旅铁匠,自古有善于制铁的传统,因为回族生活中喜好铜制品,烹制菜肴的锅、勺,礼拜洗大小净用的铜汤瓶也促成铜制品加工的发达与繁荣。饮食业、牛羊屠宰行业主要与回族饮食禁忌有关。回族饮食业的特点是以牛羊肉、小吃、糕点等名扬全国;以干净、卫生(不吃死物)、热情、好客招揽顾客;以品种多、花样新、制作细、味道香博得人们的高度赞扬;以薄利多销占据市场。如北京的牛行多设于牛街,明代牛街以宰牛为业的达万人左右。据清代《冈志》记载:牛街西街每日午后宰牛、羊数百,倚仗牛羊为主,凡十余行,无虑数千家,莫不饱食暖衣,仰街牛羊。改革开放后,回族在全国各地从事饮食业的更多,同时伴随城市化的发展及人口流通的不断加速,回族餐饮业发展迅速。如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青海化隆县等地的回族,他们有一部分人在本地从事饮食业,有一部分分散到全国各大城市从事餐饮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十分明显。清代以来回族采矿的很多,云南、西北等不少地方的铜矿、银矿、砂金矿都由回回矿工开采和冶炼。而回族马帮、(牦)牛帮、驼队的出现主要是清代回族人口由中原向西南、西北等地区的大迁移发展有关。马贩、驼队不仅在甘、青、宁、新等地,云南、内蒙古等省区的回族也长期从事马帮、牛帮和驼队贸易。早在明、清两代,甘肃平凉、天水和陕西、内蒙古等地的回族穆斯林商人常常拉着大批驼队,到宁夏吴忠等地赶集贩运货物。回族的马贩、驼贩等主要是贩运煤炭、食盐、碱、米面、油、茶、百货、绸缎布料、瓷器、皮毛、药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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