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第三次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2009年9月29日,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学校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学校党委书记钟海青赴京出席表彰大会受奖,并受到胡锦涛主席的亲切接见。钟海青书记激动地说:“能够亲身经历这伟大而庄严的时刻,我感到无上的光荣与自豪,这是学校的光荣与自豪。同时也感到广西民族大学发展建设的责任更大,使命更光荣!”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表彰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新形势下,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扎扎实实做好民族工作,大力促进我国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奋力开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不断形成实现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幸福安康的强大力量,不断形成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强大力量,不断形成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强大力量。
大会表彰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739个,模范个人749人。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就和经验,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动员全国各族人民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习,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这次广西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共有88个。自治区主席马飚带领34位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代表赴京受奖。代表团还观看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和大型音乐舞蹈史诗“复兴之路”,并在10月1日参加国庆大典观礼以及国庆联欢晚会。
这次全国共有11所高校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广西民族大学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我校的亲切关怀。建校57年来,学校坚持面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办学宗旨,走“民族性、区域性、国际性”特色发展道路,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专门技术人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凌 玲 吴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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