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训练
2009年,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和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要求,对3592名2009级新生进行了两周的军事训练。在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军区、南宁警备区、防城港军分区及共建部队的关怀下,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学校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条令条例、解放军优良传统、军兵种知识、队列动作、战术基础动作、反恐防暴、紧急情况疏散与隐蔽、消防防灾及自救与互救等训练科目。经考核,各科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达到了军训的目的,按计划完成了军训任务,学校被自治区教育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评为2008—2009年度学生军训先进单位。
一、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把思想教育渗透到军训的每个环节
在军训中,学校以强化大学生的国防观念和提高军事技能为目的,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渗透到训练的每个环节上。一是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教育,使参训学生明确大学生军训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义务;二是进行解放军优良传统教育,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优良作风;三是进行爱国爱军教育,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增强国防观念和国家安全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利益的使命感。
二、讲究训练方法,科学组织训练
一是循序渐进,注重把握军事训练的一般规律,不蛮干。二是在训练教学活动中提倡“精讲多练”,针对学生特点,做到因人施教,争取军训的整体进度一致。三是分步细训,使训练的效果既快又好。四是广泛开展各种评比竞赛活动,使军训充满生机活力。在9月29日举行的学生军训阅兵大会上,40个阅兵方队,在校旗的引导下,同学们个个精神饱满、纪律严明、步伐整齐、动作规范,充分展现了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训练成果。
三、健全各项制度、严格组织管理
训练前,武装部召开副排长以上的军训团干部会议,组织学习军训的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安全规定,学习军训目标责任、各级领导的工作职责和军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条件等具体规定。通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和责任。同时要求各级负责人把军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参训学生,使参训学生心中有数,坚决执行。为了确保军训工作安全稳定,武装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了《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下发给各单位执行。对训练中使用武器的管理,学校军训团要求每次用枪时,枪支出入库必须严格登记手续,并把枪支按编号落实到个人,保证枪支出入库的安全。对于容易发生事故的实弹射击考核,重点抓好安全教育,周密组织领导,严格考场管理,从而杜绝一切事故苗头的发生,确保了安全稳定。(陈铭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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