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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电视创作,音乐与诗歌(文字)在音乐电视画面创作中的关系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电视画面则是在电视屏幕上显现出来的诸多可视性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的集合。音乐的这一特征,使音乐电视的画面叙事性质被大大削弱。

第二节 音乐电视创作

一、音乐电视的视觉设计

1.抽象与具象

音乐的抽象性决定了音乐电视的抽象性,而这种抽象又要付诸电视形象的表述。音乐是心灵的共振,也是情感表达的方式。而情感是人自身的心理反应,这种反应在通过外在形式表达的时候,就有了声音,有了动作,有了表情。同一曲音乐,在欣赏时,不同的人根据自己的文化修养、生活体验以及宗教信仰等各种综合因素,寻找各自的对应物。比如贝多芬的名曲《命运交响曲》,当听者在不同环境、不同年龄段、不同境况欣赏时会产生不同的心理体验。“命运是什么?”抽象得不能再抽象,而当命运和职业、经历、身份、文化、道德等发生关联时,随着听者情感的寄托,可以找到对应的载体,可具象到大山、大海、风雨雷电,也可具象到花团锦簇、残枝败叶、涓涓溪流、杨柳清风等,但每一个对应物都和自身的审美有关。在MTV制作中,就是要把抽象的音乐化为具有概括力的视觉形象或视觉符号,诸如光影、色彩、几何、图形、运动线条。尽自己的想象,把抽象符号化为具象图形,来谱写视觉乐章,赋予视觉以节奏和韵律。

2.意境和意象

音乐电视的设计要考虑虚与实的关系,懂得抽象与具象的衍生。视觉形象的构建,基础源于音乐给创作者提供的想象空间,这想象空间包括意境空间和意象呈现。意境可以是虚构的,是创作者和欣赏者共有的情感居所。意象是具体的,即心理意象,例如王菲在春晚演唱的《传奇》,偌大的舞台,王菲亭亭玉立,在其演唱的过程中,身后巨大的LED显示屏上,不断变化出五彩的图案,赏心悦目,给人一种想象的空间,营造出空灵、隽永的意境。而“蝴蝶飞舞”、“星光闪闪”正是创作者的心理镜像。

3.前卫与时尚

音乐与电视结缘,派生出一种新的艺术样式,从这个意义上讲音乐电视具有前卫意识,而前卫与时尚又是一对孪生姐妹。因此,其设计应大胆、流利,发掘新奇别样的视觉冲击力。其第一要旨,犹如T型台上的时装走秀,引领视觉语言,发展新的潮流。它要求创作人员充分发挥电视技术手段的潜力,掌握新技术,将最新科学技术运用到创作之中,不断尝试,用于创新视觉形式。一首歌曲只有几分钟,但动用的技术手段却很多,有移动轨、升降车、移动支架、航拍、水下拍摄、微观拍摄,后期编辑也涉及非编、三维、特技、三D动画等。

二、音乐与诗歌(文字)在音乐电视画面创作中的关系

音乐电视在表现形式的时空流动中,同时展示了音乐、诗歌、运动画面三种不同表现形态的美感意韵。这种融音乐、诗歌、画面创作三要素于一体的艺术表现特征,从视觉和听觉的形式上演绎了音乐的内涵和意境。

音乐是被表现的主体,画面从属于确定的音乐形象。在音乐电视中所有的画面造型元素都是用来表达、演绎音乐的内涵和意境,并推动音乐情绪的发展的。音乐所创造的音乐形象具有抽象性、情绪性和意象性的特点,也具有不定性和不可视性。而电视画面则是在电视屏幕上显现出来的诸多可视性语言符号和非语言符号的集合。电视所创作的画面是对“物质现实的复原”,是满足观众“眼见为实”的需要。电视画面的创作之所以要借助于文字语言,是因为“文字语言可以为每一类型的思维提供一个清晰明确的符号,帮助维持感觉世界固有的次序。文字语言就像一个个指针,将这些有意义的峰尖从绵延在地平线上的山脉轮廓中突现出来”。所以,音乐电视中的音乐主体应该有两个元素组成,音乐和诗词(文字),他们对音乐电视画面的构成都具有主导地位。音乐电视作为音乐信息与图像信息的结合体,视、听信息的相互制约关系,就成为音乐电视创作与欣赏中所关注的中心问题和评价音乐电视作品的主要标准之一。在音乐电视中,音乐是起主导作用的表现元素,而画面则是把创作者在音乐欣赏中产生的主观表象,通过技术手段变成客观的视觉图像。所以相对音乐音响而言,画面是一种从属性的表现元素,它表达的只是创作者个人对音乐的理解。当然,在音乐电视中,音、画信息彼此的关系,并不是音乐对画面的单向制约,而是复杂的双向制约关系。

1.音乐对画面的制约

在音乐电视中,音乐起着叙事、抒情以及说明和阐释的作用。通过一首音乐旋律和节奏的组合,引起观众的情感共鸣,从而产生一种由联想到幻觉的审美愉悦,让观众在这种愉悦过程中体味生活、了解人生,起到感化人的作用。所以一个成功的音乐电视作品,首先应该有一首好的歌曲,然后再由精美的电视画面进行烘托。画面在音乐电视中是创作者对音乐意境感悟的具象表现。在音乐电视中,它与音乐互为补充、相互协调,完整统一地表现同一个主题。两者关系是相互和谐、相得益彰的。音乐旋律和歌词提供的意境,要通过画面的进一步阐释才能得到延伸和准确表达。相对于电影、电视剧,音乐电视的画面风格受音乐的制约极大,并由此形成了自身的独特风格。由于音乐“语言”没有明确而固定的语义,因此音乐不擅长于叙事,而擅长于营造某种朦胧的、流动的、下意识的或非逻辑的情绪。音乐的这一特征,使音乐电视的画面叙事性质被大大削弱。与电影和电视剧等相比,音乐电视的画面或完全是非叙事的情境组合,或虽然有叙事成分,但这一“叙事”也是相当概括、简略、不完整的,时空跳跃既快且大,情节过程简约,不连续。这些特征,都可以看做是音乐表现特征的视觉化。

2.画面对音乐的制约

由于音乐电视的音乐必然要衍生出画面,因此,适合拍摄成音乐电视的音乐,就应尽可能具有产生视觉表象的可能性。这类音乐作品具体表现为音乐题材应该以大众所熟悉的爱情、亲情、乡情、友情为主。这样的音乐易于调动欣赏者的生活经验,产生相应的视觉表象。

由于音乐电视本质上是一种音乐商品,而且构成这个商品消费者群体的主体是“大多数人”,因此,相对于结构复杂、演唱技巧难度较高的艺术歌曲而言,通俗歌曲更有利于大多数人的记忆、理解和传唱。

音乐电视的歌曲既然要有利于激发视觉表象的产生,就必须多用具象概念,尽可能做到“词中有画”。在音乐电视中,有新意的歌词往往便于创作者发挥其想象,能使画面与音乐更加协调,在意境表达方面也会更加准确、恰当。

音乐是音乐电视的主体,与画面结合时,在形态与风格上还需要有如下制约:音乐电视的时间长度一般要控制在3至5分钟,太长易导致“审美疲劳”。因此,作为音乐电视的音乐,应留出相当时间量的“非歌唱段落”,以利于表现重心向画面暂时转移,使听、视觉信息交替占据中心位置,达到表现上的平衡。此外,在音乐的风格上还应当把握好民族传统性与时代感的平衡协调。

伴随着音乐电视的不断发展,在过去单纯欣赏音乐的基础上,更多的音乐爱好者会从音乐电视的技术含量、画面的创意等多个角度分析作品,欣赏者会按照自己对音乐的理解,运用智慧来重新制作。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作为传统艺术与现代电视技术完美结合的产物,音乐电视在电视制作技术更加发达的今天,必定更有创意、有新意、有质量。

三、音乐电视后期编辑制作

1.音乐电视的后期加工与合成

后期加工是对音乐电视叙事性和抒情性两者的完美结合,从电视技术角度来看,摄像要做到境、情、意结合,境中有情,情中有意,情境交融,在各种自然或非自然的条件下,捕捉到精彩动人的画面;在剪辑和特技处理上,或跳跃,或铺展,或倒叙,或跨时空交错等,根据文字内容的性质和风格调动色彩,使视觉的感受更具冲击力;在音乐选择上要做到细致周密,充分考虑主题、人物、氛围、预期效果等,运用理想的画面提升音乐电视的内涵。

2.非线性编辑知识的运用

非线性编辑知识的运用对于音乐电视的后期编辑,主要是如何利用剪辑手段,提高节目制作质量和画面语言的创作能力。

首先,要建立节目的剪辑风格。所谓节目的剪辑风格,简而言之,就是剪辑师对节目后期剪辑的整体构思。它体现了剪辑师对编导者创作意图的理解,对节目内容、结构的把握。剪辑师所做的剪辑提纲是其具体的表现。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剪辑师来说,建立剪辑风格虽然重要,但表现是为内容服务的,因此必须服从而不能违背编导者的创作意图和艺术要求,要与节目的主题、内容、形式、结构达到有机的统一。

其次,选择画面剪辑点。在后期剪辑中,无论是剪动作、剪情绪、剪节奏,剪辑点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客观规律,符合事物发展的逻辑,符合人们的思维习惯。

最后,控制剪辑节奏。电视片的节奏是由画面主体或摄像机镜头的运动、镜头的长短、景别的变换、组接时的切换速度等多种因素构成的。它是片子中事件、情节或人物情绪变化的速度和强度,是影响片子好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后期剪辑时,剪辑师总的说来要遵循这一节奏基调。目的内容及结构安排,根据事件及情节发展的“轻重缓急”,形成有起有落、张弛有度的剪辑节奏。在剪辑时,尤其要注意的,一是段落的剪辑节奏要与片子的总体节奏相吻合和匹配;二是段落与段落之间的节奏变化要适当,变化过快或过慢都会给观众心理上产生不适应的感觉。

思考题

1.音乐电视的画面节奏与音乐节奏的关系是什么?

2.如何在抽象的音乐中创建具象的符号?

3.新技术与新思维在音乐电视创作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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