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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状况调查研究报告

时间:2023-11-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调查发现,目前在武汉大学研究生中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报告旨在问卷调查和分类统计的基础上分析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失德与学术失范原因,并提出加强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的建议。

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状况调查研究报告

左 军 朱华杰 杨瑞仙 苏小波

一、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意义

1.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的重要意义

研究生是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来源,研究生教育质量关系到我国人才培养工作的整体水平和学术研究队伍的综合素质。健康的学术氛围、严谨的学术规范、良好的学术道德不仅是推进学术研究发展繁荣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也决定着研究生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

随着我国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部分研究生出现诸如抄袭、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给高校学术声誉造成消极影响,影响到我国科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和民族创新能力的提高。

因此,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势在必行。认真开展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研究,引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促进研究生开展自主学习和创新研究,对提高研究生育人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国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

高校和学术界不断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系列关于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的文件、政策相继出台。

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布实施;2002年2月27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2003年5月7日,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2004年6月22日,《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经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一致讨论通过;2004年8月26日,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2004年12月15日,全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论坛围绕“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学术规范与人才培养”、“学术规范与学术评价”、“学术规范实施细则与学术不端行为惩处办法”等议题进行研讨,时任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出席会议并讲话;2006年5月1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高等学校、教育科研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2006年6月,教育部以公报形式发布《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就提高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推动学术创新、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评价体系等作出重要部署;2009年3月15日,教育部召开高校学术风气建设座谈会,围绕目前高校学风建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原因进行深入讨论,并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学风建设提出了建议和意见。时任教育部部长周济强调,必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切实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1]

3.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已成为我国高校的关注热点与重点问题

2002年3月15日,北京大学第451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北京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同日,首都女教授联谊会在北京举行“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主题报告会,并向全国高校教师发出《为高校学术道德建设作出新贡献》的倡议书。2003年5月28日,《中国政法大学学术规范》经该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2004年2月,清华大学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清华大学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清华大学教师学术道德守则(试行)》。2007年1月25日,西安交通大学颁布实施《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2008年5月,吉林大学出台《吉林大学关于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办法》。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多所高校也出台了相应的规范与办法。2009年10月,武汉大学制定并印发《武汉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2]

4.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

近年来,武汉大学把弘扬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提升学术质量放到学校工作的突出地位,并依靠制度规范学术行为,依靠大师树立学术“标杆”,依靠教育引导学者自律,依靠惩处警示学术不端,取得了很好的实效。[3]

但是,在武汉大学研究生中仍然存在一稿多投、不规范署名、虚假罗列参考文献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在部分研究生中,这种现象还相当严重。作为研究型大学,研究生是武汉大学进行学术研究与学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加强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与学术规范建设,引导、激励、规范武汉大学研究生认真开展学术科研活动对于提升武汉大学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辐射力,推进武汉大学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的进程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解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行为现状,探寻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成因与建议,从而引导和教育武汉大学广大研究生自觉践行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特在全校范围内展开对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状况的调查。

调查发现,目前在武汉大学研究生中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报告旨在问卷调查和分类统计的基础上分析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失德与学术失范原因,并提出加强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建设的建议。

(二)调查方法与数据处理

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问卷设计为纸质自填式答卷,由封闭式问题和开放式问题组成。封闭式问题共50题,从结构上讲,有4题涉及答卷者个人基本信息,还有36个单选题和10个多选题;从内容上讲,封闭式问题主要包括研究生个人基本信息,对“学术”、“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等基本概念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理解,对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状况的认知以及原因分析等方面。开放式问题有1个,即“您对加强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建议”。

问卷发放至武汉大学33个学院(系),由相关研究生填写完毕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收齐。

全部答卷由本课题组核实后进行编码,对所有问卷采用自制软件进行数字化处理后再次核实,最终剔除无效问卷,保留有效问卷。对有效问卷采用Excel软件与自制的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输入与统计分析,并以图表的形式呈现。主要进行的是频次统计分析和描述型统计分析。

二、调查问卷基本情况

(一)问卷发放与回收

据武汉大学网站主页上的学校简介,问卷发放之时武汉大学有研究生17 000余名。根据著名的“二八定律”,课题组认为武汉大学20%的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调查结果能够反映所有在校研究生在这方面的总体状况。考虑到相当一部分委培、定向等培养类别研究生经常不在学校,并且时值2009届毕业研究生在外求职,为确保问卷发放、填写、回收与统计分析的有效性,课题组共发放问卷2 400份,回收问卷2 278份。其中,有效问卷2 258份,问卷回收率为94.92%,有效问卷占发放问卷的94.08%,占回收问卷的99.12%。课题组认为,这2 258份有效问卷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反映武汉大学研究生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现状,可以达到本次问卷的效果。

(二)问卷基本情况

1.学院结构

武汉大学共有33个院(系)参加本次问卷调查活动,每个学院的有效问卷回收均在10份以上。其中,回收问卷最多的是信息管理学院,共回收有效问卷232份,占总有效问卷的10.27%;其次分别是第二临床学院、基础医学院和第一临床学院,这三个学院回收的有效问卷均在100份以上;回收有效问卷在50份以上100份以下的学院有17个,占所有参与调查的院(系)数量的一半以上;回收有效问卷10份以上50份以下的学院有12个,占所有参与调查的院(系)数量的36.36%;有效问卷中没有明确填写所在院(系)的有89份,占3.94%。

总的来说,本次问卷调查活动覆盖面广,得到武汉大学广大研究生的重视和支持,有效问卷回收率高。此外,由于武汉大学各个院(系)研究生数量、结构存在差异,问卷发放数和回收数的多少也与此有关。表1为回收的有效问卷在各个学院的分布状况。

表1    参与问卷调查的院(系)回收有效问卷状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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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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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历结构

有效问卷中,博士生有310人,占总调查人数的13.73%;硕士生有1 937人,占总调查人数的85.78%;学历不确定的有11人,占0.49%,如图1所示。从以上数据分析,我们可以说本次调查结果主要反映的是硕士研究生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行为现状。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多种原因,硕士生存在的问题明显多于博士生,充分认识硕士生在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从硕士生开始抓起,培养其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规范的学术行为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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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参与问卷调查的研究生学历结构图

3.年级结构

从答卷者年级结构上看,2006级研究生(仅博士研究生)有41人,2007级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有519人,2008级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有1 573人。在博士研究生中,2007级博士研究生有112人,2008级博士研究生有134人;在硕士研究生中,2007级硕士研究生有407人,2008级硕士研究生有1 439人。由于问卷发放之时,2006级博士研究生和2007级硕士研究生正处于写毕业论文和求职阶段,因此参与人数较少。

这样的年级分布情况表明本次调查对象主要侧重于非毕业年级研究生,尤其注重于新入校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力求从源头上发现问题、寻求对策。参与本次问卷调查的研究生学历及年级分布情况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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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参与问卷调查的研究生学历及年级分布图(单位:人)

4.性别结构

如图3所示,有效问卷答卷者中,男性研究生有1 163人,占52%;女性研究生有959人,占42%;不确定性别的有136人,占6%。

武汉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研究生性别比例比较平衡。答卷者性别结构的统计数据表明,本次问卷调查男女比例平衡,可以从总体上反映武汉大学研究生群体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现状。因为在问卷中有些题目涉及答卷者对其周围同学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行为的主观评价,如果性别比例不平衡,反映出的仅是武汉大学男性或者女性研究生群体中的问题,结论难免失之偏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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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参与问卷调查的研究生性别分布图

三、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调查结果与数据分析

(一)武汉大学研究生对相关概念与制度的了解现状

针对“学术”概念的了解,71.12%的研究生认为自己基本了解,19.22%的研究生表示不太了解,而完全了解的仅占7.22%,表示不了解的占2.26%。由此可以看出,武汉大学绝大多数研究生基本理解“学术”的概念,但并不能完全准确了解“学术”的内涵。

关于研究生对“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这一概念的了解程度,问卷设置了4个选项,分别是非常了解、基本了解、不太了解、不了解。调查结果比例分别是7.44%、63.55%、26.53%、2.21%。由此可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对“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了解程度差于对“学术”含义的了解。

针对“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之间的关系”,研究生对此回答分别是二者有很大区别(45.66%)、二者关系难以界定(29.41%)、二者基本一致(24.22%)。由此可以看出,研究生在这两个概念及其关系上的理解还很模糊,即使知道二者有区别,也很难说清区别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

关于对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等方面规章制度的了解,有64.08%的研究生回答“好像有,不太了解”,7.79%的研究生回答“没有”,回答“有,非常了解”、“有,比较了解”的研究生仅占3.90%和22.94%。针对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办法及申诉程序,49.16%的研究生回答“了解较少”,“完全不了解”、“基本了解”、“非常了解”的比例分别为15.68%、30.78%和2.52%。由此可见,武汉大学研究生对相关规章制度还很不了解。

(二)武汉大学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行为现状

为了解武汉大学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行为的现状,我们一共设置了12个相关问题。调查结果表明,武汉大学研究生可以较好地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但也有相当比例的答卷者承认有过学术失德和学术失范行为。

例如,高达91.49%的研究生在引用他人作品中的资料时存在没有注明来源的行为;72.98%的研究生存在罗列虚假参考文献的行为;82.37%的研究生存在将转引的文献资料改为直接引用的行为;高达77.33%的研究生曾有过将别人的论文拼凑成自己论文的行为;44.42%的研究生存在过伪造和篡改数据的行为;36.32%的研究生认为周围同学请别人代写过论文或者自己替别人代写过论文;68.29%的研究生认为,同学中存在未参与研究而在他人研究成果中署名的现象;70.37%的研究生认为武汉大学研究生中存在一稿多投现象;40.43%的研究生能够正确区分“合理引用”和“抄袭剽窃”,但对此表示“说不清”的高达43.80%。

需要指出的是,武汉大学研究生虽在较大比重上发生过上述学术失德和失范行为,但其中大部分同学只是偶尔为之。但是,课题组认为,学校对此仍需高度重视。

(三)武汉大学研究生汲取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相关途径

调查发现,武汉大学研究生汲取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途径分别为导师指导(38.62%),自己摸索(25.16%)、同学之间相互学习(22.41%)、任课老师讲授(10.50%)、其他途径占2.61%。49.16%的研究生认为,导师或任课老师大多仅是偶尔进行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和引导,经常指导的导师占33.70%;40.88%的研究生认为导师在其论文写作和发表过程中起到比较好的表率作用,31.49%的研究生认为导师起到非常好的表率作用;50.58%的研究生认为发文是否署上导师名字需要跟导师商量,征求导师意见。

从以上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导师在培养研究生学术道德,引导研究生遵守学术规范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武汉大学大多数研究生对导师在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方面的指导和表率作用表示认同,但导师在该方面的作用应进一步加强。

(四)研究生学术失德与失范的原因

只有清楚地了解导致研究生学术失德与失范的各种原因,才能采取相应措施来规范研究生的学术行为。28.43%的研究生认为不合理的评奖评先机制和学位授予要求是首要原因,26.53%的研究生认为是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及社会不良学术风气的影响,15.81%的研究生认为是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规定研究生在获准答辩前必须在规定刊物上发表论文造成的,认为是没有相关法律和惩罚机制的制约、学术规范教育薄弱、研究生自律意识和道德素质不高者分别占10.58%、9.26%和6.86%。在回答阻碍当前学术行为失范现象被揭露的最主要原因时,38.13%的研究生认为是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和监管机构,认为是学术失范现象太多、法不责众的占到34.77%,认为碍于人情和面子、惩处力度不够者分别占14.26%和11.07%。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研究生面临一定的毕业压力,有时候为了达到毕业要求和顺利拿到学位,不惜做出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事情。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具体的惩处措施,再加上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及社会不良学术风气的影响,目前存在研究生学术失德与失范行为的外在诱因,需要各方面齐抓共管。

(五)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与遵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整治学术失德与失范行为,必须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引导和约束。在问及我国对学术失德与失范现象的查处程度时,有半数以上(55.31%)的研究生认为不严厉,而认为比较严厉、非常严厉的分别占38.26%和3.45%。55.09%的研究生认为在中国学术界建立学术行为规范有意义,认为非常有意义和没什么实施意义的分别占29.45%和13.86%。在回答是否愿意遵守统一的学术行为规范时,50.97%的研究生表示比较愿意,表示非常愿意和不愿意的分别占41.19%和6.02%。可见,武汉大学大多数研究生支持建立统一的学术规范,赞成加大对违规者的惩处力度。

(六)研究生对相关部门与培养单位的意见与建议

为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培养单位开展了多方面的工作。本次问卷调查设置了一些题目,用来了解研究生对相关部门和培养单位所做工作的评价和建议。对所在培养单位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工作表示比较满意的占46.24%,认为一般、非常满意和不满意的分别占37.47%、9.96%和4.69%;关于高校是否有必要开设“研究生学术行为规范”课程,认为比较有必要、非常有必要、没必要的被调查者分别为53.37%、26.09%和18.91%;对于在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是否有必要对考生进行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方面的审查,54.34%的研究生认为比较有必要,认为非常有必要、没必要的分别为26.04%、17.67%;对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突出学术道德教育,表示基本认同者、非常认同者、不认同者分别占58.10%、29.72%、10.01%;在问及是否认同学校应制定学术规范条例和违规处理办法时,表示基本认同者、非常认同者、不认同者分别占59.21%、31.00%、7.93%;关于研究生各类评奖评先活动对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者实行一票否决,表示基本赞成者占50.18%、表示非常赞成者占29.05%、表示不赞成者占19.04%;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之前是否有必要对该生发表过的论文或研究成果进行全面审查,认为比较有必要者占55.54%、认为非常有必要者占28.70%、认为没必要者占13.86%;关于在研究生毕业鉴定中是否有必要对该生研究生期间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情况进行鉴定,认为比较有必要者占59.30%、认为非常有必要者占25.91%、认为没必要者占12.89%。针对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研究生行为的处理部门,认为是校研究生院培养教育处、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者分别占22.72%、20.15%、8.55%、44.95%的研究生认为是以上三个单位共同处理。

以上数据表明,大多数研究生对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与学术规范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持赞成和支持态度,但亟待加强。其次,大多数研究生赞成学校有关部门和培养单位共同对学术失德与失范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结论与对策

(一)基本结论

1.对武汉大学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现状的整体评价

(1)武汉大学研究生在践行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方面整体表现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对“学术”、“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基本概念认识不够全面和清楚;罗列参考文献、拼凑论文、篡改数据、一稿多投、不规范署名等学术失德或失范现象在部分研究生中时有发生,有的现象还比较普遍,学校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

(2)武汉大学研究生对研究生导师在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方面的指导和示范作用总体上表示肯定。绝大多数研究生认为,导师在培养学生形成良好学术行为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导师应进一步在践行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中加强指导和表率作用。

(3)武汉大学研究生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培养单位在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建设方面的工作表示肯定,并支持和赞成学校在招生审核、培养教育和毕业答辩等各个环节中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教育与学术规范建设,加大对学术失德与失范行为的惩处力度。

2.研究生学术失德与失范的主要原因

(1)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和社会不良学术风气的影响。市场经济给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巨大活力和强劲动力,但也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目前在学术界,一些研究者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不惜剽窃他人研究成果,不惜作出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行为。如今的大学都是开放办学,外界环境对研究生的思想行为有重要影响。与此同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国文化法制建设与经济建设相比相对滞后、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建设相比相对薄弱的状况加剧了这种负面影响。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学术研究的功利化、学术生产的批量化、学术成果的商品化。[4]

(2)研究生培养目标有待进一步明确。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多元化,大学应适应社会需求、学科发展和学生个性差异,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体系,确立研究型、应用型、复合型并存的多元化人才培养目标。然而现行的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评价体系过于单调划一,过分偏重科研成果方面的量化考核,有悖于教育科学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内在规律。

(3)研究生评奖评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武汉大学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来,对研究生的奖助体系进行了改革,通过基本奖学金、助研助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多种奖助项目激励研究生创新学习和全面成才。然而,研究生能否获得奖助学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科研成果。高质量的科研成果需要长时间的学术积累,在此情况下,发表更多数量的论文以争取参评奖助学金的优势对于研究生来说成为一种现实选择。这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研究生只追求发文数量而忽略发文质量。

(4)学位授予要求有待进一步修订。武汉大学很多研究生培养单位都要求研究生必须在相应级别的期刊上发表论文才能申请论文答辩,这就造成了部分研究生为了获得答辩资格和顺利毕业,不惜冒着违反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风险,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发表论文。

(5)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惩罚机制。研究生之所以会出现学术失德与失范行为,缺乏相应规章制度的制约、惩罚力度不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学术失德与失范行为一旦没有相应规章和惩罚机制的制约,就会在研究生群体中酿成传染、仿效和扩散等一系列后果。

(6)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薄弱。据了解,学校及各培养单位基本没有开设相关课程、专题讲座,对研究生进行专门和持续的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这直接导致了研究生学术道德意识薄弱、学术法规观念淡薄,一定程度上催生了学术失德与失范行为。

(7)研究生自律意识需进一步提高。规章制度和惩罚机制只能以外界因素对研究生施加影响,即为“他律”。研究生养成良好学术行为除了依靠“他律”外,最根本的还是靠“自律”。研究生只有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加强学术积累,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学术失德与失范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对策

(1)建议学校研究生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学术规范体系和惩罚机制。我们认为,学校研究生有关部门,特别是培养部门有必要组织各方力量,在《武汉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基础上制定《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与学术行为暂行细则》,对学术规范与学术行为的含义、学术失范性质、类别、程度的界定以及相应的惩罚和申诉程序等方面进行清晰界定,使得武汉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建设有章可循。

(2)进一步明确研究生特别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定位。从近年来武汉大学毕业生就业行业分布来看,除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外,相当一部分博士毕业生、绝大多数硕士毕业生在企业、政府和非研究型事业单位工作。为此,武汉大学应进一步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明晰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探索和完善以两年制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下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从单重研究型人才培养向兼顾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培养目标转变,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力度,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毕业生就业市场需求。

(3)建立完善与多元化培养目标相对应的研究生评价标准。考虑到不同学科特点、不同人才特长以及行业特性,在培养环节上应各有侧重。对学术型人才的评价应侧重考察其理论功底和学术研究成果,对应用型人才的评价应侧重其知识的掌握、运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培养目标和评价体系的多元化建立研究生多元化培养机制,使研究生培养从源头开始分流,以满足社会发展对科学研究型和实际应用型人才的不同需要。

(4)重视导师的引导和示范作用。这方面,武汉大学有很多经验和做法,如推行研究生培养的导师负责制,推出《师德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在此基础上,学校可进一步出台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在践行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倡导和鼓励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加强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

(5)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教育。建议学校增设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方面的公共必修课程,定期举办关于研究生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相关讲座,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的基础知识,让更多的研究生全面了解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进而约束自身学术行为;此外,还要从思想上进行引导,提高研究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引导研究生自觉遵守道德和规范。

(6)探索在研究生招生、毕业时对研究生学术行为进行专项审查。目前我国高校在研究生招生中都会对拟将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在研究生毕业时进行毕业鉴定。武汉大学可在此基础上探索在考生专业复试、政治审查等招生环节,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意见、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开展毕业生毕业鉴定等毕业环节对学生进行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方面的专项审查。若难度较大,可考虑采取抽样审查的方式加大对武汉大学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方面的督察力度和警示效应,提高武汉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江新华.学术何以失范——大学学术道德失范的制度分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29-30.

2.顾海良.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他律与自律.[EB/OL].[2010-12-18].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6836&type=1000.

3.学术道德[EB/OL].[2010-12-18].http://baike.baidu.com/view/1841035.htm.

4.杨玉圣,张保生.学术规范读本[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4:158-163.

5.吴志攀,纪宝成,等.学术规范,我们一直在路上[J].科学中国人,2005(l):14-25.

6.张积玉.学术规范体系论略[J].文史哲,2001(1):80-85.

7.孙小梅.教育学的学术规范建设:问题、原因与对策[J].教育导刊,2007(2):53-55.

8.张凯.浅议研究生学术道德[J].研究生院,2005(3):32.

【注释】

[1]英堂.学术规范建设大事记(1991—2004)[J].社会科学论坛,2005(1):70-77.

[2]英堂.学术规范建设大事记(1991—2004)[J].社会科学论坛,2005(1):70-77.

[3]王庆环,夏斐.武汉大学对学术不端“零容忍”[EB/OL].[2010-12-18].http://www.gmw.cn/01gmrb/2009-02/03/content_883738.htm.

[4]汪德宁.市场经济下的学术研究[N].文学报,200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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