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教务处职责及机构设置
教务处是主管本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学业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全处现有管理干部、职工12人,是一支文理兼备、分工合理、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的教学管理队伍。
多年来,教务处坚持“以生为本,服务育人”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学院董事会、党委、行政的工作部署,不断推进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稳步发展。
一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在院长的领导下,代表学院对教学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其职责如下:
1.研究拟定有关教学及教学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提出专业设置、专业建设及拓宽专业面等问题的意见;负责新设专业的审核和向上级部门的申报工作。
2.负责各专业教学计划制(修)订的组织、审核以及教学计划实施指导与监控;负责学院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修)定、执行及监督工作。
3.负责编制教学进程、教学日历,下达教学任务,审定教师工作任务,编排课表,调度教室等工作。
4.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教风、学风建设,做好教学环境优化工作。
5.负责学院各类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进行教学质量、专业、课程、系(部)教学管理工作、教研室、实验室等全院性的检查工作和优秀教材、教学优秀成果奖等各项教学奖励的评选工作。
7.负责全日制学生的成绩管理、学籍异动审定、各类证书发放资格的审定和发放等工作。
8.负责组织全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以及教材建设、教材供应等工作。
9.审定和分配有关教学经费的工作。
10.负责教学实验室、教学实习基地等教学设施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全院各专业实习、实验、毕业设计(论文)以及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教学工作各环节的规划指导、监控及管理工作。
12.负责学院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务处机构设置
教务处目前设置综合科、教学管理科、学籍管理科、实践教学管理科四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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