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二世
12世纪中叶,英法两国关系恶化,英王亨利二世(HenryⅡ)[4]禁止英国学生到法国巴黎大学留学。于是,从1167年开始,大批英国天主教学者和学生云集到英国南部小镇牛津,办起了英国自己的大学——牛津大学。40年后,由于牛津大学与当地城镇居民的矛盾逐年激化,因此,牛津大学一部分师生被迫于1209年迁往伦敦北部的剑桥镇,在那里设立了一个新的教学点。到1226年时,来剑桥的人数逐渐增多,于是开始自行教学和定期上课,并选出一位校长,这就是剑桥大学的早期发展阶段。早期的剑桥大学是仿照牛津大学、巴黎大学的模式发展起来的,学校管理方式是松散式管理。大学没有教授职位,只有教师的行会,大家共同管理教学和纪律以及颁发学位。剑桥大学作为一所真正的大学,最早是在1218年英王亨利三世(HenryⅢ)[5]的御书中得到确认的。到1231年时,剑桥大学已达到相当的规模,亨利三世专门颁发法令,把剑桥大学置于他的保护之下,并下令只有经注册并经资格认证的人才能在剑桥城里居住。1284年,剑桥大学第一所学院彼得豪斯学院(Peterhouse)成立。英国生物化学家和科学家、剑桥大学教授李约瑟(Joseph Needham)曾经这样指出:“剑桥大学的历史,实际上是从1284年第一所学院——彼得豪斯学院的创立算起。”[6]在随后的14世纪,剑桥大学共建立了7所学院,学院在各个学科领域逐渐地得到了全面的发展。
(一)彼得豪斯学院的创立与大学的雏形
1209年,牛津大学教师因为案件判罚不公和学派纷争而停止授课,纷纷离去,其中一部分人来到了剑桥镇。尽管在剑桥镇创建大学的历史情况模糊不清,但是,教师和学生成功地争取到了王室和教会的保护,这是在那个不稳定时代创立大学的基本条件。1226年,剑桥大学的教师们推选出一位校长(Chancellor),他的权力得到了国王亨利三世的批准,大学的自主管理就由此产生。在不久之后的1233年,教皇格雷戈里九世(GregoryⅨ)[7]也批准了这种教会特权,而牛津大学直到1254年才得以享受到这种特权。更重要的是,亨利三世及其继承人的法令确保了这两所大学的垄断地位。一直到19世纪,这期间的整整600年时间,欧洲其他地方均没有出现过具有如此垄断权力的大学。
爱德华二世
1280年,当时的大主教休·德·鲍尔萨姆(Hugh de Balsham)[8]试图在圣约翰医院建立学院,但遭到僧侣的反对,于是在大主教的带领下,众学者于1284年在剑桥镇创办了剑桥大学的第一所学院——彼得豪斯学院。它依照的是牛津大学的默顿学院(Merton,1264)和巴黎索邦学院(Sorbonne,1253)的模式。彼得豪斯学院设有一位院长和14名院士,2位长老负责每天的礼拜,2名财务主任负责财务管理,一位募捐负责人。直到1317年,国王爱德华二世(EdwardⅡ)[9]创建国王学院,剑桥大学才形成了大学的指导性方案:以学院作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集体,以教学和研究作为大学的主要职责。
当时,进入大学学习的学生主要是小地主和城市上层社会的子弟。中世纪早期学生的生活环境像修道院一样严厉和贫穷,经常是只有获得博士学位的神学家才有权得到一个自己的房间。他们还必须在清晨和晚上做礼拜,坐在简陋冰冷教室里听讲座并且进行辩论,没有体育活动和业余时间。当时,剑桥大学的一学年分成3个学期。和中世纪所有的欧洲大学一样,它的基本课程是七艺,即文法、逻辑学和修辞学三艺,以及算术、音乐、天文学和几何四艺;另有三门哲学:玄学、道德哲学和自然哲学。教学采取阅读和解释课文的方式;考试是口头辩论,考生提出一系列的问题或者与比他们稍微年长的对手辩论,最后与教师辩论。其中,有些学生继续学习神学、教规、民法,还有些学生学习医学,这些课程是由那些已经通过这些课程考试的人来教。在7年学习后,学生只有通过了文科考试,才能成为文科硕士,也有权授课。但是,如果想成为法学、医学或神学博士以及在王室或教会有所发展的话,他们就要再学习10年。
从1348到1349年,英国爆发了大规模的瘟疫,夺走了近三分之一的人口。自此之后,社会对于受过良好教育的牧师、管理人员、法学家和医生的需求量增加了,“牛桥”(Oxbridge)的毕业生就有了更加理想的就业机会。
(二)王室和教会授予特权与大学地位的提升
伊丽莎白·德·克莱尔
在英国创办一所学院被视为宗教行为,就像捐资修建一座修道院或一幅祭坛画一样。剑桥大学早期的学院创建人不只是教会人员,也包括国王和王后,不仅有像伊丽莎白·德·克莱尔(Elizabeth de Clare)[10]和彭布罗克伯爵(Earl of Pembroke)夫人这样的上层贵族,还有国家官员、商人和主教也积极参与学院的建立。这就意味着,剑桥大学从一开始就与王室和教会有了紧密的联系,并且得到了种种特权。例如,基督圣体学院(Corpus Christi College)的监护人最为特殊,它是剑桥和牛津的唯一一所由城市的两个行会共同创办的学院,创建在1352年,但30年后,由于市民对学院特权的不满又险些将它毁掉。
在中世纪的大学城市里,“市镇”和“学院”之间的关系紧张,因为剑桥大学特权的扩张越演越烈。当时,使中世纪的城市形象变化最大的莫过于兴建学院,最激怒市民的莫过于大学地域的扩张。1441年,国王亨利六世(HenryⅥ)[11]为了兴建学院,沿着跟剑河平行的米尔顿街分布,北起三一大街,南至女王大街,将曾经坐落在那里数百座手工业者的住房和商店全部拆除。那是一场模范性的城市改造,也是一场彻底转变城市结构的开始。这种转变不仅是剑桥镇的城市变化,而且在更深意义上是王室和教会对于剑桥大学的特许,通过剑桥大学来表达自己的意愿。早在1231年,国王亨利三世就代表学生们向剑桥市长抱怨房租太高了。反过来,市民们又对大学的各种特权不满,从对酒馆营业执照的监督到自己享有审判权,这是13世纪以来所有的英国君主即位时所赋予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权利。这一形式一直持续到伊丽莎白二世(ElizabethⅡ)女王[12]统治时期,城镇居民积聚起来的愤怒终于爆发了。1381年,农民暴动袭击了剑桥大学,抢掠了学生宿舍和学院,很多文献被毁,文件和图书被堆在市场上烧毁。
亨利六世
这次暴乱对大学财产的侵害是非常严重的,但也促使政府对剑桥大学赋予更大权利的决心。政府对这次骚乱调查的结果是:剑桥大学被授予了一种权力,重新加强了大学的地位。大学校长不仅有权控告奸商,而且有权控告那些伪造度量衡、饮食搀假危及公众健康、中断淡水供应或在“瘟疫”流行期间任意传播传染病的人。同时,大学校长被授权处理市场上出现的诉讼案件,从而对商人进一步的控制,甚至可以检查市民的足球和演戏、斗鸡和斗熊等活动。直到1856年议会颁布法令,大学才失去了它的监督集市、颁发酒馆营业执照和自行判决的权利。但一直到1974年,大学在剑桥市议会里仍有4名代表。21世纪初,布莱尔政府才取消了剑桥大学最后的特权,即颁发葡萄酒许可证的权利,该特权可以追溯到理查二世(RichardⅡ)[13]1382年所颁布的一个文件。
(三)学院的发展与大学的特权
早期的学院是由王室和教会设立的,其规章制度非常严厉。到15世纪时,学院在剑桥大学已经打好基础,成为强有力的组织。但那时,它不全是学习和教授的地方,在很大程度上是清规戒律的场合。从中世纪到16世纪中叶,是剑桥大学的发展阶段。教学原来是大学的职权,可是到16世纪以后,大学的教学功能逐渐转移到学院手中,大学差不多只剩下颁给学位的权力。长期以来,学院得到王室和教会的眷爱,而大学则相形见绌,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世纪初。
1.学院的建立和发展
从1350年到1475年期间,剑桥大学在王室的支持下,在剑桥市西区进行扩张,东区仍然以市民为主。大学建起了它自己的第一幢大楼,有课堂、会议室、图书馆等。它又先后建立了克莱尔学院(Clare College)、三一大厅学院(Trinity Hall)、冈维尔和凯斯学院(Gonville and Caius College)。剑河边的仓库、造船厂和码头渐渐地消失了。1500年前后,剑桥大学建立了十几所学院,大多数位于高街和剑河之间,南起位于城墙外特兰平顿门旁的彼得豪斯学院,北至后来的三一学院和圣约翰学院(St John’s College)的所在地。
在16世纪中叶以前,学院开始在大学生活中起决定性的作用。他们从自己的成员中推选学监(proctor)。他们的负责人常常作为咨询委员会成员担任副校长和高级博士,该委员会被称为校务委员会(Caput Senatus)。从16世纪起到20世纪末,副校长一职一直是由其中一所学院的院长担任。
剑 河
2.教会教育与大学的独立
剑桥大学的大多数学生起初是教堂执事或牧师,期望在教堂或文职部门发展事业,例如,外交官、法官、王室官员等。为了在求学期间维持自己的生活,他们先在教堂里寻找工作,有俸圣职、牧师会会员,甚至大教堂里的要职,但作为委任的教堂执事,他们起初隶属于当地教会机构。不过,在15世纪末之前,他们做这些工作并不受这些教会机构的制约,除罗马教皇之外,他们独立于所有的教会机构。校长按照他自己的权利成了教会的法官,处理所有的有关学生的道德或纪律的案件,证明所有在住校期间死亡的人的遗嘱。大约在同一时期,校长还给学生提供长期的法庭,除了涉及大案,所有民事和刑事案件都可以向该法庭求助。
王室和政府赋予了剑桥大学在各方面独立的权力。16世纪20年代,剑桥大学开始从事印刷业。尽管1534年颁布的皇家特许状授权剑桥大学指定3个印刷商印刷和出版它同意授权出版的书籍,但又过了半个世纪,剑桥大学才开始行使这种特权。从1584年起,正规的出版物开始利用剑桥大学的特权出版。剑桥大学在出版上的特权,显然对于促进它自身的学术发展和学术影响提供了直接的便利条件。
亨利八世
亨利八世(Henry Ⅷ)[14]本人从来没有对剑桥大学产生过特别的兴趣,却向大学捐赠了5个皇家教授席位,即神学、希伯来文、希腊文、医学和民法学皇家教授职位,推进了教学方法的改革,并给私人捐赠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在这个时期,王室需要剑桥大学既充当可靠的管理人、法学家和牧师的储备室,又充当政府的支柱。因此,亨利八世用从宗教地产中没收来的财产最终于1546年帮助剑桥大学建立了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15]将两所较老的学院合并成一所规模更大、超过其他所有学院的新学院。至今,它仍是剑桥大学唯一一所不由院士选举而由王室根据首相的提议任命院长的学院。
在信奉新教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Ⅰ)[16]的统治下,剑桥大学渐渐得到了巩固。女王引进了院士必须独身的戒律,只有院长例外。从1570年起,这一禁止结婚的命令就被纳入了大学的规定,一直持续到1861年。为了促进新教的发展和传播,还创建了新的学院,例如,伊曼纽尔学院(Emmanuel College)和西德尼·苏塞克斯学院(Sidney Sussex College)。在伊丽莎白一世的统治期间,剑桥大学前所未有地接近于王位和权力。大学由于历代王室的干预而不断变化。君主与作为产生未来教会改革运动领导者的大学有了联系,当时的大臣、伯利男爵威廉·塞西尔(William Cecil)[17]在他的母校担任校长近40年。剑桥大学的毕业生相继担任坎特伯雷大主教(Archbishop of Canterbury),并且还任职于国家和教会的高级部门。
伊丽莎白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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