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历史沿革
珞巴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但由于没有民族文字,加上地理位置的局限使其与外界联系较少,因而很少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但是从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我们也能对其历史沿革有一个粗略的把握。
一、传说中的母系氏族社会
由于缺乏史料,我们对远古时代珞巴族的认识只能从其丰富的神话传说中获取,以此还原出远古时代珞巴族先民生活的图景。
在人类发展的初期,人群的组织松散,群体成员不稳定,实行杂乱的性关系,珞巴族的远古先民也不例外。随着历史的发展,人们逐渐排除了父母子女之间的性关系,进入到血缘家族时代,此时盛行兄弟姊妹婚,珞巴族的传说中也流传着关于兄妹婚的传说,如博嘎尔部落中达蒙达宁姐弟成婚的传说:相传达蒙达宁是天父地母的子女,达蒙是姐姐,达宁是弟弟。达蒙主要负责采集,达宁则主要狩猎,把打来的猎物交给姐姐驯养。日子久了,弟弟对姐姐产生了感情,便向姐姐说明想在一起,被姐姐拒绝。有一次,太阳把达蒙达宁召到跟前,对他们说虽然他们是兄妹,但因为地上没有别的人了,因此要结婚然后繁衍后代,于是把他们关在了鸡笼里,强迫他们成婚,结为了夫妻。在今天珞巴族的亲属称谓中仍能读出珞巴族曾流行血缘婚的些许信息。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生产活动范围的扩大,血缘家族已不能适应社会生产,为了获得更多的劳动力,开始盛行族外群婚。族外群婚的兴起标志着母系氏族社会的开始,男女双方仍从属于各自的血缘集团,孩子从小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属于母方家族,妇女在氏族内享有很高的地位,世系由女系下传。这些推测与一些珞巴族部落传说中的“女子村”“始祖母”相吻合。例如,崩尼部落流传着女子村的传说:在深山里,有一个地方叫“米育门”,那里全都是女人。村里年轻的女人和年老的女人分两地生活。如果有其他地方的男子误入这个地方,她们就会把他强行留下让他过夜。当这个男子要离开时,她们会送给他们珍贵的珠子和宝剑。她们希望通过这种方法吸引更多的男子到她们这儿来。等有人怀孕了,生出孩子,如果是女的就会很高兴,但如果是男孩就要被处死,从中可以读出珞巴族曾经历过的母系氏族社会,当时女性拥有至高的地位。在崩如部落里则流传着“始祖母”的传说:相传他们部落的始祖母猎德罗登住在天上,但是天上没有花草树木,很多动植物都无法生存,于是她派一只鸟到地上去看看、找找有没有地方可以住。这只鸟到地上后发现有树木但就是没有草,于是它飞回去汇报。猎德罗登听了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有树却没草,就又派一匹公马去看看究竟,公马到地上后发现已经长出了草就返回汇报。于是猎德罗登带着天上的牛、羊、马到地上,并嫁给了阿巴达尼,生了六个孩子,这六个孩子后来发展成为六个部落。另外,珞巴族信仰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巫师的角色十分重要,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在许多珞巴族部落中,女性巫师很常见,这也能充分证明历史上珞巴族曾经历过母系氏族时代。
二、父系氏族社会
我们对珞巴族地区曾经历过母系氏族社会的推测无疑与远古时代人类主要的生产方式即采集和狩猎有关,因为主要由女性来完成的采集是珞巴族先民比较稳定的食物来源,所以女性的社会地位较高。新石器时代,磨制石器的使用加速了原始农业的发展,随着采集、狩猎和原始农业的大发展,男子因具备体力优势而成为谋取生活资料的主导力量,这促进了珞巴族社会从母系向父系的转变。在珞巴族父系氏族社会里,氏族是构成部落的基本组织,以血缘纽带为基础的氏族组织在珞巴族各部落中是普遍存在的,而且珞巴人也十分看重自己与氏族之间的隶属关系,例如,一个人向别人介绍自己时会在名字前加上氏族名称,以此表明自己与某个氏族之间的关系。
由于男子在生产生活中开始占主导地位,所以世系也改由男系计算,例如珞巴族神话中的祖先阿巴达尼就是男性,而父子联名制成为维系父系氏族社会的重要纽带,父子连名制即一个人的名字由父亲的名字和自己的名字两部分组成,一般是父名在前,以此类推,父亲的名字则由祖父名和父亲名两部分组成。以父子连名制,人们仅凭名字就可以断定出两方或多方的血缘与亲属关系,因此熟记系谱是每个氏族成员的职责。
父系氏族社会中,妇女地位低,隶属于男子,体现了两性关系的对立,实行氏族外婚制,同氏族的人通婚被认为是可耻的,一般都会受到惩罚,甚至被杀死。与此同时,还实行部落内婚制,即同属一个部落的不同氏族,体现了一种等级关系,高等级的人与低等级的人通婚就会被降低等级,且无法再回到高等级。这也可能是因为各部落之间械斗频繁,为了防止外部落人混入本部落或者本部落的人外流而采取的隔离手段。总之,珞巴族社会所呈现出的特征与其他父系氏族社会没有多大区别,也是男性的社会地位高于女性。
一般珞巴族的各个氏族都有自己固定的居住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自然物都归该氏族所有。氏族之间往往以河流、山水等作为界限,氏族内的土地是不允许被其他人私自占用的,否则会引发冲突甚至械斗。氏族一般都有首领,氏族首领一般都有一定的财产、号召力和指挥能力,对外要能够组织谈判、交换、械斗等,对内则要有调解纠纷、主持宗教仪式、节庆场合的能力。
与氏族社会相联系的还有氏族成员之间的相互义务,在大大小小的生产生活中,氏族成员间有义务相互支持和提供帮助。
三、西藏地方政权对珞渝地区的管理
珞巴族聚集的地区虽然较为闭塞,但仍与周边其他民族尤其是藏族有较多的往来。早在公元7世纪吐蕃王朝的松赞干布时期,珞渝地区就归吐蕃王朝管辖。藏文典籍《红史》中就有记载:“吐蕃分为四如、东岱。南自珞与门,西自香雄,北自霍尔,东自咱米西米等均予征服……”吐蕃王朝时期,珞巴族与藏族交流频繁,藏文化的流入为珞巴族的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
到了15世纪,藏族人不断进入珞渝地区,两个民族间的交流更为频繁。例如15世纪中期香巴噶举派高僧汤东杰布曾到珞渝的马尼岗一带传教,自那时起藏传佛教就成为两个民族交流的重要纽带。
明末清初,格鲁派势力在西藏兴起,五世达赖喇嘛受清王朝册封,逐渐掌握了西藏的地方政权,对珞渝、门隅地区的统治也大大加强。1860年五世达赖喇嘛在发给梅惹喇嘛洛朱嘉措的文书中,就明确记载“珞隅人等亦入我治下”。
约在18世纪,西藏地方政府将拉鲁庄园赐给八世达赖喇嘛的父亲掌管,后来又将珞渝、米林一带赐给其家族,拉鲁家族在今米林地区设立嘎加宗政府,下辖两个庄园:杂宇溪嘎(今米林县扎绕乡彩门村)和巴让溪嘎(今米林县里龙乡巴让村),并在这两个庄园设立机构代行管理珞渝税收事务,西藏地方政府在珞渝地区的行政建制更趋于完善,这种管理大约延续到了19世纪中叶。19世纪中叶,珞渝地区的居民由于不堪忍受重税,爆发了抗差税斗争。玛尼岗珞巴族连续数年的抗差斗争引起了西藏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原西藏地方政府的直接主持下,则拉宗政府委派米林贵族桑博等代表寺庙、官家、贵族,组成“萨捏卡”(地方基层办事机构)与由萨及氏族基洛姆和海多氏族基诺等组成的博嘎尔部落代表进行谈判,并规定:玛尼岗沿线博嘎尔各部落要按照一定的地域和氏族,分别向寺庙、贵族、官家交付合理的差税;西藏地方领主保证前来交换贸易的博嘎尔人的人身安全和贸易公平。双方订立盟约,保证互不侵犯:即便是个作为手杖的棍子,藏族人也不能从珞巴族人手中强行取走;即便是藏族人的手指伸到珞巴族人嘴边也不能去咬。从此,西藏地方政府对珞渝地区的管理由“聂卡松”代行。至1959年前,分别由南伊聂卡(南伊村贵族,寺庙代表,负责管理博嘎尔部落海多和能腰两个氏族)、拉噶聂卡(才召村贵族,代表贵族,负责管理萨及氏族)、米林聂卡(米林村贵族,代表官家、负责管理东鸟氏族)、东多聂卡(东多村贵族,代表贵族,负责管理达芒氏族)管理,这就是珞巴族人常说的“聂卡松”“根卡额”,意为三道关口、五个辖区。
19世纪中叶,西藏地方政府把珞渝地区封赐给波密土王作世袭领地。波密土王曾于1881年在地德村(今墨脱境内)建立地德宗,辖五个“错”(卡布、背崩、荷扎、达岗、撒卡)六个寺。此后,波密土王为了进一步统治珞渝地区,于1905年将地德宗的达岗错扩大为一个宗,即噶朗央宗,北起更邦拉山南至仰桑河一带,含情那、都登、林根、阿迷、聂仁、月儿冬、扎西岗、马勇等较大的村庄。波密土王先后在此委任过8位宗本,历时20余年。19世纪80年代以后的约半个世纪内,波密土王管理广大下珞渝地区的门巴族、珞巴族两族的事务。1928年,西藏地方政府打败了波密土王的割据势力,把墨脱交由色拉寺管理,色拉寺决定撤销噶朗央宗,将其管辖范围划归地东宗,恢复达岗错建制。此后直至1959年以前,西藏地方政府对珞渝地区的管理都由寺庙、官家、贵族代表组成的“聂卡松”代行。
四、家长奴隶制社会
珞巴族自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以来,生产力有了很大的进步,随着先进的铁制生产工具从藏区输入,个人对集体的依赖大大减弱,这也促进了氏族部落社会的解体。铁器的广泛使用和交换的发展繁荣,促进了珞巴族生产资料私有化的进程,土地也渐渐从氏族公有转向个人私有,生产和经营的管理也逐渐过渡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但这种转变并不彻底,仍保留了一些集体的残余。
与奴隶制社会相适应的家庭形式是家长制家庭,成员一般包括家长、已婚儿子的小家庭、未婚子女、若干奴隶及其家庭,因此这种家庭人口较多,一般共同住在一所长房里,长房由若干火塘分为多个隔间,将小家庭分开,家长是生产生活的主持者,有较高的威望,掌握财产的处置权,主妇一般掌管全家的日常生活。在家长制家庭里,父权至高无上,男性家长不仅支配整个家庭的经济,还对家庭中的任何成员拥有绝对权力,妻子完全是丈夫的附庸。奴隶则是“贱骨头”,完全依附于主人,男女奴隶分别居住,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衣服也极少,包揽田间劳动和家务劳动但劳动果实全部归主人所有;奴隶终身没有自由,任由主人买卖、转让、关押甚至杀死,有的女奴隶除了繁重的劳动外,还会受到男主人的侮辱,苦不堪言。如果奴隶本人有手艺,利用生产的空余时间搞副业,积攒了钱财,自己娶了妻子,育子成家,那么他的妻子和子女就不再是奴隶。奴隶的来源主要有俘虏、买卖、孤儿、奴隶的子女等。
珞巴族的家长奴隶制是在父系氏族制度走向没落、原始共产制家庭走向瓦解的过程中日渐发展起来的,尽管奴隶仍有一定的地位,但是不同等级的划分仍十分严格,依靠血统划分为“高骨头”和“低骨头”。
五、历史上珞巴族反抗殖民主义的斗争
(一)珞巴族反抗英国殖民主义者的斗争
珞渝地区历来属于我国,接受我国西藏地方政府的管辖。18世纪中叶英国以孟加拉地区为跳板,打着传教、采集标本、商业活动的口号屡犯我国边境。西藏东南部的珞渝、门隅和察隅,是从印度进入藏区的必经之路,因而成为英国侵略者的目标。1911年,英国派官员威廉姆森和乔治森到珞渝南部活动,被珞巴族阿迪部落的人处死,珞巴族人民还狠狠反击了前来报复的“阿波尔远征军”。1914年,在西姆拉会议期间,英国背着中国政府设定了非法的“麦克马洪线”,将门隅、珞渝、下察隅等约9万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划归英属印度范围,英国方面派出探险队等假借各种名义深入我国珞渝地区,不断挑拨珞巴族各部落的是非,妄图蚕食侵占我国的领土。英国殖民者的侵略本性暴露后,珞巴族人民开始了反抗侵略者的斗争,用弓箭、大刀对抗洋枪洋炮,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1944~1945年,英属印度阿萨姆当局又数次派人到珞渝地区刺探情报,都遭到珞巴族人民的顽强抵抗。到了20世纪40年代,英国殖民者借所谓的“巴力巴拉开发计划”蚕食了我国珞渝地区的部分领土,西藏地方政府虽然表示抗议,但始终没有采取有力的保卫行动。随着清朝末年大批侵略军进入珞渝地区,加上清王朝统治已岌岌可危,这次珞巴族的抗英斗争终因孤立无援而宣告失败。1956年以后,大批珞巴族人民为寻找新生活,不断从麦克马洪线以南迁到以北的墨脱、米林等地,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妥善安置。
(二)珞巴族反抗印度扩张势力的斗争
20世纪40年代后,刚摆脱英国殖民的印度政府趁中国内战无暇顾及中印边界问题之际,强行占领非法的“麦克马洪线”以南含珞渝、门隅地区在内的广大领土。1947年印度独立后宣布我国的门隅、珞渝和下察隅南部地区为“印度东北地区”,后改名为“东北边境特区”。1952年又将印度的“吞山边区”并入该区。1954年,将全特区划分为六个边区(卡门、苏班西里、西安、鲁西特、吞山、蒂拉帕)。1957年,吞山边区和那加边区合并,东北边境特区就只辖五个边区,其中卡门、苏班西里、西安和鲁西特4个边区系我国门隅、珞渝和下察隅的南部地区。印度为了强化对该区的统治,长期霸占我国的领土,1965年9月1日,印度政府将各边区改为县,并直接隶属于印度内政部。1972年又把东北边境特区改为阿鲁纳偕尔邦,印度国大党的势力已经完全控制了该邦的各级行政组织。这些非法侵占行为激起了珞巴族各部落的愤慨,他们用原始的工具与侵略者展开殊死斗争,给侵略者以沉重打击。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珞巴族各部落与印度侵略者之间斗争的高峰期。
1951年,印军占领德根地区、梅楚卡地区,破坏西藏地方政府一年一度到梅楚卡收差的制度,并用各种手段妄图使非法占领合法化,这个消息很快被仰崩村的牙莫头人宁包知道了,他便同德根人商定,坚决抵抗印度人的入侵。当100多名印军进入德根地区时,德根人的青壮年男子在首领达尼的领导下,拿着武器上山埋伏起来,而妇女们则用大量酒饭招待印度兵,趁他们喝酒时,妇女们把枪收了起来,男子们就立刻冲下山包围了印军,把大多数印军砍死,但有一人逃脱,这个人回去后向政府报告了被德根人埋伏的消息,印度政府随即派飞机轰炸德根地区,同时调兵到那里,欺骗德根首领说如果投降就不予杀害,并给与官职,达尼听信了印度人的谎言,放下武器,结果德根人大部分都被杀死,反抗失败了。与此同时,印军也通过恐吓、欺骗的手段占领了梅楚卡地区。
1961年1月,马尼岗、珞巴岗考曾作为珞巴族代表去新德里请愿,要求印度政府允许珞巴族人到工布地区交换,印度当局唯恐再一次激怒珞巴族群众,作了一些让步,开放了纳玉东拉,但还是进行了多方的限制和刁难。
1970年,印度人企图向阿朗、巴西卡地区大量移民开荒种植,这也激起了珞巴族人民的反抗,据说马尼岗普洛木村的头人还组织了100多名武装人员前去支援,迫使印度政府让步。
六、新中国的珞巴族
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西藏境内的珞巴族人民也得以翻身,拥有了和其他民族同等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1965年,国务院正式批准珞巴族为我国单一的少数民族。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珞巴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珞巴族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对其给予了特别的照顾,1988年分别在西藏林芝地区的墨脱县和米林县设立达木珞巴民族乡与南伊珞巴民族乡,又于2010年11月增设隆子县斗玉珞巴民族乡。改革开放以来,珞巴族社会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政治、经济、文化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珞巴族人民过上了好日子。
以居住在南伊河两岸的珞巴族为例。1959年,南伊河两岸的珞巴族人民和藏族人民一起,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民主改革运动,推翻了三大领主的封建统治,获得了翻身解放。那些世代为奴的珞巴族人砸烂了身上的枷锁,成为新社会的主人。他们分到了房子、土地、农具、种子,穿上了新衣服,吃上了政府的救济粮和盐巴酥油,再也不用忍饥挨饿。珞巴族传统的刀耕火种,对国家的森林资源有一定程度的破坏,党和政府为帮助珞巴族改变这种原始的生产方式,派出工作队深入珞巴族地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从1963年后刀耕火种的现象逐渐减少。当地珞巴族在驻藏部队和附近藏民的帮助下,开始在平坡上开荒种植,接受了新的耕作方法。1963年后,政府还为珞巴族无偿发放了一批铁质农具,珞巴族还学会使用马、牦牛等拉犁,农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1963年以后,南伊乡的珞巴族人民成立了互助组,在集体的协作和互助下,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
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促进了文教卫生事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前,珞巴族人民的卫生条件很差,有病就请巫师占卜,还要宰杀大量的牲畜,严重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多次派遣当地驻军的医务人员深入珞巴族村寨进行巡回诊疗,引导珞巴族人民形成有病找医生治疗的观念,现在驱鬼治病的现象正在逐渐减少。
党和政府十分关注珞巴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过开办夜校等方法帮助珞巴族和藏族青壮年学藏文和汉语,培养了一批批珞巴族人才。1965年,拉萨军分区就在米林、林芝、墨脱等县的门巴族、珞巴族聚居区分批招收了两个民族的青年成立了青训班,组织他们学政治、文化、军事,青训班毕业的学生,有的成为当地干部、有的被培养为医生、有的到内地高校学习、有的参了军等,他们在各行各业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三大领主在珞巴族地区推行民族压迫和歧视政策,广大珞巴族人民遭受了非人的待遇,在农奴主的挑拨下,珞巴族和藏族之间常常闹矛盾。民主改革后,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被彻底推翻,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政策深入人心,珞巴族与藏族的关系也大为改善,他们在藏族等兄弟民族的帮助下,学会了先进的生产方式,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南伊乡的变化是西藏地区经过民主改革后发生巨大变化的一个缩影,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珞巴族人民创造着更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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