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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中等职业学校“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比较研究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例如,山东省胶南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利用“1+1+1”的学制形式进行“校企结合、工学结合”,实现了“产教一体化办学”。这种模式对学校和企业来说操作简便,实施容易,风险较小,也是目前大多数“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所采取的一种形式。

国内中等职业学校“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比较研究

摘要:当前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模式的发展方向主要是推行“工学结合”办学模式。就目前而言,我国中职学校的“工学结合”模式主要有工学一体式和工学分离式两大实施形式,而每种实施形式下又有几种各具特点的具体模式。但要保证“工学结合”办学模式顺利推行,必须要制定与“工学结合”模式相适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深化校企合作机制,创新合作模式,灵活多样地进行教学,改革教学评价体系,为“工学结合”模式的实施提供相关的制度保证。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 工学结合 办学模式

“工学结合”模式是中等职业教育从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学历教育培养模式向市场引导下的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转变的一种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在校企合作和学生工学交替过程中,“工学结合”模式使职业教育把不同的教育环境、教育资源、理论与实践、体验与发现、教与学等实现了有机结合,锻炼和增强了学生的实践技能与职业素养,提高了学生适应社会、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正因为如此,“工学结合”模式在我国当前的中等职业教育中得到了大力的倡导和推行。自从2006年10月教育部确定进行“工学结合”模式试点以来,全国许多职业院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结合学校自身特点,灵活多样地对“工学结合”办学模式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经验和成效,为新形势下开展“工学结合”办学、建立和完善“工学结合”制度的任务和要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国内“工学结合”的主要办学模式及特点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各自特点和优势,在践行“工学结合”办学模式过程中采取了不同的模式。依据学生的“工”和“读”是否分离,“工学结合”办学模式可以归纳为工学一体式和工学分离式。

(一)工读一体式

这种“工学结合”模式是指学生的学习和岗位实训都在同一个地方进行,即把工厂办在学校,或者是把学校办在企业。由校企双方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和计划,教学和实训由校企双方共同实施,做到教学与生产同步、学校管理与企业管理同步。例如,山东省胶南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利用“1+1+1”的学制形式进行“校企结合、工学结合”,实现了“产教一体化办学”。在实行工读一体式模式中,这种模式又可分为如下几种:

1.企业入校型

它是将企业引进学校,在学校开办工厂或引进生产线。具体做法是,由学校出场地,企业建厂房并购置设备,形成校企共同建设生产型实训基地的办学模式。学生分期分批轮流安排到建在学校厂房里的生产线上进行顶岗实训,获取实践技能。例如,山东省胶南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大力引进企业,由企业开办学生实训基地,学校采用“1+0.5+0.5+1”学制形式让学生在工读交替中完成学业,是该模式成功实践的一个范例。企业入校型模式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训练可全部在校内交替进行,可使学生在学校就能体验企业里的工作、生活氛围。这种模式的优点是方便了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学生产生对学校的认同和理解;其不足之处在于企业承担的风险较大,不利于企业的规模效益和生产管理优势的发挥,企业缺乏合作的积极性。

2.自办产业型

该模式是利用学校自建的实训基地实现教学生产一体化,将学校自建的技能实训基地办成一个经营性的经济实体,学校是实训基地的拥有者和经营者。这样,实训基地既是学校的实训课堂,又是产品的生产车间。这种模式把传统实训时的消耗性技能训练转变成生产性实习,实习产品就是生产的商品,教师就是师傅,学生就是工人,降低了实训成本,增强了学生和教师的经济意识。它与企业入校型模式相比的一个最大特点是,学校必须独立承担实训成本和风险,去寻求对外生产的订单和销售生产产品。不足之处在于,自办产业型模式对学校和教师的要求较高,学校需要有经营企业的实力,教师需要有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经验和能力。

3.学校入企型

该模式就是在企业里直接办学校,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具体做法是,职业学校对学生进行一段时期的必要教育和培训准备后,让学生进入企业,他们一边在企业里的学校进行知识文化的学习,一边在企业的生产线上进行职业技能的训练与培养,把理论学习与技能训练有机地结合。这种办学模式的最大特点是学生的文化知识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专业技能培养、专业实训均在企业完成,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均在企业。有利于学生接受企业文化的熏陶和影响,促进他们对企业精神的理解和职业素养的形成,更容易被所在企业招聘。同时,由于学校办在企业里,学校的教师和领导在企业里的时间更多,有利于企业与学校的沟通,便于企业对学生的生产管理。不足之处在于,学生在职业学校的时间较少,不利于他们对职业学校本身的理解和认同;以及由于分散办学,相应会增加学校的办学成本。

(二)工读分离式

工读分离式的“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是指学生的知识文化学习在职业学校进行,而职业技能实训和培养在企业中进行,学习和实训分开在不同的地方完成。这种模式对学校和企业来说操作简便,实施容易,风险较小,也是目前大多数“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所采取的一种形式。例如,青岛电子学校和青岛烹饪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让学生在学校进行2年的技能知识的学习,然后到企业进行1年的顶岗实训,学生在这种工读分离的学习中既系统掌握了足够的理论文化知识,又形成了企业所需的职业技能,保证了学生的培养质量。

根据学生毕业后的就业与接受他们实训的企业的相关程度,工读分离式又可分为订单培养模式与合作契约模式。

1.订单培养模式

职业学校招入学生后,根据特定企业的要求对学生进行培养,使学生具备企业岗位所期望的技术和能力,学生毕业后由该企业打包接收,安排就业。订单培养模式的突出特点是,学生根据企业要求和计划接受教育和培养,企业主导学生的培养过程,学生所学技术和能力对企业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是企业依据自身生产和发展的要求“量身订制”的生产力;同时,学生毕业后能“适销”对路,免除毕业后找工作的烦恼。这有利于解决企业紧缺型和专门型技能人才不足的问题,也有利于职业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赢得良好社会声誉。不足之处是学生毕业后只能到订制企业就业;另外,订单式培养所需时间较长,订制企业在三年时间里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控的变化,无法保证原先订制的学生在变化后的企业岗位上就业,而学生又因订制培养所学的技能不能适应其他企业的需求,造成就业困难。

2.合作契约模式

该模式是学校与企业就学生到企业里进行技能实训达成协议或签订合同等契约形式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使企业成为学校的固定实训基地,学生根据教学和培养的需要可以到企业进行顶岗实训。这种模式与订单培养模式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企业对顶岗实训学生的就业不做承诺,学生毕业时企业可根据顶岗实训学生的表现择优聘用。另外,企业在这种模式下对学生的培养只向学校提供建议,起积极参与作用,学校在学生培养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合作契约模式有利于学生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技能培训,学生毕业后能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就业单位,也有利于减轻企业的包袱;不足之处表现为在顶岗实训时企业和学校对学生的管理都较困难,企业进行合作的积极性不高。

以上两类五种具体的“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是从理论上进行的划分,但在实际办学过程中,各中等职业学校可因自身的办学条件和市场的需求对办学的理论模式进行创新和发展。对青岛和万州几所中等职业学校采用的“工学结合”办学模式进行实地考察和研究,发现这些学校的办学模式各具特点,即使是同一种办学模式,但在办学的指导思想、层次和学制等方面也有所差异,如表1所示。

表1 各学校办学特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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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内“工学结合”办学模式存在的共性问题

“工学结合”培养的各种具体模式都有自己的优点,也各自存在着或多或少的不足。为了使“工学结合”培养模式能在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中顺利推广和实施,努力提高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满足社会对中等职业教育培养优秀、合格人才的需求,必须要正视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实施“工学结合”办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国内中等职业学校在这些年来对“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实践的总结和归纳,目前,“工学结合”办学模式遇到的问题中存在共性的并急需解决的主要有如下一些:

(一)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与“工学结合”模式还没有完全适应

尽管国家对“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制定了相应的指导方针和原则要求,但具体的实施和操作细则需要推行“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的职业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和可资利用的资源灵活制定,从而达到既能保证顺利实施“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又能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但是,目前一些学校还没有完全考虑“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特点,部分学校依然沿用传统专业全日制的教学计划,使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与企业的要求有一定差距,缺乏实用性;还有些学校为了保证学生到企业顶岗实训的需要,干脆对全日制的教学计划做大幅度地删减,大大压缩知识文化学习的学时,从而使学生达不到理论知识学习的基本要求。

造成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还没有完全适应“工学结合”模式的主要原因是,“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对许多学校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教育形式,以前没有接触或运用过,缺少认识和经验,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所以在时间上和能力上不能完全有效制定出针对“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专门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还一些学校在开展“工学结合”模式时,对合作企业的人才需求及运作模式了解不够深入,制定出适合企业需要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还需要继续努力。

(二)教学实施过程顺畅度不够

“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学校与企业的合作、课堂教学与岗位实训的结合。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技能知识与顶岗实训的操作应该一致。但目前许多采用“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学校,在理论教学时方法单一,仍注重讲授和灌输,学生学起来抽象晦涩,学生到了实训岗位上不能把在学校学的知识很好地运用到实训操作中,理论教学与顶岗实训要求存在不小的差距。另外,顶岗实训有赖于合作企业,所以一些学校为了保证企业愿意合作,便围绕着企业来安排教学活动,使得企业行为对课堂教学产生很大影响,有时正常的教学活动难以得到顺利开展,教学计划难以完成,培养质量难以保证。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各种原因,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实训时其实训工作岗位可能与他在学校所学的专业无关,造成他在实训期间的专业学习可能中断,教学目标的实现就无法实现。

(三)教学管理相对滞后

“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下学生的“学”和“工”的时间之比相对接近,传统教育培养模式中以班级为单位的教学管理已经不适应这种新式培养模式的特点和要求。然而,现在很多实施“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学校仍然采用以班级为单位的教学管理模式。这就使得学生在学校学习时管理上并不存在多大问题,而一旦学生进入企业实训时管理问题就会突然放大。因为在实训时,学生被分散到不同生产线上进行工作,承担学生管理的教师不能像原来在学校里那样容易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变化和思想动态,对他们的管理就难以做到有的放矢。在教学质量评估上,由于企业实训是学生学习过程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实训时的表现和成绩有很大一部分内容需要企业做出专业评价。但企业里的专业评价人员对学校的培养目标和要求的理解不一样,在评价标准上的尺度掌握不恰当,其给出的学生的实训评价或流于形式,或不适用。所以,目前多数学校对教学质量的评价还是以理论科目的卷面成绩为主。这种评估体系既不能反映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真实情况,也不能促进“工学结合”模式的规范化。

(四)社会的支持力度不强

“工学结合”培养模式顺利实施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目前社会在这方面的支持还很欠缺。主要表现为:一是人们对“工学结合”培养模式认识不足,不能正确理解,总认为学生学习是在学校进行才正常,学生到企业“工作”就是不务正业,致使部分学生和家长对“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中的顶岗实训持抵制态度;二是在制度和政策上缺乏对实施“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学校和与学校合作的企业提供保护和优惠措施,学校和企业得不到资金的倾斜和税收的减免,致使学校和企业付出更多的成本;三是企业合作的意愿不足,勉强应付,因为企业接收学生进行技能实训,企业必然会抽出设备供学生使用,指定专业人员指导学生生产,提供原料让学生加工,这些都会增加企业的成本,影响企业的生产。

三、对策与建议

要解决当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实施“工学结合”办学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要对“工学结合”办学模式下的教学进行改革。只有这样,“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才能更好地实施,“工学结合”办学模式下的人才培养质量才能得到保证和提高。

(一)制定适应“工学结合”模式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

“工学结合”模式下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应该根据“工学结合”办学模式的特点,围绕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专业教学的要求及企业用人的标准,由学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这样制定出来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才既能满足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的要求,又不与企业的生产操作相脱节,真正体现“工学结合”办学模式的特点。另外,由于“工学结合”模式下学生的实训时间增加,在校系统学习文化基础知识和技能基础知识的时间相对减少,这就要求在教学计划中对这两类知识进行压缩。怎么压缩,压缩哪些内容需要根据学校和学生的具体情况而具体分析,但总体上要遵循文化基础知识“够用”和技能基础知识“适用”的原则。

(二)灵活多样地实施教学

由于“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下学校的教学受合作企业的影响较大,学校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灵活安排教学时间和教学形式,采取多种多样的授课模式。在实训期间学校可以根据时间和环境的允许,适当地安排一些与实训岗位相关的专业课程,把课堂延伸到企业,实现“课堂+企业”模式;而在校内学习时,也可以让学生在校内实训时学习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实现“课堂+实训”模式;另外,学校还可以在学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让学生参加全国技能鉴定考核, 领取技能证书,实现“教学+认证”模式。

为保证灵活多样地进行教学,学校要制定和实施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允许学生根据实际情况选修学科和调整毕业时间,保证学习和实训生产两不误;同时,还要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改革,摒弃过时的教学内容, 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工学结合”培养模式下的教学质量。

(三)改革教学评价体系

“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合适的评价制度。由于“工学结合”办学模式下,人才培养方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都与传统教学不同, 因而“工学结合”办学模式下的教学考核也应有所不同。学校要改革传统、单一的笔试考核方式, 对学生的评价要由企业和学校两方面决定,并且主要以满足企业的需求为评价原则。这就要求建立一个以能力为主的、综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考核方法和手段进行改革, 做到开卷考试与闭卷考试相结合、理论考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学校考试与企业考核相结、考证与毕业设计相结合。

(四)提供相关制度保证

根据“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指导方针及原则,各级政府部门应尽快制定推动“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发展的可操作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明确各参与方在“工学结合”模式实施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如对参与实训学生的管理、安全、待遇等问题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对参与“工学结合”的企业实行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和资金扶持制度,并加大非物质方面的激励(例如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知名度),从而提高企业参与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外,在加强“工学结合”各项政策法规完善的同时,还要注重提高人们对“工学结合”培养模式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对“工学结合”培养模式支持的社会共识。

参考文献

[1] 彭志斌. 对“半工半读”教学实践的改革. 职业教育研究,2008(10)

[2] 马朝阳. 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半工半读”及其制度保障.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综合版),2008(2)

[3] 乐享荣,谭家尧. 半工半读模式下对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再认识. 职业教育研究,20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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