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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运动简介,奥林匹克的三大支柱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奥林匹克运动包括以奥林匹克主义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以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各国奥委会为骨干的组织体系和以奥运会为周期的活动体系。在同年6月16日12国的代表在巴黎举行了恢复奥林匹克运动大会。会议决议每四年举行一次全球范围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近年来由于大众传媒对奥林匹克运动的影响日益增长,对奥运会进行报道的大众传媒也被纳入奥林匹克大家庭。

附录1 奥林匹克运动简介

奥林匹克运动是在奥林匹克主义的指导下,以体育运动和四年一度的奥林匹克运动会庆典为主要活动内容,促进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道德全面发展,促进各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在全世界普及奥林匹克主义,维护世界和平的国际社会运动。

奥林匹克运动包括以奥林匹克主义为核心的思想体系,以国际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和各国奥委会为骨干的组织体系和以奥运会为周期的活动体系。

古代奥林匹克运动会起源于古希腊,因举办的地点在希腊的奥林匹亚而得名。据史料记载,在希腊首都雅典西南约300km处的阿尔菲斯河畔,有一块丘陵地带,它就是驰名世界的古奥运会发源地奥林匹亚。这个景色秀丽,环境幽静的山村,昔日曾是古希腊的宗教圣地,有世界七大珍奇之一的宙斯像和宏伟体育竞技场。公元前776年在奥林匹亚村举行了第1届古代奥运会。当时参加的只有伊利斯和皮沙两个城邦,以后才逐渐扩大到希腊全境,成为全希腊人民的节日。运动会每隔1417天即4年举行一次,后来人们把这一周期称为奥林匹亚法。

古奥运会自公元394年遭到禁止,沉睡了1000多年之后,19世纪末又重新出现在世界舞台上。被尊称为“现代奥林匹克之父”的法国教育家皮埃尔·德·顾拜旦于1892年首次公开提出恢复奥运会,并把范围扩大到全世界。1893年,顾拜旦致函各国体育组织,邀请他们参加在巴黎举行的国际体育大会。在同年6月16日12国的代表在巴黎举行了恢复奥林匹克运动大会。会议决议每四年举行一次全球范围的奥林匹克运动会。6月23日,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成立,希腊人维凯拉斯出任主席,顾拜旦任秘书长,并亲自设计了奥运会的会徽、会旗。会议还通过了奥林匹克宪章。1896年,第1届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终于在希腊雅典正式举行。

在现代奥运会100多年的历史中,尽管它经历了不少坎坷,但仍然是全世界人民热爱和拥护的举世瞩目的运动会。现代奥运会分为夏季奥运会和冬季奥运会。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由奥委会主办,是当前世界规模最大和最有影响的综合性运动。每隔四年举行一次,会期不超过16天。历届奥运会从1896年开始,迄今共28届(表附1)。其中第6届(1916年)、第12届(1940年)、第13届(1944年)由于战争的原因没有举行,实际上共举行了25届。1900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第一次有女子运动员参加,这也是女子进入体育运动的开始。1912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首次实行了限制职业运动员参赛的规定。从这届开始,国际奥委会对女子参赛由默认转为公开支持的态度。1913年,为了宣传奥林匹克精神、鼓励参赛运动员,由顾拜旦提议,经国际奥委会批准,将“更快、更高、更强”作为奥林匹克格言。1920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为了纪念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丧生的人们,在开幕式上点燃了火炬,这一形式也被以后的奥运会承袭下来。此届奥运会还首次采用了国际奥委会会旗——奥林匹克五环旗;此外,开幕式上的运动员宣誓仪式和闭幕式上的会旗移交仪式也是从这一届开始的。1968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首创了火炬接力并在开幕式上点燃火炬的仪式。1968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增加了裁判员宣誓。奥林匹克运动会耗资巨大,使得许多国家都不敢举办。1984年美国举办的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大胆革新,引入商业模式,最后获得2.25亿美元的盈利,首开奥运会获利的先河。

奥林匹克大家庭(Olympic Family)是对所有参与奥林匹克运动的组织和个人的统称,常用于各种与奥林匹克有关的会议、刊物和奥林匹克人士的讲话中。它包括以下成员:国际奥委会,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夏季和冬季奥运会组委会,以及参与奥林匹克运动的运动员、教练员、官员和奥运会赞助商等。近年来由于大众传媒对奥林匹克运动的影响日益增长,对奥运会进行报道的大众传媒也被纳入奥林匹克大家庭。

奥林匹克大家庭的所有成员在组织上是独立的,在地位上是平等的,它们之间的合作是以相互承认为基础,以《奥林匹克宪章》为准则的。奥林匹克大家庭的诸多成员中起支撑作用的是国际奥委会、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和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由于这三个组织系统对奥林匹克运动的生存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缺一不可,故被人们称之为“奥林匹克三大支柱”(Olympic Tripartite)。

表1 历届奥运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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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支柱在奥林匹克运动中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国际奥委会负责领导和协调;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负责各种技术性事务,如组织比赛、制定竞赛规则等;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则负责在本地区开展各种活动,组队参加奥运会等。国际奥委会十分重视这种团结合作的关系,采取各种措施加强三者之间的联系。

国际奥委会(IOC)是一个国际性的、非政府的、非赢利的组织。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运动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对奥运会的全部权利,包括对奥运会的组织、开发、广播电视和复制的权利;有关奥林匹克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和奥林匹克会歌的一切权利也完全属于国际奥委会。国际奥委会有权撤销对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承认,从奥运会比赛项目中撤销运动大项、分项或小项,有权取消对国家奥委会的承认,甚至有权取消奥运会组委会承办奥运会的权利。不仅如此,它还具有对一切参与奥运会的违章人员,从运动员、裁判员到代表团官员、管理人员进行处分的权力。当然,国际奥委会需要依据《奥林匹克宪章》来行使自己的权力。

国家奥委会(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简称NOC,它的任务是依据奥林匹克宪章在各自国家发展和维护奥林匹克运动。它是国际奥委会在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代理法人,负责各自国家的奥林匹克运动,也是唯一有权选派代表队参加奥运会的权利机构。目前,报国际奥委会承认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已达184个,遍及全世界,它们在奥林匹克运动中起着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团结的联系,并维护自身权益,各国奥委会还建立了各国奥林匹克委员会总会,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以维护权利和协调一致。此外,目前在五大洲还设有国家奥委会的洲际协会,有非洲国家奥委会总会、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法美运动联合会、欧洲国家奥委会总会、大洋洲国家奥委会总会,它们在洲际行使国际奥委会授予的权利,如历届亚运会就是在亚奥理事会领导下召开。

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IF)是在世界范围管辖一项或几项运动项目并接纳这些项目的国家级体育单项组织的国际性的、非官方的体育组织。就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奥林匹克运动内的作用来说,它们的规章、做法和活动,必须和奥林匹克宪章一致。在前述条件下,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在管辖其运动项目方面保持独立性和自主性。

奥林匹克运动在20世纪已经为世界体育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在21世纪,尽管它还会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它会在困难和挫折中走出自己的发展之路,继续以其独特的方式,促进人类社会的和平、友谊和进步。

1984年7月28日,五星红旗第一次在美国洛杉矶纪念体育场的奥运会赛场上飘扬,225名团员组成的中国体育代表团庄严亮相,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庄严地步入国际奥林匹克大家庭的行列。而旧中国首次参加奥运会时参赛的仅刘长春孑然一身。

在这次运动会上,中国全面地参加了夏季第23届奥运会。中国著名运动员许海峰在此届奥运会开幕的第一天,获得了男子60发自选手枪金牌,打破了零的纪录。这届奥运会中国运动员共获得15枚金牌、8枚银牌、9枚铜牌,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同时中国的何振梁先生于1981年当选为国际奥委会委员,1985年当选国际奥委会执委,成为国际奥委会副主席。中国也开始积极地推动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发扬奥林匹克运动的精神,且期待奥林匹克圣火在中华大地燃烧。如今,这个中华民族多年的愿望终于在2008年成为了现实!

2008年奥运会以“新北京、新奥运”为主题,突出“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坚持勤俭节约,全面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城市繁荣和社会进步,将为中国及世界体育留下独特的遗产,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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