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
项目编号:X07033
项目名称:国际法学
项目负责人:边永民
项目类别:课程建设
项目建设时间: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
成果形式:教学讲义、教学大纲、教学课件等
关键词:国际法法律硕士课程
一、研究任务与目标
“国际法学”2007年起由原有的18学时调整为36学时,因此需要对课程内容进行压缩和调整。课程设置,考虑到法律硕士自身的特点,需要更加符合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
课程建设的研究目标为:研究和确定课程定位的指导思想;将“国际法学”的教学工具建设齐全,包括为学生提供的讲义、教学大纲、电子课件以及模拟法庭和模拟国际协商练习材料等。
二、研究过程
课程建设的第一阶段是国内外调研。原本课程建设的经费不足以支持国外调研,课题负责人在获得本项目一个月后,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到剑桥大学访问。当时本项目的调研工作刚刚开始,正好利用在剑桥大学Lauterpatche Centre for International Law访问的机会,完成了项目的国外调研工作,收集了很多宝贵的教学资料。项目负责人亲自去听了剑桥大学法学院为研究生开设的国际法的一般课程和研讨课程,到图书馆查阅了该学院国际法的往年试卷,与授课教授及在研究中心访问的其他国家国际法课程授课者就教学问题进行了交流。
项目的国内调研始于2008年,主要是同北京几所设有全日制法律硕士项目的法学院的国际法老师进行交流,了解他们在全日制法律硕士授课中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同时还与本院给全日制法律硕士上课的老师进行讨论,并将学生的期望纳入其中。
三、关于课程定位与指导思想的调研
(一)学生的基本情况
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国际法课程如何有别于本科生和法学硕士的国际法课程?本次课程建设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详细探讨。全日制法律硕士入学前均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法律,但基于入学考试的需要,自学了五门法律基本课程,当中甚至有部分同学为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进一步学习了包括国际法在内的一些科目。然而,从调查的结果看,学生自学的效果是不理想的,或者说尚有很大的可以提高的空间。这种不理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生为了考试而学习,重视记忆,不求甚解。许多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初问起来,学生似乎知道(虽然有时欠准确),但要求学生作出进一步解释或者略作延展时,学生就回答不了了。例如,学生都知道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一个渊源,如果进一步问:你怎样确定哪个规则是否已经是国际习惯?基本得不到正确答案。
第二,学生自学时对参考书和资料的选择水平差,一些书虽然出版的日期较新,但知识陈旧,加上学生的分析能力较弱,一小部分自学到的知识甚至是错误的。如有些学生甚至认为驻在国给予外国使馆特权是因为那些外国使馆相当于它们各自本国领土的延伸,而其实这种学说早已不被条约和国家所信奉。
第三,学生自学的知识限于现有的国际法教科书的范围,这些教科书是为本科生学习和了解国际法的基本知识而编写的,对于研究生而言,他们应该进一步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不应止步于本科生的水平。作为学习过国际法的研究生,对于该领域的热点问题和法律的发展趋势都应有一定了解,而且能够运用已经掌握的国际法知识和方法分析国际关系中正在发生的事件和法律问题。
(二)学生的学习期望
根据上述情况,项目负责人认为,全日制法律硕士的国际法课程既不能像本科生的国际法那样只讲基础知识,也不能像法学的国际法课程那样只讲专题,而应该基础知识和专题并重。但是,基础知识和专题应该更偏重哪项,还是平分课时?对此,项目负责人在课程开始前进行了调研。就学生而言,他们知道还有一类法学硕士,而且其专业知识和就业略好于法律硕士,他们很担心老师给法学研究生上的课程深,而给他们上的课程浅。在得知法学研究生主要是上专题后,也要求多上专题。在基础课程结束之后,我又对学生的学习期望进行了问卷调查,在收回的70份问卷中,47份(占67%)问卷表示愿意老师多讲一些国际法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基础知识只占相对少的一部分。
(三)课程定位
考虑到学生的知识背景和他们的学习期望,现在的课程设计中有1/3的内容(五讲)是基础知识,其余内容是专题讲座形式。即使是专题,具体讲授时也略有别于法学硕士的课程,项目负责人一般还会用大约10分钟的时间,把专题所涉及的基础知识给学生温习和提示一下,这样那些基础知识不牢的学生可以自己补充学习。
四、研究成果
(一)授课大纲
通过课程建设,为学生编写了共16讲、18页的授课大纲,非常详细地提示了授课的主要内容。通过试用,同学反映非常好。因为大纲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学生可以自己调配版面,直接在上面做笔记,既节省了上课做记录的时间,又可以将更多精力集中于听讲,对学生帮助很大。
在征求专家意见的过程中,外交学院江国青教授对本课程的授课大纲给予了充分肯定。江教授赞赏大纲的内容细致广泛、视野宽阔;同时认可了大纲的编写者关于基础知识和专业讲座并存的理念,并加重后者课时的安排。
(二)授课讲义
为学生提供授课内容的电子讲义。与教材相比,讲义每学期更新,能够更灵活地反映知识的积累和发展;与授课大纲相符,便于学生预习和复习。因为现在没有与教授的讲课大纲完全对应的教材,所以讲义对学生学习的帮助非教材可以取代;中文内容之外还有大约一半是英文内容,使学生能够掌握更多英文的国际法专业术语。
讲义还针对不同的讲座内容,提供了学生进行拓展阅读的材料,并且提出了思考问题,引导学生的预习和进一步自学。
(三)电子课件
通过课程建设完善了课程的电子课件,课件的使用,节省了上课教师板书的时间;并且能够显示图片,以比板书更加生动的方式向学生展示上课的内容;上课时可根据环境条件对字体和颜色进行调整,以便使坐在后边的学生也能清楚地阅读;还避免了板书造成的环境污染。电子课件在上课之前就发给学生,便于学生详细了解课堂讲授的内容,也方便学生记笔记。
(四)模拟法庭案例库
项目负责人收集整理了数个Jessup国际法模拟比赛用的案例作为本课程学生模拟法庭的案例,可以选择使用。这些案例是国际法学生联合会花较大费用请知名国际法律师编写的,覆盖的国际法问题较多,案情复杂,模拟现实国际关系强,虚拟的事实有科学性,非常适宜学生对抗演练。项目负责人参加和观摩了这几个案例中国赛区的比赛,也曾带领学生到华盛顿参加决赛,并担任决赛阶段展示队之间的法官,对案例的理解透彻,对法官提出的各种问题也有鲜明的印象,这些经验对于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练习都非常宝贵。
模拟案例全部是英文材料,每个案例均有几十页,对于学生提高自己运用英文工作的能力有很大帮助。
(五)学生模拟实践评分标准
指导学生参加模拟国际法庭审判以及模拟联合国安理会会议等活动,主要是为了锻炼学生自己适用国际法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决不是简单地展示法律知识,而是一个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综合过程。它至少包括:第一,学生对事实的理解、从争议双方的请求中提炼出其请求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寻找可以适用的法律,包括条约、习惯规则(其中包括案例),对法律的解释,将法律规则适用于具体案件;第二,学生对于法庭审理过程的理解,包括法官和律师在案件审理中的不同作用,法庭礼仪,法庭审理与准备工作之间的关系,法庭陈述与法庭辩论之间的关系,不同辩护策略的利弊,法庭上的时间管理等;第三,学生关于团队合作的安排,包括小组之间研究不同问题的分工,辅助工作和法庭陈述者之间的配合,信息收集、整理和团队间的支持和服务等。项目负责人根据学生可利用的资源以及展现才能的不同手段(口头和书面),分别制定了口头陈述和书面提交材料的评分标准,这些标准事先公布,一方面有利于在评判时有尺度可依,限制教师评分的随意性,增强学生对分数的预见性;另一方面对学生的准备工作也是一个非常好的督促,学生知道老师都会考察哪些方面,所以可以有的放矢地进行准备。
(六)参考资料和网络资源
项目负责人为学生提供基础性的教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本着少而精的精神,主要目的是为那些基础不牢的学生打实基础所用,项目负责人各讲座部分所涉及的基础知识,都会事先提示学生自己预先检查要补充的基础知识;各专题讲座的拓展阅读资料在大纲和讲义上都列出了一部分。另外,项目负责人还会密切注意相关领域的科研动态,在课堂上为学生补充新的科研成果,供部分对某个专题感兴趣的学生进行深入研究时参考;专门讲述国际法的研究。研究生的课程,除了传授知识以外,还要重视研究方法的传授。项目负责人要专门花费两个课时讲授进行国际法研究的经验和方法,并介绍几个自己比较熟悉的国际法研究中心的研究工作和工作方法,以期对学生的研究有所启示,在该讲座中,项目负责人还将介绍国际法一些分支部门的资料收集。
(七)问卷调查
在课程建设的早期,在课程讲授完毕后,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涉及学生的国际法基础、对课程的期望、课程内容安排、模拟法庭和模拟实践的作用、教师的课堂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问卷采取匿名方式进行,学生可以不署名,但他们被建议在问卷上以他们喜欢的方式做记号。这样的安排是为了能使学生最充分和自由地表达他们对课程的意见。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学生的评价都是很好的。令项目负责人印象最深刻的一点是:学生的偏好是多样性的,并不存在压倒性的选择,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引导、授课内容的选择和鉴赏能力就显得尤其有意义。在学生对很多知识都准备接受的情况下,怎样在有限的学时内向他们传授关键的知识和方法是课程建设者一直寻求的目标。
五、主要成绩和创新
第一,本课程建设是为“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全日制法律硕士”量身定做的课程。
首先,教学大纲和讲义体现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学的一贯特色:经贸法律的内容较多、教学内容以英文传授的比例大。在现有的教材中,找不到能完全适应我校法学院特色的适用于法律硕士的教材。所以,课程建设形成了我院全日制法律硕士独特的国际法教学知识体系。
其次,模拟国际法庭审理和模拟联合国安理会会议,使教学形式多样化,学生参与的积极性高。练习材料使用的案例非常权威,项目负责人利用参加比赛的经验,为学生练习制订了客观和详细的评估标准,投入的时间和精力非一般模拟案例教学可比,所以可望达到超过一般模拟案例教学的效果。模拟联合国安理会会议的练习有助于学生练习换位思考,如有的同学平时总觉得美国太霸道,不讲国际法,在练习中,教师安排这样的学生代表美国发言,他们经过大量的准备工作,以国际法为依据论证美国的做法和观点的合法性,这样的练习使学生对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的应用有了更深刻的体会。虽然是模拟实践教学,但很多同学最后认识到,若想实践的成绩好,最关键的还是实践前的研究做得好。没有深入的研究和精心的准备,仅凭现场发挥取得好成绩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样的教学方式实际上使学生的研究和应用能力同时得到了锻炼。
最后,经过课程建设,教学材料和素材丰富齐备,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对教学的成功有更大的信心。当然,这是课程建设的成绩,并非创新。前述两点是创新。
第二,积累了给全日制法律硕士进行授课的经验,可以供其他全日制法律硕士课程参考。鉴于全日制法律硕士是一种独特的研究生类别,其他为全日制法律硕士授课的教师也应该为这类学生研究和提供不同于其他法学研究生的授课方法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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