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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民主与法纪观念的介绍

时间:2024-1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由与纪律、自由与法律,从来都是相互依存的。自由是相对的,纪律是绝对的,自由是在纪律允许范围内的自由,绝不能借自由之名违背纪律;有纪律才能谈自由。把自由与纪律、自由与法律对立起来,迟早是要自食恶果的。学校的规章制度是约束大学生行为的,但它又保证了每一个大学生学习的自由。

第二节 大学生民主与法纪观念

一、大学生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

我们这里所讲的民主,是指宪法法律所赋予大学生所享有的各种合法权利,同时规定大学生所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大学生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合法权利不受任何机关、团体组织和其他个人非法的侵犯;享有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范围内学习的权利;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有获得学校公正评价的权利;有权就学校给予的处分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有权在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有参加体育锻炼的权利;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医疗卫生的权利;有权向学校申请组织有关学科、文学艺术、体育等校内社团;有权监督学生宿舍、食堂、浴池、图书馆等的服务质量,通过学生会参与管理,有建议权和批评权;有权对学校管理人员和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自主择业;有权利用课余时间进行有益的社会实践和勤工助学活动。同时,大学生也必须履行各种义务: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义务;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的义务;有遵守校训,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的义务;有勤奋学习,努力上进,提高素质,全面发展的义务;有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讲文明,讲礼貌,做《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坚定实践者的义务;有参加党团组织及学校、学院、班级组织开展的集体活动的义务;有接受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参加义务献血的义务;有爱护公私财物,保护校园公共设施的义务。

二、正确处理自由与纪律的关系

“自由”一词源于古希腊,原始意义是从束缚、虐待中解放出来,获得自主和自立。“自由”有两个涵义:一个是政治上的自由,主要是指公民在政治上应该享有的自由权利;一个是哲学上的自由,主要是指对于客观规律的认识并用来对客观世界进行改造。前者是权利,后者是素质和能力。

从必然到自由是一个历史的无限发展过程,任何时代的自由都不能超过一定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制度的制约。这种制约性有来自自然界的,有来自社会的。来自于社会的制约性即被人能动提升为一定的社会规范,即纪律、制度、道德、法律等。

自由的本质是自治,不是为所欲为。自由与纪律、自由与法律,从来都是相互依存的。自由是相对的,纪律是绝对的,自由是在纪律允许范围内的自由,绝不能借自由之名违背纪律;有纪律才能谈自由。把自由与纪律、自由与法律对立起来,迟早是要自食恶果的。

有一个寓言,生动地讲述了“自由和纪律”的关系:“风筝迎风自由飞翔,可它还不满足。它想要是没有线的束缚,我不是可以飞得更高、更远。于是它老想摆脱线的束缚:‘谁能帮助我获得自由啊!’大风自告奋勇地说:‘我来!’于是它施起看家的本领刮起大风。蓦地,天昏地暗。‘咔嚓’一声线断了。风筝正得意忘形,可是没想到在空中翻了几个跟头便摔落在地上,落得个千疮百孔的下场”。这个寓言说明风筝离不开线,受到线的约束,但线是保证风筝自由顺利飞翔必不可少的条件,它们既互相制约又互相联系。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就像风筝与线的关系一样,自由受纪律制约,纪律又是获得自由的可靠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是约束大学生行为的,但它又保证了每一个大学生学习的自由。倘若片面强调自由而不遵守纪律,那么就得不到自由地学习。所以,我们越是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便越能享受学习的自由。世界上任何约束都没有的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

三、学习法制知识,增强法纪观念

要注重法制知识的学习,培养和增强自己的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要以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紧密结合理想、道德和世界观人生观来进行学习,重点学习法学基础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弄清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基本线索;揭示法律的本质,认识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现象,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通过学习法律的概念,揭示其特征,掌握法律规范和其他社会规范的区别和联系,在思想上树立起法律权威;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提高自己对加强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理解法制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是民主制度的产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树立国家主人翁意识。还要结合自己的专业,有选择地学习一些部门法,了解其立法目的、原则和基本精神,培养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树立依法享有公民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的法制观念,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不参加非法的社团组织,努力作维护民主和法制的典范,反对无政府主义。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扰乱秩序、不起哄、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讲正气、见义勇为,敢于向不良倾向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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