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的能力结构
护理专业教师要有以下几种能力:
1.教学能力 教学能力是指护理教师进行教学和组织教学的能力。
运用学科知识的能力:教师应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把握教材的整体结构,从各部分教材的不同特点和教学对象的实际出发,制订教学目标,优化重组教材,统筹安排各部分教材的知识点,尤其注意挖掘教材中的创造性思维因素,最大限度体现教材的学习价值。
传递教学信息的能力:教材中的知识信息是一种储存状态,要把这些静态的知识信息激活并传递给学生,使学生易于接受,护理教师必须具有研究的思维和化繁为简的能力。另外,语言的表达能力也会影响信息的传输,语言的科学性与通俗性、激情的语调、肢体语言的恰当运用等,都会对信息的传输起到加强作用。
良好的沟通能力:教师不要凌驾于学生之上,主动搞好教与学的双边关系,使教学活动充分体现教与学的主客体互动、互换关系。教学活动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导。
唤起学生兴趣的能力:兴趣是最好的学习动力。教师的形象魅力、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及个性魅力都会唤起学生的兴趣。护理教师在教学中要充分运用魅力对教学的影响,充分展示个人魅力,做到教学语言精炼、机智、幽默,让自己的教学生动活泼。
2.治学能力:即终生学习的能力,是教师更新、调整知识结构,提高自己学识水平的能力。所体现的是教师自身修养,蕴涵着教学伦理精神及对护理教学职业的热爱。护理教师应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不断研究护理教学的规律,寻求最佳护理教学方法。
3.研究能力:20世纪70年代,英国著名的课程理论家劳伦斯·斯坦豪斯(L·Stenhouse)提出“教师即研究者”的口号,一改传统教育只注重学生行为变化的理念,强调教师应潜心研究教育、研究教学、研究学生。作为高职院校护理专业的教师,应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护理职业教育规律。
4.适应能力:是指护理教师不断调整自己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以适应护理学科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一种综合性能力。
5.实践能力:护理教师不仅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理论教学能力,更要有护理实践能力和实践教学能力。护理教师要定期到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要不断学习护理新技术、新理念,使自己成为“双师型”的护理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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