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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素质和谐教育原则

时间:2023-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和谐教育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科学性。这一理念对大学生心理健康及心理素质教育的研究大有裨益。只有坚持主体性原则,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和内在潜力,实现教育目标。

大学生心理素质和谐教育原则

康德曾说:“人只有靠教育才能成长。人完全是教育的结果。”教育是民族发展之本,将和谐发展理念融入教育,切合现代教育改革的要求,尤其要适应高校心理教育改革趋势。和谐是事物在多样的变化中呈现出的内在统一性,是对整齐、对称、平衡、比例、虚实、变换、节奏等法则的概括。和谐的心理素质教育是尊重教育主体个性,寻觅教育规律,追求个体心理品质健康、均衡、调和、发展,实现真善美统一的教育;是以实现个体的认知、情感、意志等心理活动过程的组成部分,协调发展且能最大限度地发掘个体自身潜力为目的的教育。

搭建平衡教育模式的首要任务是目标定位。高尚的人格—— 既为心理素质和谐教育的目标,也是个体自我完善的目标。我们所指的人格,它是反映一个人总的心理面貌,是相对稳定、具有独特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美国学者英格尔斯指出:“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真正称之为现代化国家。”[27]人格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必要因素之一,而且是社会现代化发展和成功的先决条件。当代大学生处在我国改革开放蓬勃发展之际,处在变革的年代,这一方面给大学生的人格塑造带来价值认同和行为导向的困难,另一方面也为大学生的人格塑造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富有生命力的天地。大学生可以在比较、选择中广泛吸取中西先进因素,以及传统人格与现代人格的长处,从而形成全面发展的完善人格。

作为高校教育大目标之中的一个子目标—— 心理素质和谐教育目标的确定是以高校教育的特征、教育理论及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对高校学生心理水平要求为依据。第一,经济基础与教育的关系是确立心理素质和谐教育培养目标的根本依据。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造就人的社会活动,它要体现社会经济、政治、科学、文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教育的产生和发展都依赖于一定的社会需要,心理素质教育是社会个体内在的需要,它可以根本性地改变人的精神状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心理素质教育,就是培养拥有公平、竞争、自主、拼搏、进取等良好心理品质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第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原理是确定心理素质和谐教育目标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从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出发,研究社会与人的发展规律,提出了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马克思强调要使全体社会成员的智力和体力在生产过程中,多方面地、充分自由地、协调地发展,使人们成为“各方面都有能力的人,即能通晓整个生产关系的人”[28]。马克思还特别指出,作为一个“完整人”,在经历由低级到高级若干发展阶段的任何阶段上都应该和谐地、全面地发展,而不是畸形地,片面地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要有使人能够全面发展的教育。心理素质作为一种精神载体,在人的整体素质形成过程中起着中介和基础的作用。第三,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任务是确定心理素质和谐教育目标的现实依据。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实现这一任务,高校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担当社会发展的急先锋迫在眉睫。大学生在社会的大熔炉中成长需要有优秀的心理品质,坚强的承受能力。大学生能否成为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人才,关键因素之一就是要看他们心理素质水平的高低。

大学生心理素质的和谐教育原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科学性。高校育人应遵循科学规律,适应时代特征的要求,这在中国教育发展历程中已有阐述,如我国思想家王国维1906年在其《论教育之宗旨》一文中写道,教育之宗旨“在使人为完全之人物而已。何谓完全之人物?谓人之能力无不发达且调和是也。人之能力分为内外二者……发达其身体而萎缩其精神,或发达其精神而罢(疲)敝其身体,皆非所谓完全者也。完全之人物,精神与身体必不可不为调和之发达”[29]。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高校培养学生从强调德、智转变为全面培养,反映了社会人才观的新要求,更反映了高校对人才的理解和诠释,其中就包括着现代社会关于健康观念的转变即强健的身体只是健康的一部分,科学、完整的健康观应是身体、心理、社会适应都比较完善。这一理念对大学生心理健康及心理素质教育的研究大有裨益。古今不胜枚举的成功事例也都说明,良好的心态、坚强的意志、韧性和耐力等是有志者成功的基础。

第二,主体性。在教育领域,探讨主客体地位实质上反映了人际关系上主体与客体的相对性。主体性教育原则主张受教育者是主体,教育者是客体,倡导把学生当作有思想、有个性的人看待,反对把学生视为客体,视为机器。心理素质教育中坚持主体性原则关键是要提升受教育者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将学生视为学校的生存之本、发展之本,学校决策坚持“为了一切学生,一切为了学生”,研究和遵循大学生的成长规律,培养和发挥学生学习、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对学生没有强求一律的规则,只有师生相互尊重、平等对话、自由讨论,师生都遵循“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教者诲人不倦、循循善诱;学者学而不厌,孜孜以求。同时在高校的心理素质教育中教师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他们把握着学生心理素质培养的方向;教师要调查、研究、熟知学生心理素质发展的水平和特点,掌握教育的主动权;通过组织或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训练活动。并以科学的评估,及时的反馈,评价教育效果,调控教育全程。只有坚持主体性原则,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和内在潜力,实现教育目标。

第三,协调性。事物是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生心理素质差甚至产生心理疾病,这不仅和心理因素有关,还与其他许多因素有关,如社会文化、经济状况、意志力的主动锻炼等因素。所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不能只着眼于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而要把心理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专业知识技能教育及科学文化知识教育融为一体,协调发展,共同促进。我们要力求调动学校一切积极因素形成高效的教育运行机制,创造最优化的群体心理环境,形成强有力的教育“磁场”。教育内容、教育途径实现协调发展之外,还需要发展融洽的教育关系,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并与学生心理相融,在认识上相信每一个学生都有可挖掘的潜力而且在情感上鼓励学生,在行动上帮助学生,身体力行地带动、感染学生,激发学生产生积极上进的动力。平等对待学生,杜绝“绝对服从”的教育模式,解除学生对教师的戒备心理,化解师生之间的心理隔膜,增强师生之间的心理互动,产生思想上的共鸣。

第四,因材施教。个体的人与人是有差异的,教育因此也应有所区别。自古以来,东西方学者对个别差异有过大量论述。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一书中提出,他的最高理想就是让每个禀赋不同的人各担任最适合的工作,他写道:“没有两个人长得完全一样,每个人都以自己的自然素质而区别于另一个人,因此某种工作对这个人适宜,对另一个人则是另一种工作适宜。”[30]我国古代的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提出了“性相近,习相远”,孟子对个体差异有进一步的认识,他说:“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一般来说,因材施教的实施,一种是以学生智力的个体差异为依据,另一种是以学生的性格差异为依据。在心理素质教育过程中因材施教更多是以个体性格特征为依据。每个大学生的生活经历不同,所处的客观环境不同,心理状况不同,所以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方法,才有可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五,循序渐进。心理问题的产生是各种原因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波动性。一个人个性品质的改变非常不易,正如中国古话所言,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以解决心理问题,优化心理素质的方式不能求短、平、快,应遵循大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摸清问题的症结,寻求多项解决办法,循序渐进、和风细雨地加以解决。经过日积月累产生的问题,速战速决地解决,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学生和老师只有通过深入分析,取得共识,找准问题根源,在学习、生活、实践中加强锻炼,增强自信,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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