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国防的回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国防建设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949~1953年。国家处在外御帝国主义侵略,内治战争创伤和恢复经济时期。这一时期的国防建设主要完成了三个方面的任务:一是解放了全国大陆和除台、澎、金、马之外的全部沿海岛屿,肃清了大陆上国民党的残余武装,平息了匪患,建立了边防和守备部队,加强了海、边防的守卫;二是取得了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三是建立、健全了统一的军事领导机构和军事制度。建立了全军的领导机关和各级军事领导机构,加强了对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建立了粗具规模的海军、空军和各兵种部队,逐步开始从单一陆军向诸军兵种全面建设过渡;建立了100余所军事院校,为国防建设培养了大批现代化军事人才;统一了军队编制体制;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是从1953~1965年。这一阶段是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突飞猛进的重大时期。1953年12月召开的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是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的一个里程碑。这次会议确定了我国国防建设的主要任务是:防御帝国主义侵略,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保卫亚洲与世界和平。制定了“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提出了实现国防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措施,其中包括精简军队、压缩国防开支、加速发展工业,为实现国防现代化打基础;加强国防工程建设,在沿海、边防和纵深要地建设防御工程体系;实行义务兵、军官薪金、军衔三大制度,大办军事院校,重新划分战区,完善战略、战役指挥体系;加强动员准备,建立各级动员机构和动员制度。这些重大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的全面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防体系。经过10年艰苦努力,我国国防体系基本完成配套,某些领域已接近当时的世界先进水平,并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
第三阶段是从1965~1976年。这一时期,尽管有林彪、“四人帮”的干扰和破坏,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主要领导人仍然警觉地注意维护我国的安全,保持了军队的稳定,顶住了霸权主义的压力。同时对发展国防尖端技术始终没有放松,因而保证了我国氢弹试验和人造卫星发射成功。
第四阶段是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在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根据国际形势的不断缓和,特别是世界和平力量的增长,提出了“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的观点,从而使全党的工作重点和国防建设的指导思想实行了战略性转变。在这一正确指导思想的指引下,我军现代条件下的作战能力和威慑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军队建设和国防建设已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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