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改革的中国大学(自序)
一
2013年1月27日晚上,我跟一批来自沪上各校的理工教授聚餐,大家聊到目前中国教育制度,说到其中的乱象或者说“反动”现象,我当下概括出如下四条:
1、如果让现在的大学教授参加高考,那么没有人能考上大学。我说这话时,没人敢反驳我,因为在座的教授们,无论是哪个大学的教授,没有人有这样的自信。我认为这是中国目前教育制度之变态和病态的最集中的表达,没有一个大学教授考得上现在的大学,而我们作为大学教员,竟然要教和考这些在考试方面堪称我们老师的学生。——这同时也表明,我们的小孩子们有多罪过!
2、所有人都不满于制度,但都在以实际行动支持这个制度。所谓所有人自然也包括我自己。学生们最弱势,自然是无法反抗的,而家长们则一边心里嘀咕着,甚至骂着娘,一边在周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的休息日!)把小孩带到各式各样的补习班去。——这事可谓荒唐透顶。
3、公民有钱想交给大学,想求知问学,但我们的大学却不能满足他们的求知欲。有的公民甚至说:我承认自己智力不高,但我想交钱读点书,行不?公民最后哀求说:我确实不可能在四年之内毕业,但我交钱,我多交点钱,行行好,让我读点书吧,人家智力好的花四年,我就花六年时间行不?——但我们的大学却断然拒绝,这像话吗?
4、公民中有幸运者揣着钱进了大学,却被告知只能读这个专业,必须修这几门课,只能修这几门课,别的都不能选。我们的大学里至今未能给予学生们选专业和选课程的自由。这就好比说,你进了饭店,拿起菜单要点几道自己喜欢吃的菜,但有个凶神恶煞的服务员跑来跟你说:不行,你不能挑挑拣拣的,你只能吃这几道菜,别的菜你是不能点的。——这叫什么事?
中共十八大有一个最大的重点和亮点,就是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新任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先生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再次强调,要“深化重要领域改革”。我不知道所谓“重要领域”具体是指哪些,但我想,其中一定包括教育——我们的教育事业是欠改革的!
上面四条已经足以证明这一点。由此推出我的讲法:欠改革的中国大学。
二
大学欠改革的后果是什么?后果是尽人皆知的。上面列述的四条其实也就是后果,也是尽人皆知的。不过在此我仍然愿意做两点总结:
1、中国现在的大学水准低,未实现大学的本质。按说改革开放三十几年了,中国的经济实力大大提升,在国际上甚至给人“暴发户”的印象,总归是不差钱。但中国的大学呢?根据英国2012年统计的亚洲大学排名,香港科技大学是“亚洲大学第一名”,大陆“名校”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分别只排在第13名和第16名。这个排名,据说已经显示内地高校的骄人成绩了,但大陆那些牛哄哄的大学们依然无一进入“亚洲前十”。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最新发布世界大学排行榜(2012-2013年),大陆的北大、清华名次较去年有所提升,分别位居第46位和第52位。而榜单前10位,美国和英国的大学分占7席和3席。中国香港的大学争得了200强中的4席,弹丸之地香港成为世界上顶尖大学密度最高的地区(以上资料均据网络新闻)。比较起来,我们现在的大学不但不能跟欧美的大学相比,甚至在亚洲也未进入一流队伍。实在是令人羞煞!
我愿意指出的是,中国大学之所以处于低水平,根本原因还在于制度,我们的大学制度未满足和体现大学的本质。大学没办好,创新能力当然也匮乏,于是人们就傻傻地设问:为何我们没有创新人才呀?——这还用问吗?科学家钱学森的问法好像是:“为什么我们的学校总是培养不出杰出人才?”——这还用问吗?于是也有人开始无奈地缅怀民国时期的大学,那时候多艰苦呀,但西南联大却是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
2、我们的子弟和人才流失,出国潮愈演愈烈。这当然是大学没办好的必然后果。如果说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出国潮的主因是当时国内经济条件差,科研条件不好,留学主体是大学毕业的中国成年公民,那么到如今,现在人们不再是因为经济,而更多是因为不满于现行教育制度而出国留学,留学主体成了低龄学子。不久前发布的《国际人才蓝皮书:中国留学发展报告》显示,2008年以来,中国出国留学生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长,2011年达到近34万人;九成留学生为自费生,且留学生年龄趋于低龄化。留学大众化、低龄化,反映的是民众对现行国内教育制度的深度拒斥和厌恶——切不要以为中国的家长们都是“土豪”,都有钱没地方用,只好让小孩到国外花;切不要以为中国的家长们都愿意让小孩们(多半是独生子女!)远走他乡。那叫没法子的事!是带着绝望的悲哀!
三
本人1980年上的浙江大学,学的是地质学。即便那时候(刚刚改革开放)的大学,大约也比现在的中国大学更像大学,至少精神气是有的。现如今的大学呢,恐怕连这份精神气也没了,差不多处于“失魂落魄”的状态。
1984年大学毕业后迄今已有近三十年,我的人生轨迹可以用下面的大学名称串连起来:山东矿业学院(现改名为山东科技大学)(3年)——浙江大学(2年)——南京大学(2年)——杭州大学(现并入浙江大学)(5年)——浙江大学(3年)——德国伍泊塔大学(2年)——浙江大学(1年)——同济大学(11年)。我于1996年在浙江大学当了哲学教授,至今也已经满17年了,无疑是个老教授了。浸淫已久,我与大学已经密不可分,自然会有种种切身的感受和体会。
我常常设问:我们为何办不好大学?有一位知名学者曾愤愤地说:关了教育部,我们的大学就办好了。这话引起了许多人的赞同。但,别国也有教育部呀——哪个国家没有教育部呢?所以问题恐怕不在有没有教育部,而在于代表政府的教育部是怎样来组织和管理中国的教育事业的。
凡组织必有制度,必有管理。我个人以为,一个好的组织有两个关键点:一是组织内部人人都知道谁是“最高领导”;二是要有一套制度来限制这个“最高领导”的权力。我这个想法可能比较土气,但我以为正是现代民主制度的要义所在。有了这两点,一个组织才能有序、有效地运转。
对照我们今天的大学,我认为就没有达到这两个要求。教育部说: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实在是特别有智慧的、也特别让人痛苦的一个规定,是存心让人不明白谁是“最高领导”。“领导”的是党委,而“负责”的是校长——“领导”的不用“负责”?“负责”的并不“领导”么?于是在不少大学里,书记和校长难免处于紧张博弈和斗争中,经常是有背景、嗓门大的占了上风,但终于让大家明白了谁是“最高领导”,倒还是好事,最可怕的是到书记校长任期结束也未见分晓,还在“肉搏”中。因为大家难以弄清楚谁是“最高领导”,因此上面讲的第二点,即所谓要有一套制度来限制“最高领导”的权力,也就根本谈不上了。
为大学组织正常运行起见,我很想建议教育部,直接明文规定:党委书记是大学的“最高领导”,或者,校长是大学的“最高领导”。总之是要让我们明确地知道谁是“最高领导”——唯一的“最高领导”。然后才可能走第二步,启动大学民主,以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来限制作为“最高领导”的党委书记或者校长的权力。第二步同样重要,若没有对“最高领导”权力的约束,则我们经常看到的现象是:换了个“最高领导”,学校就变个样。
其实说到底,谁是“最高领导”,也应该是由大学教授们(甚至全体教师)来决定的,而不是由“上面”来任命的。“最高领导”的合法性有问题,再加上没有一个制度来约束不明来历的“最高领导”的权力,你说这个大学还能办好吗?
四
且以我自己所在的同济大学人文学院为例证。2002年我调入同济任教,成立了德国哲学与文化研究所,开始时因为只有我自己一个人(当时全校最小的研究所),所以无所谓组织和管理事务;两年后组建了哲学与社会学系,我担任系主任,又两年后的2006年我们组建了人文学院,我被选举为院长,四年后再次被推选为院长,一晃十年过去了。这十年中,我自然不断地面临组织和管理的问题。
据说也是教育部的规定:大学院系一级,院长(或系主任)是“最高领导”。这真是“婆婆万福”了!在我们院里,“最高领导”是明确的,就是目前暂时由我担任的院长——申明一下:我这个院长是全体教师选举(无候选人选举)出来的,因此是“合法的”。同样值得庆幸的是,在我的主张和推动下,我院实施了以教授委员会为核心的民主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地限制了“最高领导”的权力。教授委员会怎么产生的?是全体教授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天通过无候选人选举而产生的,比如我院现有22位在职教授,在春季学期开学第一天下午两点半,全体教授集中,每人领一张票,上面有22位教授的名字,并不讨论,各自打圈投票,当场唱票,产生本年度的教授委员会(11人或13人)。所以这个教授委员会也是“合法的”——所谓“合法的”,我理解就是传达和体现民意的。
如此,我院组织和制度变得极为简单:实体运作的只有两个组织,一是“院务委员会”,由行政和党委组成,由院长担任主任;二是“教授委员会”,由院领导之外的教授担任主任。合法的“最高领导”加上合法的“教授委员会”,这是我院得以简单明了地运转的制度保证。
这套制度有多好?我不想多说,只讲两点:
其一,院长好当了。以我理解,大家选我当院长,就是把部分权力“让渡”给我了,所以我成了“最高领导”,许多时候大家就得听我的;但如若我没有负责任地使用好大家“让渡”给我的权力,那么我就对不起大家,大家可以启动程序把我免掉。再有,既然我的权力被教授委员会限制了许多,那么我所担当的责任自然也减轻了许多。在我们院里,日常管理上烦人的事不少,但人际简明,难缠添堵的人事不在多数。
其二,大家服气了。本院成立七年了,每年都要评职称,但事前事后,从未有候选人给我打电话求关照,问教授委员会主任陈家琪教授,他说也没有过这种情况(这一点我不敢保证)。这是特别让我感动的一件事。为此我曾在一次全院教师大会上对大家表达了感谢——是真心的感谢,是为了信任的感谢。我想,一个制度让人服气,这就成功了。
五
本书收录我关于大学教育的短小文章,共计24篇。其实拙著《边界上的行者》(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之第四编已经收录了我这方面的10篇小文章,其中有关威廉姆•洪堡教育思想的文章较长,有兴趣的读者或可找来一读。
本书分为三编,每编8篇短文,形式上依然工整得很。第一编讲“理念”,表达我关于大学教育的根本性主张——大学理念是制度设计的前提,而我秉持的大学理念,主要是来源于德国伟大的教育思想家威廉姆•洪堡,是一种以人性自由为根本的人文主义教育理想,虽然在当今时代里显得有点老派了,但我以为基本的思想仍旧是积极的、有效的。第二编讲“实务”,发表了我对于大学及学院事务的看法,既有关于大学具体事务的建议,也有作为院长在不同场合的讲话。第三编是“制度”,是从我主持下的同济大学人文学院这些年来所设计的近20个规章制度中挑选出来的。
有关学院的“制度设计”,在此不妨再讲一讲。记得同济大学哲学与社会学系刚刚成立时(更准确地讲是“恢复”,因为早在1946年同济大学就有哲学系),甚至在人文学院组建后头几年,我坚持纯粹的大学自由教育理念,反对量化管理(因为当代人文学术甚至包含着反对量化管理的任务),既没有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要求,也没有教师科研工作量的要求。结果是什么?结果是好多教师,特别是一些中青年博士讲师,连续好几年少上课(极少数甚至不开课),也没有发表学术成果。我心里想,我们给大家完全的自由,但同志们却承担——享受?——不了这种自由。可见完全的放任肯定是不对的。
因此,在最近几年里,我们改变了策略,开始设计教师“最低工作量”要求。所谓“最低”,可以说是不能更低了,因为我们的要求是:教授、副教授、讲师每周必须分别完成4、5、6个课时的教学任务,每天分别要写90、60、30个字(意思就是:教授每年要完成3篇论文,副教授要完成2篇论文,讲师要完成一篇论文,著作和译著均可折合)。有一回我在全院教师大会上说:如若不这样做,那么几年以后我不当院长了,而我院一些青年教师也在这几年里因为没有制度面的压力而荒废掉了,成了一堆堆“垃圾”,于是大家反思为何如此,最后得出结论,一致认为是当年孙周兴当院长的时候放任大家的结果——这时候,我大概只有偷偷地哭的份了。
自由永远是有约束的自由,无度的自由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能的。这一点如何在大学制度上体现出来,大约始终是一道难题罢。难就难在:既要在制度上保证大学组织内部最大限度的自由,又要通过制度来约束这种自由,防止这种自由失于无度。
教育部仿佛也已经意识到了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眼下正在让一些大学(包括本人所在的同济大学)起草“大学章程”呢。这固然是一件好事,我是乐见其成的,而且也参与了本校章程的起草过程。我这里之所以把我主持起草的一些学院章程和条例公诸于世,并不一定是要张扬自己和自己的学院,而更多地倒是想让有心的局内、局外人来批评我们,特别是希望与学界同行一起来探讨大学和院组织的治理和管理办法。
六
历史上的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创办于1946年,可惜命运不济,至1949年即遭停办,时隔60年后(2006年)才得以恢复学院建制,而我的前任居然是海德格尔的中国学生、哲学家熊伟先生!——熊先生是解放前夕的国立同济大学文学院院长兼哲学系主任。这自然也是历史性的命运之一种,个中关联和因缘令人唏嘘。本人不才,长院八年,未敢忘掉熊先生生前给予我的教导,努力以大无畏的自由境界为追求。而眼下这本小册子,也算是对已故熊伟先生的一次纪念罢。
收在本书中的文字多半是我在各种场合讲话的记录(第三编除外),有的文字或难免随意,我在统稿时尽量做了加工处理,但基本状况未变,而且似乎也没有大变的必要。有时候,演讲或讲话文字保留和保持一点现场的真实性倒是好事呢。需要特别申明的是,本书第三编“制度设计”里的章程条例,可以说是我院教授委员会的集体智慧的结晶,而非我个人的独立作品(虽然点子多半是我的)。在这方面,我的同事刘日明教授和徐卫翔教授贡献最多。刘、徐两位,加上老友陈家琪教授,是我在同济恢复哲学系、进而建设人文学院的整个过程中最得力的合作者,多年共事让我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对于他们的协助和贡献,在此谨表谢意。
我的同济大学人文学院同事,特别是其中的哲学学科的同事们,大部分是这些年新进的。他们的来历、专业、兴趣、性格都不一样,甚至不乏怪异之人,但多年以来,在创造(恢复)一个新学院的艰难过程中,大家同舟共济,形成了良好的氛围和风气。对于我的同事们的合作和支持,我要说一声谢谢!
值此机会,我还要感谢我的老领导周家伦教授(前任同济大学党委书记),也要感谢我的老同学周祖翼教授,若没有他们两位对我的宽容、支持和帮助,我这些年在同济大学的事业的开展是完全无法想象的。
研究生戴思羽同学帮助我做了一点文件整理工作,在此我也感谢她的辛苦。
2013年2月22日记于沪上新凤城
2013年12月10日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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