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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改的几个原则

时间:2023-11-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学教改的几个原则[1]校研究生院这回推出所谓“星空计划”,并且具体落实在培养方案的修订上,我认为是一件好事,表明大家已经形成了自觉的改革意识。在今天这个场合,我不想具体介绍我院学科设置的细节,而是要来跟各位探讨一下大学教改的原则问题。比如学校这两年根据教育部指示,力推“卓越工程师计划”,我认为就是一个不当的计划,没有遵循大学教学的整体原则。是不是建筑学需要200个教师,而哲学只需要10个教师呢?

大学教改的几个原则[1]

校研究生院这回推出所谓“星空计划”,并且具体落实在培养方案的修订上,我认为是一件好事,表明大家已经形成了自觉的改革意识。会议文件里提出这项工作的三个重点(三个关键词),就是: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交叉贯通,这是讲道理和务实的想法。其实培养目标的设定,背后的核心工作是学科定位问题。这次,我院哲学学科各个专业的培养方案受到了表扬,实际上我们做得也比较粗糙,或者可能是说得好做得差,或者也表明其他许多学科点的方案做得实在差了一些。

记得去年修订培养方案时,我们学院是十分当真的,首先是向各学科点提出了集中而稳定的定位要求。我院进展较快的外国哲学专业,2003年设硕士点,2005年设博士点,2007年成为市重点学科,已经快满十年了,该学科点研究方向的设置从来都没有变过,一直都是“德国哲学”、“法国哲学”和“政治哲学”三大方向。这是个好的例子。相反的例子是,我们中文系有一个比较弱的二级学科,一共两三个副教授,以前竟然设了六个研究方向(招生方向)。很明显,这样的学科是不可能做好做强的,因为它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做什么。所以,上次修订二级学科点培养方案时,我们首先控制研究方向(接近于三级学科),比较有实力和优势的二级学科点最多可设三个方向,一般学科只允许设两个方向,硕士点和博士点都是如此要求。我院有一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现在招生的二级学科点有10个,如果每个点设五六个方向,如何得了?即便按我们现在比较节制的做法,也已经设置了22个研究方向,实在够了——我们一共才70位老师呀。

按照我的理解,学科定位的要点只有两个:一是凝聚力量;二是体现特色。我想在上一次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我们的工作已经很好体现了这两点。有了定位,接着做课程体系的设置就不是什么难事了。当然还有个同样重要的环节是表达,要把我们的学科定位表达好,把课程体系设计好。我们的做法是:先让各学科自己做,然后汇总到院务委员会,由我来统改,修改后再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查。事就成了。

在今天这个场合,我不想具体介绍我院学科设置的细节,而是要来跟各位探讨一下大学教改的原则问题。因为我觉得,研究生院在这次会议文件里提出的一些建议和设想,多半是半拉子的修补,还没有彻底的改革措施。但我们的大学教育已经到了必须彻底改革的地步。而如果真要彻底改革,我们要遵循哪些原则呢?我想提出三个原则,即整体原则、差异原则和自由原则,跟在座各位商讨。

一、整体原则

我们或者也可以把它叫做统一原则。大学教学是个整体,这不但指全校各学科专业组成一个教学整体,而且也是指主要由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层级组成的整体。这个不难理解,但在具体做法上,却是问题多多。比如学校这两年根据教育部指示,力推“卓越工程师计划”,我认为就是一个不当的计划,没有遵循大学教学的整体原则。把工程教学改革一下,那么,理科、医科、文科教学怎么办?再说,难道工程教学不需要理科、文科方面的支持么?这方面的内容如何改?公共课要不要改、怎么改?在纵向上,本科工程教学改变了,硕士生和博士生教学怎么办?这些都会成为问题。

推动这项计划,恐怕还有一个导向方面的问题,给人感觉,仿佛我们学校要放弃建设综合性大学的目标了。还有,中国社会最近一些年的发展越来越表明工程师时代结束了,而我们却“逆流而动”,再大张旗鼓地推动“卓越工程师计划”。实在让人无语了。这样做只能表明我校办学志向不高。工程技术类专业的教学改革当然要大力推进,这对我校来说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我认为,这种改革必须纳入到学校整体教改方案的框架内,而不是把它当作一个独立旗帜来张扬。

二、差异原则

我校学科已经涵盖九大门类,可谓千差万别了。一级学科超过五十个(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52个),二级学科超过三百个(硕士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点303个)。这时候我们必须提出差异性原则了。这个原则也是说来容易做来难。说起来,谁都知道文、理、工、医、艺是不一样的,要区别对待,分类管理。但具体做起来,总归难免简单化,或者不知道在政策上如何具体地区别不同门类的学科。这方面的关键是要有效地区分长线专业与应用类专业。长线专业是人类基础科学,是人类知识的精华,经常“钱途”堪忧,少被人看上,主要指文科中的文、史、哲,理科中的数、理、化、天、地、生。我要说的是,这些学科若不加以保护性发展,则大学就将丧失学术的尊严。应该强调指出,一个综合性大学至少得把文、史、哲、数、理、化、天、地、生九科中的半数以上做成优势学科,否则就会名不副实,难免落后和失败的命运。

具体点讲,我校现在许多政策就没有遵循这里讲的差异原则。比如,我院属于最晚建设的专业,涉及四个门类(哲学、文学、史学、管理学),现有教师仅70人左右。但我们早就被告知“超编”了。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学校有关部门是按照工科专业的业绩考核方式来要求我们的。举例说来,建筑学年招500名学生,而哲学年招25名学生,是不是哲学只需要建筑学的二十分之一的师资量呢?是不是建筑学需要200个教师,而哲学只需要10个教师呢?——我们现在的逻辑恐怕就是这样。

再就是博士、硕士生招生由导师交费的制度,对于工科是可以理解的,对于理科好像也能成立,但对于人文学科来说简直是荒唐透顶。人文写作是强调个性化的,招进来的学生不可能帮导师做课题,也不可能与导师合作写论文(要写的话就是学术腐败了!),在这种情况下,让人文学科的导师们交钱招生显然是极其不合理的。但我们竟然一直不予纠正。

另外是导师制和转专业制度。在硕士生阶段,许多研究生还不知道或者还不太明确自己的研究课题,但我校研究生是在通过面试后当即确定导师的。我认为这方面也要做个区分。对于理工类的专业,因为进校以后要落实到课题组里开展专门研究,可以按照原先的规定来办;但至少在人文社会科学内,我们应该取消通过面试后就决定导师的规定,而改成在研究生开题报告后按照课题进行师生双向选择(我指的硕士研究生)。同时,由于长线专业(基础学科)的研究生需要较长时间的知识准备才能进入课题研究,故应该允许研究生在一年级内转专业。

再就是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的要求,我认为也得有个差异化的做法。如上所述,长线专业(基础学科)因为知识积累期长久,要硕士研究生进入学科前沿难度极大;而应用性的学科则比较容易完成合作性的课题成果。因此我愿意建议,取消硕士毕业生发表论文的要求规定(当然要鼓励发表论文);至少是应该取消长线专业(基础学科)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硬性规定。拿文科硕士生来说,在目前的规定下,他们只好在一些垃圾杂志上交钱发表同样也多半属于垃圾的论文,而且据说这些垃圾杂志的收费标准又提高了,已经变成一个普遍的骗局。

三、自由原则

简单说,就是要实现教与学的自由。这是大学教育的核心原则,其实中国大学的问题都可以归结于没有贯彻和实现这个原则。具体到学生一边,首先是要给各级学生选择专业的自由,其次是要给学生们尽可能自主地组织学习内容的自由。最近我校心理治疗专家做了一个调查,竟发现我校超过60%的本科生不喜欢自己的专业。这个比例实在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我想原因很复杂,许多高中生心智未完全成熟,又受到家庭和社会的误导,并不知道自己真正想学什么,进了大学之后发现自己并不喜欢这个专业。不喜欢就学不好,但学不好又难有机会转专业(我们现在的转专业规定是不合逻辑的,是成绩好的可以转专业,成绩不好的没资格转,其实应该是成绩不好的转专业)。大部分学生不喜欢学还得学下去,一定会痛苦,部分同学就会因痛苦而出精神心理方面的问题。研究生的情况如何?我觉得至少就硕士阶段来说,还有专业变动的需要和问题。我的建议是:除了对少数热门专业设立转专业的名额限制外,其他专业都应该彻底放开,由学生自由选择;建议本科二年级前、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内享有自由改变专业的权力。这方面研究生院已有考虑,说要试点,我看就不要试点了,直接推出就是。博士研究生的情况稍有不同,原则上不应该允许转专业,但也可以有特例。

另外就是学习内容方面的自由选择。我们现在的状况是,学生一入学,都有一个固定的学习菜单,不可更改。就好比进了饭店,你被告知只能吃这几道菜,其他的不能吃。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莫不如此。最近我院聘请的一位中国台湾的教授想在下学期给研究生开一门课,但课名不在电脑菜单上,不让开,他很是生气,来责问我,说还像个大学吗?确实,这种野蛮的情况已经非改不可了。怎么改法?改良的办法是放大菜单以便增加学生的选择可能性;彻底改革的办法则是:1、不规定课程名称,而只设定课程层次,如可分讲座课、初级讨论班、讨论班、高级研讨班;2、只设定学分量要求,包括规定修习本专业的学分量、一级学科课程的学分量和跨学科课程的学分量。如果按照这个做法,那么本、硕、博打通之类的问题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不规定课程名而只设定课程层次的做法也是“教的自由”的体现。大学教师作为研究者要不断推进自己的研究,同时开出学术内容不断更新的课程,则中国大学里教师一辈子只要上一二门课的状况就会消失。此外,此举还可能淘汰掉不合格的师资,学校可以规定教师开课的最低选课学生数(常规为三人),进而可规定如若二个或顶多四个学期都没有足够的学生选某位教师的课,则建议其退出现任岗位(恐怕相关老师也不好意思待在这个岗位上了)。这时候,大学才算上路了。

上面只谈原则,但其中的议论已经涉及到大学教改的一些具体建议。就研究生教学而言,我愿意重申几个具体建议:

1、至少在文理基础学科内,取消面试通过后就决定导师的规定,而改成在研究生开题报告后按照课题由师生双向选择。

2、取消文理基础学科研究生招生要求导师交费的规定。

3、至少在文理基础学科内,允许研究生在一年级内转专业。

4、给予导师开课和研究生选课的自由,取消硕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内容设置,而改成最低学分要求(内含本专业课程学分、一级学科课程学分和跨学科课程学分)。

5、取消硕士毕业生发表论文的要求规定(当然可鼓励发表论文)。

最后我还想来强调一遍:由九大门类和本、硕、博三级组成的大学教学是一个整体,研究生教学改革不可能独立进行;学科整体内部又有诸多差异性,要遵循学科各自的特性和规律;而教学改革的目标是要达到教的自由(教师)和学的自由(学生)。这就是我上面讲的整体原则、差异原则和自由原则。

【注释】

[1]系作者于2012年12月14日下午在学校“星空计划——同济大学研究生教改会议”上的即兴讲话,事后补充成文,2012年12月17日记于香港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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