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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社会中影响较深的伦理特征

时间:2023-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伦理文化“精神气质”是一个民族内在和外在的表现特质。因此,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东乡族文化类型也只能包含在伦理类型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范围之内。中国古代社会宗法制度的长期存在,在东乡族社会中影响较深,伦理特征较为明显。比如,东乡族的家伍观念根深蒂固。这种宗法式伦理道德由来已久,并较为牢固地维系着东乡族的社会心理。
伦理文化_中国东乡族

第一节 伦理文化

“精神气质”是一个民族内在和外在的表现特质。东乡族精神气质的产生离不开它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社会历史条件。从地理环境上看,东乡族聚居区地处黄河及其支流洮河和大夏河的分水岭区,位于封闭状态下的黄土丘陵地带。从物质生产方式上看,东乡族文化植根于农业社会的基础之上,封建的小农经济已有数百年的历史。从社会组织结构上看,东乡地区一直处于中国宗法制的层层网络之中难以自拔。因此,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东乡族文化类型也只能包含在伦理类型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大范围之内。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有“天命有德”的传统观念,而中国伊斯兰教认为“能保守明德者,方称穆民”,而这“明德”之一,就是指“孝”。伊斯兰教伦理观倡导人们孝敬父母,善待父母,这是每个穆斯林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之一。伊斯兰教把孝敬父母提高到“天职”的高度来看待,甚至与拜主相提并论,《古兰经》说:“你们应当只崇拜他,应当孝敬父母。”(17:23)东乡族也非常重视善待双亲,孝敬礼貌,终生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伊斯兰教主张孝敬父母,但是有条件的,即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言听计从,也就是说如果父母促使你干坏事时,你完全可以不听从,这不能认为是不孝。《古兰经》说:“如果他俩勒令你以你所不知道的东西配我,那么,你不要服从他俩。”(31:15)伊斯兰教规定父母有养育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这一点上,东乡族的伦理与中国的传统文化毫无二致。东乡族的孝悌观念很深,子女要孝顺父母(包括继母),弟弟要服从兄长。东乡族民间传有“不孝顺父母的人,自己踏进了多灾海的大门”的谚语,“多灾海”指的就是火狱,可见不孝的罪孽很大。

中国古代社会宗法制度的长期存在,在东乡族社会中影响较深,伦理特征较为明显。比如,东乡族的家伍观念根深蒂固。家伍由与父亲有血缘关系的亲族成员组成,有亲家伍之分和大家伍之分。一个祖父的直系后裔组成的单独家庭,互相便视为亲家伍;出了这个范围的曾祖和太祖的后代,便叫大家伍。排解家庭纠纷,儿孙分居时分配财产,以至婚丧祭祀,都须亲家伍会商解决。亲家伍解决不了的,由大家伍办理。专横的家长制,长子的支配权,幼子的优厚继承权,甚至在订婚、娶亲时,家伍的宗法制都有要求对家伍的老人和长者要有礼节性的成规。过去,如果一家要变卖房屋土地等固定财产,必须先请示家伍,而后再向大家伍出售。如果亲家伍或者大家伍中没有人买,才能卖给别人;如亲家伍或大家伍有人想买,售价须大大低于售给旁人的价钱,优惠的原因是因为都是一个先人的后代。估价、作价由大家伍的长辈们主持商定,卖方不能讨价还价。家伍中辈分越大越富有的人,说话的分量就越重。这种宗法式伦理道德由来已久,并较为牢固地维系着东乡族的社会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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