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除旧象征的“宗教革命”
任何宗教都少不了得有一套被神圣化了的“象征符号”,特别重视象征物的认知功能和表达功能,是所有宗教的共同性。在迪尔凯姆看来,重视象征物的作用,乃是人类社会的天性,因为“群体的理想只有通过具体实现到能为所有人看到、理解和记忆的物件上,才能得到表达和为人们所知晓”(《价值评价和现实评价》),所以人类社会有一种“自我神化的自然倾向”(《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不过,迪尔凯姆也注意到,这种圣化象征物的事情并不是随便什么时候都会发生的,它必须以“巨大的群体震荡”的存在、“人们相互间的影响变得异常频繁和积极”、“产生了一种普遍的激动”等为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它是人民群众大规模参与社会运动的后果,而这也正是法国大革命时代的情形。
然而法国革命中群众动员的意义似乎还不仅仅在于它强化了社会的交互作用。人民大众本身较之资产阶级精英人物更具有重视象征符号的倾向,这一点也是我们在研究革命宗教起源的时候所不应忽视的。索布尔曾认真地研究过人民大众这种极易将社会事物象征符号化的天性。他指出,在无套裤汉看来,其他阶层的行为无不可以归结为符号,每句话,每个动作,甚至服装在他们看来都具有象征意义,可以表达各种情绪,因而他们对残酷压迫他们的旧制度的反抗,也往往表现为对被认为是旧制度象征物(或是模拟像,或是财产,或是建筑物,或是作为“替罪羊”的某个具体的压迫者个人等等)的攻击。而这样一来,他们实际上也就把自己的行为“象征符号化”或“礼仪化”了。其实这再自然不过:既然其他阶级的行为是各种情绪的象征表现,无套裤汉自己的喜怒哀乐、理想追求当然也可以用象征符号的形式表达出去;何况,对于不善文字表达的他们来说,还有什么比这种仪式化的象征符号更好的表达方式呢?应该说,这种心态反映了下层民众不谙理论、非理性的大众文化色彩较浓的特点。
巴士底狱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被人民群众当作旧制度的象征攻克和夷平的。“7月14日”本身也因此成为人们心目中自由的象征。农民在“大恐慌”期间捣毁领主城堡、焚烧封建权利文书的行为,同样也具有破除旧制度象征的意味。随着国王反革命面目的日益暴露,人们的共和意识日益强烈,国王和君主制本身逐渐沦为旧制度的一部分,它们的各种象征表现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人们攻击的对象。自1791年6月国王逃跑事件发生之后,路易十六的象征形象不断衰落,由“法国的好国王”依次变成“法国人的国王”、“专制君主”、“暴君”和“无耻的公猪”。在1792年7月14日的“联盟节”庆祝活动中,已出现了悬吊和焚烧封建王朝徽章的情况。“8·10”起义的第二天,人们就拉倒了胜利广场上路易十六骑马的巨型塑像,同时也拆除了新桥上的亨利四世塑像。所有地方的类似塑像和百合花标志(波旁王朝的象征)均被拆毁,王室的题铭纹章也统统被铲除。路易十六被处死这一事件本身就具有强烈的礼仪化色彩,因为作为君主制度的象征,这头替罪羊必须成为共和制新社会的祭品。在1793年夏,这场破除君主制象征物的运动进入了高潮:人们一举扫除了包括圣德尼大教堂中历代国王的陵墓、王室画像、表现宫廷生活的戏剧等在内的一切带有王权印记的东西。一切带有国王名字的城市、街道和广场也另取了新名。当时的许多节庆活动都含有废除君主制的礼仪化的表现,如对国王的模拟像进行悬吊、砍头或焚烧,同时焚烧其他种种君主制的象征物。礼仪化的“焚烧”行为最突出地反映着大革命政治文化的人民大众色彩,因为暴动的人民历来就喜欢用火来摧毁一切压迫的象征。在他们看来,“火”的那种“既壮观又彻底的破坏能力使之具有一种近乎神奇的、必能起净化作用的价值”(索布尔语)。除了君主制的象征物之外,当时还有难以尽数的封建典籍文书、贵族的纹章饰带等封建制度的标志,也在一堆堆的熊熊烈火中化为灰烬。
共和二年非基督教化运动的发生,给人一种法国大革命似乎要向上帝本身宣战的印象。它说明这场革命不仅要破除旧的世俗权威,而且要破除旧的宗教权威,同时也反映了新兴的革命崇拜同旧基督教崇拜之间不可调和的冲突。
大革命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对基督教的不恭。事情是由当时的财政困难引起的。早在1789年9月,人们就开始侵犯教会的财产——把“得体礼拜”非必需的银器充公。到年底,制宪议会又决定拍卖教会财产(包括地产),为发行指券(财政票据,后来迅速变成革命时代的货币)准备基金。1790年4月13日,制宪议会进一步废除了天主教的国教地位,7月12日又通过了无视天主教会组织法的“教士法”。1792年8月10日起义之后,法国革命者对基督教的不恭便渐渐变成了敌意:一切男女修道院均被国家征用, 1792年11月国民公会议员康邦开始建议停发教士的薪水,不久人们又开始没收教堂的贵金属以维持指券的信用,撤除教堂的大钟以制造兵器。自1793年6月起,全国范围内教堂外的基督教节日活动均被禁止。到了9月,一些地方的教堂便开始遭到破坏,并被改作它用。9月21日国民公会特派员富歇在纳韦尔大教堂主持了革命崇拜的偶像之一——布鲁图斯胸像的揭幕仪式;10月10日,他禁止了一切教堂以外的宗教活动,并把葬仪和墓地世俗化,在墓地的入口处挂上写有“死亡是永久的安眠”的牌子,这一做法很快推广到全国各地。另一位特派员勒基尼奥把罗什福尔的教堂改为真理庙。驻索姆省的特派员迪蒙则废除了七天一次的礼拜天休息日,把它改为“旬末日”。有些特派员还把教堂的珍贵物品当作“盲信和愚昧的装饰物”加以没收,并鼓励教士结婚。这些情况说明,非基督教化运动的确有一种精英文化的动力源——它是由一些极端的雅各宾分子在外省首倡的。
但是,非基督教化运动的高潮却发生在1793年冬和1794年春的几个月份里,而当时正是人民运动风疾雨狂的时期。共和二年雾月16日(1793年11月6日),国民公会宣布各市镇有权自行决定放弃天主教,由此引发了一场空前规模的反基督教大扫荡。短短的三周内,巴黎地区的所有教堂被关闭、征用得一干二净,一切基督教礼拜活动(包括在私人场所进行的礼拜活动)均被强行禁止。雾月17日(1793年11月7日),巴黎主教戈贝尔被迫来到国民公会宣布放弃教职。前一天,曼纳西市的无套裤汉们还胡乱穿着教士的服装,手执从教堂抢来的各种器物,涌入国民公会举行亵渎基督教的“化妆舞会”。到1794年2月,全法国已找不到一处公开的或私下的天主教活动场所,这种状况至少持续一年以上(在旺代直到1795年2月拉若内绥靖协定签订,在其他地方则要等到1795年6月政教分离法颁布,才有教堂重新开门),在有些地区甚至持续了三四年之久。(1)
索布尔特别强调非基督教化运动的非官方性质,认为它“是从外部强加给国民公会的”。可是他关于该运动起源的解释却显得有些含糊不清甚至自相矛盾。一方面,他认为非基督教化运动起源于人民群众对教士的敌意,因为自1790年起反抗派教士就站到了贵族一边,而“8·10”事件之后,宪政派教士也日益表现出温和主义倾向,他们为推翻王政、绞死国王而痛心疾首,到1793年便充当了吉伦特派和联邦派的同情者和追随者。然而,在谈到科尔贝依地区的无套裤汉为什么会在共和二年雾月来国民公会进行反基督教示威时,他却又强调起这些事件的外部因素来,说这“也许是受反对宪政派教士的各种反革命阴谋的挑动,也许是迫于一些有革命军支持的、在科尔贝依县征集谷物的本省和行政会议特派员的压力。”(2)英国史学家考勃也主张是巴黎派出的特派员和开到农村去的革命军发动了这场运动。可是伏维尔的研究却证明,在有些特派员和革命军没有去过的地方也有这种运动的发生,而且声势毫不逊色。据此,他认为解释这一现象不应只从外部条件找原因,而应“从当地革命群众的情况,从雅各宾分子的活动团体和俱乐部等社会内部的因素寻求答案。因为这些才是非基督教化运动发生、发展的核心因素。”(3)
由此看来,非基督教化运动的发动者虽然只是少数极端激进的雅各宾精英分子,这场运动的声势和力量却显然来自人民大众,首先是无套裤汉的热烈支持,而人民大众的支持,又无疑是因为那些精英分子反对基督教信仰的激烈主张,引起了视基督教为旧制度的象征和帮凶的民众心态的强烈共鸣。
引起以罗伯斯庇尔为首的雅各宾派当权者不满的,很可能也正是非基督教化运动的这种人民大众文化的色彩。该运动刚刚形成浩大的规模,罗伯斯庇尔就开始制造舆论,说废除基督教是一个政治错误,会促使大批笃信天主的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起来反对革命,并试图把这一运动说成是一个反革命阴谋。然而这种论点,听起来似乎更像一种取消人民运动的借口。因为,从事实上看,非基督教化运动并没有在农村地区激起什么引人注目的动荡。尽管罗伯斯庇尔派比较早(在1793年12月初)就采取了反对非基督教化运动的姿态,但这似乎仅仅只是个姿态,实际收效甚微:共和二年霜月16日(1793年12月6日)国民公会通过法令重申了信仰自由,可是就在两天后,议会又根据巴雷尔的建议表示无意触动已经采取的措施,结果使霜月16日法令几乎成了一纸空文,被封闭的教堂仍关着大门,以潜在方式进行的非基督教化运动仍在发展。国民公会的大多数代表仍坚持严厉制裁拒绝放弃信仰的教士。他们甚至在芽月6日(1794年3月26日)通过法令停发了圣职津贴,不少县政府也停止给教士发薪。到1794年春,开门的教堂还在日益减少——然而,并没有听说这些情况激起过什么新的叛乱。看来罗伯斯庇尔如果不是故意造谣的话,也是在故意歪曲事实,即在别有用心地夸大人民群众对基督教的依恋,而低估他们当时出于仇恨封建制度而敌视基督教的情绪。他主持的革命政府之所以要遏止非基督教化运动,恐怕主要还是因为这种带过激色彩的运动使当时来自人民群众方面的危险更形突出。勒费弗尔就强调指出过这一点,他说:“对救国委员会来说,它有更加紧迫的问题要考虑:非基督教化运动是否掩盖着一种政治阴谋?毫无疑问,这一运动反映着无套裤汉的感情;上等阶级的伏尔泰主义在平民阶级中历来几乎没有信徒,而现在,平民阶级对教会的敌对情绪却更加强烈,这就是一个证明。因此,信仰问题上出现的危机加剧了各地区和各俱乐部中旨在威胁救国委员会的鼓动。”(4)
非基督教化废神运动的另一面就是“革命崇拜”的造神运动。勒费弗尔曾明确地指出,非基督教化运动的发生,是由于“大多数无套裤汉已不参加宗教典礼,人们的传统信仰逐渐同自1789年起开始孕育的革命信仰发生对立”的缘故。正因为如此,勃兴于大革命时代的这种新宗教很自然地同非基督教化运动本身一样,带有异常突出的人民大众文化的性质。我们从“革命崇拜”的一些约定俗成的具体内容上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一点。
“革命崇拜”的具体内容是由一系列象征物和礼仪(可以被视作革命的戏剧化象征表现)构成的。在象征物方面,有难以尽数的“圣物”(如三色徽、自由树、自由帽、祖国祭坛、象征主权统一不可分割的束棒、象征平等的天平或水平仪、象征警惕的眼睛、象征山岳派的小山、象征共和国的“玛丽安娜”、象征法兰西人民的“海格力斯”以及象征某些新价值观念的抽象的神明形象,等等),还有许许多多为人类进步或革命献身的“圣人”或“英雄”(如布鲁图斯、伏尔泰、卢梭、马拉、勒佩勒蒂埃、沙利埃等等);在礼仪方面,则有各式各样的节庆典礼活动,按伏维尔的说法,这些革命节日完成着“神圣性和价值观念转移”的工作。要把这一整套庞杂的象征体系的来龙去脉逐一交待清楚,当然是不可能的,这里我们只能就某些方面综合地考察一下人民大众文化对它们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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