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高校后勤甲乙方“合二为一”现象的理性分析
高校后勤实体长期“剥而不离”,为了打破困难局面,一些高校果断撤销后勤实体,把甲乙双方“合二为一”,重组“小机关、多实体”,精简了“处级”机构,减少了办事环节,似乎还消除了双方矛盾,但又仿佛退回到改革之前,因而引发争议。有的对此指责为“走回头路,退回到大承包代”,批评显得有些过头;有的辩称为“精简机构,体制创新”,但底气明显不足;孰是孰非,莫衷一是,但客观上渐呈蔓延扩大趋势,值得深入研究。
一、后勤甲乙方矛盾对立,内耗严重是双方合并的主要原因
(1)“强化的”后勤甲乙方体制,弊端明显。后勤甲乙方矛盾,与生俱来;从后勤实体诞生之日起,就与甲方矛盾重重,一直争议不断,各有各的理由,有时连分管领导也难以调解,分不清谁是谁非,有的以领导权威压服,有的劝告双方忍让,以大局为重,别给领导添麻烦,但并未解决实质问题。面对没完没了的矛盾争议,一些校方未做深入研究,未能找出矛盾根源,简单地将双方合并,借机精简机构,减少办事程序,调整干部,消除矛盾。
曾有人说,甲乙双方是“对立统一”关系,统一于学校利益;似乎有理,但有些牵强;平心而论,双方对立多而统一少,如果说必须统一,也应当统一于双方共同利益,即统一于后勤的“科学发展”,但校方居高临下,往往忽视后勤群体利益,较少考虑后勤的发展,有时引起后勤群体性抗争,一般不会与分管校长直接冲突,虽有意见也会委婉表达,但甲方往往因“代表学校利益”而首当其冲,又奈何不了乙方,矛盾也会日积月累。
(2)甲乙方合并,反映了改革“进程受阻”。后勤甲乙方分开的初衷,是剥离后勤服务职能和相关资源,走向“企业化”和社会化,最终脱离学校母体而融入社会市场,但这是有条件的,即通过深化改革,理顺、理清后勤实体内外权益关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提高了市场竞争力,才能走上社会独立生存;如果改革不到位,障碍未清除,条件不具备,也就不可能推向市场。也有的高校试图将体强行推向市场,因矛盾太大,结果还是倒退回来。
一些高校领导认为,制约学校发展的后勤“瓶颈”障碍已经排除,现在后勤不是主要矛盾,无须花费过多精力时间;面对甲乙方之间的矛盾内耗,心态各异;有的高校领导用深化改革的办法解决矛盾,取得了成功经验,但未能大面积推广;多数高校领导束手无策,抱怨教育部门没有明确政策,有的在消极等待,有的直接倒退回去。
(3)甲乙方合并,反映了改革“政策滞后”。有的高校领导已经形成“按文办事”的习惯,没有文件不敢办事,也不想办事,主要是担心改革产生新的矛盾,不愿引火烧身;有的对后勤改革缺少深入思考,对后勤社会化必要性认识不足,加上迟迟未见指导改革的“红头文件”,长期听不到政府官员的声音,有的已经对后勤社会化丧失信心;有的认为,改革时机尚不成熟,等到“老人”全部退休了,后勤社会化时机就成熟了;也有少数高校坚持推进改革,探索后勤“科学发展”新路径。
(4)主张退回原有体制的,有一定的思想基础。据中国院校后勤信息网调查,截止2008年6月1日,认为“社会化改革条件不具备”的占6.97%,主张“退回原有体制”的占7.87%。这是具有上网条件的后勤管理层的态度,如果对后勤“老人”进行调查,反对改革的比例可能很大。因此,甲乙方合并退回到改革之前,受到“老人”的普遍欢迎,而主张改革者压力加大。综合权衡,改革倒退对校方并无好处,也有许多问题难以解决,继续深化改革才是唯一正确出路。
二、后勤甲、乙方矛盾对立的根源与影响
(1)后勤实体的困境。后勤实体“老人”身份未转换,用人成本太高,运行机制落后,还造成与校方权益关系不清的矛盾、内部“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的矛盾、与社会企业之间不是“同成本公平竞争”的矛盾,这“三大矛盾”都是自身无法解决的,因此而无法真正走向“企业化”,也大大削弱市场竞争力,难以走上社会而独立生存。
实践证明,如果“老人”问题不解决,对后勤实体强行剥离,损害“老人”合法权益,既不合情理,也不可能成功。有的校方过早地把后勤实体当作“企业”看待,要求与社会企业“平等竞争”;有的剥夺后勤实体对于相关事务的话语权,不通知乙方参加校方后勤会议,有关决策由甲方转告;许多实体老总因校内地位边缘化而愤愤不平,对校长不敢抗争,对甲方并不买账;其实,他们之中有许多能人、强人,都被这些矛盾纠缠而动弹不得,消耗了许多时光,事业上无所作为。
(2)后勤实体的特殊性。后勤实体为校方背负“老人”包袱,造成与学校母体之间权益关系纠缠不清,因而不同于普通的“乙方”,这是长期“剥而不离”的根本原因;“老人”是终身制,主人翁意识根深蒂固,对学校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以机关同类人员为参照系;如果后勤资源剥离不彻底,“老人”与机关同类人员相互攀比,也有充分理由要求“校内公平”,强烈反对“一样人、两样待”。甲方一旦忽视乙方特殊性,非常容易引发矛盾冲突。
解决甲、乙方之间的矛盾,有的属于经济利益矛盾,有的属于政治利益矛盾,有的是群体利益矛盾,有的是代表人物利益矛盾,也有的是兼而有之;消除双方矛盾的关键,在于理清、理顺双方权益关系,但多数高校没有做到。如果改革到位,转换了“老人”身份,乙方面临的“三大矛盾”立即迎刃而解,就不存在所谓的甲、乙方矛盾。许多新办高校、民办高校以及大学新校区,没有“老人”问题,就不存在上述甲乙方矛盾。许多社会企业与甲方只存在业务合同关系,也没有这些矛盾。
(3)“小机关”的难处。甲乙方矛盾,有时使得甲方陷入尴尬境地;有的甲方对乙方感情较深,体谅乙方创业艰难,说些公道话,往往被指责为“立场错误”、“与乙方坐一条板凳”;有的乙方不大争气,承接工程未能履行协议承诺,或延误工期,或质量较差,或高估冒算,领导追查责任,造成甲方十分被动;有的乙方遭师生投诉,过多强调客观原因,还不肯接受甲方批评;有的“老人”不尊重甲方人员,不配合正常检查监督,有的甚至公开顶撞,的确叫甲方左右为难。甲方虽然掌控大量经费,但可以自由支配的钱并不多,经济上不如实体方便灵活。
(4)甲乙方矛盾的扩大化。甲乙方之间的矛盾,有时演变为“乙方群体利益”与“甲方部门利益”的冲突。有的校方改革不深入,又对乙方定位太低,政策苛刻,无情操作,过分强调甲方“代表学校利益”,诱发甲方强化“主管部门”职能,挑战乙方主人翁地位;有的甲方追求部门利益,在乙方不足方面多下工夫,诱导上级偏听偏信,损害乙方群体利益,更容易促使矛盾激化。
甲乙方之间的矛盾,有时也反映双方代表人物之间的矛盾,与性格特征有一定关系;有的是校方用人不当,如果其间夹杂某些个人恩怨,容易使矛盾升级或更加复杂化。因为甲乙双方同为校内“处级”中层单位,一旦处长与老总矛盾冲突公开化,消极作用很大,有时影响正常工作,有时需要后勤校长干预,有的造成两败俱伤,多数没有赢家,直接导致双方合并或调换人马。
(5)“强化的”甲乙方模式的要害。过分强调学校利益,而忽视后勤群体利益;过分强调甲方代表学校利益,而忽视乙方心理感受;过分强化了甲方地位,损害了乙方合法权益;不是通过改革合理调整后勤权益关系,而是“人为地”把后勤实体与学校母体利益对立起来。改革本意就是调整不合理的利益关系,目标是互利多赢,有时为了减少阻力,还保护不合理的既得利益,但有的校方不顾后勤利益,只想校方单赢,造成后勤群体心理失衡,矛盾由此而生。
有的校方对于后勤实体,实行自相矛盾的双重政策,同时掌握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两根“指挥棒”,各有各的用处,造成后勤实体“责权利不对称”,责任大,义务多,权力小,利益少;需要紧急服务时,要求加班加点,不讲价钱,五条件服从指挥;结算经费时,往往不肯给钱,说后勤实体“企业化”了,但又未能享受“企业”的许多权利。
(6)甲乙方矛盾并非不可避免。一些后勤老总认为,“甲方代表学校”,“后勤校长也代表学校”,为什么许多乙方对甲方意见很大,而对后勤校长却没有意见,而他们都“代表学校”,原因何在?乙方老总与甲方处长职级平等,在感情上不能接受甲方处长的领导地位,不能接受甲方的“主管部门”地位,实质是不愿意放弃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但愿意接受后勤校长的领导。
如果采用模拟“董事会”模式,作为后勤实体领导决策机构,后勤校长任董事长,老总、处长同为董事,则关系比较顺当,各方均能接受,可以避免许多矛盾,也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但许多高校领导没有这样去做,仍然习惯于行政指令性领导。
值得指出,后勤社会化初期,一些高校选择“淡化的”甲乙方模式、主体乙方模式、虚设甲方模式等等,都较好地维护了后勤实体的合法权益,就不存在明显的甲乙方矛盾冲突;由于体制模式设计较好,充分调动了乙方积极性,使得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成为乙方“增强内部活力、加快自我发展”的需要,因而加快了后勤社会化进程。
三、重组“小机关、多实体”的近期状况分析
(1)重组“小机关、多实体”,未必就能消除甲乙方矛盾。只要乙方存在“老人”身份,与校方之间就存在权益关系不清的矛盾,乙方就具有“特殊性”,就不能等同于普通的乙方;如果甲方不能清醒认识,忽视乙方特殊性,则双方矛盾不可避免。
甲乙方合并后,重组后的“小机关”仍有部门利益,“多实体”仍有群体利益,如果一味追求利益平衡,容易事企不分,利益兼得,引起校部机关不满;如果内部改革不到位,“小实体”与“小机关”互为参照系,相互攀比,仍然存在利益冲突,矛盾性质相同。不同之处,只是矛盾代表人物级别差异,甲方是“小机关”的处长、科长,乙方是“小实体”的主任,双方矛盾影响限于后勤内部,只需内部协调而已。
(2)如果只是形式上的甲乙方简单合并,换下人员易地安置,名义上撤并了机构,但用人成本并未减少,改革未能深化,障碍未能清除,“小机关”满足于人马增多,权力范围扩大,既有权又有钱,“小实体”满足于回归机关序列,竞争压力减少,双方都满足于现状,一统天下,甲乙方不分,“都是一家人,无须斤斤计较”,不思改革进取,共同愿望与共同利益相结合,更加容易形成市场封闭,垄断经营,则重组“小机关、多实体”好比“换汤不换药”,没有实际意义,至多是矛盾内部消化,或缩小一些矛盾影响范围而已;体制上类同后勤“大承包”时代的“小机关、多实体”,前途也就到此为止,似有改革倒退之嫌,对其他院校的消极影响也很明显。
(3)校方如能利用体制转型时机,深化改革,排除障碍,重新制订后勤规划,促进后勤“科学发展”,就能提高资源配置水平,提高效率效益,则后勤事业前途光明。关键在于主要领导能否打破传统观念,深刻认识“白办后勤”的弊端,真正解放思想,用“市场化”思路、“开放式”思维配置资源,积极开放市场,吸收外校成功经验,科学设计本校后勤模式,切实优化运行机制,将会取得极大效益,但多数高校难以做到。
纵观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大势,凡是改革成效显著的高校,都是主要领导积极推动的;凡是进展不大或停滞不前的,责任也在主要领导;事实上,主要领导思想观念与政策水平决定大局。后勤社会化改革是“一把手”工程,但主要领导往往没有后勤工作经历,教育部门召开后勤会议,都是分管校长参加,主要领导很少光临,对本校后勤不甚了解,对全局行情知之更少,心中无底,胆子不大,这也是后勤社会化进展缓慢原因之一。
(4)“小实体”的处境变化。就眼前而言,“小实体”竞争压力减小,与“小机关”矛盾得到缓和,因级别较低,权力有限,多数选择五条件服从领导,不用为生存担忧。相对于“大实体”而言,“小实体”多而小,资源过于分散,综合实力有限,如果分别注册成为独立法人,则资源不能共享,优势不能互补,还要分别与工商、税务、物价、防疫、劳动诸多部门协调,分别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总体成本太高,也不可能形成合力,不利于将来做大做强。
如果“小实体”永不打算注册,那么,占据多数的“非事业编制”员工,只能由校方法人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将来可能积累一大批“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如果校方长期坚持自办后勤,“小实体”尚能维持生存,但很难实现“专业化”服务,“市场封闭”违背校方根本利益,也不符合后勤社会化方向。一旦校级领导换届或思路改变,决定开放市场,“小实体”再想回头创业已经迟了,面对市场竞争,可能不堪一击,必将丧失市场,前途命运堪忧。
四、重组“小机关、多实体”的改革模式设计
(1)明确“小机关”的职能定位。第一,“小机关”是校内办事部门,是分管校长的参谋部、秘书处,负责后勤常规事务与献计献策,制订后勤发展规划、年度经费计划、深化后勤改革、开放校内市场及重大项目的初步方案,报送分管领导决策。第二,代表校方组织市场招标、签订合同,履行监管职能,组织项目验收。第三,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原则,规范自律,打造“服务型”机关;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运行机制。
“小机关”对加强校内“市场机制”建设负有重大责任,必须加强内涵建设,但要注意“小机关”不能变成“大机关”,机构要精简,人员要精干,水平要提高;要尽量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以专业人才为主体,队伍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轮岗,以保持工作连续性,也有利于熟悉情况、经验积累、提高“专业化”监管水平。
(2)明确“小实体”的“企业化”定位。“小实体”无论人才多少,实力强弱,都应当选择“企业化”机制,保持内外权益关系清晰、全成本核算、同工同酬三大基本特征;内部形成“有效竞争”,优质资源进得来,劣质资源出得去,才能不断提高群体素质;岗位绩效与经济责任紧密挂钩,用工成本不能偏离劳动价值,才能提高效率效益。对于前途出路,应当早作打算,或在竞争中发展壮大,经过注册走出校门,最终融入社会;或局限于校内市场,在竞争中萎缩消亡。
如果“小实体”人才较多,综合实力较强,有能力参与社会市场竞争,管理层锐意进取,勇于创业,校方应当扶持其做大做强,让后勤人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可以先建立“企业化”机制,条件成熟时进行工商注册。反之,如果“小实体”人才不多,综合实力较弱,无力参与社会市场竞争,或管理层不愿走向社会市场,可以压缩于校内局部市场,实行模拟“企业化”运行,激励其参与校内市场竞争,自己决定前途命运。
(3)“小机关”与“小实体”的关系定位。“小机关”(甲方)属于“事业”性质,计划经济色彩比较浓厚,掌握一定权力,政治地位较高,工作比较安定,收入较有保障,但对个人政治、业务素质要求较高;如果用人不当,或外行领导,容易留下隐患,可能会对事业造成损失。“小实体”(乙方)属于“企业”性质,具有市场经济色彩,有一定经济自主权,校内地位低于机关,承受一定竞争压力,对服务经营能力要求较高,群体素质不能太差,否则,难以生存发展。
甲乙双方存在上、下级关系,有一定行政化色彩,限制乙方的“企业化”水平,这也是此模式不足之处,因为现代企业是没有主管部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最高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监管机构是监事会。对“小实体”的领导监督,比较合适的办法是模拟“董事会、监事会”运行,但“小实体”多而少,实际操作比较困难。
甲乙双方关系微妙,利益结构差异,相互交往频繁,既容易产生矛盾争议,也容易形成共同利益。如若矛盾对立严重,必然影响工作;如若共同利益过多,也有不良后果;只有实行事企分开,管理与服务职能分开,才能理顺甲乙双方关系,最好保持“比较纯洁”的甲乙方关系,又往往难以做到,但是必须做到,否则消极作用很大。
甲乙方各有局部利益,但不应兼得,也不宜有非分之想。甲方有权,应当甘守清贫,淡化“主管部门”色彩,体谅乙方,善意监督,就能与乙方和平共处,如若谋取额外利益,不但“小实体”会有意见,校部机关也会攀比。乙方有钱,应当在服务上多下工夫,不宜在关系上多费心思,重在增强实力,注意尊重甲方,理解甲方难处,避免陷入不利境地。
(4)如何继续深化改革?高校后勤迟早都将融入社会市场,社会化是大势所趋,“自办后勤”市场份额只会越来越少,“专业化”公司市场份额越来越大(社会企业已经占领安徽高校55.7%的学生食堂),直接威胁后勤实体生存,犹豫等待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实践证明,改革并不很复杂,而是思想太复杂,观念太保守;改革几乎没有风险,只是决策者过高估计了风险。
改什么?怎么改?改革先行者们早已做出满意的答案。任务是清除制约后勤实体“科学发展”的两大障碍,一是存在“老人”身份,二是所有制关系太落后;改革原则是维护“老人”合法权益,把实际收入分为“既得利益”与“劳动价值”两部分,前者属于改革成本,相当于档案工资,应由校方全额支付,后者应当付出劳动获得,校方无需增加额外支出,但转换了机制。
如此操作,“老人”改革前后收入相当,能够保持安定团结,暗贴改为明补,劳务价格也回归劳动价值,既可释放人力潜能,还实现了“同工同酬”,避免与“非事业编制员工”之间因“同工不同酬”引发劳动纠纷;因为转换了机制,开放了市场,公平竞争,增强活力,师生获得了优质服务,扩大了选择余地,校方无偿获得社会化机制,还能通过市场招标,获得企业“让利”,用于提高“公益性”水平,有利无害,何乐而不为?
安徽师大、东北师大已经创造了转换“老人”退休前身份的成功经验,通过“零成本”改革,彻底解放了劳动者,员工实现自主择业,后勤实体企业化、社会化“一步到位”,提高了校内服务水平,实现了多方受益。河北大学已经创造了后勤实体所有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冻结存量资产,从零点起步,重新构建产权清晰的平台”,取得了极大成功,2006年校内市场营业额,已不足全部营业额的1/10,现在已对校内实行“零利润”服务,高额回报学校。这些高校的后勤事业,都通过深化改革进入“科学发展”的快车道,“早改革、早得益”已经成为现实。
(5)如何积极开放市场?如果市场封闭,垄断经营,后勤实体出不去,社会企业进不来,竞争不足,资源配置水平不高,就难以区分先进与落后,优胜劣汰就成为空谈。一旦转换“老人”退休前身份,后勤实体即可实行公平竞争,择优用人,精干队伍,轻装上阵参与竞争;校方既有充分理由开放市场,选择社会优质资源服务,后勤实体也无须要求照顾,更没有理由埋怨校方。
如果还有少数年轻“老人”未能转换身份,仍可组建“小实体”,可以相对集中、压缩安置于局部市场,模拟“企业化”运行,清空、腾出大部市场空间,引进优质资源服务,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也可给予“小实体”有限照顾,然后推向市场轨道,在竞争中自己决定命运。不宜将“老人”转岗分流到校部机关,重新纳入计划经济轨道,因为大多不是有用人才,而且用非所长,有的创造价值很小,有的只是等待退休,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小机关”应是改革开放的“促进派”,积极开放市场、激活市场、经营市场,把好市场入口关,让师生享受优质高效的服务;如果引进了劣质资源,发生意外事故,也应承担失察责任。“小实体”也应转变观念,不应当成为改革开放的“反对派”,不要企图长期垄断市场,要重新审视生存策略,有时“引狼入室”也能变成好事:必要时还应主动放弃部分市场,增加外部压力也能增强内部活力,社会企业也各有高招,引进来有利于就近学习。
(6)双方追求的目标,都是走向社会化。“小机关”、“多实体”及事业性挂靠单位,应当各行其道,分别纳入机关、企业、事业轨道运行,执行不同的运行规则,制订不同的激励机制,具体目标互不相同,长远目标都是“后勤社会化”。
“小机关”应当统领全局,开展校际横向比较,分行业比效率、比效益、比成本高低,争取代表先进生产力,又代表先进生产关系,鼓励各自争夺分支行业“单打冠军”,为争创后勤“团体冠军”做出贡献。“小实体”应当自强自立,提高群体生存质量,争取光明前途,“小机关”应当尽力相助,而不谋求永久控制权。
五、“小机关、多实体”模式的效能评价
(1)不应是自我评价,而应是行业评价。无论“小机关”还是“小实体”的水平高低、绩效如何?都不应当是自己说了算,也不应是本校领导说了算,而应当由教育部门委托后勤协会制订统一标准,组织行业专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进行校际横向比较,区分先进与落后,指出差距,说明理由,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指导意见。
为了保持行业评价客观公正,要重内容,轻形式,避免随意性;应当以硬性指标、财务数据、重要事实、原始资料为主,随机调查师生满意度,采集典型案例,作为参考;无须争论“小机关、多实体”模式优劣,主要是看实践效果,看是否符合后勤社会化方向?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评价“科学发展”的质量高低、成本多少、效益如何?
(2)“小机关”的水平评价。第一,看有无后勤发展规划,是否符合校情实际,可行性如何?第二,深化改革有无实质进展,相关资源是否纳入市场化轨道?后勤实体“企业化”水平如何?校方是否转嫁改革成本?第三,,校内市场开放水平,是否形成有效竞争?社会企业市场份额多少?第四,“专业化服务水平,一级、二级、三级资质“专业化”公司及“无资质服务”市场份额各占多少?第五,“专业化”监管水平如何?看“专业化”人才比例多少?要看原始记录,“过程监督”是否到位?第六,师生是否受益?服务产品是否保持合理的“公益性”水平?食堂、公寓、物业、保安服务产品((性价比如何?特别是主要饭菜品种是否质价相符,物有所值?第七,核算后勤成本、效益,以普高在校生数计算,核算生均摊销后勤行政成本、物业成本、能源成本、保安成本、公车成本、接待成本、会议成本、邮电成本等等,核算常规后勤费用支出占办学成本百分率。第八,开展工作研究情况,有无理论成果?是否指导实践?水平质量如何?
(3)“多实体”的水平评价。第一,看生产力水平高低?是否取得资质等级?是否执行行业标准?“专业化”人才比例多少?“专业化”服务水平、业绩如何?第二,“企业化”水平,是否进行工商注册?是否做到产权明晰、全成本核算、同工同酬?第三,内部管理是否科学规范,是否通过“贯标”认证,实际效果如何?是否做到竞争上岗、择优用人、优胜劣汰?第四,核算劳动生产率,营业额的“工资含量”百分率,与行业平均水平比较,看有无先进性?第五,核算营业额的“管理成本”百分率,计算“官兵比”,对照行业平均标准,非生产人员是否超标?第六,看市场竞争力高低?核算校内、校外经营的市场份额比率与利润率?第七,看“服务育人”水平,开展情感型、教育型、研究型服务情况,看实际内容多少、典型事例多少、影响范围大小?第八,看“和谐后勤”建设水平,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过度剥削现象?第九,开展工作研究情况,有无理论成果?是否指导实践?水平质量如何?
六、重组“小机关、多实体”的最终前途与出路
(1)后勤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社会服务业生产力的发展,是后勤社会化的决定因素;几年来,在市场竞争中,产生一批专门针对高校服务市场的社会企业,具有“全国一级资质”的数十家,以“专业化’’服务、规模生产、连锁经营为特征,依靠低成本、高效率与所有制优势,大举进攻高校后勤核心市场(学生食堂、公寓物业),迅速扩张,直接威胁后勤实体生存。越来越多的高校领导已经认同社会专业化服务,感受后勤社会化的巨大效益。
(2)“小实体”最终命运是融入社会。一种可能是在竞争中“做大做强”,从学校母体剥离出去,以胜利者姿态进入社会,如同“打包”整合相关资源融入市场,这只能是少数,多数已经错过了最佳发展机遇。另一种可能是在竞争中丧失市场,日益萎缩消亡,以失败者姿态融入社会,相关资源分解、拆散进入市场,被强势企业回收利用。
总之,“小实体”来日不多,因劳动生产率低,运行成本较高,无力与“专业化”公司争夺市场,不可能永远维持下去,最多等到“老人”全部退休,自然减员,“小实体”就失去其存在价值,校方也没有必要继续保留。
(3)“小机关、多实体”的最终目标。一是加快“小实体”的“企业化”进程,实行扶持、减负、松绑、放飞的积极政策,将其顺利纳入市场化轨道,结束“既办后勤、又管后勤”的历史,只做“裁判员”,不做“运动员”,实现“小机关、无实体”,进入“花钱买服务,用人不养人”的新时代,最终完成后勤社会化大业。二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监管水平,成为“一流裁判员”。三是全面清空校内市场,优化经营环境,打造“一流运动场”,吸引优质资源服务,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让广大师生受益。
届时,高校后勤市场犹如“一流运动场”,社会“专业化”公司犹如“一流运动员”,“小机关”也应当是“一流裁判员”,市场竞争将更加精彩激烈;历史老人既公平公正,也残酷无情,如果“小机关”仍然停留在“三流水平”,可能被淘汰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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