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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娉陈凤贤雷关调查施联朱

时间:2023-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畲族对汉人的称呼是与汉人对他们的称呼相对的。三株树乡为畲、汉杂居乡,畲族人口约占43%,东弄村畲民占96%。其中汉族3户,13人。敕木山的畲民为了抗税,以鸣锣为号,集合村中男女30余人,将税局人员赶走。如东弄村畲民蓝马金在三株树有4分地被地主王老炳占去,蓝马金、蓝东生、蓝廷英3人到县法院去上诉,县法院反将蓝东生、蓝廷英2人判处4年徒刑。
黄淑娉陈凤贤雷关调查施联朱_浙江畲族调查

人口名称

东弄村在山腰间,东靠龙角岗,南至金顶山,西接周坑坳,北连三株树,属于三株树乡,是一个畲民聚居的行政村。全村现有78户324人,除了住在村的东角3 户13个叶姓汉族外,其余75户311人都是畲民(钟姓1户,蓝姓74户),均聚居于东弄、岗头两个自然村。

畲族自称:SANHAK,音译为“山客”。畲语称“怕”为HAK,他们因此说过去害怕汉人欺负而住到山上去,所以称作SANHAK。

汉人叫他们“客家人”,说他们是以后迁来的客人,有时称“畲民”,但比较少。这些称呼在很久以前就有,是表示客气的。他们对汉人也自称“客家人”或“畲民”。他们在很久以前就被称作“苗民”,直到新中国成立后还沿用这个名称。

畲族对汉人的称呼是与汉人对他们的称呼相对的。如汉人称他们“客家人”,他们就称汉人“本地人”、“明家人”,这些称呼是好意的。如汉人称他们“畲客”,他们就称汉人为“下佬”。称汉人作“大姓人”是与“小姓人”相对的,他们对“畲族”这个名称没有意见。

民族压迫与反抗斗争

东弄村在1952年以前和三株树、张村等村同属于城东乡,1952年5月以后,划归三株树乡。三株树乡为畲、汉杂居乡,畲族人口约占43%,东弄村畲民占96%。全村78户,324人。其中汉族3户,13人。

1951年3月进行土地改革。1949年6月组织农会,现有农会会员108人,男76人,女32人。现有村干部11人:正副村长各1人,正副农会主任各1人,文书、武装委员、生产委员、优抚委员、宣传委员、民兵队长及妇女主任各1人。有妇女会会员47人,民兵32人,军属1人,合作社社员53人。

1948年8月我游击队来此活动,至12月已有22人先后入党,1949年1月正式建立党支部,以蓝大光为该村党支部书记。

在历代反动统治者残酷的民族压迫和歧视的政策下,刚强的畲族并不屈服,而且不断地进行顽强斗争。清朝政府不准畲民考科举。光绪八年,旧处州府会考时,东弄村畲民蓝培开、蓝炳瑞、蓝廷福等3人应试,马箭、步箭皆中取,但是景宁县汉族的武童生20余人说他们是小姓人,不能考试,致蓝培开等未被录取而回。几天以后,蓝培开等召集了本族20余人到处州府去打景宁县的汉族童生,当时有从丽水县乡下挑柴到城里卖的畲民也来助战,童生被打伤者十几人,后来经过调解,清朝政府才允许畲民报考。

1914年11月,县税局5人到东弄、暮垟湖、周坑、惠明寺、敕木山等畲民村中搜酒,并进行罚款敲诈。敕木山的畲民为了抗税,以鸣锣为号,集合村中男女30余人,将税局人员赶走。次日,税局派了警察10人到暮垟湖村将蓝炳瑞绑去,蓝的妻弟即集合村中男女20余人拿了木棒、柴刀等赶到张村凉亭,夺回蓝炳瑞,当时发生了斗争,打伤警察3人,缴获步枪2支。蓝炳瑞回家后,第三天就集中了暮垟湖、敕木山、周坑、东弄等十几个畲族村中青壮年1000余人,拿了木棒、柴刀、长矛、土枪等围攻税局,税局人员闻风逃跑。他们把税局打得落花流水,胜利而归。

1930年,景宁县商人周裕兴与国民党县长勾结,在外舍开盐行,外舍是景宁县与温州之间的出入要道。周裕兴控制了全县的食盐,进行重税剥削,春节时每人只能买到几两食盐,有的人因长期缺盐而生病不能劳动。12月又增税,激起了该县畲民的愤恨。以四格村畲民蓝政新、大畈村蓝东林2人为首,发动暮垟湖、周坑、敕木山、惠山头、水碓坑、包风、山外、金坵、扬山、少余山、粗滩、石灰炉、溪下、东畔、坭山、大畈洋、佃源、四格、大畈、后山、张山、大张坑、黄山头、半路、小东岱、旱岗等27个畲族村庄畲民600余人,其中有汉民50余人,持着木棒、长矛、柴刀、土枪等武器,以红布为号,夜半出发到外舍打周裕兴盐行,周闻风逃跑。由于这次的反抗,反动统治阶级虽然无法再控制食盐的买卖,但对畲族人民实行更残酷的摧残。1930年12月,景宁县长率军队30余人,把四格村畲民领袖蓝政新、蓝德春抓去枪毙,全村牲畜财产也被抢掠净尽。又纵火焚毁张山村畲民蓝细宝、蓝汤举、蓝振显、蓝金有等6所房子,枪杀妇孺10多人。蓝根林、蓝传宗、蓝金妹等5人被捕下狱,至1932年福建农民周月光起义到景宁县,打开监狱,蓝金妹等4人得以出狱。蓝根林因脚上有锁镣不能走动,之后死于狱中。

为了反抗反动统治阶级的苛捐杂税,1931年2月大畈村畲民蓝东林、小东岱村畲民蓝金有、张山村畲民蓝根水、蓝马有等,召集了6个都(景宁全县有7个都)27个村畲民男女2000余人,持土枪、土炮、长矛、大刀、棍棒等游行示威。因官军坚守县城,攻不进去,畲民以土炮击官军,死2人,伤十几人,但官军的炮火很厉害,畲民的土枪难以对敌,不得不撤退。此后国民党采取了分化政策,处州府派监察委员到景宁县各畲民村招安,另一方面抽调附近村庄老百姓在县城周围修筑木城墙加以防御。

三株树村在山脚下,为东弄村的出入要道,两村相距两里。东弄村畲民受三株树王姓与李姓大地主的欺压剥削很严重。如东弄村畲民蓝马金在三株树有4分地被地主王老炳占去,蓝马金、蓝东生、蓝廷英3人到县法院去上诉,县法院反将蓝东生、蓝廷英2人判处4年徒刑。蓝明进、蓝培福、蓝世根3人欠了王老炳的谷子,因还不起,逐年利上加利,赔了房子还不够,逼得他们走投无路,于1935年某日黑夜挈家逃往龙游。蓝世根逃到龙游住了十几年,因不堪地主剥削而回东弄。

畲民蓝培开(已故)在三株树有一块地,收割后稻草堆在地主李扬刚的树边,1个牧童不慎烧了稻草,并把树烧死了。李扬刚要蓝培开赔钱,双方打起官司来。后来李家卖给蓝培开1亩6分地,因无理索取过多的田价而发生争执,再次打官司。3年中蓝培开为了和李扬刚打官司把7亩地花光了。

畲民蓝孔彩买来叶姓地主1片山,在岭足村后面。岭足村郑汉等人强霸此山,蓝孔彩花了银洋408元打赢了官司,才收回此山。

1934年景宁县政府为了抽民夫50名,欺骗畲民说:到庆元县去担纸每天可以赚到很多钱,要去的先付银洋8元。畲民因生活困难,很快就报了名,但50人当中只两个汉人,其余都是畲民。到县后就把他们送到福建省松溪县,编在国民党部队当民夫,以后他们都陆续设法逃回来。

国民党反动派的抓兵、派夫、苛捐杂税非常残酷,东弄村被国民党抓兵死在外面的有8个人。国民党警备班班长潘余宁拿着棍子来收捐派夫,不应征或不缴捐的就打,全村被打过的有十几人,惠山头17户人家被打的有5人,掠去的鸡狗不计其数。

苛捐杂税名目很多,1个贫农每年要派到11种捐款,一共700多斤谷子。例如贫农蓝八元1家4口,自己没有地,租入地主土地6亩,有3间破房子。每年要交房屋捐100斤谷子,月捐(每月10斤谷子)120斤,正役班捐(每月7斤)84斤,壮丁捐100斤,鞋袜捐8斤,亩谷捐50斤,学堂捐15斤,租谷捐20斤,副食捐(每月3两油、10斤菜、100斤柴)150斤,户捐(编户口册和造门牌用)10斤,应变捐(造碉堡、筑炮台用)50斤,一共707斤谷子。在残酷的剥削下,畲族男女虽然终年劳动,仍不得温饱。

新中国成立以后,土改中斗争了地主,剥削畲民最严重的三株树数户地主相继死去,新迁入三株树的汉族群众与畲民群众之间一般关系还好。

经济生活

一、农作时间与主要作物

东弄村畲民居住在山腰地带,可耕面积少,依山坡筑梯田,种水稻。凡水量充足的地区,就可尽量播种,产量也不低,成为主要作物之一。生产工具及技术同汉区,但缺少耕牛。旱地种番薯、马铃薯、大豆等,少量较好土壤可种瓜类、萝卜、白菜、芥菜等。

这里的稻田都是单季稻梯田,在清明下种,芒种前后插秧,五六月锄草,7月收割早稻,8月收中稻,10月收晚稻,以种植中稻较多。有时在早稻收成后,把田水排去后种植油菜,一般在12月下种,翌年二三月收成。小满与夏至之交种植番薯,10月收成。马铃薯在正月下种,4月收成。由于天气早冷,故无冬耕。

小麦因地势高峻,气候寒冷,不易长成。大麦在村郊地势比较平坦的地方可以种植一些。由于种麦的田易贫瘠,种马铃薯、油菜的田较肥沃,所以这里种麦子的极少。

二、劳动力

全村78户324人中,全劳动力142人,半劳动力51人。

畲民男女多是同等的劳动力,从劳动时间来看,女的比男的长,但在家庭中仍有他们的两性分工:料理家务、割柴、织布是女子主要的工作,犁田、插秧、上山砍柴是男子主要的工作,其他如做田岸、挑担、割稻、除草等则是男女协同去做。

畲民的农业生产,主要是种植水稻,我们就以种植水稻来计算其劳动力使用情况。东弄村畲民有1/3的水田不能使用畜力来犁田,另外有小部分的水田第一遍须以人力掘过,第二遍才能施用畜力犁田,故所花的劳动力很多。不能施用畜力的l亩田自播种到收成所需的人工为:掘田6工,平田4工,修补田岸3工,铲田埕草6工,插秧l工,耘田3工,踏草16工,割田埕草1工,割稻3工,共耗43个工。约2/3的水田是可以施用畜力犁田的,所耗的人力较少。像这样的1亩田从种到收共需人力25个工(不包括畜力3个工)。

根据以上情况,全村在新中国成立后共耕种452.50亩水田,共需人工14024个工。全村324人中在农忙时期能发挥到的劳动力。如以农作时间为130天,2个半劳动力折为1个正劳动力来计算,则全村在130天农忙期中,可发挥21775个劳动力。所以该村在农忙时间即有剩余劳力7751个(不包括其他工作所需的劳动力)。那么,平时所剩余的劳动力则更多。

再以该村出卖劳动力工资标准来看:在新中国成立前给地主做工1天工资为2斤米,给中农做工为2.5斤米。新中国成立后工资提高为5斤米,虽然工资在新中国成立后提高了,但劳动力价格的低贱,仍然普遍地存在。这表明,该村剩余劳动力没有找到很好的出路,没有充分利用起来,是东弄村畲民发展生产上存在的一个问题。

三、土地生产力

东弄村畲民地区的土地较为肥沃,土地生产力不坏,是景宁县畲民地区比较富裕的1个行政村。如村长蓝茂存在三石岗有1.2亩中等田,从种到收共花畜力2个工,人工15个,如以1个畜工工资为14斤谷子,1个人工工资为5斤米计算,共需141.50斤谷子,下3斤谷种,总计1.2亩田从种到收生产成本为144.5斤谷子。1952年收成238.4斤谷子(折水谷298斤)。除去生产成本144.5斤,农业税60斤外,尚有33.9斤谷子的剩余。

武装委员蓝金高的7.5分砂田(比较好,但不能用牛来犁),从种到收共需人工27个,下4.5斤谷种,肥料4担,共耗生产成本213斤谷子,年产264斤,除去生产成本后尚有51斤的剩余。

副村长蓝仁茂在粗圩有1亩最坏的田(不能用牛犁的),从种到收共需人工43个,下4斤谷种,生产总成本为329斤谷子,最好的年收成320斤,除去生产成本后,亏空9斤谷子,像这样的田,全村不算多。

以上3个事例说明了该村土地生产力不算低。即最坏的田亦只亏空9斤谷子,大部分的田每亩收入除去生产成本后都有剩余。特别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每亩产量都有了提高。据了解,新中国成立前l亩上等田(不等于汉区的上等田,仅等其次等田)下4.5斤谷种,年产400斤水谷,中等田下4斤谷种,年产300斤,下等田年产100斤至150斤左右。新中国成立后1亩上等田年产水谷430斤,中等田350斤,下等田260斤(100斤水谷折80斤干谷)。

增产的原因:(1)过去逃避抓丁,荒芜田亩,不上肥料,有的田丢荒3年,新中国成立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大大地提高了。(2)以前是2犁2耙,现在旱田掘1次又2犁2耙。(3)过去租地主的田,少下肥料,现在平均每亩下4担肥料,绿肥不计在内,据村干部反映该村畲民由于精耕细作辛勤劳动,每亩田产量比附近山区的汉族还多3成。新中国成立后全村开荒6亩田。

四、生产工具与耕作技术

东弄村畲民在农业生产上所用的工具与附近汉区一样的,计有犁、锄头、钞(耙)、钯镡、铲、山锄、草耙、柴刀、镰刀、地瓜刨、打谷桶、晒谷竹席及谷物加工工具(风车、磨)等。此外更利用水力来舂米。在以上的生产工具中,铁器农具所占的比重极大,都是由汉区(县城、外舍乡)购入,至于农具中的木料部分都是就地取材,请匠工或自己动手制作。

该村畲民在目前对农具尚不感到十分缺乏,缺犁耙户可以向拥有犁耙户借用,也可以解决农具缺乏的困难。

东弄村畲民缺乏耕牛。全村有劳动力的耕牛只21头,其中水牛仅占2头,黄牛劳动力差。如岗头自然村畲民17户中,只有2头黄牛可供役使。东弄自然村的耕牛则较多,较好的黄牛1天可犁田1亩。全村78户,如果每2户平均有1头牛才能够用的话,那么,全村共需耕牛39头,目前只有21头,尚缺18头,缺牛户每年要向外租入耕牛,租牛1头要270斤谷子,二三年的租金即可买入1头牛。租牛1工要14斤谷子,有时亦可互助免租。如向三株树汉人借牛,须换工,一般是1个黄牛工等于2个人工。如向张村汉人租入水牛,1天牛租须25斤谷子。由于耕牛的缺乏,所以这里耕田畜力所占施工的比例不大。耕牛的缺乏是东弄村畲民农业生产上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据说如果全村再有10头耕牛就可以够用了。

掘田是花耗劳动力最多的地方,1亩田要花8个人工,才能掘一遍,好田也要5个人工。如果能利用畜力来犁田,则1个牛工可以等于2个至3个人工。

在耕作技术上,这里有一半田是2犁2耙,有一半田只1犁1耙。

五、阶级构成与剥削关系

全村78户(汉族3户,畲族75户),其中(汉族)地主1户,富农1户;富裕中农6户;中农26户(其中汉族1户);贫农42户(其中汉族1户);雇农2户。

东弄行政村分东弄、岗头2个自然村,以月坵坑为界,相距500米左右。这两个自然村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从阶级分化情况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岗头自然村17户(畲族)中仅有中农2户,贫农14户,雇农1户,贫雇农占90%左右。他们的生活比较困苦,不如东弄自然村的富裕,他们在新中国成立前只拥有7亩水田和不足1亩的番薯园。土改后才分进了70余亩田。东弄自然村61户,其中贫雇农仅占47.54%,中农以上的成分占一半以上。

全村在新中国成立前种有407.80亩田地,其中自有地约235亩,其余皆是向汉族(多是外乡地主)地主租入。1951年土改,消灭了封建地主的剥削,分得了土地。各阶层占有土地和耕畜概况如下表所示:

注:地主拥有水田百余亩,多在外乡,在本乡的土地较少。

上表新中国成立后有耕地田亩数字乃估计数字。

新中国成立前,畲民所受的剥削主要是地租、高利贷和国民党反动派的拉丁、派夫、捐税等。

1.地租:租额固定,即遇灾荒歉收,亦不得减少一粒租。租额约占产量50%(有些地区租额高达年产量70%)。租地主的田须先送鸡、黄豆等东西给他。如贫农蓝关根租外舍乡坑下村汉人地主石德进的田4亩,年收15担稻子,则送2只鸡、8斗豆(每斗2斤4两)给地主,租额为800斤水谷。此外还有送年礼的或受其他劳役剥削。

2.高利贷:向地主借贷,5月借12月还,利息100%。如向中农借,利息为50%。东弄村在新中国成立前每年要向地主借100多担谷子。贫苦农民在12月还不了债时,地主狗腿子则来敲诈,有的还要供给地主鸦片抽。

此外贫苦农民在给地主帮工时亦受到剥削,一般帮中农做工,一天工资为1斗米(每斗2.5斤或2斤10两),帮地主做工每日工资只2斤米。这里没有人当长工的,只有短工。农会主任蓝延方在新中国成立前从18岁起到1951年土改止,给本村汉族地主叶宗芳做临时工,平均每年都要做30至40个工,一天工资只2斤米。中农亦有雇人帮工的。岗头自然村的畲民生活较苦,在新中国成立前都给东弄自然村的人雇去做工,据了解东弄自然村只有蓝正方、蓝仁水、蓝佰元等3户贫农没有雇人帮工。地主在借出米谷时,还用大秤入小秤出、大斗入小斗出的办法来欺诈贫苦农民。

3.拉丁:国民党反动派统治时期,拉丁先到畲民区去拉,或在中途抓去。全村在新中国成立前被拉走十几人,迄今没有回来的有蓝任新、蓝汤荣、蓝子生。蓝根有、蓝明顺、蓝伯享、蓝子龙、蓝陈乞等8人。蓝子龙就是在岭村做衣匠时被抓走,迄今杳无音信。当他被抓走时其妻年少才20余岁,触景伤情跳水死掉。蓝陈乞被抓走时只有70余岁的老祖母在家,乏人劳动生产照顾其生活,结果饿死后嘴巴被老鼠咬掉,很久没有人来收埋。蓝任新被抓走后,老婆出嫁,儿子随嫁,这3家人都绝嗣了。

4.派夫:派夫也是先派畲民。1942年国民党绥靖团占驻该村时,蓝顺抹在一年中就被派夫40余个工。蓝连根在1943年中被拉丁9天、训练47天、被迫加入运输队抬担架24天,共计80个工,占全年1/4左右的时间,田亩荒芜,影响生产甚大。

5.苛捐杂税:名目繁多,负担亦是很重的。

此外国民党军警来时则要村人宰猪杀鸡给他们吃。这种负担由全村人分配。军队一到,闹得鸡犬不宁,国民党绥靖团来时占住好房子,往往把坏房子拆下当柴烧,碗锅被毁殆尽。当时很多人以竹筒当碗用。在这层层剥削下,畲民的生活是贫困的。

六、副业生产

畲民居住在山腰上,除经营农业生产外还从事副业生产。山区土特产很多,主要的有木材、桐油、青竹、造纸原料的树相花、“格皮”,“山树皮”和药材等。

一般种植杉木、榅树须二三十年才能收成。山区有一种虫,形如蚕,会结茧,一年当中繁殖2次,2月幼虫出来,5月结茧,7月又孵出幼虫,8月又结茧。漫山遍野到处都可以找到茧。据当地老百姓反映这种茧含有毒素,人碰上就会肿烂,浸茧的水喝了会生病,幼虫出来时则食榅树的叶,因而榅树枯萎的不少,为害甚大。照老百姓说这种虫怕头发、柏油、茶油,群众迫切要求政府设法消除虫害。

山沟边缘地带是桐树最易生长的地方,过去这里的畲民种植的不多。据了解全村78户中只有2户每户每年可收30余担桐子,还有年收入三四百斤桐子的有10余户。人民政府在1952年贷给200斤茶子和40斤桐子都已下种。但由于山区气候早冷,茶树在11月开花时往往经不起风霜冰雪的袭击,致难长成。桐树在春天开花,易于生长。每斤桐子可出28根树苗,政府征去20%树苗,否则在桐树榨油时每年征总收入的10%。据当地群众反映,在这里种植桐树是大有发展的。

造纸原料有“树相花皮”、“格皮”和少量的“山树皮”等,总计年产1000余斤左右,约值250万元(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人民币,以下同),种植“树相花”须3年才能收成,1个人一天只能获得8斤皮(6斤树相花的木材才能剥下1斤皮)。“格皮”是野生的,1人一天可获3斤。“山树皮”产量较少,价格倍于“树相花”,1人一天只能砍20斤木材剥下2斤皮。

药材有山当归、五加皮等。

漫山遍野密长青竹,为制纸原料,这里没有人造纸,准备在明年开两个纸槽制纸。

手工业不甚发达,除妇女自织麻布外,还有木匠1人,衣匠2人,泥水匠1人,竹匠1人(一天可制竹笠1个,值5斤米)。

七、贸易

东弄村畲民以农业生产为主,但由于农作收入不够维持生活,不能满足畲民整个生活的需要,故须以副业生产输出换入食粮、盐、农具和日常用品等。畲民中没有专业的商人,因而需要和附近汉区市场发生经济贸易上的关系,通过交换方式来满足他们在生产、生活上的需要。

畲民地区粮食不足,故输出粮食很少,主要输出的物品有木材、制纸原料(树相花、格皮……)、药材等。尤以木材为最主要。1根木材运至外舍乡须成本58700元,售价100000元,除成本后盈余41300元,估计年产总值约1000余万元。

输入以米为大宗,每年约输入20000斤左右,次为食盐、农具和日用品等,新中国成立前铁农具皆向城内买,新中国成立后多向外舍乡买入。生铁系由云和县购入的,1斤生铁价2斤米,买来生铁后,全村则联合雇铁匠(汉人)来轮流铸造,铁匠每天工资为15000元,并供饭食。

畲民没有自己的经济贸易中心,所以一定须到附近汉区的市场进行交换。在新中国成立前受不法汉商不等价交换的剥削是很严重的。在反动统治时代,盐价每斤须7斤至10斤米才能换得。有的人经常是吃不到盐的,甚至有人被迫冒险到文成县去偷运食盐,往往被国民党军警没收去。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民政府的价格政策公平合理,畲民都向合作社购买食盐,每斤价1400元(折米1.5斤),价格比前下降4/5。

东弄村畲民与附近汉区发生经济贸易关系最密切的为外舍乡和县城,次为三株树村。

外舍乡是景宁县货物集散地,各地的木材和土特产大部都集中到这里,然后再运到温州去卖。所以畲民的木材主要是运输到外舍乡去由汉商收购,如果购入大宗食盐就在外舍乡买,少量的食盐和米是向县城合作社采购。日用品如烟、纸、粉干、火柴等多向三株树私商购买。三株树村在山脚下,为东弄村畲民出入必经的要道,三株树自然村24户,其中汉族21户,畲民3户,汉族有地主3户,该村只有二三家小摊贩,虽然地处东弄村畲民交通的要道遭,但在经济贸易关系上不算是十分密切的。

八、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封建地主和官僚的压迫和剥削,畲民在荒山僻野高山峻岭中度过着悲惨的生活。新中国成立后,畲民和汉族一样翻身当家做主,在土改中与汉族一样分得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了,生活也逐渐获得改善。我们选择了东弄村三个典型农家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收支情况,用以说明该村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情况。

1.贫农蓝八元

(1)新中国成立前全年收入中,卖工收入除外,农作上的收入就只有1800斤水谷。这笔收入抵偿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费用的支出3580斤,就不但没有剩余,而且还差1780斤水谷。如果将卖工收入加入仍差1280斤,没有剩余。如果将租金1300斤不交,才有20斤剩余。此外还有捐税300斤谷子的负担。实际上这个贫农在新中国成立前要亏空1580斤水谷。

(2)新中国成立后1952年全年收入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1940斤。农作收入增加1520斤。值得指出的,这个贫农在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土改分得土地,生产积极性提高,已有可能用更多的力量来经营自己的农业生产,不但农作收入增加,即副业生产亦增加920斤,不需卖工了。在支出中,生活费用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100斤,同时更有余力来增加生产资料的支出,这项支出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103斤,即增加57.22%。

(3)生活费用支出虽然比新中国成立前只增加100斤,但新中国成立后的物价平稳,盐价比新中国成立前便宜了五分之四。该户贫农在新中国成立后添置棉被2床、衣服5套。同时该贫农在新中国成立前要交地租1300斤,捐税300斤,新中国成立后只交公粮480斤水谷,负担减轻了1120斤。所以该贫农在新中国成立后才有457斤谷子的剩余。

2.中农蓝培芳

(1)新中国成立前全年收入中,农作收入4580斤抵偿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费用的支出5905斤后,还不足1325斤,如把副业生产卖工收入1000斤加入后,仍不足325斤。只有地租不交才有1875斤剩余。该户中农在新中国成立前还要负担国民党反动派捐税140斤,实际该户中农在新中国成立前每年要亏空465斤。经常每年缺粮一二个月。

(2)新中国成立后,全年收入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1725斤。农作收入也比前增加1805斤,卖工比新中国成立前减少80斤,说明了该户中农在新中国成立后不再花更多的劳力去卖工,他可以花劳力从事农业生产。生活费用比新中国成立前减少530斤,支出数量虽然减少,但实际的生活水平是提高了。如该户中农年需食盐120斤,过去每斤盐要7斤米才能买到,共需840斤米。新中国成立后1斤盐换1.5斤米,共需180斤米即可买到120斤食盐,在生活费用中仅食盐一项即减少支出660斤米(折水谷1200斤)。新中国成立后添置了2件棉衣。生产资料支出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440斤谷子,即增加95.65%。添置犁1副。负担也减轻了,1952年公粮545斤水谷,比新中国成立前减少1795斤,因而每年可有剩余1570斤水谷。

3.雇农雷云彩

在27岁时丈夫被抓丁,一去不返,当时家中有公、叔、她3人。9年前公死,叔在敕木山给人当儿子。新中国成立前租种张村小土地出租者泮兰余2亩田,年收700斤谷子。又种地瓜100株,早就挖来吃掉,至冬天时只收入一些番薯丝,一年卖工40天,还帮人纺纱度活,过年没饭吃。经常没饭吃,经常吃野菜度生。

新中国成立后分入3亩田,收入15担水谷,地瓜500株,收入番薯丝50斤。负担公粮80斤干谷,折水谷100斤,脚病打针花150斤谷子,买食盐花70斤谷子,一年缺穗三个月,只好借谷度日。土改时分到一床被单、晒谷竹席、木箱各一、锡台二个,衣服一套、山锄一把、粮食20斤。

该户雇农缺乏劳动力,故在新中国成立后生活仍是艰苦的。

我们从上述各类农家的支出中,可以看出:生产资料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在新中国成立后都增加了。如中农生产资料支出在新中国成立前占总支出7.87%,新中国成立后增加为15.39%。贫农生产资料在新中国成立前为5.02%,新中国成立后增加为7.48%。生产资料支出的增加,是表示农业生产有机构成提高了。这是东弄村畲民农业生产力在新中国成立后迅速上升的明显标志。其次在新中国成立前三户农家每年收支都亏空,换句话说,他们都没有剩余劳动;在新中国成立后,中贫农收支都有了剩余,这表明今后农民不但有可能进行简单再生产,而且有可能进行扩大再生产了。

新中国成立后畲民的生活虽然获得了改善,但其生活水平还是很低的。特别是岗头自然村的畲民多是贫雇农,他们的生活较苦,主要食粮是以番薯丝混煮成饭。平常少吃肉类,食品商业化不厉害,除食盐外,主要是自供自给的。妇女皆会织麻布,占全村衣料三分之一,其余的衣服皆依赖于汉区棉布的输入。没有棉衣穿的人很多,如岗头自然村17户65人中只有2个人有棉衣穿。全行政村78户中有15户缺棉衣。住宅都是瓦房,盖屋时村中人彼此互助。山区尽是羊肠小道,崎岖难行。这里有句俗话:“火篾当灯草,火笼当棉袄,辣椒当油炒,番薯丝吃到老。”说明畲民生活还是很困苦的。

社会组织和风俗习惯

一、祠堂组织

东弄村是畲族聚居村,全村共78户,除3户汉族外,75户都是畲族,其中有74户是姓蓝的,血缘聚居的原则很显著。

蓝姓都是同祖的,族谱载:“自闽避乱于景邑城东地名彭坑居住……自明万历七年遂迁东弄居住。”迁来时,东弄已有数户汉人居住,至今已15代了。现辈分最高的是第9代的祠长蓝德瑛,辈分最低的是第15代的蓝岩进。

村中有祠堂l所,创建于清道光年间,是姓蓝人共有的。另有家庙1所,属四世袒上万公子孙所有,因蓝祠置产时由族人捐资筹建祠宇,置产立祭,轮流祭祀,但当时捐款只39户,民国二十二年修祠,培堃垫款,加上1户,所以至今每年只能有40人(每户1人)至祠堂祭祖饮酒。

祠堂公产不多,约有公田十余亩(土改时已征收)。春秋季祭祖各需谷十余担,祭祖需猪1只,羊1只,约花费稻谷七八百斤。田产收入不多,又需交粮修祠,开支不够,所以不能多容人祭祖喝酒,许多人没有机会祭祖,后由上万公子孙在民国十四年合建家庙1所,每年科款合祭,每户每年约出50斤稻子(合一块银元),参加的人数很多。

祠堂下分8房,是从第5代分的,“房”可以变化,每代都可分“房”。

祠堂是一个政治组织和活动的团体,有祠长1人,由辈分较大年纪较长的人担当,一切内部事情多由他主持。一般都是按习惯法来处理:通奸当场被擒须罚酒3桌以上;“招仔”(招赘婿)及同姓结婚都要通过他才可举行;偷小东西如锄犁等只要还人家就了事,偷大东西者家贫只退还原物并罚放火炮了事,家境好则罚请吃饭及赔钱;例如偷烧他人山场砍他人木头,忤逆父母,祠长亦可教育之;此外不得打妻,否则岳父母来时就需躲避,并备酒席由族中长辈出来说情,讲好以后不犯,才敢出来见面赔罪。

每年祠堂举行祭祖两次,每年仲春仲秋月半举行祭祖一次。祭家庙较晚数天,在每年2月18日、8月18日或20日举行,参加户科50斤谷子(约合银元1块),作祭祖聚餐用。祭祖时妇女可以观看,但不能参加拜祭,祭毕大家饱吃一顿。

二、自然领袖

由于自然领袖的出现,祠长的权力和作用渐缩减,无形中祠长与自然领袖形成了一定的分工,但是一般来说对祠长及族中长辈还是尊敬的。

东弄村57岁的自然领袖蓝登成,为人善言会说,懂道理,较公正,交游广,好客,慷慨,长于外交,20余岁时,在族里已渐有声名,当民国十三四年东弄村自然领袖蓝德番(绰号白胡须)身亡,蓝登成就代之而起,成为自然领袖。

民国十七年(1928)成立里,设里长副里长各1人,村设村长副村长各1人,其时登成已32岁,当上村长。

民国十九年(1930)2月39日坑头土匪在东弄向蓝德瑛、德璜、叶启深三家敲诈勒索,要挟每户各出银元50块,限三月初一交款,事后呈报县府。县府指示他们组织自卫保安队,登成遂到附近暮垟湖、敕木山、惠明寺、粗滩、驮岗、周坑、后洋圩等各村,发动畲民至溪沿开会商议。当时各村派有代表约共百余人,会上通过成立保安队,土匪闻风,不敢来犯,于是登成的威望日高。附近周湖、粗滩、双后峰、大张坑有事解决不了,亦往往请教他。

民国二十一年(1932)改行保甲制,登成改当保长。至二十三年(1934)4月国民党调保长集训,登成不能离家,请蓝风琪代替受训,风琪受训回来后,登成因当保长太麻烦,不愿当,遂辞掉不干。反动政府继委蓝风琪任保长,自1934年直至1938年止。

1938年蓝登成又复当选为保长,至1944年止,以后蓝进畅、蓝日良、蓝一龙相继当保长,但一切事情还是要先征求登成意见才付之实行的。村中遇有人被国民党抓去,还是由他出头进城设法营救。

蓝登成本是国民党员又是区分部书记,但在1948年8月他又与游击队发生了联系,12月加入共产党,后因区委书记贪污逃走,遂与共产党失去了联系。

1948年至1949年他经常送情报给游击队,1948年11月他发动东弄村送大米数百斤、猪肉、黄豆等接济游击队。

三、家庭

东弄村畲族行小家庭制度,全村75户畲族,3代同居的有21户,但其中有16户是独子户。几个兄弟中有2个结婚生有子女的往往就分家。

分家原因普遍是兄弟妯娌不和,关系较好的兄弟分家就较晚。一般来说兄弟结婚生儿育女后多会分家。

另一方面从全村各户人数来看,也可以说明是小家庭。东弄全村78户,314人,其中畲族75户,311人,平均每户4.15人。

由上表看出4人5人的家庭最多,次为2人3人户,每户家庭人数不多,是小家庭。

无子嗣的人可用侄儿做嗣子,但一般有女儿都是招赘婿作嗣子继承的,妇女完全没有财产继承权,甚至招赘婿的妇女亦不能例外,赘婿有财产继承权,土地买卖都是用赘婿的名字。此外祭祖时妇女不能参加拜祭,只能观看,男性继承宗嗣的观念很重。

分家时由父亲主持,但舅父、同房长辈都有权参加意见,若分不平均时,舅父提出意见亦往往被尊重。分家时先把全部山地、田场、家产评比,然后先抽出一部分给已生有长孙的儿子,这叫“长孙田”,意思是给长孙念书的,多分的“长孙田”一般不得超过十分之一。若数子都没有儿子,则不先抽“长孙田”,而由数子平均分配。

舅父权力很大,外甥出生,舅父要多送礼物,普通亲戚送面、鸡蛋,舅父就送鸡、老酒、鸡蛋、小孩衣服及披肩等物。外甥结婚时,舅父可坐大位,新郎不敬父母但仍要敬母舅酒一杯;外甥犯事舅父亦有权管教及打骂,外甥不敢发牢骚,他人亦不得干涉,但叔父伯父就没有这样的权力,如外甥忤逆母亲除跪母认罪外,还要跪母舅认错。此外母死要待母舅来,跪接迎入,验尸后才能盖棺。

四、婚姻

普遍行买卖婚制,由父母包办做主,同姓不同祖可以通婚,在新中国成立前他们从未与汉人发生过婚姻关系。他们基本上是维持男性继承的,但招赘仍较普遍,全村招赘户14家,畲族13户,约占全村畲族户的17.3%。招赘的女子多是独女或长女,弟年幼,家庭缺乏劳动力,招赘则还可增多家庭劳动力一个。

若是家庭土地较多,房屋较好可多留些子女在家,则虽有儿子亦会把女儿留家招赘;若地少难分,为了维持家庭土地,数子不能全留在家中,就往往把长子外的数子外出作赘婿,但若父母特别溺爱某子,亦可把其他儿子赘出去。

赘婿实相当于儿子,必须改姓,族谱载:“无子而产育有女者即将其女留家招赘,入赘为嗣,此是祖宗血脉,有所遗留也,可入正系图派矣。”

习惯夫亡及赘婿丧妻均可续娶,蓝根会有儿子蓝周顺娶媳雷庚英,生有一哑女蓝秀英,后周顺死,雷庚英另招钟石养为赘婿,改姓蓝,婚后数年,雷庚英又故,石养又续娶雷彩娟。

“一支祧两姓”的情况在东弄是没有的,因独女所招的赘婿多为兄弟多者,但若独子独女相婚,生有小孩数个,一方家庭无嗣,可用1个继承宗嗣。

新中国成立前贫穷的男子无法娶妻,往往至女家去服务3年,然后携妻返家。畲族结婚的过程如下:

1.订婚:订婚过程颇繁,事先物色到媳妇,就遣媒到女家征求意见,并叙述男方家境情况,女方为慎重起见,总是答复需考虑的。事后女家就遍访对方的财产家境、家庭关系和女婿的人品等。

约3个月后男方又遣媒带红糖1斤、面1斤往访,并征问意见,女方亲族长辈及父母同意后就答允,若不同意就回复拒绝。

女方同意后,过些时候,男家又请媒择吉日送红糖、面各1斤到女家,这次才把礼物收下。媒人第四次到女家须带红糖、面各l包、白鲞1对、银手镯1对、五色花线手帕1条、银元8至16块,女方全部收下,这叫“送定”,由此算是订婚。是时女方须请媒人吃饭,舅父、姑姑等至亲都要请来陪客,在席上双方说好聘金数目,普通约18至24块,最多至100块,家穷出不起,亲友就凑钱借他,不需利息,以后可以工偿还,时期无限制。新中国成立后娶妻并没有什么改变,仍需用聘金。

订婚一二年后就可送聘金,普通都是在婚前一年择日送的,送礼金时,女家需把年庚八字开给男方。

以后男家又择日送日期到女家,通知对方何时结婚,女方就与媒人讨论及决定男家须送酒席的猪肉、菜、酒数目,一切都说好,数月以后就可以结婚了。

2.婚礼:婚日前两天,男方派6人去迎新娘,中有代表男方家长的“妯翁客”、新郎、媒人,及1个挑礼物、2个善赛歌的人。到女家后,是夜休息并举行赛歌,翌晚夜半12时新娘与其兄弟或姐妹1人,由男家6个人伴送起程,新娘张开雨伞点起灯笼一行8人同走,这叫“双喜”,据说深夜到男家的缘由是畲族妇女嫁妆少,怕被汉人看见耻笑,所以才在半夜迎娶。

抵家门时,男家放炮欢迎,并另派8人在门口迎接,然后由一命较好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齐全的)妇女送新娘到新房去,放下嫁妆,复出厅堂和新郎同拜“香火堂”(祖宗),拜毕接着就张排酒筵,由新郎在外敬酒陪客,新娘则返新房,新房亦备酒一席,由新郎的姐妹嫂嫂陪同欢饮。至此婚仪过程就算结束了。

五、丧葬

全是土葬,他们并没有听说从前有过火葬的事。

人死后,孝子到河边去烧些纸钱,把水取来,这叫“买水”。回家后就替死者洗脸洗身,穿上新衣,放入棺中,死者若是有醮名就可穿红袍或青袍;继而请人来“开路灯”,意即把其灵魂送到祠堂去。“开路灯”后家境穷困的就此了事,家境较好的就做功德,一两天后就送上山葬了。

孝子普遍穿戴白帽、白衣,出葬后仍戴孝至49天止,但只戴白帽或把鞋子钉上1块白布。在这49天内孝子不能剃胡子、理发、看戏和参加赛歌会,死者家人亦不能参加。

六、节日

1.正月:(1)过新年是一年中最大的节日,年三十晚夜半12时家人都团聚吃猪肉、年糕、豆腐、面、糖、老酒、瓜子等,并唱些吉利的歌,已分家的兄弟是晚亦往往聚在一起庆祝。是夜,每个房间均要点灯一盏直至天亮。年初一有些人带酒菜到祠堂去烧香,初二至初四妇女盛装,互相拜年,晚上唱些节庆吉利的歌曲,初七就开始劳动了。

(2)正月十五买些酒肉并祭祖。

2.二月:每年二月十五日上午10时举行祭祖,由辈分最高年纪较大的祠长主持,祭祖时杀猪、白羊各1只,并备毛鸡、鱼、豆腐、青菜等物,鸣炮由祠长领头入祠,按辈分年纪依次跪拜灵牌及师爷杖(龙头祖杖)3下。祭毕,大家在祠堂吃中饭,吃后祠长可带腊肉2斤返家,其他人是没有的。

3.三月:清明扫墓,每户都至祖墓去将坟上草除清,并用毛鸡、年糕、猪肉、酒、纸钱等祭墓。

4.四月:八日是牛生日的日子,不能用牛来耕田。

5.五月:初五端午节,是一年中第二个大节气,是日包粽子,并以豆腐、毛鸡、年糕、猪肉、鸡蛋、素菜、老酒祭香火,烧纸钱。

6.八月:十五日中秋节,是日在祠堂举行祭祖,并互送月饼为礼。

7.九月:初九重阳节,用米粉制成重阳糕、红糖糕,并吃豆腐、辣椒、猪肉等物,但不拜香火,部分人家甚至不做。

8.十一月:冬至是小节期,可以不过此节,部分人家是日制糯米汤圆,名“冬至圆”,并吃猪肉、豆腐、老酒等物,并不举行拜香火(祖先)。

七、禁忌

1.怀孕:怀孕的妇女不能看作功德,因祖图花花绿绿,据说看后将来小孩会神经错乱。戏亦不能看,因戏服斑斓,怕会动胎。棺木出葬亦不能看,怕相冲。

孕妇忌跨过扁担,否则难产。牛绳犁耙亦不能跨,不然据说就需要12个月才生小孩子。婚礼亦不宜参加,否则新婚夫妇将来会不和睦,迎娶新妇例在深夜,主因亦是怕遇见孕妇。

家有妇女怀孕,墙、砖、瓦等不能动,亦不能钉钉子,否则据说会动胎。孕妇不能进产妇房,否则将来会难产。亦不能吃田螺及牛肉。

2.出生:产妇40天内忌洗冷水,忌吃青菜及肥猪肉,也很少食盐,普通只吃米饭、鸡蛋、红糖、酒。

3.结婚:婚日,点在香火堂上的一对花烛,若灭了就预兆不吉,在这天忌说“黄天”、“死”等不吉利的字眼。

4.死亡:每户所预备好死人用的棺木不能开,否则不吉。

死者若是子年出生,儿、女、媳等若是午年出生就不能出送葬,因“子午相冲,金木相克”,此外棺木抬出家门,不能触门的两旁。

八、醮名

东弄村畲族男子有做“醮名”,女子有做“西皇母”之举,他们做“醮名”比福建普遍,全村今尚有十几人曾做过“醮名”,2人做过“西皇母”。

据说在50余年前做“醮名”还是很普遍的,但近十几年已没有人再做了,一家若有兄弟,2人可有1个做“醮名”,但不论兄弟若干人都不得超过2人做“醮名”,凡是父亲有“醮名”,儿子才能有“醮名”,因此有机会做“醮名”的人就日渐减少了,不是每个人都能举行的了。

全村已“醮名”的男子有蓝登成、叶开、培和、叶根、叶茂、观儿、瑞东、大光、水连、祖生、朝庚、一龙、子春、贵连、凤妹等十几人,其中有当自然领袖的蓝登成,辈分最高年纪最大的蓝叶开,当道士的蓝叶根,善做功德的朝庚、观儿、大光、贵连、叶茂。有“醮名”的人很受族人尊敬,但祠长蓝德瑛却没有“醮名”,这大概是近代起了变化,没有“醮名”的人也可以当族长,只要辈分最大年纪较高就可。

男子举行“醮名”仪式需在16岁以上,举行时在自己家中,张挂祖图,做“醮名”的人穿上红衣,安排好6个香炉,以竹叶穿铜线插于香炉中,由会做功德熟悉做“醮名”的人做“东道主人”(即主坛),主持一切,替之改法名。做过“醮名”的人都须改一法名,如蓝登成就改名蓝法成,蓝培田改名蓝法田,蓝朝庚改名蓝法绍,取法名后须大宴亲友。

有“醮名”后就成为“度法师”“东皇公”,可为他人做功德,做功德时穿上红衣,死后亦可穿上红衣;若儿子也有“醮名”则做功德及死后都改穿青衣,戴上黑帽入殓,死后做功德时可张挂祖图和十皇图,并且做功德的排场也较大,较复杂,平常人均不能享有这些权利。

做“西皇母”必要夫家上代人有做过自己亦有子有孙才可以做,因要有祖师传师,蓝叶妹的母亲、蓝细方的祖母是东弄村两个做过“西皇母”的人,做“西皇母”仪式举行时间多在30余岁40岁以上,因要有孙子才能举行,举行时张挂祖图,做“西皇母”的妇女穿上红袍,由会做功德的有“醮名”的男人主持,将一碗水念咒后称为36缸水,将之煮饭给做“西皇母”的妇女吃,以后将印有“西皇母”3字的文牌交给她收藏,她死后就把文牒烧给她,做过“西皇母”的人死后可做大功德,张挂祖图,并穿上做“西皇母”时穿的红袍。

一家不能同时有2个人做“西皇母”,所以必要俟家姑或祖婆死后媳和孙媳才能做“西皇母”,普通一生可做“西皇母”1次至3次,3次为最好,据说做后就将无罪,死后到阴府地狱时容易通过。男子做“醮名”一生只能做1次,并且要办酒请客,做“西皇母”是不能办酒请亲友的。

九、排行

东弄村畲族现在还有排行,以本村为单位,每年排1次,当二月十五日、八月十五日祭祖后,“祠长”及族中长辈数人就暗中研究,把本年所出生男女人丁按辈分项及出生年月大小排好写上族谱。排行按念、大、小、百、千、万6字排列,排法如下:

排行的具体例子:

由上例可说明他们是按念、大、小、百、千、万排,6代一循环,周而复始,娶妻无须同一排项,赘婿可作儿子,参加排项。

妇女不随丈夫排,随娘家族人排,项次与兄弟同,但不与兄弟一起排,而与姐妹一块排,排法同。

畲族男女在生前均不知自己的排项次序,只有祠长及族中长辈等管理人才知,他们保守秘密,不对外宣布。一般妇女50岁开外就往往预做棺木,做好棺木时例须请酒,这时其兄弟就到祠长处说明,祠长就用红纸写上她的排行,用红包包好交其兄弟,他就带红包去赴宴,宴时甥需先向舅敬礼及敬酒2杯,然后母舅把红包交外甥,接着外甥又敬礼及酒,敬毕外甥将红包妥为保藏,至母亲死后才拆开红包,得知母亲排行,这个仪式叫“讨位”。

夭折的妇女及中年死去的女子,死后其兄弟立刻跑到祠长处取得排行。

死者若为男人,死后孝子就去问祠长父亲的排行。

此外据85岁老人蓝叶开说:“排行还有两个作用可以测出对方是否是畲族及何姓,当畲族相遇时若问‘你根竹子破几开’,若是姓蓝就答‘我根竹子破六开,姓雷就说‘我根竹子破五开’,钟姓就答‘我根竹子破四开’。因雷姓排行是大、小、百、千、万,钟姓是大、小、百、万,若答不上来就知不是畲族了。”

十、宗教信仰

他们没有自己的神灵,信仰的神与景宁汉人同。主要信汤三公、汤夫人。据说汤三公自宋飞升,最显灵通,所有祈福避祸,无不显赫,祷雨捍患,更见灵验。

汤夫人是汤三公的孙女,据说是在赤木山顶上飞升的。信奉她能够保护一年四季平安,五谷丰登。

此外他们亦信土地公、五显灵官,并拜大树、石头,认作他们的儿子,求之庇佑。

文教卫生

一、文教

东弄村畲族中高小毕业的只有1个人,为全村文化程度最高的人。全村15岁以上的成年人有219人,高小程度6人,约占3%,初小程度的85人,约占38%,文盲128人,约占59%。所谓初小程度者,包括进村小读过一年半载的人在内,大部分仅能写自己的姓名而已,妇女全都是文盲,他们的文化程度是非常低的。

本村有l所初小,儿童上村小较便利,而村小的学生毕业后极少数再升学的,究其原因主要有3点:(1)山田所耗劳动力大,须帮助家庭劳动。如近两年来村小毕业的6个畲族子弟,均系中农成分,升学3人,其中2人就是因为家里缺乏劳动力而辍学的。(2)经济上有困难,到城里上学不比在家可以随便,学费虽不高,而棉被衣食等费用负担不起。(3)大部分家长对子弟的就学问题还保持过去传统的态度:念上两年,能记名上账就好了。12岁以后就要参加劳动,这是老例。

本村的1所初小创办于1936年,经费由村中自筹,与其他畲族地区比较,东弄畲民的文化生活还是好的。但过去每学期迟开学早结束,实际的读书时间仅三四个月,教师没有将学生教好,家长也把学校看作托儿所,到1951年学校经费由人民政府统筹拨给后,每学期亦有27人上学。据目前统计,全村畲族学龄儿童33人(男19人,女14人),就学的24人(男17人,女7人),失学儿童除了少数患病外,大部分是留在家里做辅助劳动(如看小孩,放牛)。村小目前有3个班级,即读第一册的11人,第二册的8人,第五册的6人。其中汉族学生1人。此外,尚有3人在城里完小上学(据了解,他们以后拟升中学)。随着土改后经济生活的改善及经过宣传动员以后,过去的“老例”,一般已开始变化,畲族子弟就学的人数也逐渐增多。

山歌是畲民最喜爱的一种文娱活动。主要的唱歌时节是在嫁娶、接新客(男女对唱,赛歌)、春节、元宵、出丧(挽歌),东弄仅女人会,其他地区男女都会。平时劳动生产时亦唱歌。

一般喜庆日子多唱歌,说是运气会好,有一定的词谱,村上亦有较杰出的歌手,其他日子虽亦有规定谱本,但亦可自由发挥,即兴歌唱。

家宅有孝,3年内不唱山歌,表示哀悼,这是一个规矩。

结婚时唱山歌,一则为了凑热闹,一则可以解决客多铺少的困难,唱歌时还要吃点心,故一般贫苦人家客人不多就不一定都唱了。据44对新中国成立前结婚的夫妇中作的统计,其中27对唱过山歌。未唱山歌的17对。新中国成立以后结婚的4对夫妇中只有1对中农唱过山歌,另外中农l对、贫农2对均未唱。此外,童养媳、续弦等亦不唱山歌,主要还是家境贫苦之故,只好从省办事。

新中国成立以后土改时有过一些新谱的歌词,但为数很少,歌谱还都是新中国成立前的。

二、疾病与人口发展

全村现有人口324人,畲族311人,汉族13人。据1950年至1953年的统计:畲族出生34人(男18人,女16人),死亡21人(6岁以下儿童9人,30岁以上成年人12人),3年来人口增加13人。据村上的一些老人所谈,历年来人口亦有增加。蓝登成说:1933年全村只有270多人,20年来增加20余人。本村经济生活较其他畲族地区为好,又近县城,即使生病亦便于治疗;同时历史上又未发生过任何瘟疫或伤亡众多的人祸,因此人口的增加是可能的。

本村畲族中比较常见的疾病有下面几种:梅毒患者多。从下面的统计中可以看出来:40岁以上的人没有发现患梅毒的,这说明该病是近十年来发生的。40岁以下的青壮年全村约百来人,而患梅毒者达25人,占1/4。这些都是从表面上能看出来的,如果经过医生检查一下,当不止此数。儿童中患梅毒死亡的占儿童死亡率的44%。如近3年来死亡的9个儿童中,有4人是因梅毒而死的,活着的多数是不健康的,如耳聋、烂眼、生疮溃烂等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梅毒的蔓延是畲族人口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痧和疟疾分别在夏秋雨季较流行,死亡的虽是极个别的,但往往在农忙季节使患者失去劳动力,故威胁性还是很大的。

畲族族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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