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伊斯兰教的三大派别
(一)格底目
“格底目”,系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古老”,故称“尊古派”。格底目是最早传入中国的伊斯兰教派,基本保持着伊斯兰教传入时期的宗教制度,所以,内地穆斯林普遍称为“老教”。
格底目属逊尼派,自明末清初伊斯兰教在内地产生新的教派门宦之后,为同其他教派门宦相区别,遵守古老宗教制度的内地穆斯林便自称“格底目”或“清真古教”,借以表示自己的历史悠久和正统性。
格底目在宗教思想上,坚持伊斯兰教正统的“认主独一”和“顺圣”的原则。在宗教功修方面,严格实践念、礼、斋、课、朝“五桩天命”功课。在教法上,遵循伊斯兰教四大教法学派之一的哈乃斐派。格底目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较深地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和影响,既反对标新立异,又对其他教派门宦持宽容调和的态度。为适应穆斯林在内地“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特点,格底目最早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宗教组织形式,即教坊制。教坊在最初含有一定聚居区域之意,即在一个回族穆斯林聚居区内,通常有一至几个清真寺,后来教坊的含义缩小,一个教坊就是一个清真寺。格底目的教坊之间,互不隶属,各自独立。因此,格底目的教权组织比较松散。
格底目重视文化教育。明代晚期,中国内地伊斯兰教经堂教育的兴起就是从格底目开始的。经堂教育以教坊为单位,在寺内研习阿拉伯文、波斯文经典。传习的经典,据后来学者的调查约有45种之多。格底目是伊斯兰教逊尼派在中国内地的产物。其教坊制度对伊斯兰教在内地的传播及回族的形成起过重要的作用,至今仍然是回、东乡、撒拉、保安等族群众普遍的居住模式。
(二)依黑瓦尼
伊黑瓦尼,阿拉伯文意译,原意为“兄弟”,这是其创始人根据《古兰经》中“凡穆斯林皆兄弟”的经文而起的名字。初创时期称为“克塔布—逊奈”,意为“尊经崇圣”,故有“遵经派”之称。该派是中国伊斯兰教革新运动影响下产生的一个新教派,由于它产生的时间相对较晚,也被称为“新教”。
伊黑瓦尼派在宗教思想上最主要的特征是“遵经革俗”、“凭经立教”,强调“认主尊圣”,严格实践念、礼、斋、课、朝“五桩天命”功课,反对宗教职业者利用诵经等活动获取报酬或从中谋利,主张为教徒念经不收“乜贴”等。
中国伊斯兰教依黑瓦尼派的创始人马万福(1851—1934年),经名奴海,祖籍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果园村,尊称果园哈知,东乡族。马万福原是北庄门宦的教徒,其祖父和父亲当过经堂小学教师。他自幼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熏陶,经学功底扎实,后在当地清真寺念经时崭露头角,受到经师赏识,22岁挂帐穿衣(毕业),在家乡担任开学阿訇,深得当地穆斯林器重。1886年,马万福去麦加朝觐、留学,受到瓦哈比运动的思想影响,该派反对伊斯兰教世俗化,主张“一切回到《古兰经》中去”、倡导“凭经立教”、“尊经革俗”。[6]1892年,马万福回国后脱离北庄门宦,创立了伊黑瓦尼教派。此后15年,马万福先后在甘肃临夏、静宁、陕西安康、湖北老河口等地传教并取得成功,获得了众多穆斯林信众。1895年马万福发动东乡族群众参加了震动西北的“河湟事变”,失败后化名潜逃,被代表旧势力的回族反动军阀马安良告发,遭到清政府通缉,最后在新疆被捕。马万福在被押往兰州途经河西走廊时,被西宁镇守使马麒(回族)派兵劫去受到保护。马麒于民国三年(1914年)任宁海镇守使和蒙番宣慰使,有志于统一青海乃至西北回族伊斯兰教各派,借此强化其在西北的统治地位。因此,后来马万福传播伊黑瓦尼教派得到马麒、马步芳支持。到20世纪40年代,依黑瓦尼派发展很快,在甘、青两省已占有较大优势。
民国初年吴忠人郭士高(马万福学生)、同心人虎嵩山阿訇在宁夏地区传播依黑瓦尼派。由于他们在教学和宣传中主张既学阿拉伯文又学汉文,提倡用汉文解释和宣传伊斯兰教教义,注意培养新兴宗教人才,得到群众欢迎,于是依黑瓦尼派在宁夏得到较快发展。
伊黑瓦尼派实行互不隶属的教坊制,内部没有统一的教权组织和共同的宗教领袖。在清真寺的管理上实行以“学董”为首的“董事会”制,其成员由教众推举。
(三)西道堂
西道堂是清末民初产生于甘肃省临潭县的一个回族伊斯兰教派别,是以伊斯兰教的共同信仰为旗帜,以财产共有、联合经营、集体生活、平等消费为特点的宗教社团和社会经济组织。西道堂在宗教功修方面,严格实践念、礼、斋、课、朝“五桩天命”功课。
西道堂的创始人马启西(1857—1914年),字“慈祥”,号公惠,一度自号“凤山金星”,经名穆罕默德·叶海亚,道号“西极园”,甘肃临潭县旧城人,出身宗教世家。马启西自幼受到良好的宗教教育,稍长上清真寺经堂学校学习阿拉伯语和经学知识。11岁时,又被父母送到临潭旧城汉族士绅范玉麟的私塾受教两年左右,攻读《四书》、《五经》。不久又从学于洮州名儒范绳武先生门下,甚得老师器重。
数年后,马启西在洮州参加“乡试”,被录为童生。约十八岁,赴巩昌府参加“府试”,被取为秀才第四名,时称“廪生”,成为在正式入仕前可以领取官府俸粮的读书人。但他放弃对功名的追求,继续专心学习伊斯兰教经籍,并致力于王岱舆、刘智、马注的伊斯兰教汉文译著的研究,获得精深的伊斯兰教知识和儒家人生哲理。马启西此时特撰一联,生动地反映了他的认知过程和学术成就:
读书得妙意,理合天经三十部;
养气通神明,道统古圣百千年。
光绪十六年(1890年),马启西在西凤山家中设立私塾,名为“金星堂”,开馆授徒,讲授“四书”、“五经”和汉文伊斯兰教经学著作,受到回族和其他民族学生的欢迎。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马启西改“金星堂”为“西道堂”,劝导追随他的教徒合伙经商务农,开拓洮河上游荒漠之地。一些富有教民将其财产全部或一半归入道堂,并移居道堂,开始过集体生活,男子从事农、商、牧、林业;妇女则从事炊事和缝纫等,逐渐形成了一个融宗教、经济、文化和教民生活为一体的西道堂穆斯林公社。公社成员的衣、食、住、行、教育、婚丧和赡养所需均由道堂统一提供。
马启西的思想主要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儒家的“大同”思想。这是马启西等所有深受儒家思想教育的仁人志士们历来所追求的理想社会模式。二是早期“穆斯林公社”(阿拉伯语“乌玛”)思想。穆罕默德早期被迫从麦加迁到麦地那时,他把“迁士”和“辅士”组织在一起,成立“穆斯林公社”,共同生活、集体劳动、团结一心、共同御敌,对推动早期伊斯兰教事业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也给后来的伊斯兰教信士们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在西道堂发祥地临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鼎盛时期生活在道堂内的穆斯林群众有400多户、2000余人。有农庄12处,耕地近万亩;林场15处,森林总面积数万公顷;商号16个、商队20个,分布10多个省(区);牧场5处、牲畜存栏数最高时达2万头(只);道堂内设皮毛加工、酿造等各种作坊28个。[7]西道堂具有三个最鲜明的特征:其一是把伊斯兰教和中国的传统文化结合起来,用中国传统文化阐扬伊斯兰教的义理。西道堂所规定的宗旨就明确说:“本道堂根据伊斯兰教教义,祖述伊斯兰教正统,以宣扬金陵介廉氏学说,而以本国文化宣扬伊斯兰教学理,务使本国同胞了解伊斯兰教教义为宗旨。”[8]其二是大力发展兼顾汉语文和阿文教学的现代学校教育事业;其三是建立了一种穆斯林经济共同体,谋求建设一个“公正、平等、富裕”的穆斯林理想社会。
1978年以后,西道堂的宗教生活得到恢复。1996年4月30日,美国哈佛大学李普曼博士对西道堂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后,写了《熟悉的陌生人》一文,称“西道堂是伊斯兰教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典范。”[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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