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职业构成
新丰镇是农村集镇,历代以农民居多,务工务商较少,据民国二十三年(1934)区分部对商业调查统计,全镇商店共计203家,从业人员1018人。民国初年,袜业生产较为兴盛,妇女们曾以袜业为生,属半工半农职业。四乡妇女也曾以花布为业,但时间不长,真正务工人员极少。建国后,镇上和农村逐步办起一些工厂,至1958年,有米厂、电瓷厂、工具厂、纺织厂等。在大办工业的浪潮中,全公社劳动力总数是32835人,其中务工人数曾达到3970人,商业及饮食业人数达到586人,从工从商人数合计为4556人,占劳动力总数的13.87%。进入80年代后,农民成为社办企业工人的逐渐增多。据1990年人口普查统计,全镇从事各厂家工业的人口有7922人,建筑业104人,交通运输和邮电通讯业人数277人,商业饮食业1035人,房地产管理及公用事业167人,卫生体育及社会福利事业198人,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视事业355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16人,金融保险业72人,国家机关及党政机关、社会团体305人,上述人口计有10451人,占在业总人口32379人的32.28%;从事农业和牧渔水利业的人数21928人,占67.72%。2000年的人口普查统计,全镇非农业人口又有明显增加,农业和牧渔水利业的人数下降,男女性别在许多行业中占平等地位,至2002年,全镇在工厂务工人员有15378人,私营工商和个体工商从业人员2391人,从事教育文化影视人员405人,仅此3项比1990年增加8862人,其余建筑、运输、邮电、卫生、社会福利、金融保险、农技科研、党政机关及其他公用事业人员均有不同幅度增长,从工从商人数占在业人数的70%以上。目前真正纯从事农业生产的仅仅是一些年老体弱的农民,年轻力壮的正劳力大多务工从商,农忙时突击搞几天农活。2002年全镇户籍非农业人口9712人。镇域城镇化水平:1997年是19.9%,2002年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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