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用燃料
民用燃料,在民国期间,镇上无供应机构,集镇居民燃料和乡间农民一样,主要靠稻草、麦秆、豆梗、茅草、桑条和其他树枝木片等。饭店、茶馆,尽管燃料用量很大,使用“老虎灶”,也靠砻糠或硬柴(树片、木片等)作燃料。
建国初,1950年3月后,供销社为居民采办煤球,1970年前后,开始采用煤饼,很长时期,煤和煤制品纳入国家计划,以牌价供应城镇居民为重点,当时城镇居民拥有1份煤球卡,按月定量供应。单位集体有食堂的,可向公社申请,每月向新丰米厂购买砻糠。食堂和居民燃料,虽然由政府定量供应,但常年显得比较紧张,如新丰小学,不得已派人到外地去采购谷壳。农民在燃料紧张时期,男劳力摇船到嘉兴东栅民丰纸厂处,挖取河底纸筋渣,一砣砣粘在墙壁上晒干后作燃料;妇女们背着草筐,外出扫取竹叶、枯草作燃料。1985年8月,市府建立嘉兴市煤气公司,民用燃料再一次改革,居民开始使用石油液化气。最先使用液化气的是镇里公务员、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单位、供销社、医院和学校等。1990年以后,市城液化石油气站迅速发展到12家,新丰镇上粮管所、嘉标总厂、供销社、机管站和净相工办等相继建起了液化气管理机构,为用户代充液化气,使镇上居民使用液化气逐步得到普及。近年,乡村农民也大部分使用液化气或电饭煲。随着平房基本上全部改为楼房,农民居住方式逐渐趋向城镇化后,灶炊间沿袭千百年的描花灶头已不再多见,大部分农家已送走了“灶神”。2002年全镇人民使用液化气作燃料的有90%左右,部分家庭用电器,用稻草或煤饼作燃料的已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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