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其他灾害
兽 害
20世纪50年代以前,流域内资源县由于地广人稀,森林覆盖面广,成了各种动物活动的乐园,其中不乏虎、豹、豺、狼之类的食肉猛兽。若夤夜赶路,深山密林中,常闻豺吠、狼嚎。虎、狼伤害人、畜的事件时有发生。乾隆十三年(1748年),猛虎横行,危害乡村。据统计,1954年12月1日至1955年2月28日,县境先后被虎、狼咬死耕牛15头、猪5头、家犬36只、山羊15只,伤2人。1955年3月14日夜晚,梅溪乡罗溪屯的耕牛被老虎咬死8头,当地居民晚上紧闭门户,不敢外出;同年1~4月,仅铜座、咸水垌就被虎、狼咬死耕牛80多头,严重影响春耕生产;该年12月28日,铜座一夜间被虎、狼咬死耕牛6头,猪1头,山羊8只。
豺更为普遍,常成群结队捕食其他动物和家畜,境内每年被豺咬死的耕牛、羊只数量甚巨;单家独户的农户,所养家犬被豹从家中叼走的事也时有所闻。20世纪70年代后,豺、狼绝迹,虎、豹偶有路过,数量极少。
对农作物危害最大的要数野猪,它既偷食稻谷,也偷食红薯、玉米等杂粮。每当秋季,农作物即将成熟之时,农民对比较偏僻而有可能遭受野猪危害的稻田、旱地进行夤夜守护。尽管如此,每年仍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20世纪60年代以来,每年有不少野猪或死于捕猎,或死于铁锚,或死于套索。至90年代,境内中高山地区虽还有野猪活动,但数量已大为减少,对农作物的危害已显见轻微。
地 陷
流域内的地层虽然发育完整,连续性好,但部分地区小范围内也曾发生地陷。
宋咸淳二年(1266年),义宁县“塘头里地陷,安鉴里山崩”。
清道光二年(1822年),临桂“西乡山底村石崩堕山下,数户居民屋毁人亡”。
1982年4月12日上午8时,兴安县溶江公社一甲自然村地陷3处,第一处在秦有明家屋后墙脚下,陷坑圆形,直径两米,坑内可闻水声,坑底与村西灵渠相通,坑内的水位随灵渠的水位而升降。第二处在文志华的菜园中,陷坑圆形,直径约2米,陷坑处原有3棵椿树,高约8米,地陷时随泥土沉没于坑底,后不见树梢。第三处在文志华屋后一块大田中,陷落前有一农民在田中犁田,每当耕牛走近陷坑处时便停步不前,似有先见之明。陷坑直径约8米。以上3个陷坑略在一直线上。
1986年5月5日下千,临桂县茶洞乡罗江村发生山体滑坡,面积约1580平方米,下滑泥土约6320立方米,毁房3间。
1986年6月19日上午9时,高尚乡西河村庙脚屯地陷约15平方米,唐开忠一间厢房随土陷入坑内,坑内水深不见底。
1988年2月16日晚,县副食品厂发生地陷,面积110平方米,深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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