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史之讹
地方志书不仅起到补史之缺的作用,还起到了正史之讹的作用。
(一)朔方、太原、原州、固原。朔方作为地理概念,首次出现于春秋时期的我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诗经·小雅》有一篇《出车》的文章,其第三段有这样一段雅俗共赏的文字记录:“王命南仲,往城于方,出车彭彭,旗旌央央。天子命我,城彼朔方。赫赫南仲,狁于襄”。其中的“王”指西周周宣王,南仲是周宣王时一位战功赫赫的大臣。
西周以镐(今陕西西安市长安区韦曲乡西北)为京都,京都北部地区,包括今天的宁夏全境,西周时统称为“朔方”。
太原作为地名,首次出现于公元前3世纪初战国时期的编年体史书《竹书纪年》,因原书写于竹简而得名。《竹书纪年》载,周穆王十七年(前960年),周穆王命六师西征犬戎,遂迁戎人于太原。又载,周宣王五年(前823年)夏六月,尹吉甫率周师伐狁,至于太原。周宣王三十三年(前795年),派兵伐太原之戎,不胜而还。《竹书纪年》先后3次提到“太原”这一地名。又有《汉书·匈奴传》载,周宣王命南仲“薄伐狁,至于太原”,并“城彼朔方”。从史料可以推断,当时的太原应在朔方这个大地理范围内。这些戎族部落活动于泾水以北。泾水以北当为今甘肃、宁夏交界地区。故《甘宁青史略》称:“固原在后魏(北魏)立为原州亦是了古太原之名尔。计周人御狁,尚在泾源之间。若晋阳之太原(今山西太原)在大河之东,距周京千五百里,岂有寇从西来,兵乃东出者乎?”从这段史料记录看,西周时的太原在泾水之北,朔方也在泾水之北,即今宁夏固原地区,而不是人们所说的西周时的太原就是今天的山西太原。也有史料称,当时牧猎于今固原一带的义渠戎、乌氏戎又称太原戎,也不失为一个好的例证。换言之,固原在西周时称为太原,北魏以太原之名设原州建置。
西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析北地郡地另置安定郡,安定郡治高平。东汉时设高平第一城。北魏太延二年(436年)置高平镇,正光五年(524年)改高平镇置原州,又置高平郡。隋开皇三年(583年)改高平郡为原州。后世除元代,继续延用“原州”地理名称。至明成化二年(1466年),开城县被蒙古鞑靼攻占。次年,明廷决定在开城北唐宋故原州地重建新城,这座新城就是今天的固原市原州区前身。明代设固原州、固原镇、固原卫,始有固原地名出现。清代曾设固原道、固原卫,同治十二年(1873年)改为固原直隶州。辛亥革命后废州为县,固原地名沿用至今。
同样因朔方这一历史地名的出现,北京政府曾于民国二年(1913年)令各省裁府存道,一度改清宁夏府为朔方道,复称宁夏道。宁夏护军使马福祥、宁夏道尹陈必淮主修,地方文人吴复安主笔编纂的《朔方道志》即为历史见证。
(二)北地郡与富平县。有学者认为,宁夏有行政建制始于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君主专制王朝——秦朝,实际始于战国秦,从时间上推移,提前了半个世纪。据《史记·匈奴列传》载: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年),秦起兵伐义渠。于是秦有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拒胡。战国秦所设的北地郡,包括今宁夏南部大部分地区,这个事实在《汉书·匈奴传》和《后汉书·西羌传》中都有相同的记载,不致有误。至于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36郡,其中的北地郡北疆范围,因将军蒙恬率兵北逐匈奴,收复“河南地”(河套以南地区)而有所扩大,包括今宁夏南部和北部的大部分地区。
早在公元前327年前后,战国秦惠文王按照商鞅变法,在秦国全境设县、乡、里行政建置,在今宁夏南部地区降附义渠、乌氏戎人后,设有义渠县(今固原市原州区东南)、乌氏县(今固原市原州区南)。还有说在今盐池县境降附朐衍戎人后又设置了朐衍县。这是今宁夏地区最早设置的县级行政建置。秦昭王设置北地郡(治今甘肃宁县)后,辖以上3县。
统一王朝秦朝所设的北地郡,郡治也在今甘肃省宁县境内。蒙恬驱逐匈奴后,临黄河筑城设障置县,此时在宁夏北部可能设有富平县。西汉承袭秦制,今宁夏全境初属北地郡,汉武帝元鼎三年(前114年),将富平县以南地区划归安定郡,北地郡治由今宁县移至今甘肃省环县马岭,富平县(治今吴忠市西南)遂成了北地郡的首县。东汉时又将北地郡治移至富平县,使今天的宁夏真正成了北地郡的中心地区。
东汉末年,羌族起义军占据北地,永初五年(111年),朝廷下令北地郡移治池阳(今陕西泾阳)。
(三)灵州、灵武和朔方郡。灵州、灵武和朔方郡在地理上是有区别的。《旧唐书》《新唐书》《元和郡县图志》对灵州、灵武、朔方郡的翔实资料记录,正是我们对前人和今人错误认识的正确判断依据。
1.灵州与灵武。汉代始出现灵州这一历史地名。西汉因秦制,在全国设立司隶校尉部和13个州刺史部。灵州属北地郡,隶朔方刺史部。何谓“灵州”?据《汉书·地理志》称,因这一带“有河奇苑、号非苑”。颜师古注:“苑谓马牧也。水中可居者曰州。此地在河之州,随水高下,未尝沦没,故号灵州,又曰河奇也。”西汉时的北地郡领19县,灵州县为其一,大约设于西汉惠帝四年(前191年)。北魏改灵州为薄骨律镇,后复名为灵州。西魏始置灵州,为普乐郡治所在。唐为朔方节度使理所,肃宗即位于此,遂升为大督都府。明初,灵州居民内徙,至弘治十三年(1500年)才由宁夏巡抚王珣奏准开设州治,仍名灵州。
西汉北地郡除领灵州县外,还领有一个灵武县。灵武县名一直沿用至宋代。灵武县治引起了史学界的争议。据地方志资料证明,北宋以前的灵武县县治不在今灵武市境内。《元和郡县图志》载,灵武县“本汉富平之地,后魏破赫连昌,收胡户徙之,因号胡城”。从“本汉富平之地”看,灵武县应由富平县析出,治今青铜峡市邵岗镇西,因其西有灵武谷(今贺兰山灵武口)而得名。至东汉时,县废。按《水经注》记,县城当在黄河西,其前身则为河东的古浑怀障、北周建安县(今平罗县陶乐镇)。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建安县为广润县(又名大润县),仁寿元年(601年)改为灵武县。为安置赫连昌胡户,迁黄河西,即号“胡城”“胡地城”。唐初移隋灵武县,将县治移回西汉故址。宋入西夏,县废。又《大清一统志》载,灵武故城有三,一为汉县,在今宁夏府宁朔县西北。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以后的灵州,以及现在的灵武,是沿用了古灵州、灵武县的名称。
2.灵武郡与朔方郡。历史上的灵州、灵武郡实为一体,主要是名称的变更和行政级别的区别。另一区别是灵州一名早于灵武郡。北魏改薄骨律镇为灵州。隋大业三年(607年)改北周的灵州为灵武郡。唐武德元年(618年)复改灵州。《元和郡县图志》载,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在灵州置朔方节度使理所,辖丰安军等。天宝元年(742年)又改灵州为灵武郡,乾元元年(758年)复改灵州。唐代三易其名后,宋、元、明、清历代再无灵武郡的建置,皆以灵州而名。
隋开皇三年(583年)置丰州,后废。唐贞观四年(630年)为安置突厥降附,置丰州都督府,不领县,只领蕃户。后在永徽元年(650年)于丰州西置永丰县。永徽四年(653年)又于丰州城置九原县。当时的丰州、永丰、九原实为一地三建置,古址在今五原县南,属地只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河套西北部一带。因北周、隋、唐时的永丰、丰州在西汉时属朔方郡地,东晋十六国时为赫连夏国地。特别在唐代,丰州、永丰县、九原县曾一度撤废,其地暂归怀远县(治今银川市)。又从军事战略防御考虑,唐代朔方节度使(治灵州),节制了包括丰州在内的今河套绝大部分地区的军事防务。故明人把汉朔方郡与唐代朔方节度使治所灵州在地理方位上混为一谈,甚至包括丰州与怀远县也在地理方位上难以辨清,将“唐立丰州”列入宁夏建置历史沿革。
3.灵州古城遗址。灵州自古在今宁夏境内无疑。史学界最大的争议是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以前,古灵州州治的具体位置问题。因据《宣德宁夏志》载,灵州“故城居大河南,今犹存其颓垣遗址,其西南角被河水冲激崩圯。洪武间筑城于故城北十余里。永乐间亦被河水冲圯,今之新城,宣德间……西去故城五里余”。又据《嘉靖宁夏新志》载,洪武“十七年,以故城为河水崩陷,唯余西南一角。于故城北七里筑城”。两志所不同者,前志谓“其西南角被河水冲激崩圯”,后志相反,谓“唯余西南一角”;前志谓“筑城于故城北十余里”,又“西去故城五里余”,后志谓“于故城北七里筑城”。
灵州新城建于宣德三年(1428年)。据《明实录》载,宣德二年(1427年)十一月,“宁夏总兵官陈懋奏:灵州千户所城垣旧距黄河三里,今河水切近城下,城东有地高爽宽平,请徙。上命工部视,果当徙,俟来春用工”。宣德三年二月,“徙置灵州千户所于城东”。新建的灵州城的方位说法不一,《宣德宁夏志》是宁夏现存的第一部志书,修志者朱栴又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就藩宁夏,所记当为可信。
灵州故城在什么地方,争议较大。2005年,吴忠市区唐墓群的发掘,可以肯定唐代灵州城的位置。今吴忠市还保留了古城这一地名,这个“古城”可能指的就是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以前的灵州城了。另外,今吴忠市仍有兴教寺、石佛寺。据《宣德宁夏志》载,兴教寺,古弥陀寺,洪武间重修,永乐间改名兴教寺,在黄河南,今灵州城西。石佛寺,古胜佛寺,洪武间重修,在兴教寺东,古灵州城上。从这段史料推断,灵州故城就在今吴忠市利通区,而不是今天的灵武市。
(四)夏州与宁夏。据《元和郡县图志》记载,唐代的夏州,地在秦之上郡(治今陕西横山西)、汉之朔方郡(治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南)地。大夏国赫连勃勃称天王,建夏国,于凤翔元年(413年)在朔水之北、黑水之南,蒸沙以营造都城,称统万城(今陕西靖边县红墩乡白城子)。北魏破城灭夏,于此置统万镇。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年)改置夏州。隋大业三年(607年)以此为朔方郡。隋末为梁师都割据。唐贞观二年(628年),唐平梁师都后又改为夏州。天宝元年(742年)又改为朔方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夏州,辖境相当于今陕西省大理河以北的红柳河流域及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乌拉特前旗等地区。可见,夏统万城、北魏统万镇及隋、唐夏州、朔方郡故城遗址在今陕西省靖边县北红墩乡境界的白城子。另从军事建置看,唐夏州为夏绥银节度使理所与灵武节度使理所灵州并列,均属关内道。而当时的宁夏北部地区属灵州,自为一方,与夏州无涉。
唐末五代,今宁夏北部地区由朔方节度使割据,而夏州由党项族平夏部占据。可见,夏州与宁夏也无涉。但是,明代一些史料包括《宣德宁夏志》《弘治宁夏新志》《嘉靖宁夏新志》,在“宁夏建置沿革”条下,均有“唐末,拓跋思恭镇夏州,世有其地”的记录。延至清代编纂的《银川小志》也有类似的错误记录。以上各志编纂者缺乏对宁夏历史沿革的考证,究其谬源,大致出自《元史》。因《元史·地理志》对宁夏府路的历史沿革作如下记录:“自唐末,有拓跋思恭镇夏州,世有银、夏、绥、宥、静五州之地。宋天禧间,传至其孙德明,城怀远镇为兴州以居,后改兴庆府,又改中兴府。元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置宁夏路总管府。”拓跋思恭与李德明生活年代相隔一个半世纪,李德明当为拓跋思恭第九世孙。《元史》编修始于明朝建国当年,洪武二年(1369年)纂成,当年刊刻,仓促编纂,加之当时明军正在挥师北上收复宁夏地区,至洪武三年(1370年)四月才初次收复宁夏,改元所设的宁夏府路为宁夏府。明代在宁夏未及收复时,就编纂刊刻了《元史》,错讹、缺漏自然难免。朱栴在编修《宣德宁夏志》时,参阅了《元史》,结果是以讹传讹,致使宁夏历届志书有关历史沿革的记录,均为之所误。今幸有方志专家、学者吴忠礼先生等人在整理宁夏旧志时,对此进行了考证、鉴别,从此纠正旧史旧志,明示今人后人。
为了进一步交代清楚夏州与宁夏的区别,这里再对北宋时的夏州作一交代。自唐末拓跋思恭镇夏州以来,“未尝亲朝中国”,至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李继捧“献银、夏、绥、宥四州”,北宋在夏州置定难军节度使。淳化四年(993年),“朝议夏州深在沙漠,奸雄固以窃据,乃毁其城,迁其民于绥、银。”这里所称“奸雄”,实指党项贵族首领李继捧、李继迁兄弟二人。北宋废夏州后,李继迁设置为平夏城。至元代,平夏城废。
《宣德宁夏志》所称的“夏城”,即今银川市。原为西夏都城,明代为九边重镇宁夏城,故明人称之为“夏城”。
(五)银州、银川郡、银川、银川城。银州在西汉时属朔方郡地。北周保定三年(563年)置银州,因山谷得名,治所在今陕西省横山县东。隋大业二年(606年)废。唐贞观二年(628年)复置银州,天宝元年(742年)改置银川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银州。后为西夏所据,改为银川寨或银川城。《太平寰宇记》《舆地广记》《读史方舆纪要》等史籍对西夏以前的银州、银川郡、银川城均有记载。
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的地名出现及其历史沿革,另在本书的“地方志与地名文化”中作了交代。比较而言,元以前的银州、银川与今天的银川市,在时间、地域上有着明显的区别。
(六)宁夏卫。明洪武三年(1370年),在明军的打击下,残元势力退出宁夏,明朝改元代的宁夏府路为宁夏府。洪武五年(1372年)废府,因残元势力的军事扰掠和明朝初建力量的薄弱,徙其民于陕西,宁夏几为空地。之后,有关明朝对宁夏的初期经营,即宁夏卫的设置时间,史志出现了不同的记录。《宣德宁夏志》称洪武九年(1376年)在宁夏“立卫缮城”,《嘉靖宁夏新志》称洪武九年又“徙五方之人实之”,同时“立宁夏卫,隶陕西都司”。宣德、嘉靖二志的记述是一致的。问题又出在《明史·地理志》的记录中,称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七月置(宁夏卫),二十八年(1395年)四月罢,永乐元年(1403年)正月复置。可以这样说,既然在洪武九年“徙五方之人实之”,就应该有行政建置或军事机构的设置。另据明代宁夏的志书记录,洪武九年命长兴侯耿炳文弟耿忠为宁夏卫指挥。耿忠是镇守宁夏的第一任卫指挥使,功在“开立宁夏卫”,披荆棘,立法制,招徕抚降,恩威兼施,然守以镇静,境土以宁。耿忠与开国皇帝朱元璋是同乡,视为亲信,史书、实录、志书对其事迹多有记录。查《明实录》虽没有洪武九年立宁夏卫的记录,但有洪武十一年(1378年)“宁夏卫地震”和因地震告诫敕谕宁夏卫指挥耿忠要“省心克己,慎守边隅”的记录。《明实录》还有对洪武十一年之后宁夏卫指挥任免的记录。依以上资料判断,洪武十一年已有宁夏卫的存在。可见,《明史》所录有误无疑,地方志书所录无误当也无疑,在这些大是大非上,方志“正史之讹”之功尤为凸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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