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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回族的丧葬习俗与禁忌

时间:2023-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固原回族的丧葬习俗与禁忌固原回族遵循伊斯兰教法中关于丧葬的规定,并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民族丧葬习俗。
固原回族的丧葬习俗与禁忌_宁夏固原回族民俗

第一节 固原回族的丧葬习俗与禁忌

固原回族遵循伊斯兰教法中关于丧葬的规定,并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民族丧葬习俗。伊斯兰教义有关丧葬的规定包括静、速、严、简、禁、宽等内容。其中:“静”是指为生命垂危的病人安置一个宁静的环境,避免因嘈杂而增加病人的痛苦;“速”指速葬,教法规定要在三日之内尽快埋葬亡人,使之入土为安;“严”指在为亡人举行葬礼(俗称“者那则”)时要严格遵守教法的有关规定,如用清洁的水为亡人洗周身(俗称“着水”),用白布(俗称“克番”)包裹好亡人,举行葬礼时遗体要置于众人面前等;“简”则指丧事从简,亡人简葬,即亡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掩埋,不大举祭祀仪式;“禁”指坚决禁止丧葬过程中的“库夫尔”(迷信)现象与行为的发生,如送葬时看风水、择吉日、在墓内放置陪葬品等行为都是被禁止的;“宽”指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适合于正常情况,但在客观条件不具备时也可酌情处理,如在陆地无水的情况下为亡人“着水”时,也可以土代水(方法与活人的土净法相同)。

一、固原回族的基本丧葬习俗

伊斯兰教有关丧葬的规定对固原回族丧葬习俗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也使固原回族的丧葬形式和民间习俗带有很强的伊斯兰文化特色。从整体看,固原回族丧葬习俗的基本特点为速葬、薄葬和土葬。

(一)速葬 固原回族在人无常(回族穆斯林对“死亡”的婉辞)了后,如时间允许,一般下葬的惯例为:清晨、上午无常者,下午即可出埋和下葬入土;当日无常者,次日就要出埋;如为等待远地亲人奔丧与亡人见上最后一面,最多也不能超过三天,到第三天必须入土。对此,固原回族中有句俗语说“亡人奔土如奔金”,就反映了这一习俗。与汉族及其他民族不同的还有,回族人在哪儿无常了就在那儿就地埋葬,一般不远距离运回家乡葬埋。如果旷日持久而人为导致尸体腐化,就会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亵渎。教法规定速葬亡人是“穆思台哈布”(懿行),而如果故意拖延时限,则会被认为是“麦克鲁亥”(可憎之事)。客观来看,速葬亡人的做法从卫生的角度看也是很有道理的,如尸体久放不葬,就容易腐烂而污染环境,严重者甚至会引发瘟疫,造成不良后果;速葬也可以避免对某些权威人物的个人崇拜,符合伊斯兰教严禁各种形式个人崇拜的规定;速葬亦可减少丧家的精神和生活负担,合乎人道主义精神。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固原各地回族群众都严格遵守着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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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坟地祈祷

(二)薄葬 固原回族主张对老人要厚养薄葬,有丧事从简的习俗。父母在世时,子女要认真服侍、孝敬,充分满足其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需要,尽心赡养他们,使其安度晚年。固原回族群众坚决反对老人无常了,讲排场大办丧事,禁止以“孝”为口实大操大办。固原回族有句谚语说得好:“无论穷无论富,都是三丈六尺布”。这对回族薄葬习俗进行了形象地说明。任何一位回族个体,无论其生前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亡故后一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后掩埋,身上不穿绫罗绸缎,墓内也不放任何物品陪葬。伊斯兰教是“两世并重”的宗教,认为一个人今世的血统、肤色和所拥有的财富及他所享有的声望等,对他个人后世在真主安拉面前的品德与人格而言并无任何意义。安拉赞许的是一个人在虔敬恭顺等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临死时所带走的财富是多少。与此同时,实行薄葬与固原回族遵循“厚养薄葬”的传统孝道原则分不开。在父母“归真”后,子女们要按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和《古兰经》所允许的范围安葬,而不必大兴土木、大举祭祀,追求虚荣。固原回族禁止厚葬,还因为厚葬不仅劳民伤财,徒然增加生者的经济和生活负担,而且可能会导致坟墓被盗被毁,使死者和生者都不得安宁,有百害而无一益。因此,受伊斯兰宗教信仰观和人生观的影响,老迈而虔诚的回族老人在晚年时既不忙于准备寿衣寿材也不热心于建坟造墓,而是积极参加宗教功修和宗教公益事业。绝大多数的回族老人也常常抱着淡泊世事、与人为善的态度,欣然接受传统薄葬主张,能以平静乐观的心态来对待薄葬原则,走向人生的最后归宿。

(三)土葬 土葬是固原回族丧葬的主要形式,不用棺木,直接入土,也没有随葬品。固原回族认为,人的亡故是归真复命的历程,是真主使其脱离尘世而自然回归。人从泥土而来,死后的血肉之躯葬于大地复转成泥土,是一件很自然很清净的事。所以回族采用土葬形式,也体现了穆斯林复命归真、视死如归的人生态度。固原回族的墓穴一律南北向,先就地挖一个长方形直坑,深约5至6尺,然后在坑底北侧凿一个偏窑,长约6尺,宽约3.5尺,足够一人仰卧,高度以一人跪起不碰头为限。尸体仰卧其中,头向正北,面朝西方(这是因为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在中国之西)。如果坟地的土质松软,就在挖好的长方形墓坑(长宽深度如前所述)内,用土坯、石块之类垒砌四周,上面用石或木板覆盖,墓内禁用经火烧之物,如砖、陶、石灰等,墓门以石板或土坯封堵。坟墓的地面封土呈马脊形,略高于地面,一般立一简易标志,以便识别。固原回族反对肆意营造、装饰坟墓,故人们平常所见到的绝大多数的回族坟墓都是平平常常、简简单单,只是一些比地面稍高的土堆,有的在坟墓上立有一个简易标记,有的甚至连标记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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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坟墓

(四)公用墓地 固原回族在去世后都要埋在回族公用墓地中,不单独埋。在固原各地,不管是回族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回族都有自己圈好的坟地,既不允许别的民族人往里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一些回族聚居集中的村庄,有的为了就近方便,还根据地域或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在墓地选择上,回族不信风水,只要干燥、平整的地方就可作坟地。在民间风俗中,凡是回族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

二、固原回族的丧葬禁忌习俗

因伊斯兰教与传统习俗的影响所致,固原回族在人去世时、去世后有着一些传统的民间禁忌。

(一)忌用“死” 死是人类每个个体都要面对的事实和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从人的心理和情感反映上讲,都会排斥这一字眼。固原回族语言中就忌用“死”,而代“死”称“亡故”“殁了”“无常”“口唤了”“归真”“毛悌”等。称“死”为“亡故”“殁了”,其有明显的汉族用语特点,用“无常”又留有佛教术语痕迹,“毛悌”是阿拉伯语词汇,“归真”最有可能是回族自创,是期望死者进入天堂的一种心理暗示,自我心理也得到了莫大安慰,“回归到真主那里去了”,既尊重赞美了死者,又减轻了活人的痛苦,精神得以满足慰藉。称“死”为“口唤了”则更具民族性,也更能反映民众对“死”的心理反映和精神状态,“口唤”指“应了(真主)要求”,表示今世已经走完,体现了宽容和通达的人生观。固原六盘山“花儿”中就有这样的表述:

我听见尕妹口唤了,

苦命的人,

阿哥是洋蜡者累了;

阳世上再没有人疼肠了,

一辈子,

活人的心思哈毁了。

伊斯兰教认为,死是一个人最后的必然归宿,死是“嘎来布”(肉体)的消失和“罗亥”(精神)的升华,是人生的复命归真,而不是生命的归结[1]。所以,回族社会中若有人逝世后忌讳说“死”了,而习惯用“口唤”等词来替代。

(二)忌用“上坟” 固原回族在无常者入土掩埋后,亲人要定期游坟(某些地方也称“走坟”),但忌讳用汉族习惯所用的“上坟”二字。除“无常”后的七日、四十日、百日等外,每年开斋节、古尔邦节都为游坟的盛日,以寄亲人思念之情,但没有在清明时节为先人上坟扫墓祭祖的习俗。游坟时,往往不带什么祭品,主要是跪拜和默默祈祷。

(三)忌着水时用具落地 固原回族给亡人净身时所用之水在汲取、使用时,忌讳所用用具落地。具体要求为:给亡人的净身之水在从清真寺井中或从野外泉中汲取的过程中,无论路程远近,装水之桶都不能在途中落地,如路途遥远,数人可以轮换挑抬,在洗大、小净时,要用温水,所用汤瓶也不能落地。

(四)洗濯埋体时忌混洗 固原回族在埋葬亡人埋体前要用净水洗濯(大、小净)尸身。洗时先将亡人置于水溜子(洗尸床)之上,用汤瓶仔细冲洗。水溜子一头高一头低,高头置亡人头部,低头有一圆洞,水可顺流而下,流入下水道或用盆接盛倒掉。这也是一水而过,要冲洗而不能混洗。

(五)忌在坟前号啕大哭 固原回族在墓地不许亲属放声号啕大哭,因为教规以为亡人是顺命归真而去,家人亲朋应当相信真主的前定,而号哭被看做是对亡人逝去的“不满”和“怨恨”。送埋体到坟地时谁若放声痛哭,别的人就会侧目而视,甚至问“你是回回吗?”是回族还失声大哭,就不应该,就应当制止。因此,回族举行葬礼时,非常安静、肃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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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用具“塔卜”(塔木匣子)

(六)忌大操大办丧事 固原回族讲究生前竭尽全力抚养行孝,反对老人死后大操大办。“活着不孝,死了瞎扯臊”这句民间俗语,就是这一习俗的真切反映。回族在人际关系、家庭生活、婚姻、财产继承等方面都强调,全体穆斯林要平等相待,不可恃强凌弱、以富欺贫、以大压小。伊斯兰教认为,人生而平等,是因为没有人带着财富来到这个世界,死亦平等,同样也没有人能把他在尘世上的任何财富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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