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给慈善事业捐献的企业或个人享受相应免税政策

给慈善事业捐献的企业或个人享受相应免税政策

时间:2023-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慈善倡导的新理念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以来,中国的慈善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态势,这是令人欣喜的。“全民慈善”“人人慈善”将是未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理念与发展方向。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的慈善活动一般都是遇到大灾大难时,由各个单位发出号召,单位所属人员把钱物捐给单位的相关部门,捐款或捐物收集后送交给受灾地区的政府或相关部门。临时性和常年性的慈善救助活动都是必需的。
给慈善事业捐献的企业或个人享受相应免税政策_善的人生

新慈善倡导的新理念

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以来,中国的慈善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呈现出蓬勃向上的态势,这是令人欣喜的。就目前慈善事业的状况而言,新慈善或现代慈善如初升的太阳一般喷薄欲出,新慈善理念也已与传统慈善或所谓清流慈善有了很大不同。本文总结归纳了新慈善或现代慈善的新理念,与慈善界与慈善文化界同人共同探讨。

一、慈善家与受助人在慈善活动中完全平等

在旧时代,慈善家与受助人事实上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关系,而是施舍与被施舍的关系,至少有一部分慈善家是出于对受助人的怜悯和施舍他人的心理而参加慈善活动,即一方拿出自己的一部分钱物,以高高在上的“救世主”姿态施舍给穷人、鳏寡孤独废疾者或受灾者,并通过慈善行为获取荣誉,从而受到社会的尊重并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另一方则对慈善家的善举感恩戴德,千恩万谢,甚至感激涕零,在这个过程中,受助人的人格似乎受到很大贬损。新时代的慈善绝不是施舍,因为在人们的观念中,施舍就意味着在慈善活动中的双方地位或人格的不平等。在慈善活动中,形式上是一方捐钱物,一方解决了自身贫困问题,但其实质是双方的相互尊重与人文情怀,是作为人类之间的互助与合作。也就是说,慈善的本质是给予而不是索取。慈善家捐出钱物并不是希求有任何形式的回报,他们在慈善活动中也洗涤了自己的心灵,只有这样的慈善活动,才给慈善家提供实现爱心的机会。慈善家与受助人完全平等的理念,是新慈善的核心理念,体现了人人平等的人文主义情怀。

所谓“施者应当感恩受者”,或“捐赠者应当感谢贫困者为其提供了实现爱心的机会”的慈善理念,并不符合现实社会人们的思想认识水平。在人们的观念中,任何事情或任何人之间都完全平等。在市场经济的商业活动中,有所谓“顾客是上帝”的理念,其实双方就是等价交换的关系,店家没有必要像对上帝一样的虔诚心态,顾客付钱,店家付货或提供服务,仅此而已,有些商家打着顾客是上帝的旗号,内心却在盘算着如何把顾客腰包里的钱弄到自己的钱袋子里,更有甚者,他们以假充真、短斤少两,极大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当然,慈善活动与此完全不同,在捐赠与受助两者之间,除了一方捐出钱物,一方受助以外,还有双方精神层面的互助,这里说的是互助与互惠,捐助和受助的两个方面都在慈善活动中有所收获,这个收获也许不是经济上的,而是精神上或心理上的。就是说,在这个活动中不是一方资助另一方受助,而是双方均受助。这是新慈善的重要理念。双方的互助与合作贯穿于慈善活动的始终,这种互助与合作的一个表现,就是对于人们心灵的净化与道德的升华,而不是使得慈善家成为神灵般的人物并处于令人敬仰的地位,从而永远被人们感恩戴德。这不符合新慈善或现代慈善的基本精神。

二、全民慈善而非少数富人的慈善

在新慈善理念中,全民慈善或人人皆可慈善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慈善的内涵发生了变化,在慈善活动中并不仅仅是钱与物为唯一要素,还有其他种种捐赠的内涵与形式,比如,有现金或物品的捐赠;有股权或有价证券的捐赠;有建筑物或居住权的捐赠;更有精神层面的扶助。如常言所说的,有钱捐钱,有物捐物,有力出力,有技术捐技术。不过,至少在当代社会,慈善事业离不开金钱,离开金钱的慈善不是真正的完全意义上的慈善。也就是说,慈善就是以捐款捐物为核心的事业。

在旧时代的慈善活动中,只有少数富人或寺庙道观从事慈善活动,而大多数人与慈善没有什么关系,有时候多数人还是被慈善的对象。现代社会的慈善事业并不是少数富人的专利,少数富人可以从事慈善事业,多数不太富裕甚至还处于贫困状态的人也可以从事慈善事业,这是因为慈善的内涵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需要慈善的人不只是那些贫困与鳏寡孤独废疾者,也不仅是那些遭遇自然灾害的人。生活安逸者甚至那些生活富裕者,都存在被慈善的问题。他们的物质生活基本不存在问题,但他们在精神生活和其他方面却可能存在问题。例如,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都存在问题,这种情况影响的不仅是穷人,而且是全社会所有的人,例如,雾霾天气对所有人都是有害的。所以当代慈善事业也应当关注人类生存的环境问题、生态问题,关心人的精神或心理问题,关心社会的公平正义问题,关心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和谐问题,关心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协调问题,等等。现代慈善涉及的领域远远超过了旧时代的慈善事业,这种发展趋势是必然的。“全民慈善”“人人慈善”将是未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理念与发展方向。

三、新慈善是日常性的而不是季节性的行为

在旧时代,慈善活动主要是在大灾年时启动,主要由一些地方富绅或商家出钱出物、设厂施粥,以使饥寒者不致饿死乡里。在旧时代,日常性的慈善也存在于社会生活中,但主要是在寺庙或道观里进行。旧时代的政府不仅不能给老百姓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而且不可能提供经常性的慈善救助与扶助。在西方国家,人们的慈善活动主要是以教会为中心,教会的日常性慈善活动是非常普及的,几乎每天都在为那些贫寒和无家可归的人提供饮食甚至住所。教会遍及各个社区,捐赠可以随着宗教活动随时进行。教会实际上也是慈善捐赠的一个平台。

长期以来,中国社会的慈善活动一般都是遇到大灾大难时,由各个单位发出号召,单位所属人员把钱物捐给单位的相关部门,捐款或捐物收集后送交给受灾地区的政府或相关部门。然而在风调雨顺的季节,并没有经常性的捐款或其他类型的慈善活动,无论企业或富人,也无论社会名流还是一般人,都没有经常性地把慈善置于自己的日常生活中。

现代社会的新慈善,既有季节性慈善活动,也就是在大灾大难发生后全国人民同心同德,“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以举国之力,在较短时间内,抵御重大自然灾害对灾区人民生活的危害,同时,更加提倡日常性慈善,使那些鳏寡孤独废疾者和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也就是说,慈善组织应当在春节、儿童节、重阳节为贫困家庭、孤儿和孤寡老人送温暖,这些活动本身有很大的社会意义,就是要宣示我们社会的人道主义精神。慈善组织也需要随时随地对需要帮助的人给予帮助。这种情况表明,现代社会的慈善具有传统的活动内容,也有新时代的内容。临时性和常年性的慈善救助活动都是必需的。那么,无论是临时性还是常年性的慈善活动,现代社会都比旧时代要丰富和规范得多。

四、慈善事业既是神圣的也是世俗的

慈善事业是人类最崇高最伟大的全民事业,自古以来就被社会各界的人们高度称颂,甚至对于那些常年从事慈善活动的人也加以崇拜,视为神灵的化身。现代社会仍然将慈善事业视为神圣而崇高的伟大事业,因为人类不仅需要自身的不断繁衍,而且需要维持自身精神的纯洁性,在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是人类的任何行为都必须与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紧密挂钩。如果那样的话,中华民族就会成为一个世俗的民族、一个势利的民族、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完全变成等价交换或恩赐、施舍与被施舍、怜悯与被怜悯的关系,这将是极其可悲的。因此,慈善的实质将永远是人类在慈悲心理驱动下的慈心善举,这是一种天赋的理念和理性的行为。真正意义上的慈善行为应是一种不附加任何要求的互相帮助,即不能因向某人或某些人提供经济援助,就对某人或某些人提出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文化的要求。尤其是,慈善是出于对人类的热爱,为了增进人类的福祉所做的不懈努力。

这里之所以认为慈善既是高尚的又是世俗的,其原因就在于从事慈善活动并不是没有成本的,也不是在社会生活中可以畅通无阻的。毕竟,新慈善事业也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活动,而不是在真空里发生的市场经营性活动,因而新慈善活动是半市场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市场的影响与制约。于是,慈善活动必然会有一定的成本,而不可能是所谓纯之又纯的奉献,这是所谓慈善事业有其世俗的一面。我们没有理由要求慈善家和慈善组织都必须成为救苦救难的“活菩萨”,或者全部都是“雷锋式”的慈善工作者。

企业家为了企业能够正常运转而不被市场所淘汰,稳定立足于商场,就不可能不追逐利润,但是企业家可以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即从企业盈利中拿出一些捐献给社会。如果把慈善家、慈善组织和慈善工作者当成救世主、活菩萨或者活雷锋,这种要求显然是过高的。据我所知,有些慈善项目需要人员进行运作,而专职人员自身也需要生存,如果是完全的志愿行为,他们就不能从中获取自己基本生活所需的资金,那么这样的慈善项目是不可能持续下去的。如果是兼职从事慈善工作的人员,他们的慈善工作就很难持之以恒。如果是专职慈善工作人员,他们没有任何其他收入,慈善工作也同样很难坚持下去。

五、慈善事业是由政府与民间共同推进的

这里首先涉及政府与慈善的关系问题。中国有自己的国情,这样的国情决定了中国慈善必然与西方国家不同。有些人总是批评,中国的慈善是官方慈善,至少是官方背景。这种情况确实是存在的。比如,我们知道有不少省、市、县的慈善协会会长是现任的政府官员。陕西省的情况与此不同,各级慈善协会会长都是卸任的原政府官员,有些人认为这就是官方背景。我们有这样的认识,在中国,政府是强大的,政府愿意为慈善事业发挥作用,这是值得高兴的事情,如果政府不予理睬而全凭民间的草根组织自发地开展慈善事业,就会出现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

我们一直有这样的认识,就是慈善事业应当是“八仙过海,各显其能”的事情,任何愿意加入慈善活动的人,都应当受到欢迎,而不是要把政府的好意拒之门外。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看到很多如下的情景,凡是政府积极推动甚至积极参与的省、市、县,其慈善事业的发展就是朝气蓬勃的,有成就也有特点;凡是政府对慈善事业不闻不问的,其慈善事业就很冷清,零敲碎打,成不了气候。我们并不否认民间是慈善主力军,几乎所有的慈善活动都是由民间发动和参与的,但这样仍不能排除政府对慈善事业的推动、关心和参与,现在各地出现了大批的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发挥了慈善主力军的作用,这同样是值得肯定的现象,但是也同样不能因为政府做了慈善,或是慈善活动中有所谓政府背景,就排斥或扼杀民间慈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慈善与民间慈善应当是比翼齐飞,相得益彰,共同推动我国慈善事业的更大进步。

按照有些人的说法,政府慈善或有政府背景的慈善有可能滋生腐败,但是问题在于,民间机构就不会滋生腐败吗?如果官方慈善或官方背景的慈善容易滋生腐败的话,那么所有的政府部门都必然会滋生腐败,而且这是无可改变的。如果这样的话,我们的社会就成为一个腐败的大染缸,而永无改善之日。我们还看到这样的情景,当政府官员在场的时候,一些民间机构想方设法与政府官员套近乎,目的是想争取到政府购买服务的款项;而当政府官员不在场的时候,一些民间机构就大力抨击慈善组织的官方背景,反对官办慈善,这又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也许中国的慈善事业在思维方式和具体操作方法上有可能向着民间慈善转变,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对传统慈善给予否定,那样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六、慈善是一种宽容大度的事业

慈善就是引人向善,就是助人向善,就是一切为善。当然这也是要求接受救助的人不能为恶,他们的贫困或残障孤寡等都不是他们可以为恶的理由或者借口,在法律和道德面前贫与富、官与民完全平等。同理,慈善事业对于参与其中的任何人都是平等的和宽容的。

具体而言,其一,是宽容所谓“高调慈善”的问题。在慈善界,有慈善家的慈善活动显得非常高调,但高调慈善并非仅此一人,国外或境外的许多慈善家也是高调地做慈善事业的,他们非常重视慈善的社会影响力,试图通过一次慈善活动掀起一定范围内的慈善热潮。因此,在我看来,高调而个性的慈善活动并无不妥,因为做慈善是高尚的事业而不是做坏事,没有必要躲躲闪闪。

很多年前,当卡内基进入慈善领域时就是高调慈善,他高举慈善的旗帜,身体力行做慈善,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力。还有许多慈善家都是公开宣扬自身的慈善行为,他们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基金会,命名建筑物、大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博物馆,等等。这种情况在国内外都是比较常见的。现代慈善十分注重个性化,这与中国几千年封建伦理压抑人的个性,崇尚低调慈善的观念是不完全相同的。中国人的个性是内敛的,做了好人好事之后还要当无名英雄。为什么要当无名英雄呢?事实上,我不是非常理解这样的心理状态。做了好事留下自己的姓名,又有何妨呢?留下姓名至少让受助者有一种感恩之心,这样的好事可以不断传承下去。当然,做了好事、善事不留名,也是很高尚的行为,并无不妥。今天来看,无论是高调慈善还是低调慈善,慈善界都是可以理解和宽容的。只要是做慈善,高调与低调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高调慈善的行为并不构成被批评的理由。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有缺点或错误,高调或低调慈善的人也不例外,他们的高调慈善并没有伤害其他任何人的利益或者情感,因此是完全可以宽容的。中国人往往把那些救民于苦难之中的人加以神化,认为他们身上不能有任何缺点或不足,他们就应当是完人,形象高大魁梧,语言铿锵有力,没有任何缺点。这种认识是不符合事实的。

其二,是年轻人可以做慈善,老年人也可以做慈善,并不能规定某个年龄段的人能做慈善,其他年龄段的人不能做慈善。就目前情形来看,慈善界的同人主要是以老年人为主,年轻人作为生力军正在积极介入慈善界,这都是可喜的现象。老年人工作了一辈子,为党、为人民做出了很大贡献,他们从原来的岗位上退下来以后,身体健康状况不错,于是他们积极从事慈善事业,这是应当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的。但慈善是持续发展的事业,需要有年轻人加入其中,那么,在学校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也可以进入慈善界,作为新生力量继续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目前,据我所知,已经有一部分年轻力量加入到慈善组织,为慈善组织带来了活力,他们最终毕将会成为慈善的主力军。我希望社会工作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专业的大学生们踊跃加入慈善机构,为崇高的慈善事业贡献力量。

其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可以做慈善,没有受到训练的人也可以做慈善。这需要有健全的慈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约束。在慈善实践中,我们看到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做慈善,这是应当给予鼓励和欢迎的。慈善是由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的全民性事业。懂与不懂慈善并不是问题的关键,而是在慈善活动中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合情与合理,尤其是做慈善的人有没有良善之心。有一些慈善工作者受过专门训练,对慈善非常精通,但是他们的某些做法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那也是要不得的。慈善事业应当在规范的社会环境之下开展起来,必须尊重法律和道德,而不能随心所欲,即使合情合理,但如果不合法,那也是要严加禁止的。

七、法制慈善与透明慈善

近几十年来,中国的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具体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还很严重。例如,某些基金会出现的腐败问题,就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不良影响。究其原因,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对崇高的慈善公益事业的渗透,以及社会风气的污染等多个方面。因为慈善组织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的,出现问题也是正常的,保持纯之又纯的清流慈善并非不可能,但重要的是,慈善事业必须有法律的强有力监督和保障,慈善公益组织的体制与机制需要不断理顺。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地解决,还有可能滋生新的腐败现象。

在西方国家,并没有将慈善事业的透明与公开作为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给予密切关注,究其原因,就在于他们有健全或完备的慈善法制体系,而慈善家本身也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管理,也有不少人把自己收入的一部分,或者退休以后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成立基金会,自己管理、自己设计、自己运作项目,因而基本不存在透明与否、公开与否的问题。在我国当代慈善活动中,还存在某些具体问题,例如,许多人不清楚捐款的方式和途径,有些地方慈善机构的手续还很复杂,因此有些人就对慈善捐款失去了耐心。这涉及慈善组织的机制改革。我认为,应当更加重视利用现代新媒体的快捷方便的特点,开展慈善募捐工作,如此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现代慈善要求透明与公开,但是,在透明中又有不透明、公开中又有不公开的必要。据我们了解,慈善家的宴会一般不邀请记者参加,这似乎就是不透明、不公开,但在主办方看来,这是完全必要的。一些慈善家在发迹的过程中,巧取豪夺,甚至残酷无情地掠夺社会财富,但是,当他们投身慈善事业的时候又表现得那么慷慨与良善,甚至以人类的福祉为己任,对此前后不一的矛盾现象,美国公众给予明确的欢迎和支持的态度,社会掩护了慈善家过去残酷掠夺的事实,并没有将之公之于众。这看起来也是没有透明与公开。信仰基督教的美国人,其实与信仰佛教的信徒们有相同的认识,那就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似乎是全世界慈善界的基本理念之一。社会不必去追问慈善家做慈善活动的真实动机,更不必运用媒体去骚扰慈善家的正常生活,甚至对其个人的私生活或少年时代的某些不良行为进行揭露与报道。如果媒体做这样的报道,那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道德批判。可是,在中国,这样的社会环境还没有形成,可能还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有所改观。

现代慈善必须把公权与私权方面的界限划分得非常清晰,不应当将二者相混淆。现代慈善是使人的心灵和道德得以不断净化和升华的圣坛。捐赠者可以不公开、不透明,其前提就是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这是现代慈善的品格,而受捐助者应当受到更多的监督,包括接受捐赠的相关部门和受助者个人。据某位公募基金会的负责人说,有一位知名艺术家向这家慈善公益组织捐款时明确表示,不能将其捐出的款项向社会公布,不得透漏他捐款的信息。但结果是,由于慈善公益组织内部规定每一笔捐款都应当向社会公布,这位艺术家的捐款信息和姓名就被公之于众,从而对他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困扰,无可奈何之下,他只能表示今后不再向基金会捐款。由于慈善体制与机制不够健全,人们往往习惯于对捐赠者本人特别是对名人的捐赠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怪现状:捐赠得越多,就越是要接受监督,而根本不捐赠则会免受他人的干扰,至于慈善项目是如何进展的,慈善组织的行为是否规范,受助者在接受了捐助以后,情况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等问题,却往往被人们所遗忘。这种慈善的现象与现代慈善是根本格格不入的。

八、给慈善事业捐献的企业或个人享受相应免税政策

免税或减税政策已经成为近百年来各国现代慈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其中有几个主要问题,一是企业会不会由于捐赠而受益?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企业捐款必然享有一定的免税额度,个人捐款也有更高的免税额度。现代慈善不能寄希望于所有的企业家和富人以良知发现的善心给慈善事业捐款捐物,而可以通过税收的优惠,无论是企业公司还是富有的个人,客观上都必然得到一定回报。这实际上也是全民慈善和人人慈善的制度与法律保证。从法律制度上讲,行善不吃亏,而且能够得到较多的社会回报。善有善报,不行善则没有善报,已经形成一种法律机制。这种法律机制一方面保护企业和富人向慈善组织捐款,另一方面为企业和富人提供了可能的社会回报,以鼓励形成捐款的社会氛围。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遗产税,使那些富人将个人积累的财富捐给社会而不是留给子孙。现代社会不鼓励将财富全部留给子孙,为缩小贫富差距,解决社会上还存在生活困难的人们的基本问题,遗产税是其重要手段之一,有的国家甚至征收高达50%以上的遗产税。那么这种重税政策,导致富豪们往往愿意捐赠大量资金以建立由自己家族参与管理的基金会从而规避税收。现代社会的新慈善,并不是对富人进行简单的道德说教,当然,西方文化更多的是强调人们的利益问题,从利益与法律的角度强制要求企业和富人参与慈善事业,并且达成给社会的巨额捐赠。还需要说明的是,新慈善时代要求中国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必须具备国际标准,是否给予社会捐赠,就成为判断企业是否承担了相应社会责任的重要标志之一。

总之,我以为当前中国社会已经开始进入新慈善时代,无论是人们的思想观还是社会行为,都受到了慈善的巨大影响。目前国内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都建立了慈善协会或总会,各市、县也都相继成立了慈善协会,这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完整的慈善网络,散布在全国各个地区的贫困者们,都可能获得慈善组织的救助。不仅如此,慈善事业与旧时代不同之处有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有助于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建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