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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的丧葬风俗

时间:2023-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丧葬习俗丧礼 处理死者殓殡奠馔和拜踊哭泣的礼节。现丧礼简化为戴黑纱、送花圈、开追悼会、火葬等。指将尸体放入棺内。流行于全国各地。指丧礼中一项仪式。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另有于丧葬时在柩侧或屋外悬挂小旗称招魂旛。古时遇人死不得其尸,即以死者生前衣冠招魂而葬,名为“招魂葬”。“招魂葬”之俗自汉魏以来即有。民间认为人死后须给死者灵魂指路,使之进入阴间,故名。
丧葬习俗_实用中国风俗词典

丧葬习俗

丧礼 处理死者殓殡奠馔和拜踊哭泣的礼节。我国的丧礼起源甚早。据距今约18000年前的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遗址的发掘资料,当时已在死者尸体旁放置赤铁矿粉末,并随葬石珠、骨坠、有孔兽牙等装饰品,证明当时已有安慰死者灵魂、安排死者死后生活而举行的相应仪式。进入阶级社会后,丧礼趋向烦琐。到春秋时期,丧礼已形成一整套礼仪。从初终到小殓、大殓、殡葬、葬后等计有40多项。此后历代传承,虽有简化,但不离其宗。北宋司马光《书仪·丧礼》节目为25项。(1)初终;(2)复;(3)易服;(4)讣告;(5)沐浴(包括饭含、袭);(6)小殓;(7)大殓;(8)成服(朝夕奠);(9)卜宅兆(葬日);(10)启殡;(11)朝祖;(12)亲宾奠赙赠;(13)陈器;(14)遣奠;(15)在涂;(16)及墓;(17)下棺;(18)祭后土;(19)题虞主;(20)反哭;(21)虞祭;(22)卒哭;(23)小祥;(24)大祥;(25)禫祭。以上多为贵族所行。由于阶级差异和贫富区别,民间虽亦沿袭推行,但都比较简朴。现丧礼简化为戴黑纱、送花圈、开追悼会、火葬等。

小殓(敛) ❶汉族丧葬风俗。即给死者穿衣。起源甚古。《周礼·春官·小宗伯》:“大敛、小敛。”一般要替死者穿上好几套衣服,并以纩(新丝)塞耳,以面帛盖脸,以冒(大巾)蔽上项,直至足下,使尸不露,最后在尸体上盖几条被单(衾)再以布束紧。内蒙古东部及四川等地,都在病人将绝气之际,为之换新衣裤,绝气后,将尸体置于屋内地上。内蒙古东部无论冬夏,一律穿棉衣,并枕鸡鸣枕,或覆以纸衾,纳银物或铜钱于尸口,并以生铁压纸被,令人看守,严防猫、狗、鸡之类跳越其上。四川又叫“穿老衣”,内蒙古谓之“停床”。❷朝鲜族民间丧葬风俗。指包扎尸体。人死后第二天,丧主和亲属先在遗体前进行祭奠,然后由殓事人铺小殓席(草席),席上置系尸绳,再上铺白布,布上安放尸体。接着从下肢到头部用系尸绳捆扎多道,再用被子盖上,安放堂中,焚香,祭奠,丧主悼告,亲属行二拜礼。

大殓(敛) 俗称“入殓”、“入棺”、“入室”、“入木”、“落材”、“落棺”。汉族丧葬风俗。指将尸体放入棺内。起源甚古。《周礼·春官·小宗伯》:“大敛、小敛。”

穿老衣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黄河、淮河、长江等流域的广大地区。在人尚未绝气之前,家人必以最快的速度为死者换上预先特制的新衣(俗称“老衣”或“寿衣”)。如死者是老年妇女,棉袄一般是大红色,汉族以红色为喜,故有“老丧是喜”之说。淮北地区“穿老衣”时,要将亡人身上的原有衣服脱去,贴身衣服要随手撂到房顶上,待亡人埋葬时烧掉,并不准恸哭,认为哭迷了路,亡人的灵魂进不了棺材。安徽江淮地区民间则认为,替亡人穿老衣时恸哭,泪水落死者之身,丧家有走尸、僵尸之累。陕西等地在换老衣之前,还要为死者用温水净身,换下衣服掷于屋顶,任其日晒雨淋,不再处理,以祓除不祥。

送终 即“送死”。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各地具体做法不一。在四川的川西、川东一带,民间以为人如死在床上,到了阴曹地府,背上仍背着一张床,这样将增添死者的痛苦。故在病人临终时,家人要将病人从床上移到临窗的一张椅子上坐好,脚下放一升米,点上香烛,并将病人两脚踩在米升上,以为病人死后,其后人不会缺吃少穿。然后由其身边晚辈,按长幼次序,跪于病人面前,直至其断气。

袭 ❶古代汉族丧葬风俗。即给死者穿衣。《释名·释丧制》:“衣尸曰袭,袭,匝也,以衣周匝覆之也。”其衣物因等级贵贱而区别甚大。❷指丧礼中一项仪式。包括为死者穿衣,以纩塞耳,以握手执手中,以幎目蔽面,以冒蔽颈,直至足下,然后套以衾等。❸朝鲜语音译,意为“浴尸”。朝鲜族民间丧葬风俗。在人死亡后的当天或第二天,用艾蒿煮水擦洗尸体,换上寿衣,并在死者口内放入糯米和金、玉、钱、贝之类。

招魂 亦称“叫魂”。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系指人初死时到屋顶上招回其灵魂。古谓招魂为“復”或“招復”。如《礼记·丧大记》“復有林麓则虞人设阶”孔颖达疏:“復为升屋招魂。”古代招魂仪式有专司人员,即名“复者”。按古俗,招魂自前方升屋,手持寿衣呼叫,死者为男,呼名呼字,共呼3长声,以示取魂魄返归于衣,然后从后方下屋,将衣敷死者身上。另有于丧葬时在柩侧或屋外悬挂小旗称招魂旛。近世亦受佛教影响,有向西方呼叫的,多为子呼父母,词多为“走西方大路”之类,说死者拜佛而成正果。古时遇人死不得其尸,即以死者生前衣冠招魂而葬,名为“招魂葬”。“招魂葬”之俗自汉魏以来即有。如东汉光武帝刘秀之姊元,嫁邓晨,死于战乱。刘秀即位,追封元为新野节义长公主。后邓晨卒,帝则命招元魂与晨合葬(见《后汉书》卷十五《邓晨传》)。

指冥路 ❶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区。冥路系指通往阴间的道路。民间认为人死后须给死者灵魂指路,使之进入阴间,故名。老人死后,其长子要到庭院房子的西南角处,站在一张板凳上,手持一条扁担指向西南,高呼死去的亲人要上西南大路,随后亲友为死者痛哭。❷亦称“指路”。彝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四川、云南、贵州彝族地区。人死后,其家属延请毕摩至家,念“指路经”,为死者亡灵指明去“仙界”的道路,故名。传说“仙界”在不冷不热、不饥不渴、不黑不暗的地方,要走鸟飞3天、马跑3年的路才能达到。走法是从住地出发,经过历代祖先住过的地方,一站一站地返回去,直至到达“祖先之乡”,才能进入“仙界”。❸满族丧葬风俗。流行于辽宁一带。人病危时,晚辈先为之理发、整容、洗手足、更新衣,复抬至床上。俟气绝,主丧人出门登高面西而三呼“走西方大路”。故名。

移尸中堂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江南地区。人刚亡故,焚落床衣,揩洗尸体,换衣裤,拆下死者床上蚊帐后,即卸下大门,平搁在客堂中央,移尸于门板上,故名。

门孝 亦称“钉门麻”。旧时汉族丧事的一种标志。流行于浙江、上海等地。死者如是家中最尊的长辈,丧家要在大门上横钉一幅粗麻,故名。

招摄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南方各地。丧家为亡者设立牌位,安置灵座,请佛道僧人做法事,以超脱亡魂,希冀死者的灵魂依附于牌位之上,与生者同存,谓之“招摄”。通常在死后3日举行,至七七而止。

报丧 汉族以及部分少数民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长辈亡故,子孙要戴重孝,奔赴亲友家叩头报丧。如路遇亲友故旧,也要就地叩头报丧,对方则不必还礼。淮河流域地区孝子还要赤脚、敞头、披麻。有的地区还要去村庙报知土地爷,故又有“报庙”之称。

吊丧 亦称“吊孝”。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上门哀悼吊唁死者,并慰问丧家遭遇不幸。《通典》:“凡宾客来吊孝,皆当位,东阶下西面。”先由丧家择日将哀启随讣闻印送亲友。开吊前,吊丧者必先送吊礼,包括钱币、挽联、挽幛以及花圈等。钱币必须用洁白长方竖式信封,中贴紫色纸券。开吊日,丧家有鼓亭,凡吊客到,均敲鼓3下。账房根据吊客与丧家的亲疏关系,发给剪裁不同规格的白布,或包头,或袖臂,当即戴孝。值场唱名,但妇女只报姓氏不报名。吊客到吊位站定,乐人班子奏哀乐,吊客上香跪拜,即使平辈,也得如此,俗谓“死者为大”。孝子披麻戴孝跪于灵案西侧跪拜以答礼。随后对丧家劝慰。

传灯照亡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部分地区。丧家邀僧尼、道士超度亡灵的法事之一。《红楼梦》第十四回:“这日乃五七正五日上,那应佛僧正开方破狱,传灯照亡,参阎君,拘都鬼。”传灯,原指佛法能破众生的昏暗,以灯譬喻佛法,弟子教化众人,辗转相传,叫“传灯”。民间以为,人死后走向冥途,黑暗无边,而佛法能破除黑暗,犹如明灯,可给以指引。故在人死后举行佛事活动,僧尼们在念佛经时,作传灯状;也有说是在死者脚后燃灯,以照亡灵上路。

开金桥 汉族丧葬风俗。丧家邀僧尼、道士超度亡灵的法事之一。所谓“金桥”,由桌子相叠而成。在仪式中,僧人口念经咒走过“金桥”,俗谓引魂过桥,认为可使死者“托生”于福禄之地,或谓可使亡魂不入枉死城,通过金桥上天堂。

放焰口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指僧人替丧家念“焰口经”,以及施食饿鬼超度死者亡灵的一种法事活动。焰口,佛教所谓地狱中的饿鬼,其腹大如山,喉细似针,一切饮食到了口边,即化为火炭,也有说是渴望饮食,口吐火焰,故名。清代又称“水火炼度”。设坛一,台前列水一盏于中,左右设锭二堆。先是法师持竹梢挂纸,口诵经文,行遍坛上各方,最后烧锭焚纸。用吹手2人,配合法师念诵腔调和之,或大敲锣鼓助之。也有设坛若干,每坛用和尚7人,日夜两坛,除法师念经不唱外,其余能按不同戏曲声腔,吹弹演唱劝世戏文,称“吹唱焰口”;也有用脆鼓铙钹伴唱,5人轮唱,4人接腔,则称“敲打焰口”(见清范祖述《杭俗遗风》)。

明路 亦称“开路”。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南方及陕西等地。在湖南、湖北地区,将死者收殓入棺后,丧家请和尚或道士诵经文做道场,以超度亡魂,谓之“明路”。“明路”,即指明冥间之路。陕西华县一带,由道士敲打乐器,念读“路引”,并挥舞“引魂幡”,最后烧“路引”,以灰装入瓦罐内,并在黄表纸上写一“符”字,仪式即告结束。

五服 ❶古代汉族丧葬仪式中的基本服式。始自周代。《礼记·学记》:“师无当于五服,五服弗得不亲。”五服,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按照亲属亲疏关系,确定挂孝时间和衣服粗劣程度。亲者服重期长,疏者服轻期短。即依据服丧时间长则3年,短则3月,服布由最粗生麻布到最细熟麻布,分成5个等级差别,标志了直系血缘关系与旁系血缘关系的尊与卑、亲与疏的关系,历代均以法律规定。❷古代贵族的五种服式。《书·皋陶谟》:“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孔传:“五服,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之服也。”

斩衰(衰cuī) 亦作“斩缞”。古代汉族丧服名。五服中最重的一种。用极粗的生麻布制成,四缘及袖口均不缝边,使断处外露,表示无饰,故名。当胸有一方麻布,含“居丧悲哀,心力当衰”之意。头上扎6尺长的白布巾,直垂背后,并系以麻丝,俗谓“直披”。鞋前蒙以白布,毛口凸出。服期3年,谓“3年之丧”。适用范围前后有所不同。如原定子为父斩衰3年,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年)起改为子为父母皆斩衰3年,清制同。妻为夫、妾为君亦斩衰3年。

齐衰(齐衰zīcuī) 亦作“齐缞”。古代汉族丧服名。五服中次重的孝服。用生麻布做成,四缘及袖口均缝边,故名。头上扎白布巾,横垂于肩际,并系以白线,俗谓“横披”。鞋前蒙白布,无毛口,尺寸亦较短。旧制,因亲疏不同,服期也不同,有3年的(明以后无)、1年的(如孙为祖父母,夫为妻)、5个月的(为曾祖父母)、3个月的(如为高祖父母)。

疏衰(衰cuī) 古代汉族丧服名。五服中次于斩衰者,与齐衰同。《礼记·曾子问》:“共殡服,则子麻弁绖疏衰,菲杖。”孔颖达疏:“疏衰,是齐衰也。”

大功 亦称“布衰”。古代汉族丧服名。五服中轻于齐衰、重于小功的一种。用熟麻布制成,四缘及袖口缝边,布质较“齐衰”细,较“小功”粗,表示“功程尚粗”之意。服期9个月,为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姊妹等服之。

小功 古代汉族丧服名。五服中次轻的一种。用较细熟麻布制成,四缘及袖口缉边,布质较大功为细,比“缌麻”为粗,含“用功精细”之意。服期5个月。为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父母、外祖父母、母舅等服之。

缌麻(缌sī) 亦称“麻衰”。古代汉族丧服名。五服中最轻的一种。《仪礼·丧服》:“缌麻三月者。”传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用最细熟麻布制成。四缘及袖口均缝边,布质比“小功”服更细,或兼有丝麻,故名。服期3个月。为高祖父母、族兄弟岳父母等服之。朋友之间吊唁均可用之。

成服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丧礼大殓后,死者亲属按同死者关系的亲疏,穿着应持的丧服,叫作“成服”。起源甚早,《礼记·奔丧》:“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若未得行,则成服而后行。”一般在死者绝气3日而成服。古代为亡者服丧的丧服分5等,叫五服。清末以后,五服制不行而行服孝。在安徽淮北地区,服孝分3种:(1)“重孝”。子女为父、妻为夫、承重孙(子亡,长孙按子礼成服)为祖父,着素服,束麻绳,头戴孝箍,女顶白长巾,服穿麻边白鞋;停灵、三七、五七忌日为居丧期,其后则除之。(2)“轻孝”。侄女为伯叔父母、堂伯叔父母、姑父母顶白布短手巾,孙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祖父母戴孝帽,外甥、外甥女为舅父母、侄为伯叔父母戴孝帽或顶短白布手巾,停灵期服孝,其后则除。(3)“全破孝”。内外亲吊客,每人一条白布毛巾,葬后即除去。

带缨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北京、天津及北方其他各地。祖父、祖母亡故,孙辈穿戴孝服,帽子前沿正中缝一用红线扎成的圆球,布鞋加罩白布面,俗称“封鞋”,鞋跟处不封死,留一宽缝,加缝红布一条;鞋脸正中各缝一红线球。孙女无帽,则头扎一白布宽带,于前额正中部位缝红线球一个,鞋同孙男,此三红线球,俗称“缨儿”。约从20世纪20年代起红线球改用市面出售的麻制红绒球。旧时人们常以丧礼中带缨儿者的多少论亡人福气厚薄,是多子观念的一种反映。新中国成立后改穿孝服为佩带黑纱,红绒球即缀在黑纱上。

歪缨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天津等地。外祖父母亡故,外孙、外孙女服孝时都要带缨。从四五十年前改用市面出售的麻制红绒球,按男左女右之制,缀于孝帽和封鞋的偏侧,故名。表示服孝者是外姓血亲的再晚辈。

破孝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黄河、长江中下游一带。安徽江淮地区尤为盛行。凡举丧人家,办丧事必备白粗布若干丈,破裂成长度不等的“孝巾”,故名。视血缘关系的亲疏,分送给族属、姻戚,或前来的致吊者,也有的分赠给贫穷者或乞丐。接巾者,将巾顶于头或束于腰。因民间以为可祓除不祥,故又谓“孝巾”为“免灾布”。

装老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汉族地区。系指人死入殓时或为此准备的衣物、穿戴、饰物,以及随葬的日常用品、冥器等;或连棺木亦谓之装老物,其中衣服称装老衣裳。此俗系由古代葬俗仪礼演化而来,依死者职业、地位等条件不同而繁简、奢俭不一。

倒头饭 在死者遗体旁祭供的饭。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西石城风俗志》:“(人死后)以饭一盂,筷一双,放尸旁,名曰‘倒头饭’。”俗谓如是死者在冥间就不会成为饿鬼。青海河湟地区,用两个碗盛米或面条,内各插一双用白碎纸粘糊的筷子,献于灵前。内蒙古东部地区置盂(或盆)于灵前,每饭时盛少许,民间俗呼“设煞”。各地做法大同小异。

孟婆汤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浙江等地。“孟婆”,俗传为幽冥之神,专造似酒非酒之汤,即孟婆汤,用以迷乱鬼魂心窍、使之忘却前生。故民间在死者咽气后,除口含银锭之外,并用甘露叶做成一菱放入死者口中,又将茶叶一包置于死者手中。放置时,家属在旁喃喃念词:“手中自有甘露叶,口渴还有水红菱。”民间以为死后有此两物,可以不食孟婆汤,使之不忘其宗。

含口 汉族丧礼。人死后,在死者口中放玉、钱币、饭等的统称。流行于全国各地。由我国古代含玉之风俗演变而来,较普遍的是含饭。后民间有演变为含银、含铜、含棒等。如有用红纸包一块银角儿放入死者口中,叫衔牙,称“含口钱”。也有用红缎包一金质或银质的圆形管儿,塞入死者口中,叫含口劲。

含饭 汉族丧礼。人死后,把饭放在死者口中,故名。早在周代,即有此俗。俗信死者口中必须含饭入殓,这样到阴间才不会挨饿。《礼记·杂记下》:“凿巾以饭。”因古代大夫以上者死后均以巾覆尸及面,在含饭时,不揭面幕,凿穿巾帛,以饭含之。后民间都直接以饭放死者口中。

开相水 汉族民间的丧葬风俗。流行于上海郊区。死者遗体入棺前,舀一盆清水洗脸、脚,故名。洗时,一般先洗脸,后洗脚。民间以为,用开相水洗过脸脚,可使死者头脚轻净,到阴间易于活动。

抓水 亦称“净身”。回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回族聚居地区。即葬前给亡人沐浴。南宋《癸辛杂识》中记有:“回回之俗,凡死者专有浴尸之人。”洗时用温水,还要焚香。洗者3—4人,一人持汤瓶(壶)浇水,一人洗上身,一人洗下身,一人涤清水。男洗男,女洗女,由上至下,先右后左,须发周身均须洗遍,鼻子和耳朵用手转一下。前后洗3次,第一次用清水,第二次用皂角水,第三次亦用清水,再用净布轻轻把水拭干,净后用白布裹尸,由阿訇蘸净水在死者胸前写上阿拉伯文“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主的钦差”字样,再在死者额头、鼻、嘴、耳、手、脚、肘腋等处撒抹冰片或麝香等香料,以防虫害。若为所信伊斯兰教而牺牲者,则可不洗尸体。

握手元宝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江南地区。死者入殓,沐浴穿戴毕,必在其手中握一元宝或金银器,以便在冥府买路通行,不被阻难。富贵人家都用真金真银,贫苦之家用玉石,也有用纸钱冥币代之的。

八卦米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南方各地。灵柩下葬前,墓穴内用白米八方布置,其后道士按方布卦,并诵吉祥语祝之,故名。

抱头送终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江浙地区。老人去世经梳头、洗身、穿衣、整容之后,由亲生儿子抬尸入棺。习惯由长子抱头,次子捧脚,如多子,则其余子均抱腰,不得乱套。抱头者,分家时所得财产一般从厚。

伴宿 亦称“伴夜”、“伴亡”。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明代《金瓶梅词话》中已有记载。出殡前一日,丧家人多于棺旁伴守一夜,以表示“永别”前奠念。亦有前来吊唁的亲友一起伴柩过夜的。

辞灵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一种向死者遗体告别的仪式。各地做法不一。东北地区在出殡前一天夜间,由主殡人主持进行。是夜在灵棚内点燃蜡烛,死者子女及亲属分别跪于灵堂两侧,主殡人手执香把站立灵前,在哀乐声中,死者子女及亲属依次来到灵前,向死者叩头告别。每一人辞灵时,主殡人都要致辞灵词。辞灵后,主殡人便从手中分出一根香火插进香斗。主殡人的辞灵致词,一定要全面准确。最后由吹鼓手单腿跪地辞灵。贵州等地则是灵柩在丧家大门外捆绑准备出发时进行,由孝子三献,即献酒、香纸与肴祭祀,僧道念诵辞别经,孝男女跪拜与死者辞别。

闹丧 亦称“暖丧”、“暖孝”、“跳丧”、“坐夜”、“伴大夜”、“伴亡”、“打丧鼓”、“唱夜歌”。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南方各地。出殡前夕,丧家将灵柩安放在堂屋当中,会集亲友乡邻,喝酒击鼓,终夕歌唱,谓之“闹丧”。在周代已有。至宋代已十分盛行。《咫闻录》亦云:“杭俗出殡前一夕,大家则唱戏宴客,谓之暖丧。吴中小民家,亦用鼓乐竟夜,亲邻毕集,谓之伴大夜。”长阳等地还跳丧舞,少则两人对舞,多达十多对群舞唱和,金鼓丝竹,灯火达曙。更有下棋、打牌、赌钱以为乐者,一连数日。此本古挽歌之遗,后渐失其真而丧家不胜其苦。即令家境艰窘,也得勉为其难。不如是,则被指责为不孝。

开孝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多数地区。人死后,家人发讣告于亲友。葬前的一二天,亲友便带上花圈、香烛、纸钱、爆竹、挽联等来丧家吊唁。待亲友、邻里聚集稍多,主人便以白布丈余包裹于头上,表示吊丧开始,故名。

开吊 亦称“开堂”、“开灵”、“开丧”。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灵柩下葬之日,丧家多延请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盛馔宴之,谓之“开吊”。其内容一般是报讣、延客、吊名等。亲友要送挽联、挽幛、纸箔、香烛等。丧家以鼓乐迎接吊客至灵堂礼拜,孝子要在旁叩头还礼,丧家妇女在孝帷内痛哭。礼毕,丧家设酒宴款待吊客,孝子要依次敬酒,并有在门旁跪接跪送者。

破土 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指为埋葬死者而打墓穴挖土动工。过去,有的地区这一活动开始时丧家要鸣鞭炮或请吹鼓手奏乐,以示吉利。在湖南等地,于葬前一日,在墓地定向之后,前后立桩,以示方位,由2人开挖。第一锄所取之土,名“土娘”,务须大而实。“土娘”被提放一旁,以备落棺后首先投入。挖成墓穴长8尺,宽、深约3尺,俗呼为“井”,因之又叫“挖井”。❷布依族丧葬风俗。流行于贵州黔南、黔西南地区。墓地首先由阴阳先生选好方位,尔后由族人拿一只活公鸡、一壶酒,在已选定的墓穴边供祭。祭毕,请阴阳先生先挖3锄,谓之“破土”。

点主 亦称“成主”。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只限于正常死亡的中、老年人,幼丧及凶死者不行。送葬日,在棺木入墓以后,有的地区在出殡前一天,或出殡日的午前,请人补点神主牌上“主”字上面一点(原只写“王”字),故名。也有在题主时合并举行。点时孝子须跪在坟头,把木主内外函分排左右,先内后外,请点主官用硃点上了再先外后内,用墨点上,使“王”字成为“主”字,俗谓“成主”,即成为神灵之意。点主官要请当地德高望重者如清代举人、秀才或后来的名流学者、地方长官担任。要击鼓、鸣锣、放炮、升座,并由陪点官从孝子手上接主,请木主出椟,请点主官点主,仪式十分隆重。点完后,孝子脱去凶服,换上吉服,肩披红彩回家。

出殡 亦称“出灵”。把灵柩送到安葬或寄放的地点。汉族以及部分少数民族的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旧时出殡,灵柩多用人抬,依贫富之别,分16杠、24杠、32杠不等。各地做法不一。东北地区汉族出殡时,先由长子双膝跪倒,头顶丧盆,灵柩启动便将丧盆摔碎。然后肩扛灵头幡,用孝带牵头杠,此为“杠縴”。女儿怀抱领魂鸡随后,灵柩后是鼓乐队,其后是送葬的众亲友。至墓地,长子执锹先挖3锹土,众亲友接着打墓穴,也有事前挖好墓穴的。墓穴挖好,先撒3把红高粱,然后用4个馒头,垫棺材4只角,众亲友把棺材安放墓穴中,在棺头埋下灵头供过的“粮囤”、“油灯”、“倒头饭”;三落供过的馒头,除放棺下的4个外,余皆抛掉。由长子先填第一锹土,众亲友随后填土成坟。“领魂幡”插坟头,“领魂鸡”归阴阳先生,也有放飞,谁抓到归谁的。长子用第一锹土在坟顶压一落黄纤纸。安葬毕回到家门口,送葬者每人都要喝一口酒,然后要在门前洗手。净手后,入席,长子给众人敬酒叩头。其他各地情况亦有与此稍有不同者。黎族称出殡为笃翁酊。

兜三朝 亦称“圈三朝”。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上海郊区。出葬日凌晨,吊丧者穿着孝服,手执炷香,由死者长子领着绕宅3圈,唤泣哀悼,表示对死者深情悼念,故名。

摔丧盆 亦称“摔大盆”。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北京等地。明时已有,《金瓶梅词话》中有所描述。出殡伊始,起大杠,孝子穿孝衣帽跪棺前。棺前地上放一块新砖,外裹以纸,砖上放一底有小孔的小圆瓦盆——丧盆。孝子在起大杠前,举丧盆向砖上猛摔,号啕大哭,起行。

送丧 亦作“送葬”、“送殡”。丧家及其亲友等送灵柩至墓地的活动。汉族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的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汉族送丧在起杠后,死者眷属亲友在棺前后相送,直至墓地。排列次序、规矩各地不一。在浙江金华武义一带:先由二人持稻草把燃烟引路,或由“开路先锋”打头,“开路先锋”脚穿马靴,身背一纸佛,借以“驱赶鬼魂”;孝子;两面大锣以及放纸扎家具等的“魂桥”、放死者遗像的“灵轿”、纸扎的“金童玉女”等;灵柩(死者女婿在其左右“扶材”);死者家属;最后是死者亲友等。黎族送丧时,妇女送到村口或河边即回。撒拉族送丧时,全村男人、小孩均去送葬。送丧后,丧家一般都要置办饭菜招待亲友,上海地区称为“吃豆腐饭”。

抬殇 又称“抬棺”、“抬材”。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长江中下游等地区。死者用棺材土葬,丧家要选请当地大力士来抬棺材,俗称“殇夫”,亦叫“金刚”。一般要请两班人轮流更换。在湖南民间抬殇用专制的龙杠,上面饰有龙头、鳞片和龙尾的花纹。龙杠有8人和16人抬的两种,以棺材的大小为度。安徽等地风俗:路途再远,棺材也不准途中落地,殇夫在行走中轮换。抬时要十分谨慎,切忌发生事故,“掉殇”是丧家不祥预兆。对殇夫,丧家只管茶饭,不另付报酬。

抬重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出殡时以抬杠抬送灵柩。俗称人死体重,或谐取丧礼庄重之义。民间葬俗,抬重通常为8杠、16杠,起重后要一鼓作气送至墓穴,不得中途放下,否则系对死者的大不敬,大不吉利。因而,出殡时常可见死者家属跟随灵旁,不时要向抬重者作揖或就地叩头,唯恐中途放下。

路祭 也叫“路奠”。出殡途中在路旁设筵致祭,故名。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此俗形成甚早,宋王谠《唐语林》八载:“(唐)明皇朝,海内殷赡。送葬者或当冲设祭,张施帷幕,有假花、假果、粉人、粉帐之属。”一般由亲友设祭。灵柩过时,焚香纸致祭,并致祭词。也有丧家自己设祭的。无论亲友还是自己设祭,大多是经济较宽裕的“大家”。近人胡朴安《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四引《萧山问俗记》:“大家则路中,每若干里设一路祭,或自祭,或殡祭,然名曰殡祭,实则皆丧家邀集之耳。其作伪大抵如斯,故其设祭,胥在热闹处也。”

放灯 旧时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长江中下游地区,以安徽江淮地带为盛行。出殡之日,丧家必向沿途众多野鬼“贿赂”,以求关照即将入土的亡灵。俗传鬼最嗜油,故丧家出殡前,都准备诸多麻稭涂以油膏,燃之以火,出殡时沿途插放。因形同灯火,故名。俗信野鬼得此佳饷,亡人之魂即可所向无阻。

撒气钱 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北京等地。出殡路上每焚烧纸钱,另有专人取一叠中有方洞之白薄纸钱,用力向上抛掷,借烧纸钱火之热气助力,向上升腾。技高者能将纸钱抛之甚高,后纷纷飘落。据云系为死者去阴间之买路钱。

梳头经 女儿为亡母梳头时唱的哀歌。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江浙一带。老母亡故后,在入殓前,女儿要跪在亡母头边为其梳头,边梳边唱。通常以“木梳弯弯像只弓,一发梳来万发通”等语开头,哭叙亡母一生功德、养育儿女的艰辛,表达丧母后的痛苦心情等。

入室 即“入棺”。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浙江南部等地。死者入棺前,棺中必须先装松炭、柴灰、灯芯草之类吸潮之物。婿家或内侄要送给死者被褥、白烛、金银纸等。入棺、钉棺都要选定时辰行事。尸体入棺后,把棺材盖子用长钉钉好,并用水绸、生漆涂塞缝痕,叫“落钉”。这时,孝子披麻、执杖,稽颡跪伏阶下;六亲下辈,各依五服制度,分别穿麻、穿白,从跪,也稽首伏在后面。堂上设起灵位,道士摇铃导引孝子和亲友祭拜,并诵“开路经”。

绕棺 汉族安葬仪式之一。流行于全国各地。在云南地区,出殡将结束时,选一平展开阔地,将灵柩停放在两条长凳上;然后由和尚或道士引导死者家属鱼贯绕棺3周。在前引导之僧(道)手摇杆铃,口中念诵超度经文。绕棺毕,送殡亲友及孝媳孝女等即可回家,由孝子送灵柩到坟地安葬。绕棺表示与死者告别,绕棺3周则表示对死者依依难舍。

眼殓 汉族丧葬风俗。封棺前,家中亲人须揭棺作最后一次视探亡人,看其装殓是否合意,故名。亡者入殓后,一般3日后出门安葬,谓之压三出门,亦有择日安葬者。安葬前,停厝在堂,棺盖不能合缝,以备亲人最后一睹遗容。出殡前,祭灵后将棺盖盖实,俗谓之眼殓,如择吉逾月者,亦可提前眼殓。

收钉 亦称“棺材抿口”。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安徽。亡人下丧之前,要用扁圆形大长铁钉将棺体与棺盖钉合,故名。届时,须延请有经验的人,用铁锤敲击铁钉,使之自棺盖穿之棺沿。是时,亡人直系亲属环跪棺材前,为亡灵喊魂,意使其免受惊吓。皖东地区民间,俗用孝子或孝女的头发裹钉,再用锤击打。如亡人系中年以下的女性,必请其娘家亲属前来验棺,以证实不是被逼死、勒死、药死,然后得以“收钉”。否则,娘家会来惹是生非,即使棺材已经“收钉”,也可开棺验尸,丧家不得阻拦。

盖棺 亦称“铆钉”、“煞扣”。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做法不一。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在入殓、开光后进行。盖棺时用4颗铁制的寿钉,由木匠以斧头楔入。其中3根楔到底,铆入棺帮,死者男性左二右一,女性右二左一。另一根“寿钉”特制成桃形,按男左女右楔入棺盖前一侧。此钉只楔一斧头,不能到底,上拴一红布条。木匠铆钉时死者亲属皆跪于灵前,楔左面钉,要高喊死去的亲人向右面“躲钉”,楔右面钉,要高喊死去的亲人向左面“躲钉”。

跳棺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台湾。为举行丧礼时的一种念祖仪式。死者亲属一手持伞,一手拿包袱,一面口中低声念诵“我转去唐山”之句,一面从棺木上跨过。俗谓可唤起死者灵魂随其返回祖籍,表示不忘祖先。

圆坟 ❶亦称“暖坟”、“暖墓”。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丧家于死者葬后第三天,至新坟添土,奠纸,举哀,谓之“圆坟”。一般是孝子率全家老幼至坟,也有的是凡有服之亲都去。家人要哭绕新坟3匝而后归。清道光山东《章邱县志》卷六:“既葬,三日丧日,修墓祭奠,家人哭绕(新坟)三匝,谓之‘圆坟’。”少数也有葬后第二天行此俗的,1936年山东《清平县志》卷二:“次日省墓,名曰‘圆坟’。”❷满族丧葬风俗。丧葬前,主丧人执旛前行,女眷乘舆哭于后。亲友徒步送出郊外,主丧人以襟盛土掩棺3次,助葬人始筑土起坟,主丧人率家人设奠哭之,哀尽乃还。葬后3日诣墓哭奠,培土于坟。

回煞 亦称“避煞”。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指人死后10余日家人要外出躲避。苏南此俗称“回煞”。据《西石城风俗志》载称:“人死十余日,俗谓其魂还家,谓之‘回煞’。是日咸寄宿邻家以避之。”苏北此俗称“避煞”。

七七 ❶亦称“作七”、“做七”、“烧七”、“斋七”、“理七”。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人死后(也有在出殡后),每隔七日,做一次佛事,设斋祭奠死者,依次至七七四十九天而止,故称。头七起即设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并早晚献食如生时一般。直到满七除灵止。南北朝时已有此俗。《北史·胡国珍传》:“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对此俗形成,有二说:一为生缘说,谓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中阴身”,如童子形。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若七日终,不得生缘,则更续七日,至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见《瑜珈论》)。一为魂魄聚散说,谓人之初生以七日为腊,死以七日为忌,一腊而一魄成,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具矣。一忌而一魄散,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泯矣。(见田艺蘅《春雨逸响》)。故丧家逢七举行道场功德,为亡者修福,俗信可超度亡魂,使之免入地狱。其活动有招魂、开吊、礼鬼、解结、接亡,供羹饭,摆灵座灵床,开方破狱、破血河等。❷亦称“满七”、“断七”。即人死之后第四十九日。七七祭至此日已满,故名。丧家举行隆重祭奠,亲友均来焚楮钱,也有到坟前拜祭的。祭毕,孝子烧孝鞋、丧杖等物,并撤掉灵堂。

烧七 又称“做七”,即“七七”。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皖、苏、浙、沪、赣、鲁、豫、川、黔等地。人死后,一般第三日下葬。此后,从人死之日计算(亦有自下葬日计算),每7日举行一次祭祀,并给死者烧金银纸箔,一直到“七七”乃罢,故名。贫者“烧七”,仅哭祭一番;富者则请僧、道念经安慰亡灵,作纸扎的楼阁房宅,内置锡箔元宝,扎金银山,山上饰草木鸟兽之类。祭祀时,将此等纸扎物火化墓前;皖中的合肥地区,纸扎的楼阁房屋,称之为“库”。“库”有一定规格,必高7尺、阔3尺、厚1尺。尤重第五个“七”的祭祀,除本家祭祀外,亲友亦携纸钱、锡箔元宝(近代也有送金钱的)助祭,丧家要备酒席招待,称之“烧五七”,或“做五七”。贫家,其他“七”可以不“烧”,唯“五七”得焚纸祭奠;皖东的全椒等县,则最重“头七”(一七)、“尽七”(七七)。“头七”用三牲(猪头、公鸡、鲤鱼)祭坟;“尽七”要由死者的女儿、侄女、外甥女往坟上送饭,诸女要穿全白孝鞋。

封七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在四川,民间认为人死后,亡者之魂每经7日必来家,故每7日要做佛事超度祭奠。如:“头七”、“五七”、“终七”。七七四十九日完后,“则多修斋醮曰封七”(《泸县志》卷三)。主要是由僧道建坛祭祷,表示“七七”事宜结束。

撞七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人死后,丧家定期作“七七”祭。因每逢七日进行一次祭祀,故名。杭州有谚云:“死者不撞七,活的没得吃。”又有谚云:“男怕撞头,女怕撞脚。”民间以为,男撞头七,女撞断七,死者灵魂在阴司要受莫大痛苦。还流传过“撞七歌”云:“头七撞七,死鬼打得叫屈。二七撞七,灵床儿供在隔壁。三七撞七,丧家发迹。四七撞七,墙壁坍塌。五七撞七,子孙有得吃。六七撞七,儿女发迹。七七撞七,眼睛突出。”民间还认为,死者无七相撞,属不吉利。须于6—7日,用丧家吃馄饨之法,才能解除。

一七 亦称“头七”。汉族丧葬风俗。即人死后第一个七日。为忌日。是日,丧家设灵座,供木主,举行隆重仪式,受唁开吊,亲友除送挽联、挽幛、花圈及钱币外,均到灵前上香叩拜,并劝慰丧家。还请道士诵经、拜忏,烧香焚楮,并有招魂及摆设灵前纸扎等活动。

二七 汉族丧葬风俗。即人死后第十四日。为忌日。祭祀一般从简。是日,家人备酒馔、供羹饭祭奠,烧纸楮,请道士诵经等。

三七 亦称“散七”。汉族丧葬风俗。即人死后第二十一日。为忌日。是日夜,孝子擎香火,到三岔路口呼喊亡人姓名或称谓,或上坟焚香接亡灵回家,家中设奠。有的请道士念经拜忏,举行解结仪式。亲友都到丧家备牲祭奠。

四七 汉族丧葬风俗。即人死后第二十八日。为忌日。祭祀一般从简。是日,家人备酒馔、供羹饭、焚纸楮进行祭奠。此祭也有外甥或侄辈为死者诵经拜忏的。

五七 汉族丧葬风俗。即人死后第三十五日。为忌日。是日丧家举行祭奠,焚楮烧包,请僧人、道士诵经拜忏,亲友均来吊唁。俗谓此夜死者亡灵回家“省亲”,有的丧家还在灵堂前的天井中设桌椅,装以人形,穿上死者生前用过的衣服,并在墙边靠一梯子,以为死者魂灵可凭梯还乡。

做道场 亦称“做五七”。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多数地区。“道场”,本是佛教设斋供奉、超度亡灵的法会场所。元关汉卿《窦娥冤·四》:“改日做个水陆道场,超度你升天便了。”后来民间人死,相信佛经上所说,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中阴身”如童子形,寻求生缘。以7日为一期,若7日终,不得生缘,则更续7日,至第七个7日终,必生一处,故民间在此期间便请僧道来做法事,以此超度亡灵。《重修彭山县志》卷二:“至‘五七’日则大设水陆,作佛事,放燄口,亲友亦以香楮联文致敬。即无力者于此日亦必召术士于家小为道场,谓之做五七。”

施饭盘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江南地区。死者死后第三十五天,始作“五七”。该日凡出嫁之女儿,必须挑酒食回娘家祭奠,还要请僧道念经,故称。

六七 汉族丧葬风俗。即人死后第四十二日。为忌日。祭祀一般从简。是日,家人备酒馔、供羹饭,焚纸楮祭奠。此祭也有由女婿操办的。在天未亮时,由女儿(或侄女)挑供品上坟祭奠。

尽七 人死49天后的祭祀活动。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江苏南部等地。《西石城风俗志》:“设薦七七而止,谓之‘尽七’。届日设供案,焚香奠酒,燃柩前余烛,薦毕则息,七尽而烛止。”“七七”祭毕,亦称“断七”。

断七 见“尽七”。

偷寿碗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许多地区。在上海奉贤一带,八旬以上老人死后,丧家认为死者长寿有福气,常大办丧事,俗称“白喜事”,以示祝福。吃毕斋饭,吊丧者常“偷”一只饭碗回家,给孩子使用,以为可祛邪消灾,延年益寿。为此,丧家常特意多备碗盏,供人“偷”去,引以为荣。此俗今尚存。

喜丧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做阴寿的一种,即为福寿俱备(生前儿孙满堂,死时年过60)的老人举办丧事,因其仪式与生前庆寿相同,故称。在青海河湟地区,亦称“白喜事”。

封柩 亦称“涂殡”。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死者大殓后如不能或不愿按时葬埋,多用木板或砖石四周围夹砌起来;如灵柩合缝严密,油漆得好,也有仅用布帷罩住的,故名。待正式葬埋时再“启柩”,又称“开柩”。

迁葬 ❶亦称“移骨”。丧葬风俗。即把死者遗骨由一处迁往另一处。迁葬者往往要举行一定仪式,请吹鼓手奏乐以祈吉利。此俗早在南北朝时期即有。张亮采《中国风俗史》:“有迁葬之俗。《梁书·顾宪之传》:衡阳土俗,山民有病苦,辄云先人为祸,皆开冢剖棺木,洗枯骨,名为除祟是也。”❷水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贵州都匀、独山、三都等地。因做客或出外谋生而死于异乡者,由于路途遥远或经济困难等原因,不能及时运尸回乡,即就地瘗埋,以后再迁回安葬。也有因第一次安葬后,家里人病畜死、祸端不绝,经请鬼师查看,认为是死者的坟犯凶煞,须将坟尸迁出,另寻吉地安葬者。此俗以后者居多。迁时另用木制小棺材,也有放入坛内迁葬的,仍请鬼师做法事。

返葬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在四川地区,如有人客死他乡,灵柩必须返乡入葬。客死他乡者的灵柩送回乡后,一般不得入家门。丧家在门外张幕搭棚,停柩于内,亲友邻里亦前来哭奠如仪。

改葬 亦称“捡骨”。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具体做法不一。在四川等地,人死安葬后,如死者后辈仕途不济,或常遇疫疾,丧家即认为是死者丧葬地点不好而引起的。有的便请“阴阳生”或“堪舆师”帮助另找坟地,将柩改葬于另外一个“风水宜培”或“干支生命宜避”的地方。改葬时,要先告于庙,后告于墓,葬毕再告于庙。祭奠等仪式与“丧葬”同。区别在于“改葬”时只祭奠不哭泣。因岁月长久,要改葬时棺已腐烂,故又称“捡骨”。

撒金钱 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黄河及长江中下游地区。人死后,发丧人家恐亡者遭“野鬼”戏弄,用棉帛、纸钱,向就近庙宇佛殿焚烧,烧残之灰,取至家中。出殡日,自家门到葬地的路上,将灰扬撒,谓之“撒金钱”。有行贿野鬼之意。也有不烧成灰,直接于途中撒纸钱的。

百日祭 亦称“百日”。人死100天后举行的祭祀仪式。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各地做法不一。一般在人死100天后,由其家人上坟祭奠。内容有明烛、拈香、化纸、献果品等。

小祥 亦称“练祭”。古代汉族丧葬风俗。丧祭之一。父母丧一周年的祭礼。其祭在父母丧13个月,即挂孝满一年而跨二年者为“期”时举行,男子可除去头上的丧绖,戴练冠;女子可除去腰间的丧带。

烧周年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人亡满周年那天,其子女、亲属要举行祭奠,在坟茔地焚烧纸钱、供香,故名。表示对故人的怀念。

服白期 即“居丧期”。汉族丧葬风俗。因丧服用白色布、麻等制成,故名。其时间长短因居丧者与亡者关系而定。如着缌麻之服3个月,着小功之服5个月,而着斩衰之服则要25个月(谓之三年之丧)。

守制 封建丧礼制度。守三年丧之制的简称,亦指遵守居丧的制度。清顾炎武《日知录·礼制·奔丧守制》:“三代圣王教化之事,其仅存于今日者,惟服制而已。”凡父母或祖父母死后,嫡长子或承重孙(长房嫡长孙)不得任官、应考、嫁娶,要在家守孝3年,闭门读书,谢绝世务。居官者一律解除职务,在家守孝27个月(不计闰月)。

披发戴孝 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贵州中、西、南部地区。亲人亡故之日起,孝子、孝女均不得剃发挽髻,待百日之后,方可剪除,故名。百日这天请僧道前来诵经祭祀后,孝子才得剃发,孝女亦可挽髻,并脱去孝衣、孝帕,故亦谓之“除服”。

禫服 又称“除服”、“脱孝”。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守制满27个月,行除服祭,叫做禫。《仪礼·士虞礼》:“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郑玄注:“中,犹间也。禫,祭名也,与大祥间一月。自丧至此,凡二十七月。”晋代用王肃议,以二十五月为大祥,期为禫,二十六月而作乐。历朝用郑玄议。宋以后,民间大祥后称禫,即除服。云南等地演变为大孝守孝3年、一般守孝1年。守孝届满,为死者做“超度”,拆除烧毁灵位,脱去孝服,守孝结束。服丧期满脱孝服的祭礼叫“禫祭”,又称“除服祭”,祭毕,孝子可全部脱去孝服,开始恢复正常生活。

大祥 古代汉族丧葬风俗。丧祭之一。父母丧两周年的祭礼。其祭在父母丧25个月,即挂孝满2年跨3年者为“再期”时举行。孝子除去衰衣、孝棒,可戴白色生绢制成的缟冠,祭后即撤去寝室中的灵床、灵座,俗称“除灵”。

冥寿 又作“冥庆”、“阴庆”、“阴寿”。给死人做生日、祝寿。做冥寿,为汉族的一种寿诞风俗。流行于全国大部分地区。指逢已故长辈诞辰,追行祝寿礼仪。作冥寿时,其子孙均着彩服,设寿堂,宗族、亲友送纸扎锭,登堂拜祝。有的还演戏娱宾。所发出的请柬、收礼谢柬上,其子孙皆自称追庆子、追庆孙。在浙江、江苏一带。做冥寿有两种:(1)在家做。其仪式同阳寿。除送糕桃烛面外,须加纸元宝10副,糖茶2杯,而不送鞋袜。送红轴者,上书“仙乡不老,佛国长春”字样,亦有单写一“庆”字者,家中不拜忏,席用荤菜、素菜均可。(2)在寺院做阴寿的,必拜忏,做水陆道场,或1日,或3日,或7日不等,以圆满之日为正日。最隆重者,为拜水陆道场,由49个和尚,拜忏七七四十九天。事毕,追荐者的牌位,可放在寺院中的根本堂,以承受香火。

主宾 亦称“知宾”、“知客”。对丧事中掌管招待事宜者的称谓。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北京等地。清康熙年间王养濂《宛平县志》卷一:“(丧家)延亲友一人,专典宾客礼,曰‘主宾’。”

护丧 亦称“丧官”。对主持丧事者的称谓。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部分地区。此俗在北宋时已见记载,司马光《司马书仪·丧仪卷》:“护丧,以家长或子孙能干事知礼者一人为之,凡丧事皆禀焉。”过去青海河湟地区的汉族,在人去世后,丧家即请同族各家长,共同推选一位办事秉公干练、熟悉丧礼的人担任护丧。由其总揽治丧大权,委派属下人员各执其事。

代孝子 又叫“哭婆”。专门替代丧家孝子哀哭的人。汉族民间丧葬风俗。流行于台湾。在举行丧事时,有些丧家因为亲属不多,为了表示哀荣,壮大出殡行列,可以出钱雇人代哭。出殡时也穿戴孝服参加,并一路大哭。

山人 旧时汉族对以卜卦、算命、赞礼等为业的人的俗称。在安徽合肥一带,民间对专门从事丧葬事宜的人,也称为“山人”。他们出身贫贱,非僧非道,然诵经念佛与僧道略同。其择吉地下葬,选良辰出殡,均有一定说法,丧家得听凭安排,并要馈赠其钱物。

喊口婆 丧家通过仪仗铺临时雇用来的或直接请来哭丧的妇女。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东广州等地。多为年老无靠的孤孀弃妇,为生活所迫而“卖哭”为生。受雇后须自带铺盖,住在死者房间,从事陪灵和侍奉死者香灯工作,以及打扫庭院、做素盆、蒸丧糍、折冥镪、凿纸钱等,在清理死者房间时,死者生前所有用具,诸如被褥、衣服、蚊帐、烟枪、烟灯及其他日常用品归仵作与喊口婆均分。陪灵时,每天照例哭灵3次:早喊茶,午、晚喊饭,亦有喊4次的,即中间加喊一次。喊词、哭词由丧主提供,喊口婆依照哭喊哀啼。有人来吊唁时,亦披麻戴孝,混在孝子贤媳中,呼天抢地,涕泪纵横。出殡时,在仪仗队伍的灵柩后面,蒙起白布蓝边的帐篷式的孝帷,喊口婆与亲眷同罩在帷内,不让人看见。路过闹市,看客如云时,喊口婆即顿足捶胸,大哭大嚷,常引得不知就里的观众鼻酸眼湿。喊口婆受雇于丧家,时间长短因治丧规模大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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