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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的丧葬礼仪,你了解多少?回族的丧葬仪式

时间:2023-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回族的葬礼就是连接现世与天园之国的一座精心制作的桥梁,它使死亡成为一种过渡,而非终结。国家民族政策允许回族土葬回族墓地回族的丧葬礼仪,基本上是按照伊斯兰教的礼制进行,与汉族的丧俗有着明显的差别。回族穆斯林在清真寺举行葬礼殡礼,回族称之为站“者那则”。
回族的丧葬习俗_多元融通的回族文化

回族的丧葬集中反映了回族人对生与死的观念,体现了一种通达的死亡哲学。回族是一个两世并重的民族,他们既注重现实生活,同样也不忽视对来世的期望。因此,回族认为,死不是生的彻底结束,而是人生的复命归真,是一个人的必然归宿。当一个人死亡之后,他们不说是死,而说是“归真”,即回到了真主那里。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生者与亡人生命互渗、灵魂转换观念的反映。故而,回族的葬礼就是连接现世与天园之国的一座精心制作的桥梁,它使死亡成为一种过渡,而非终结。当自己的亲友在现世的生命结束时,他们并不是十分的悲伤,而是以一种通达的态度来对待。许多人尤其是老年人,自愿地赶到葬礼现场去帮忙,认为先逝者是去给自己“探路”,因为自己终有一天也要踏上这样的归途。在葬礼这一天,四邻八坊的回族穆斯林,只要听到消息,都纷纷赶来,为亡人送行,其场面非常肃穆、壮观。

1.回族丧葬的基本程序

老人或病人垂危时,要立即通知在外的儿女以及远方的亲戚,以便向其要“口唤”和听从遗嘱。“口唤”是经堂语,其意指:子女亲友、邻里乡亲等平时曾与老人或病人发生过口角,或有矛盾的,这时要主动向老人或病人说“色俩目”,要“口唤”,以求老人或病人对自己给予谅解。老人或病人有遗言留于后人者,亲属必须记下,比如财产继承、债务的偿还、丧事的处理等等,都要按照其嘱咐去做。家人要为临终者沐浴净身、剪短手指甲和脚趾甲、剃去腋毛等;男子要剃去头发;如镶有金牙者,也须一律去掉。回族忌讳家人在外边无常,病重或在外住院的,咽气前都要接回家中,并请阿洪为病人作“讨白”[5],代病人祈求真主恕其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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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族政策允许回族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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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墓地

回族的丧葬礼仪,基本上是按照伊斯兰教的礼制进行,与汉族的丧俗有着明显的差别。

停尸。老人或病人咽气后,守在旁边的阿洪或者至亲骨肉,要为亡者合上口、眼,整理面容头发,并盖上洁净的白布单。亡者不能睡在床或炕上,而是派人速去清真寺取来“经匣”,或者“浴床”(有些地方称“水溜子”),将亡人置于其上,停放在通风凉爽的大厅。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向西。室内燃香,用来驱除浊气,保持室内空气清净。亡者亲属由亲友带领,去通知所有的亲朋好友。接到报丧的男亲友都要身带“乌苏里”,前来做“塔尔吉业”[6]。丧家的男亲友站在门外,吊唁者先向丧家说“色俩目”,然后握手,做“杜哇”,表示对亡人的祈求和对主人的安慰。有的丧家还要送给吊唁者一顶白布帽。

守夜。回族不称守夜为守灵,而称“坐夜”。一般选近亲中有德行者或深明伊斯兰教教义的人来守护。守夜者要洗大净,坐于亡人周围,或者讲解《古兰经》和“圣训”中的一些训诫和故事,或者称颂亡人生前的品德。但不许大声喧哗,或做其他的事。在沈阳一些地方,当晚丧家要炸制“油香”[7],以供守夜者食用。丧家妇女则大多在这时缝制孝帽,剪裁白纱,做葬礼的准备工作。

料理,即给亡人送“冒提”[8]和穿“卡凡”[9]。如果丧家离清真寺较近,就用清真寺的水给亡人洗埋体,俗称“着水”。男亡人由男人洗,女亡人由女人洗。洗者有三人:一人持汤瓶,一人灌水,一人洗抹尸体。汤瓶不能落地。备两副水套,一副洗上身用,一副洗下身用。给亡人“着水”与活人沐浴无大的区别,唯以白布或棉花蘸水擦洗亡人的口鼻代替漱口和呛鼻。内蒙古地区一些地方,在给亡人净身后,用香料涂在眉宇间的前额、两手、两膝盖、两足等部位。

洗埋体时,外人一律不得入内。洗毕,即为亡人穿“卡凡”。亡者如果是男性,其卡凡有三件:一件为“皮拉罕”[10],是覆盖全身的白布,略长于身躯;一件是“小卧单”,垫在身下,相当于褥子;一件是“大卧单”,在外层包裹整个埋体。亡者若是女性,其卡凡还须有一块包头布和裹胸布带(长3尺余,宽2寸许)。有的地区在埋体的卡凡和头巾上还写上经文,祈求真主宽恕。还有的地区,用干净棉花包上大米(俗称“七窍米”),塞进亡人的七窍之中,用意为勿使尘世上的污秽再进入肌体,以便干干净净去见真主。在给亡人穿卡凡时,要在卡凡上撒一些麝香、冰片、樟脑、藏红花等,这是为防腐驱虫,也是对亡人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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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穆斯林在清真寺举行葬礼

殡礼,回族称之为站“者那则”。这是回族丧礼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一般是“晌礼”后,在清真寺内举行。阿洪及众送葬者排列成一排,埋体放置在最前面,头北脚南,面部向西。主持的阿洪站在靠近埋体的地方,其他人也面向西站立。众人先各自举意,表明是代为亡者礼拜,求安拉赐福于亡人,饶恕其罪过;然后诵念《古兰经》片断和赞圣词,仪式即告结束。大多数地区的回民还有一种习俗,即转“费达”,由亡人的长子或长孙双手托盘,盘中放着《古兰经》或钱物,替亡人赎罪。妇女不参加“者那则”的仪式,一般在远处旁观。

下葬。回族埋葬亡人不用棺木,也不允许用贵重物品陪葬。有的地区,亡人家属在墓中放两个用土坯削成的“经墩”,上小下大,呈方柱体,外用白纸裱糊,写有经文。坟坑(又称“麻扎”,为阿拉伯语)要南北走向,一般深五六尺,也有深八九尺的,视土质而定,长度在6尺以上。坑内亡人必须头朝北,脚向南,面向西。然后将预备好的土坯递进坟坑,把洞口封严。坟堆隆起呈驼峰形或长方形,与汉族的凸顶圆坟截然有别。在下葬过程中,阿洪、满拉为亡人念经,其他送葬者跪听祈祷。丧家要为亡人散“乜贴”,十元、百元不等。有的丧家除了给送葬人散乜贴外,还要给送葬人每人一顶小白帽,并将亡人生前穿过的衣物舍散给主持殡礼和洗埋体的人。

呼和浩特市回族的墓深有两米多,并将这部分称之为“明坑”;另一部分是在明坑底部的西南角挖一窑洞,称为“拉哈尔”,长度与亡人等身,高可长跪,务求宽大。

沈阳市回民习惯称墓地为“坟地”,而不称墓地,坟南北向,长方形,深六尺,宽五尺,深入地面二三尺处设台,以放置盖板用。坑内用砖或石头垒成围墙,也有再以白布围其四周,或在白布上写有经文的,称之为“海克”。最底层必须是土地,不放任何物品,将亡人直接放在土面上,所以又称为“土葬”。下葬时,坑内外均由亲友围护,并由直系亲属或长者揭开尸匣盖,用一条白布带束于亡人腰部,又用一块白布托在亡人的颈部,再由亲人捧住亡人头、腰、足部,由在坑底的人轻轻接住,将亡人平放于坑底。坑里的人解开束带,并放置一些卫生球、花椒等物,以除虫害。接着打开亡人头部的白布,让亲友再见上最后一面,俗称“闪面”。在填土堆坟之时,丧家带来点心,分发给来坟地送葬以及打坟、安葬、填土的众亲友。安葬完毕后,丧家将亲友请到家中,设宴款待;又请阿洪念经,称之为“下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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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丧葬举行仪式的回族

纪念亡人。给亡人送葬以后,开始举行各种纪念亡人的活动。回民去上坟,不会念经的要请阿洪、满拉去上坟念经,一般要持续40天。从第40天开始,认为亡人就要离开家,便举行较大的纪念活动。早上请阿洪上坟,然后请阿洪以及众亲戚朋友和邻里乡亲来吃油香。格底目派[11]穆斯林丧家一般请阿洪给亡人过“三日”“七日”“月斋”、“四十日”和“百日”。依赫瓦尼派[12]穆斯林则在亡人下葬的近日(多选主麻日)过“乜贴”,去逝满一周年后,要过“周年”。之后,每逢开斋节、宰牲节或亡人的周年(逝世日)都要请阿洪“游坟”,过“乜贴”,以寄托哀思并祈求真主饶恕亡人,引领生者。

2.回族葬礼中的民俗文化特点

回族的葬礼受伊斯兰教礼制的影响,主要表现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速葬。这是伊斯兰教的规定,也反映了回族继承了祖先在中亚、西亚地区生活时的传统习俗。人死后一般在三天之内就要入葬,体现了入土为安的意义。穆斯林的俗语说:“亡人奔土如奔金”。据传说,穆罕默德也曾要求过穆斯林“快料理亡者,不要求拘留他在家。”绝不用任何物品做陪葬。回族人去世时,仅用3丈6尺的白布就把一个亡人送往另一个世界,不像汉族那样要给亡者穿戴各种寿衣。整个葬礼显得肃穆、虔诚、俭朴。这也反映了回族民族性格中的两个主要特点:一方面轻视尘世的浮华,不主张铺张浪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一种极为俭朴的精神。

第二,土葬。回族掩埋亡人不用棺材木,而是将亡人用白布裹起来,直接放置于土地之上,这种做法与汉族有明显的不同,从而也招致了不明真相的人的讥讽。实际上,回族的土葬并非因为经济条件限制,而是伊斯兰教宗教文化观念的一种反映。根据传说,安拉用土造化了人类,因此人死后仍然要回归土地。这已经成了伊斯兰教普遍的一种丧葬方式。回族也接受了这种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认为将亡人安置在土地中,能够迅速地融化,是回归真主、接近天园的一条途径。另外,回族忌讳火葬。因为伊斯兰教认为,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才掌握着这个权利,况且火刑是罪人亡后应受的惩罚,所以回族不用火葬。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非常尊重回族人民的这一习俗。1979年,民政部、国家民委曾发布过《不要强迫回族实行火葬问题的通知》;1985年2月,国务院又颁布了《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再次规定要“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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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参加葬礼的回族穆斯林散乜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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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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