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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生活习俗

时间:2023-03-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将贵重的皮毛作为订婚礼品,是西夏全民的习俗,以至连西夏的国法《天盛年改旧定新律令》,也作出了必须给予的硬性规定。西夏人自己种植麻,并用之纺纱织布。西夏人的服装式样,有“蕃”“汉”两大系统。西夏人普遍穿着长裤,以保护腿部免受磨伤。西夏人还流行“袄子”“背心”“袜肚”等轻便的服装。
西夏生活习俗_西夏人的精神世界

一、西夏生活习俗

1.衣饰习俗

西夏人的衣饰,伴随其生存环境的变迁和经济水平的提高,无论款式、色彩、质料,都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从追求实用性(御寒、避暑、方便各种活动),进而追求观赏性、礼仪性;从表现原本具有的“蕃俗”(作为游牧人的党项羌族的古老传统),进而表现不断吸收的“汉俗”(作为向牧耕并举转变的党项羌族所需要的汉文化传统)。

《隋书·党项传》载,党项羌人“服裘褐,披毡,以为上饰”。《宋史·夏国传上》载,西夏皇帝元昊曾语:“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便”。与其他游牧民族一样,党项羌人最初的衣饰,基本取材于牲畜及野兽的皮毛。他们所穿的“裘”“褐”,所披的“毡”,都是皮毛制品。裘,是一种皮制的衣服,其特点在于把毳毛朝向外面,而将皮革朝向里面。最贵重的是狐裘,次有虎裘、豹裘,再次则为狼裘、犬裘、羊裘。褐,是一种粗毛制成的短衣,是党项羌牧民传统的上衣。男子的褐衣色泽暗淡,为袈裟式,腰部较肥大宽松。而女式褐衣色彩鲜丽,有高领带大襟式的,尺寸也更为肥大宽松。党项羌人所披之毡,实际上是一种采用羊毛擀毡而制成的服装。将羊毛弹成绒絮状,铺在特制的帘子里,经喷水、揉搓、洗濯等工序,便可得到所需规格的毡衣。毡衣有的带袖,有的不带袖,因常以披身而用(挡风雨),故得名披毡。《旧唐书·党项羌传》载,党项羌人“男女并衣裘褐,仍披大毡。”由此想来,他们全副皮毛衣武装,表现出浓重的游牧民族风采。

党项羌族“衣皮毛”的习俗,具有“人相袭,代相传”的相对稳定性。当他们学会并实行农耕后,仍不放弃游牧,仍然喜欢穿着各种皮毛衣服。在西夏中期编写的辞书《文海》中,收有“裘”“褐”“毡”等词条。在西夏后期编写的辞书《番汉合时掌中珠》(以下简称《掌中珠》)中,列有“皮裘”“褐衫”“毡”等词条。从一份西夏末期签写的典当文契中,发现抵押品中有各种不同的裘衣:袄子裘、新皮裘、次皮裘以及等级有别的旧皮裘。将贵重的皮毛(如虎皮、豹皮)作为订婚礼品,是西夏全民的习俗,以至连西夏的国法《天盛年改旧定新律令》(简称《西夏法典》),也作出了必须给予的硬性规定。皮毛轻松华丽,回弹吸震,耐磨保温,实用性与观赏性兼而有之,是西夏人最为喜爱的民族服装的重要原料。无论是皮毛衣服,还是其他质料的衣服,西夏人还往往采用色彩斑斓的皮毛作为镶边,也足见他们对皮毛的喜爱之情。

西夏人的服装式样,有“蕃”“汉”两大系统。蕃服最能体现党项羌人的民族性格,并以适应游牧生活见长。而汉服是因袭唐宋制度,重在表现森严的等级观念。由于西夏上层统治者中长期存在“蕃礼”与“汉礼”之争,因而“蕃服”“汉服”轮流风行,互相浸染,成为西夏服饰习俗的一道浓郁的社会风景线。

西夏人还流行“袄子”“背心”“袜肚”等轻便的服装。袄子,即带袖带襟的上衣,多为填絮棉花或毛绒的防寒服装。背心,一种无袖短衣,用皮、布、绸等原料缝制而成,四季均可穿用。袜肚,一种用于防风御寒的胸间小衣,用布、绸、绫等料缝制,多绣各种花鸟图案,儿童常戴用。

西夏人爱戴各式各样的帽子。一般男子多戴柔软的“毡帽”,顶部呈圆形或略平,可带檐边遮阳,或带折檐护耳,颜色以白、黑为多。以羊皮或兽皮等材料制成的“暖帽”,也是西夏男子所普遍戴用的。以竹篾、蒲草等编织的“凉笠”,为西夏男子夏季戴用,既遮阳又防雨。西夏妇女也喜欢戴用各种质料的帽子,但往往在式样上要略作改动,或更多地采用花色装饰。政治地位较高的西夏人,戴用帽子极为讲究。用于正式场合的“金帖起云镂冠”“银帖间金镂冠”“黑漆冠”这些用料精美、形状奇异的官帽,也为他们赴宴、养老时所戴用。而西夏的虔诚的供养人,所戴帽子更是独特。男帽有“幞巾”式的,一般有四角,前面两角耸起,后面两角下垂,并续有长带拖至后背腰部;有“毡帽”式的,周边翻折而上,顶部稍隆起并有小尖儿;还有“莲蓬衣”式的,顶部有高耸的蓬状物(似兼作束发器),而头皮、后脑均被同一饰物裹住,并延披至后肩及后背部。女帽的样式更是形形色色,有的是四棱、尖顶、硬质小帽,后面还带着花枝般的翘尾;有的是顶部有高耸的桃状物(似兼作束发器),而头皮、后脑均被同一饰物裹住,并延披至后肩及后背部;还有的是类似云髻样,头顶部中央有圆箍座,其上有高高耸起的云朵般的装饰,软质帽巾将头部盖严,并有长长的系带垂于双耳之前;也有的帽顶由花瓣状饰物组成,带有较宽松的护耳,且缀插多种簪针。

西夏人喜戴佩饰,珠宝金玉,流霞溢彩。他们的头顶、额前、脑后、耳朵、脖项、胸襟、手臂甚至腿腕等处,都有佩饰。深受妇女喜爱的饰品有:合股成柱的钗,状如花朵的钿,图案各异的簪,浑圆敦实的耳环,饰物迭连的耳坠,缀满圆珠的项链,以及叮当作响的多重的臂钏、手镯、脚环等。西夏有专门的机构“作首饰院”,对民众佩戴饰品的习俗,无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在西夏衣饰习俗中,值得提及的是,党项羌族在很长时间内曾与其他一些游牧民族一样,沿袭着古羌人的“披发”的习俗。他们不分男女皆留长发,或者将长发编束于脑后。后来,在景宗元昊“秃发令”的强迫下,他们又争相“秃发”,即剃去颅顶发而保留四周头发,所留头发自然下垂或可结辫。后来,受汉族影响,西夏妇女又采取髻发式,崇尚高髻,并附之梳簪、花钗、步摇(垂珠首饰)等为饰。

2.饮食习俗

作为西夏主体民族的党项羌族,其饮食结构,随着生活环境与物质生产的不断发展而变化,并在西夏各族群众的饮食生活中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当他们处在以畜牧、狩猎为生的游牧经济阶段时,以肉、奶为主食;当他们逐渐向牧耕并举的经济阶段过渡时,部分人又改为以米、面为主食。但总的看来,肉、奶制品,一直是他们普遍喜爱的传统食品,只是因为各自家庭经营农牧业的情况不同,使有些人多有肉、奶可食用,有些人多有米、面可食用。米、面食品日益进入更多的党项羌人家庭,肉、奶食品得到了西夏地区各族人民的普遍喜爱,这充分显示出两种饮食习俗文化在互相汲取,相互融合。

西夏有较为发达的畜牧业,可提供食用的肉类,品种是多样化的。西夏人最主要的肉食是羊肉,还有驴肉、骡肉、马肉、猪肉、牦牛肉、黄牛肉、骆驼肉等。他们用各种简便易行的方法保存和烹饪肉食,如风干、腌咸、水煮、火烤、凉拌、清蒸、油炸、爆炒等。所使用的佐料已很丰富,有盐、碱、油、醋、蜜、胡椒、辣椒、香菜、葱、蒜、姜等,这也反映出肉食制作的方法多样,操作技艺也较讲究。除家畜肉类外,西夏人还通过狩猎,获取各种野味(如狼、鹿、黄羊等),而大饱口福。凡有重大活动(如节庆、聚会、出征等),他们必定大嚼肉食,以壮豪情。众人围猎,而后会餐,刀割肉食,几乎成为军队出征的前奏曲,洋溢着浓烈的剽悍气韵。

西夏人享有丰富的奶制品。他们普遍以新鲜的羊奶、牛奶充作食品或饮料。他们以传统的工艺方法加工、保存各种奶品,以供在不同季度和场合中自由地食用。在西夏人的各种奶制品中,最具重要性的品种是:“酥油”,也叫“乳酥”“酪脂”,简称“酥”或“脂”。它是从羊奶、牛奶中提炼出来的脂肪,是西夏人不可缺少的食品,广泛用于掺拌炒面、油榨面食。提取方法是:将奶汁加温后,再倒入木桶内,以带圆盖的木柄在奶汁中上下抽动,直到油水分离,将浮油取出,冷却后便成酥油。“乳渣”,也是西夏人不可离开的食品。它是用已提取酥油的奶汁为原料,经煮或晒,而形成的颗粒状奶品。乳渣也可加工成条状、片状、坨状,作为主食或零食。还有“乳酪”,为游牧人普遍爱喝的奶酒。这种奶酒,是以马、羊、牛的鲜乳,经发酵、酿制而成的。其制法并不复杂:将发酵变酸的乳汁,取除油脂后,倒入密封的锅中,不断加火熬,设法用一根导管插入乳汁中,便有经气化而流出的奶酒。奶酒通体清亮透明,微含酒精,醇香诱人。在各种奶酒中,尤以马奶酒最为有名。西夏人有“饮酪”的习俗,有时得不到“酿乳熟酪”而饮,便会“乳中散酒”,将其充作乳酪而啜。

除奶酒以外,西夏人还饮用河西凉州(今甘肃武威)一带生产的名扬四方的葡萄酒,以及用各种粮食为原料,加入曲粉酿造而成的酒。如用稞大麦酝制而成的淡黄色的青稞酒,用黄米或糯米制成的色泽黄亮的“黄酒”,以“小曲”酿成的“小曲酒”,以及烈性的“酽酒”和中亚风味的“普康酒”等。西夏人有饮酒的习俗,这与西北地区气候的寒冷,农牧生活的艰辛,有直接的关系。从饮酒中带来的欢乐,驱走他们一切困难和烦恼。饮酒是公私宴会的重要节目,无论庆贺、结盟、定亲、出征都要饮酒。有时,酒中还掺入鸡血、猪血、狗血,成为血酒,盛到髑髅(死者头骨)碗中畅饮,以抒豪壮之情。嗜酒如狂,也给西夏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成为一种不良的民风。西夏政府统管酿酒业,设有“踏曲库”“卖曲库”“酒库”,严禁私人无证酿酒,但很难起到什么根本性的作用。

西夏人爱喝茶,尤以食用肉和奶较多的党项、吐蕃、回鹘等游牧民族为甚。他们吃炒面、炒米拌酥油的时候,往往没有佐菜,但大都要有茶。党项羌在北周时的重要居住区松潘(今属四川省),盛产一种粗质的大茶,曾为他们提供了用茶的保证。内迁以后,他们通过“互市”,以兽产品换得汉地的茶叶。西夏地区不产茶,但依靠边地的“榷场”(官府举办的市场)、“民市”(自然形成的市场)以及“贡赐”(朝廷赏赐)等多种贸易形式,获得数量较丰厚的茶叶(1044年宋夏和约规定,宋每年赐西夏茶3万斤)。西夏人几近不可一日无茶,茶叶不仅是馈赠亲友的佳品,也是法定的朝廷赏赐品。西夏人喜爱的茶叶,是压缩成块的砖茶、坨茶。它们易于携带和存放,用起来也方便,不仅可以单独煮汁饮用,也可以熬制醇香微咸的酥油茶。酥油茶含有较高的热量,有润肺、去寒的功能,是游牧民族的传统日常饮品。西夏人的茶具,有用以捣碎茶叶的“茶臼”(石头凿成者为多),有用以煮熬茶汁的“茶铫”(一种带柄的小烹器,铁制者为多)等。西夏人以茶待客,恪守边喝边添满的习惯;主客双方边喝茶边交谈,其情融融;客人起身告辞时,便捧杯将茶一饮而尽,以示谢意。

西夏首府兴庆(今宁夏银川市)居于“黄河百害,唯富一套”的黄河河套地区。这是一块宜牧宜农的膏腴沃地。丰富的农牧产品,提供了西夏饮食文化和习俗得以不断丰富、迅速发展的良好物质基础。游牧地区式的,农耕地区式的,西北地区式的,江南地区式的,各种不同的饮食结构和类型,都将自己最生动的表现形式呈献、汇聚于此。

这里有肉质鲜美,不膻不腻的烤羊肉(全羊)、烤鹿肉(全鹿)、烤牛肉,有佐料讲究、卤汁爽口的清汤羊肉、清汤牛肉,有经煮炖或风晒而成的干牛肉、干羊肉,有风味独特的羊杂碎、牛杂碎。

这里有花样繁多的面食,有馒头、油饼、胡饼(芝麻烧饼,夹以肉馅)、蒸饼、干饼、烧饼、花饼,有油球儿、盏img140,小馅饼儿)、饺子,有汤面、细面。

这里有珍珠似的圆粒粳米蒸饭,有白似牛奶的糯米黏饭,有掺杂各种豆类、干果、牛羊肉做成的米粥,还有将米、面、菜熬在一块儿的“调和”饭,以及花色繁多的民间小吃(如切糕、凉粉等)。

在西夏文辞书中记有“蒸”“炒”“煮”“烤”“烧”“炸”“搅”“拌”“烫”“剁”“捣”“揉”等烹饪技术和方法,记有“酸”“甜”“苦”“辣”“咸”等味道,记有“碗”“匙”“箸”(筷子)、“杓”“碟”“盘”“铛”(平底锅)、“鼎”(三足两耳的圆形炊器)、“甑”(底部带透孔的蒸食炊器)、“鏊”(平圆型的烙饼器)、“煮锅”“笼床”“钵子”“巩瓶”“和汁罐”等炊事器具。这透露出西夏的饮食技艺,已达到相当的水平,说明在传承着生食、熟食习俗的基础上,西夏有了独具特色的烹调习俗。

3.居住习俗

随着生活环境的变迁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西夏民居建筑不断弃旧图新。在追求坚固、实用、美观等目标的驱使下,西夏民居的类型日益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

西夏民居建筑的类型,大体有以下几种。

第一,毡帐。帐篷是我国北方游牧民族普遍喜好的一种居住形式。古称“穹庐”“天幕”。它的外观是一种圆形的凸顶房屋,一般由圆形围壁和伞状顶盖组成。因所用材料以羊毛毡为主,故名“毡帐”。毡帐有搭建方便,拆迁灵活的特点,很适合流动性强的游牧人居住。搭建一座一般的毡帐,对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游牧者来说,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只要就地取材,准备一些羊毛毡(西夏人叫“野恤”,即“帐毡”)、绳子和木料,即可动工兴建。毡帐可大可小,全听凭居者的抉择。一般用于居民的毡帐,以满足一家人饮食起居为原则。高至2米多,直径约3~4米,顶部中央通气天窗(西夏语为“野庞”),帐门要挂帘子(西夏语为“野掩”)。毡帐内,中央设置炉灶,地面多铺毛毡或毛皮以为卧处。西夏党项族最初的帐篷非常简陋,往往是“织牦牛尾及img141(黑色公羊)毛以为屋”(1)。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他们居住条件仍然较差,“其屋织牦牛尾及羊毛覆之”(2),还是很普遍的情况。即使他们成为西夏王国的主体民族,仍有众多的党项人居住在简陋的帐篷中,真正住进条件较好,卧具齐全,多有彩饰的毡帐之中的,终究是极少数人。贫穷的西夏牧民,有的不得不以难挡风雪的“毛棚”(西夏语叫“辣药”)为家,他们权且以棚为帐,聊作栖身之所。由于党项人普遍居住帐篷,所以“盖帐”也成为重要的嫁妆。西夏法典以明确的条文,规定了与“婚价”相对应的作为嫁妆的“盖帐”的数量。

西夏党项人这种以帐为家的居住方式,是极为悠久的古老民俗,与逐水草而居、流动迁徙频繁的游牧生活极为适宜。西夏党项族游牧人一直保持了这种传统居住方式,“其民一家号一帐”(3),致使“帐”成为统计西夏党项人口的数量单位。在实行军民合一的特别制度时期,无论官兵,仍沿袭以帐为家的居住方式。地位高贵者,住条件较好的毡帐;地位低贱者,住较为简陋的“幕梁”(织毛为幕,而以木架,仅容三人)。

除了以帐为家,西夏党项人还有以族相聚的居住习俗。这里所谓的“族”,是部族,是民族内部的结构形式。同属一个部族的人们,往往聚居在某个惯常屯驻的地方。他们是“一个血族的集体和社会体制的单位”(摩尔根《古代社会》)。他们的经济水平和生存条件,要求他们采取以族相聚的居住方式。

鉴于西夏党项人不仅以帐为家,同时又以族相聚,故对其这种富有民族特点的居住习俗,文人便以“族帐”一词予以形象的概括。

第二,土屋。改为定居的党项人,与西夏其他民族的定居者一样,大都居住在从墙至顶皆用黄土建筑的土屋中。这种土屋,西夏人叫做“田捉”(译作泥舍),一般垫石块为基,以木框夹板盛土、夯实为墙,墙上架木、盖草、抹泥为顶。因气候干旱,排水需要不突出,故一般土屋多取平顶。平顶可作晒台,堆放农牧产品极为方便,夏秋季节形成寒上一大景观。平顶又可作望台,提供随时得以img142望的方便条件,这对身处荒漠远村的西夏农牧民来说,更是精神生活所需要的设施。

据1964~1965年考古工作者对始建于1024年的西夏省嵬城(今宁夏惠农县庙台乡南)遗址试掘,说明民居基本为土屋。这证实了元人所云西夏“俗皆土屋”(4),以及其所据宋人所云西夏“民居皆土屋”(曾巩《隆平集》)的说法,都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土屋规格不一,单间、双间,以至三间以上的,均为常见。土屋顶面也有以茅草覆盖的是为“茅舍”“茅屋”“草舍”“草屋”。

第四,石碉。据学者专家考察,西夏遗民中的木雅人(今住四川西部地区)有“依山居止,累石为室”的习俗。他们住在大部采用石料建成的碉堡之中。石碉外部呈十字形、正方形、八角形、十六角形等。石碉高者十余丈,内分多层。一般为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养畜,顶面平坦,兼作晒台、望台所用。这种住人兼防守的石碉,有可能是西夏党项人古老的民居形式之一。石碉与“干栏”式的原始住宅结构类同,只是将桩上木质建筑,改为石质建筑罢了。

由于西夏人笃信佛教者众,因而无论帐篷、土屋、砖瓦房、石碉,一般在内部的布置格局上,都留有适当的宗教活动空间。毡包中灶火后面,常供有佛龛;房屋中则往往将正中堂屋一间,辟作供奉神明之用;而石碉堡里,则在最高层设佛堂(经堂)。在西夏民居建筑的高处或旁边,还插有象征祈求愿望的色彩鲜艳的旗幡,渲染出浓郁的民族宗教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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